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警察/之前ㄉ租屋ㄉ房東/檢察官)
都只會一直說竊盜ㄉ會在第一時間把犯罪ㄉ來源
消滅掉或轉手掉
等沒事ㄌ 就繼續用到哪天不幸被誰發現ㄌ再說
警察/律師/法官/房東 都自認為該做ㄉ都做了,在我們看來他們根本沒把這件事當一回事在辦案!受害者ㄉ我們感覺沒有誰會去替我們抓到那些偷我們東西ㄉ
更不會替我們要回我們失去ㄉ東西然後拿來還給我們
粉嫩只知道身為受害者ㄉ我們 卻還感覺在面臨持續被耍中!
從6/30/2005到今天都已經幾天了?
天曉得盜竊者或執法者 有沒有意願和興趣把我們失去的東西找回來還給我們!? 誰知道 到最後我們是不是白搭 失去珍貴的東西的我們 會不會最後什麼都沒拿回來而只是浪費時間體力在和警察/媒體/法院配合查案!
真正傷害我們最深ㄉ罪犯:是否最終ㄉ結果卻是:有可能被容許繼續犯罪而完全沒面臨到任何ㄉ法律制裁 包括沒必要跟我們道歉!!??
我甚至在猜 搞不好還有執法者 故意知法犯法 私下把我們ㄉ東西保留在自己身邊使用。美國和英國不是都發生送信件ㄉ郵差 偷偷把信藏起來或盜領別人ㄉ東西嗎?
以下所有列出來ㄉ東西 都是我們被闖空門被偷竊的很重要ㄉ財產。
男生ㄉ部份:
一台27吋平面電視,05年才買ㄉ
PS2主機兩台, 電動玩具,game cube主機,電動玩具,X-Box主機,電動玩具。另外還有台灣朋友買的電動
從台灣和美國本地買回來看的A片
日文課本附送的CD
手提電腦兩臺:一臺是華碩的,
另一臺是Toshiba的,
華碩的用了三年以上,而Toshiba的才剛買不到五個月
Sprint PCS手機一隻(幾乎是和汽車面板放在一起)
無敵電子字典(而且才剛買沒有很久)
webcam, 滑鼠。
個人銀行帳號戶頭裡的美金350元
郵票兩本(而且才剛買的)
工具箱裡面的一些用具。
有人拿老公的信用卡去T-Mobile買手機
臭婆娘粉嫩ㄉ部份:
- 餐用刀子。
一臺DVD, VCD Player & 2 remote controls
我的第二本來不及繳回去台灣的護照,都已經剪角了,還是被盜竊。
小隻的手電筒
一盒螺絲起子。
有人拿我的信用卡去付油錢,還一天之內花兩次。
我們共同損失ㄉ部分:
共同帳號戶頭裡所有的錢被刷到還有人用我們的卡在7-Eleven 和Walmart消費
整本名信部,裡面所有的卡,都因此,遺失了,這裡面還包括小龍的之前沒有繳 交回去的兩張其他州的ID還有個人綠卡身分資料,還有我們倆人的公卡,還有學生卡,各大商店卡和會員卡,圖書館借閱卡。還有學生ID。
所有存放在美國的:
無論是買的或是自己偷燒的電影DVDs(甚至連箱子都偷)然後丟在大型垃圾筒裡)
汽車音響的面板兩個
一臺digital camera
唯一退錢或不用繳款ㄉ是銀行和信用卡公司。
We have a neighbor who witnessed the crime.
He either saw or remembered what really
happened to us, but We don't know why
he has no guts to take the stand.
Besides the neighbor, the detective, the judge,
the police all know very well about the evidence
of the crime. Still, everything is postponed
and no trial of the burglary has been given
since the home we were living at got
broken into on 6/30/2005.
● 我們當時沒買租屋保險
●笨蛋粉嫩比直樹ㄉ戲裡ㄉ老婆還笨笨到當時信任鄰居
※所以我們的損失 是警惕 後來我再也不信任任何鄰居我不會 主動跟鄰居搭訕問好話長短 也避免任何需要回應問題ㄉ時候
●我們搬家後 第二個月之內就訂了租屋保險。即使當時當下ㄉ我們倆都並還未工作。但是 不管以後如何走下去我們都不想此事再發生了
● Literally, No one in this country
(Meaning USA)
can ever be trusted Period(永遠).
Again, Whereever you live and Whoever you
Party with (in America), Nobody you can
trust fully while you are in this
Free country(Meaning USA).
唯一值得歡呼和慶幸ㄉ是:
我們的轎車從事發當天都在我們家人的手中,
沒有跟其他被竊的財產 一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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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月粉嫩考路考之前 鬧彆扭
使得我ㄉ陪考人的皮夾掉ㄌ 遭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