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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10:15:02瀏覽2125|回應1|推薦6 | |
2016年這次大選,一共三種選票,一種是總統票,一種是立委票,一種是政黨票。 總統和立委票很清楚,投自己喜歡的人就對了。如果沒有喜歡的人,就投給最討厭的人的相對方,或比較不討厭而且可能當選的一方,也可以。 好幾個朋友問我,政黨票怎麼投?是投給喜歡的政黨? 一個基督徒的親戚,她說政黨票,她要投給一個主張不能同性戀結婚的政黨,這個政黨名字,我一直記不起來,反正過去從來沒有聽說過。 我只能嘆息地說,隨妳吧,但是我可以告訴妳,妳這張政黨票,等於廢票。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第2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依下列規定: 政黨得票率沒有達到各政黨票相加的5%,不分配不分區當選名額,所以投給5%以下的小政黨,等於投廢票。 在封關前的民調,政黨票最高者,依次是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親民黨、新黨。 所以如果不想投出來的票等於廢票,恐怕只能投這幾個黨。如果只投爽的,當然可以投其他的政黨。 因此,不分區票怎麼投。我倒是覺得,如果不想投的政黨票,相當於廢票的話,這五個黨,想投誰就投誰,原來支持什麼黨就投什麼黨,無須特別配票。 目前台灣的政黨太多了,未來也希望把5%的政黨票門檻,改為3%,這樣立法院才會有多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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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