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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還在消費司法----政治算計產生的共業
2009/06/27 23:51:14瀏覽1717|回應3|推薦15

數百官司似亂絲,冤冤相報了何時。

公錢懸案如何解?算計從來總是痴。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檢辦案心態 施茂林「感慨萬千」 

報導中說: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日審理綠營首長特別費案,傳訊被控詐取十八萬多元特別費的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和兩位機要人員等三名被告,起訴此案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親自蒞庭,施等三人均否認犯罪,施茂林表示,檢方辦案心態和方法,『讓我感慨萬千』。 

施茂林說,從八十三年至九十五年擔任法務部的法學叢刊社社長和主編,兼任社務的法務部同仁每月可領三千元或六千元車馬費,他則分文未取,若以月領之六千元為例,可領取八十二萬元,施表示,檢察官說他心存詐念,詐取十八萬多元的特別費,如此認定,『讓我非常難過』。」 

************

施茂林幾十年來,在法界評價很好。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認識。在我下海當律師時,他是高院民庭法官,特別私下告誡我:「案子不要亂接,要有道理、有勝訴希望的案子才接。接了下來後,就要努力去打,不要馬虎。這樣一來,法官看是你接的案子,你就贏了一半。」 

這句話使後受益良多,我曾經在六年內所接的案子,平均勝訴率達到九成五以上,甚至有一年,全年的案子全部勝訴,就是受益於他的一番話,這使我一生非常感激。 

施茂林當過高院法官多年,也當過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更當過法務部部長,他會去詐取區區十八萬元的特別費?我只感到荒謬得可笑。 

這使我想起一位老友,他是某知名國立大學的刑法教授。他主持一項國科會的研究。在計劃中,他需要開一個會。開會因為是一整天,所以中午叫便當給來賓吃。助理估計出席的人有六十位,叫了六十個便當。結果有四位來賓當天該來而沒有來,只來五十六位。因為真的叫了六十個便當,助理在經費上也報了六十個便當的費用,四個沒有人吃的,助理就拿回家吃了。 

這本來是一件小事,偏偏助理的女友當天也來幫忙,知道助理浮報了四個便當,由於助理與女友因細故吵架分手,女友於是提出檢舉。可憐這位刑法知名教授,被用詐取四個便當的貪瀆罪調查。這個案子後來不知怎麼解決掉的,只是多年後我聽這位老友感慨地說:「差點為了四個便當,毀了我的一世英名,虧我還是刑法教授哩。」 

記得施茂林還當高院民事庭法官的時候,我曾私下請教他:「訴之聲明中,法定利率中央銀行核定放款日拆二分之一,實際上怎麼計算?」他老實說:「我不會算,要書記官才會算。」 

一個做大事的人,怎麼會注意這些芝蔴數字的小細節?然而四個便當可能就要刑法教授成為貪污犯。特別費是「公款」,還是「實質補貼」,請朋友吃飯能不能用特別費?這些小事,恐怕過去很少人注意。馬總統用國務機要費為連爺爺賀壽,也用國務機要費買門票,去聽白冰冰唱歌,這是「國務機要」嗎?恐怕學法律的人,也都見仁見智。然而,幾十元、幾百元、幾千元,滴滴累積的十八萬元的特別費,就要一個素譽良好的法務部長身敗名裂,一生努力付諸東流!誰會相信一個法務部長,真的會去「詐取」十八萬元的特別費?很多教授、政務官,甚至總統,都為這些會計上的小事被搞死。 

特別費案所以產生,是因為藍營檢舉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綠營為了恐怖平衡於是檢舉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被檢舉後,藍營於是檢舉了一大堆綠營的官員的特別費案,綠營也檢舉藍營的一大堆官員特別費有問題。 

施茂林原是馬英九的同班同學,是在馬英九當法務部長的時候,被提拔進法務部當參事。然而在陳水扁當總統的時候,又提拔他當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和法務部部長。施茂林就在這波的流彈中被波及,可說很倒霉。 

目前無論藍綠官員,還有幾百件特別費的司法案件繫屬在法院,準備要好好「消費」司法,使司法公信力在政治的折磨下,澈底淪喪、破產。特別費案本來國民黨立法委員已經提案要立法解決,但是綠營的立委,因為馬英九的案子未結,所以反對。等到馬英九的案子判決無罪確定後,綠營反而主動要求要立法解決特別費案問題。但是,換馬英九不肯了。於是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就把當時特別費立法解決的法律提案撤回了。 

目前又有一批綠營的政務官被起訴,開始被審判。看來國民黨準備要把綠營的這些知名政界人士戰力消耗、折磨得差不多,才要立法解決特別費案了。反正現在是民進黨準備挨打,藍綠是否會因此對立?司法公信是否會因此被消費掉,這向來不是執政者關心的。國家制度根本大計,那及政黨算計重要? 

