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2/08/15 19:45:59瀏覽1469|回應1|推薦5 | |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林智堅因被檢舉碩士論文抄襲,台大宣告撤銷學位,而林智堅自行宣佈退選。 政治人物出來選舉,往往三代會受檢驗,學歷論文是其中之一。李登輝選總統時,曾被指為其美國的博士論文,是別人代筆。而馬英九選總統時,有人指其博士論文,有一千多個文法錯誤。蔡英文選總統,其博士論文,被指為造假。然而,他(她)們總統都幹得好好的。 等而下之,政治人物在職進修取得碩士學位,其學位論文被指抄襲,可能是歷史共業。有人敢說,顏寬恒的美國碩士學位,是認真讀的? 除了林智堅外,高雄市長補選時,國民黨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論文,也被指為抄襲。在最近,包含南投縣國民黨候選人許淑華、議長何勝豐,民眾黨的立委蔡壁如的碩士論文都被檢舉抄襲。有關政治人物的碩士論文抄襲案,似乎形成和特別費一樣,成為歷史共業。 先談談許淑華的論文吧。 依據當初檢舉許淑華論文抄襲的r蔡培慧的記者會全文及許淑華的答辯如下:(參見:[一刀未剪] 承認論文確實有瑕疵! 許淑華稱引用未發表文章"未著名出處" 坦承個人疏忽全交學校回應 民進黨南投參選人蔡培慧嗆:學術論文審查本來就是必要|【焦點人物大現場】20220802|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蔡培慧) 那今天要開記者會之前,坦白講我想了很久,因為我覺得既然是記者會,就要有憑有據,所以我們也做了整理,把許淑華的論文,全盤的做了整理。 那我可以告訴大家,同時以蔡教授的身分,來告訴許淑華立委,首先你 第一章,抄襲率52% 第二章,抄襲率71% 第三章,抄襲率45% 第四章,抄襲率23% 第五六章,抄襲率23% 告訴大家,以教授的身分,任何論文,抄襲超過20%,都叫抄襲。 所以這就是一個抄襲的論文 這是第一點:許淑華要承認你的抄襲 許淑華呼籲逢甲大學來做學術論文的審查,這是必要的過程 因為我們這邊也知道非常多的人覺得這些事情讓人誠惶誠恐 所以我相信檢舉的信函也是源源不斷 那第二個,許淑華還是在迴避問題啊 既然你敢叫逢甲大學公開審查 你就應該公開說明,說明你的研究架構是怎麼造成的,你的論文胍絡的文獻回顧是怎麼做的,你的研究方法是怎麼做的,你的發現 你的限制是什麼 許淑華,如果這是你做的論文,大方地講出來吧
(許淑華) 其實我再跟大家補充一下,先前媒體有在關注這件事情的時候,大概在一年多前,我已經針對我的論文做過說明了。 就是在概論的部分,還有在文獻回顧的部分,因為當時我引用的是未發表的文章,在有些的段落我並沒有著名出處。 那經由媒體來詢問之後,我後來有請教我的老師,老師也告訴我說,雖然是未發表的,應該還是要註明出處。 那當時我也承認,確實是我個人的疏忽,那我相信這個在我整體的論文上,可能還是會有一些瑕疵存在。
(蔡培慧) 那今天要開記者會之前,坦白講我想了很久,因為我覺得既然是記者會,就要有憑有據,所以我們也做了整理,把許淑華的論文,全盤的做了整理。 那我可以告訴大家,同時以蔡教授的身分,來告訴許淑華立委,首先你 第一章,抄襲率52% 第二章,抄襲率71% 第三章,抄襲率45% 第四章,抄襲率23% 第五六章,抄襲率23% 這是第一點:許淑華要承認你的抄襲 為什麼我會講抄襲呢,我們來看, 從整個的研究計畫到底怎麼想,她不知道,所以她抄襲。 到整個該怎麼分析的分析架構,她不知道,所以她抄襲。 另外呢,任何的限制或者是發展,產業文化再出發的限制在哪裏,她不知道,所以她抄襲。 我必須告訴大家,許淑華只會抄襲,為什麼我要講許淑華只會抄襲呢 因為這通篇的論文,反應了內容不是她寫的; 而且我們很意外,內容不是她寫的,居然由公務員親自講出來,謝百傑公務員親自講出來 這是我昨天想了很久,覺得一定要來開記者會的原因,因為她面臨了一個非常嚴重的事實,叫做權勢壓迫。 什麼叫做權勢壓迫呢?做一個巿長,要求他的專員,要求他的清潔隊長,為他做事,做私人的事,寫論文,權勢壓迫。 甚至於昨天在採訪的時候,還被叫到議長室去詢問,權勢壓迫,在議長的面前,你要講什麼,難道你心裏不會膽戰心驚嗎?難道你心裏不會感到慌亂嗎? 所以我必須要講,這反應了一個嚴肅的事實,假設你抄襲,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所有的論文給人家寫,要不就二十萬,要不就十幾萬。 但是許淑華不是這樣。許淑華用她巿長的權力,要求公務員幫她寫論文,這樣合理嗎? 