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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看明月
2009/07/07 07:22:24瀏覽418|回應0|推薦2

昨夜與阿芬做夜間散步時,抬頭墨藍的夜空裡只見明月又即將圓了,忍不住興嘆,「前幾天我陪阿明散步的時候,看見天上掛著半輪的月亮。阿明很可憐地說,等月亮圓了,就該考第二次基測了。而現在,月亮即將圓了。」我在心中咀嚼這屢次頻繁的煎熬,感受生命是又無奈又可憐。

「前幾天我也在看半輪的月亮喔!在一個很吵很吵的房間裡。」阿芬說,「那時候我在摸索『逐字稿』的工作,又推不掉『中大服』大哥遊說我幫忙去帶一個暑期營隊。才剛剛搬進來,就發現房間非常吵住不下去。房子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解決,又必須趕在7月10日以前回台北幫教授的一個研究案做錄音的工作。所有的事情都擠成一堆千頭萬緒,感到壓力好大,望著天空半圓的月亮,覺得自己好可憐。」

「是不是隔天,我打電話給妳,妳就開始抱怨,到最後就大哭起來了?」我問。

「嗯。」阿芬答,「其實我不是要抱怨的。我只不過想要問妳我寄的包裹收到了沒有而已。誰知道到最後根本就忘了問包裹的事。」

「但哭過之後,心情就好一點了對不對?因為妳那時候壓力太大了。」我好心疼。

「對啊,有時侯我們在承受莫大壓力的時候,一味一直壓抑忍耐,往往不知道自己已經承受了太大的負荷了。我們心理學有教哦!」阿芬對於她學到的學問永遠都津津樂道。

CN大學的校內宿舍數量僅僅夠提供大一新生的住宿,從大二開始,除了僑生、低收入戶、以及宿舍幹部以外,幾乎全部學生都要遷出校外租屋寄宿;因此,打從大一下學期開學以後,系上同學們早早就展開了尋房覓屋的工作,在課業的忙碌之餘,增加了這一份似乎頗為麻煩的任務。

這群離家不多久的大學新鮮人差不多一向都是嬌生慣養的千金少爺,安頓在安全牢靠又設備齊全的學校宿舍也就罷了,一旦需要到外面賃屋而居...這些應該已是成人的小孩們,那種張惶無助又新鮮好玩的模樣,大概讓不少家長無法不提心吊膽吧?尤其是那些掌上明珠的寶貝女兒,媽媽們通常希望她們能有手帕姊妹一起分享房間同進同出,好互相有所照應(還有大概是...互相監督...吧?這是媽媽們多愁善感百轉千腸的詭計啊..)。
(emma媽咪補註:上面這一段據阿芬審校之後,她非常肯定地表明說,「不是互相監督哦,而是互相*掩護*,那才是事實的真相。」她們在住校期間早就已經互相掩護得默契十足了啦!)

比較好的雅房(或套房),免不了租金昂貴,那就需要找到一個個性相投的室友共同分攤房租。
若能找到一整層的房子,湊到三四個同系的同學一同分配這一層居住空間,則不但房租比較節省,並且在享有個人房間的同時,還能和同系的同學保持著親密的互動和照應,這大概是媽媽們認為最理想的狀況了。
至於傳說中的...以合理的價格租到一棟三層樓透天漂亮別墅,把十來個同系的好友一起塞進去,共同營造一個獨立而且步調協同、有著相同理想的溫馨大家庭...這種可遇不可求的夢幻,當然也純屬夢幻而已。(這個夢幻被阿芬說得如夢似幻,雖然我心中直覺它很可能是媽媽們的惡夢吧?十來個同學...有可能全部都是女生嗎?...哼!反正它不會實現..)