不過特別費案是很玄的東西,往往算計別人的人,反而會傷到自己。如果官司真正全面開打,恐怕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的起訴、審理過程及判決,每天會被拿出來比較。換句話說,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每天會再被民眾再重新審判和檢驗。這是對綠營的消耗,還是對馬英九清廉度的消耗,實在很難說。畢竟藍綠執政都不在乎制度的建立和司法的改革,法院的判決公信力已經淪喪得差不多了,民眾怎麼會認為馬英九經法院判決的無罪,是可被相信的? 

人算不如天算,人民不用太在意,政治的業到底怎麼走,劇本在上帝手中,只有上帝知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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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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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起訴時的媒體報導
2009/06/30 14:32

馬英九貪污罪起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14/today-t1.htm



夜風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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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
2009/06/30 00:35

約在民國70-75年間 北投區公所 辦了個記者會 當時吃便當要附吃者簽名才可以報帳 那個總務一直拖到很晚數好人頭去買了便當 送來時走了一個記者 多了一個便當 為了報帳 拜託同事吃一個併簽名 後來被人檢舉 依貪污治罪條例中浮報罪叛死四年 還是法官引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減刑才是四年 吃的人依途自己之利 判緩刑 都丟了工作 一個去作牢 一個下落不明 

此案判後市政府人人自危 就有人為求自保 發明先請要吃的人簽名再去買 結果也是記者在報上連日砲轟 審計處 從善如流 發個文 以後不須附簽名單就可報銷 

犧牲兩個年輕的公務員才有此結果 

因罪證(會記資料)只保存十年 因此如全國追訴 那民進黨八年的涉案人遠大於國民黨的一年(馬上台後已改法取銷簽領都要發票)可知國民黨只賠上十年中第一年官員 而民進黨賠尚第二到第九年八年的官員 且扁任內多設了許多基關 如客委會等 

可知民進黨走錯一部 應在馬宣判前先通過 放了馬也保了自己 在拖一年不過 國民黨無人涉案 都是民進黨的官員涉案

魯直(grotius6033) 於 2009-06-30 10:12 回覆:

夜風兄提到這個北投區公所的例子,實在令人感慨。

當法令使人人違法,要檢討的不是人,而是法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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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2009/06/29 18:25
  人性其實是一樣的, 不管藍營,綠營,中國人,台灣人. 但是文化社會的發展卻會發展出不同的觀點, 眾所皆知,

  中國人是屬一屬二的自私貪污文化最暢行的國家, 幾乎已經到了無官不貪的地步, 但為求心裏的平衡, 中國人發展出世界上最深刻振奮人心的反貪詞彙, 所謂一介不取,還有許多象徵清廉的官吏的故事. 中國人之道德者在形而上對清廉的要求,已經到了變態脫離人間的地步, 人民受其影響,因此用表面世界最高標準的清潔程度要求官員, 官員因為也是人達不到這種標準, 因此只好虛假的在言詞跟表面上配合, 因此整個社會形成一種虛假偽善的癲狂錯亂中, 然而從沒人想在制度, 法律上去堵塞漏洞.

結果中國式的社會就繼續在貪污腐化的泥淖中不可自拔!中國人聰明嗎? 我大有疑問. 可能某些中國人很聰明,但是整體上,中國人是一個落後文化的落伍人民. 我呼籲中國人悔改吧! 痛改前非, 不要所有人都在罵扁家如何貪, 結果自己卻在蒐集發票報帳.
魯直(grotius6033) 於 2009-06-30 10:10 回覆:

泛藍:我們最不貪!

見: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39158722/article/11.html

泛綠:我們最清廉!

見: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39158722/article/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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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貪腐而言,國民黨和民進黨是半斤八兩。一年前,馬英九以清廉改革形象入主總統府,與九年前陳水扁以清廉改革形象入主總統府,其實是一樣的。

也許三年後,也許七年後,另一個人還是以清廉改革形象入主總統府,這個政府也是另一個「貪腐政權」。把政客當成「神」,註定會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