我告訴大家,這件事情的壓力,反應的不只是許淑華造假抄襲,反應了許淑華用權勢壓迫,要求公務員要為她賣命。這樣合理嗎? 我告訴大家,這反應的是南投持續的公務的權力完全錯用。而且反映了南投長期的黑道勢力把持地方政治。這件事情正是我要開記者會的原因。 許淑華你應該公開的說明,為什麼我要講公開的說明呢? 任何一個從政的人都要被檢驗,任何一個從政的人都應該要告訴大家你做了什麼事情。 所以你的論文,點子哪裏來?你的論文,文獻怎麼?你的論文,訪談怎麼做?你要告訴大家。 但是許淑華不敢講,許淑華只會迴避,反映的就是論文不是她寫的。 我敢講,待會拜託大家去問許淑華立委,她知不知道她論文寫了什麼。 另外,我跟大家講,這樣子的研究報告,坦白講,29頁是由謝百傑上到這個平台,也得到縣府的獎勵。 但是這29頁就拆開來,都在她的論文裏頭,所以我們也做了整理,到底哪一頁的相似性,比如說 謝百傑的第3~4頁,在許淑華論文的第2~3頁 謝百傑的第4~5頁,在許淑華的第7~9頁 每一頁我們都整理了。 換句話說,29頁全部都融入在你的論文當中,許淑華五鬼搬運之工你可是做得很厲害。 正是因為我覺得權勢壓迫,是在座每一個不管是媒體記者也好,不管是鄉親也好,或者是我們從事政治工作的人也好, 這是應該要嚴守的界線。 我想問,南投的公務人員,你會怕嗎?
(許淑華) 記者問:最近有跟謝百傑連絡過嗎? 許淑華答:沒有。 先前我有看到昨天媒體有針對他的部分有做說明。 其實我再跟大家補充一下,先前媒體有在關注這件事情的時候,大概在一年多前,我已經針對我的論文做過說明了。 就是在概論的部分,還有在文獻回顧的部分,因為當時我引用的是未發表的文章,在有些的段落我並沒有著名出處。 那經由媒體來詢問之後,我後來有請教我的老師,老師也告訴我說,雖然是未發表的,應該還是要註明出處。 那當時我也承認,確實是我個人的疏忽,那我相信這個在我整體的論文上,可能還是會有一些瑕疵存在。 但是同樣的,我還是對我自己的論文是非常的有信心的。 因為我論文的主體是以我自己在南投巿辦理意麵節黑葉荔枝活動的推展。 這些都是我自己發想出來的。 所以對於論文的主體性還有原創性,我是非常有信心的。 所以總歸而言,這些相關的細節,我覺得就是由學校這邊來做說明,否則的話大家目前也都是各說各話,學校這邊該要我親自說明的,我也一定會到場。 我整個就是交給學校去做了解是最清楚的。 我覺得民進黨不須要腦補。 我覺得回歸到最終論文的真實性的認定,就是由學校來認定,並不是我說的算,也並不是對方說的算。 所以我覺得自己再去腦補再去說故事,這個每個人都會去聯想。 最終我們要去證明的就是我的論文是不是有原創性,我的論文是不是應該被認證,這個應該是由學校來認證。 我再講太多的話,到最後回應的都是口水戰啦。 所以我覺得目前為止,民進黨他們要辯我的論文來救林智堅,或者是要挽救蔡培慧目前萎靡的選情, 我覺得這點看起來是做不到的。謝謝。 ++++++++
以上是記者會全文, 我想說的是許淑華的辯解中說的「未經公開發表作品的引用」。這在著作權法是完全說不通的。 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依這條規定,引用必須: 1、 限於已公開發表的著作。未公開發表的著作,不能主張引用。 2、 屬於片斷,而不是整篇。23-71%,不是片斷。 3、 必須引用之處與自己創作之處可以區辨,不能將他人著作當作自己著作使用。 4、 必須合理範圍,達到23至71%,絕非合理範圍。 5、 必須引用之處與自己創作部分有關連。沒有引註,是將他人著作當自己著作使用,沒有關連性。 6、 必須詳細註明出處。 以上這六個引用的要件,必須全部具備,才能主張「引用」。許淑華連一個要件都不具備。更何況被引用之著作的作者,本身是公務員,基於職務上創作,在創作那一刻,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即屬國家所有。該作者沒有授權的權限。拿國家有著作權的著作,作為個人畢業論文目的使用,而且屬於自己監督和主管範圍,這沒有問題嗎? 許淑華的抄襲案,比林智堅還嚴重。林智堅的台大論文,無涉國家著作權,而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的論文,沒有証據証明,這些教授,包含林智堅的共同創作,有簽同意書,同意移轉給中華大學,由中華大學移轉給竹科。而即使有簽移轉著作財產權同意書,也是在交期末報告,論文內容範圍確定後,才有有移轉著作財產權的問題,此時林智堅的論文,已經口試完成。 林智堅退選了,也許是民進黨的利空出盡,林智堅的犧牲打,也許接下來,是藍白陣營開始頭痛了。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