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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7 23:57:50瀏覽2090|回應1|推薦6 | |
有關陳水扁的特赦問題,分兩個層面。一個是要不要特赦?一個是怎麼特赦?
陳水扁該不該特赦?
從國際慣例上來說,作為前總統,已經關了六年多,政治層面上考慮,該被特赦。尼克森、全斗煥,都被特赦。全斗煥貪污的金額遠遠超過陳水扁,而且還涉及光州屠殺事件,然而他還是被新總統特赦了。
陳水扁被關了六、七年,從國際對前總統犯罪處理的慣例上來說,他應該是要特赦。
然而,如果從政治利益上來說,陳水扁的特赦利於國民黨,而不利於民進黨。
如果我是吳敦義,我內心一定很希望陳水扁能夠特赦,因為陳水扁特赦,以他一慣的政治動物習性,一定不甘寂寞,對蔡英文指指點點。而且像一尾活龍到處趴趴走。人不用坐輪椅,而且手也不抖了,全身百病全消。陳水扁又成為國民黨的新提款機。凡他與蔡英文說法不同,就會被國民黨拿來消費。
當蔡英文要年金改革,陳水扁說不要侮辱公務員的尊嚴。當年他改18%的時候,不是自詡是正義化身,把這些人當成賊嗎?
他在要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要參加國慶,要參加音樂會,還想去參加民視建台二十周年紀念。然而,他卻說他身體體狀況,無法去法院開庭。
陳水扁的龍潭案被判決確定坐牢,在司法上確有程序上的政治追殺。例如他是以國務機要費案硬行被長期覊押,而國務機要費案現在是被判無罪的。又如中途換法官,要越方如到日本去找辜仲諒出來作偽証。
再者,最高法院以過去非常罕見的自為實質判決方式,而不依慣例發回或駁回,非常快速地確定,而判決的法官,現在是被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判決的理由,是過去沒有用過的「實質影響力說」。最高法院為了這個案子,承辦法官只分這個案子,不分其他案子。
陳水扁在龍潭案收了四億元,被判11年,關了六年多。他在司法上被判刑,見仁見智。
扁迷認為扁案是冤案,馬迷認為陳水扁是鉅貪。我認為這在政治上罪有應得。
陳水扁主張這四億元是佣金,我認為官邸不是仲介中心,在官邸收了四億元,辜負這些投票給他的選民和選舉時幾千、數萬元無代價捐錢給他的支持者的期待,光這些他就是該死,就該負政治代價。尤其將鉅額資金匯往海外,就如同當年的唐景崧一樣,隨時準備逃亡海外,是政治的嚴重失格,關六年只是差不多而已。
至於他被司法追殺,是否值得同情?他的八年執政,把司法弄到可以這樣地對個人作政治追殺,作法自弊,夫復何言?這些追殺他的法官和檢察官,以及他們的主管,在陳水扁任內,不是都一樣是權力者?
陳水扁怎麼赦免?
依赦免法第三條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特赦以有罪刑為前提。陳水扁的龍潭案已經判決確定,可以特赦,但是其他的案子還在停止審判,無從特赦。我國法律與美國不同。尼克森未經判刑可以特赦,但是我國則不行。
陳水扁目前是保外就醫,還有受刑人身份,但是卻一再用政治的手法試探蔡英文的底限,也在試探法律的底限和人民的忍受底限。更想要立法委員去修改赦免法。
如果我是蔡英文,當我看陳水扁一再在政治上指指點點,不甘寂寞,我就會把特赦問題擺一邊,等下一任再說。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總統特赦出來的人,還在指點江山,說三道四的。尼克森、全斗煥都沒有。當然更不用說還沒有特赦時,更是十分安靜。
陳水扁是否特赦問題,民進黨內會有一定壓力,因為畢竟有少數扁迷。陳幸妤不是嗆說:「民進黨誰沒有拿我爸爸的錢?」
好一個「我爸爸的錢」!用全民的清廉期待,在總統官邸開仲介中心所拿的錢,也是「我爸爸的錢」?一些律師、醫師、會計師選舉後援會無私地捐錢給陳水扁選舉及民主用的錢,也是「我爸爸的錢」?
相較於陳水扁出來造成的困擾,和目前黨內的壓力,兩相權衡,這事還是緩一下比較好。陳水扁既然那麼好動,就等他把庭開完,把所有案子都確定,再來談特赦吧。不然龍潭案特赦了,其他案子還在,難道還要特赦第二次、第三次?這會是國際笑話。
至於修改赦免法,因人設法,這是憲政大忌。
扁家到現在還認為台灣人民欠扁家,而不是扁家欠台灣人民。就拖欠著吧。
既然陳水扁能夠參加國慶,能夠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能夠對年金指點江山,能夠三不五時錄個影帶,講話非常有元氣,為什麼不能去開七月七日在高院即將開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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