依詐欺罪被判刑4月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葛姓男子罹癌住院,院方發出病危通知之際,葛的中國妻沈娟芬竟忙著盜領他的存款,2天後葛病故,沈婦又持葛的提款卡,飛奔醫院提款機,短短5分鐘盜領8萬5000元;但葛生前就交代家人,任何人都不能動用他的財物,新竹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沈婦4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台灣男子葛某與前妻育有2子1女,97年再娶中國妻沈娟芬。100年8月,葛在新竹馬偕醫院住院,月底因肺癌惡化轉加護病房,隔天(9月1日)院方發出病危通知,沈婦明知葛命在旦夕,當天卻跑去郵局盜領葛的存款6萬元。
過世5分鐘 就提款5次
9月3日晚間8點半,醫院宣告葛死亡,沈婦就從8點34分展開瘋狂盜領,至39分為止,短短5分鐘,在醫院提款機連續提款5次,其中4次提領2萬元,另1次提5000元,隔天再到郵局領6萬,加上先前的6萬,累計盜領20萬5000元。
葛的2子1女向新竹地檢署提告,沈婦承認提款,但否認詐欺,辯稱先生因腹瀉住院,買紙尿布、紙尿褲及補充營養品需要用錢,小小一瓶營養針也要1萬3,過世辦出院手續、請殯葬業者,加上他生前欠賭債,都需用錢。
法官調查,死者的出院手續,沈婦並未辦理,她也沒支出喪葬費。醫護人員作證說,葛生前告訴家人,誰都不能動用他的財物、領他的錢,且存摺、印鑑等物都隨身攜帶;法官認為,沈婦主觀上有詐欺故意。
因沈婦否認犯行,迄今未和葛的子女和解,法官考量沈婦隻身來台,在台無其他親人,而葛婚後由她照顧,她也辭去工作,在家陪伴;沈婦在中國沒上學,在鄉下放牧牛羊,來台做過洗碗工、飯店清潔工,時薪120元,經濟狀況不好,在中國生的女兒,有時託人從中國帶錢給她繳管理費,遂依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