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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童壓傷1歲童 母遭訴
2013/09/03 21:48:10瀏覽149|回應0|推薦0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902/252403/5/


2013年09月02日12:33

【賴又嘉/台北報導】莊姓婦人(43歲)今年7月7日帶6歲兒子到新北市1家麥當勞用餐,沒注意兒子117公分已超過遊戲區身高限制,仍讓兒子進入玩耍。不料,兒子未遵守遊戲規則,竟爬上溜滑梯圓頂,直接跳下壓傷1名剛從溜滑梯溜下、的1歲盧姓幼童,造成盧童股骨幹閉鎖性骨折,盧童家長怒告莊婦過失傷害。
 
北檢查出,遊戲區明明限制身高80到110公分的幼童才能進入玩耍,莊婦卻讓兒子進入,且未在旁看顧兒子,導致兒子違規攀爬滑梯,還害盧童受傷,今依過失傷害罪將莊婦起訴 



另一則過失傷害罪:

逗狗被咬 怒控飼主傷害




看新聞找法條:何謂「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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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4    (無認識過失、有認識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無認識)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有認識)


刑法 284 (過失傷害罪)  X 過失未遂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失傷害罪過失致重傷罪)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業務過失傷害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


刑法第 276    (過失致死罪、業務過失致死罪)   X 過失未遂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二千元以下罰金(過失致死罪)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致死罪)

 
 

過失傷害罪過失致重傷罪過失致死罪

業務過失傷害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業務過失致死罪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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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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