從看房子、到做決定,一直不斷有同學那不辭千里的媽媽們遠道來參與,同時提供一大堆挑東嫌西讓每間房子幾乎都租不成的寶貴意見;在這個階段裡,阿芬最神氣活現了,因為她完全可以自己決定。我早就已經打聽好房租行情了啊!所以我只需要把容許的租屋預算、屋況的基本考慮因素安全角度明白告訴阿芬,她應該就可以自己斟酌了啊!只不過租一間雅房而已,這應該夠簡單了吧。

我千叮嚀萬交代的只有三件事:
木板隔間絲毫不必考慮。這是為了恐怕祝融無情。
絕對要預防被歹徒侵入的危險。我們大概無法要求房東非裝設鐵窗不可,但隻身在外柔弱可欺,我們一定要考慮自身的安全啊!
頂樓能免則免。頂樓住家的那種奇熱,沒有冷氣根本無法住人。而冷氣的費用,我們負擔不起。

選擇舒適住家當然不只這些條件啦,以上只不過是最基本的安全考量而已,有的錯誤是絕對不容許有些許絲毫發生的可能。
而頂樓的酷熱...這都已經是鐵律了,又何必去試呢?
至於其他的小毛病,那就留著給小孩自己去體驗學習吧!這是租房子、又不是買房子,哪怕是住進了鬼屋,也還可以再搬出來啊,沒什麼大不了的。

好不容易,阿芬和系上另外兩位同學終於看好了三間房的一整層樓,阿芬看中意的那間房,被她推崇得宛如是人間少有的完美無缺的房間。每間房月租2900含水電瓦斯網路費...算是相當便宜,有明亮的窗子涼爽的風,室內也頗寬敞。然而那段期間裡,同學和媽媽們可十足歷經了浩繁到難以盡述的幾番數次考慮折衝...才終於進行到簽約的階段。

同樣的,同學的媽媽都二話不說地前來幫忙簽約;而阿芬依然,她全權代表她自己簽約...但此時相較之下卻有著些許的孤單落寞。

這份契約簽在4月初,租賃期間寫明是從7月1日開始,當時那些房間都還有人居住在其中,房客同樣也是CN大學的學生。

找房子看房子起初雖然新鮮有趣,但找了一陣子徒勞無功之後,尤其是同學們紛紛都「找到歸宿」了,剩下可以提供為「套房搭檔」或結為「租屋夥伴」的人選也隨之銳減,有利的條件逐漸流失,壓力也就慢慢形成,雖說那時才三、四月,但阿芬早已經心浮氣燥起來了,有時候氣餒灰心之感也油然而生。這好不容易終於大局底定,朝向「安居落戶」的階段更上一層樓了,於是阿芬萌生了進階的憧憬,她想要添購些房裡欠缺的東西。
但我滿心卻只籌算著該如何讓阿芬以她自己一人的力量把她的東西從學校宿舍搬過去的計畫。

阿芬的所有物並不多,她的衣物裝滿兩袋子就是全部了。而學期結束時,書本照例用一個大包裹通通寄回家,應該不會有什麼重的東西需要搬。其餘那些零零碎碎的用器雜物,阿芬應該逐次分批地、慢慢搬到校外租的那間房子角落去堆著,說到底真的沒有什麼東西嘛。體積比較大的就是可摺疊床墊和枕頭棉被幾樣寢具而已,這幾件可以留到最後,租一輛計程車連人一起送過去就成了,沒什麼問題。
我覺得阿芬搬家是輕而易舉的事,這沒什麼可煩心的。

我當然早早地就把我這套搬家方針告訴了她,而她說她知道。
但是阿芬在「知道」之餘,也滿懷憧憬地不斷訴說著她要再買一個檯燈。新房間沒有地方擺書,她也需要買一個三層櫃。新房間的書桌太小只夠擺電腦,她大概要把床當作桌子使用,將床墊舖在地上打地舖。然後她嫌那邊的公共冰箱太小,若她能擁有一個自己的小冰箱就好了...。

我想,阿芬憧憬再怎麼多的東西也得先住進去再去憧憬吧?沒想到六月裡有一天,她很興奮地告訴我說,她已經買到檯燈、三層櫃、書架、還有一個很重的和室桌了。她是在學校的BBS上看到有個研究生出讓二手家具,這些一共才480元,已經都送到她學校的宿舍內存放了。

買得很便宜...是沒錯啦,但是這些家具要怎麼搬呢?
阿芬立刻拍胸脯說,和她一起搬過去的同學的父母會開車來,她們說可以順便載。
以我的個性,凡事自己能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就花錢解決,不需無端去欠沒必要的人情。
但既然阿芬自己要負起責任來,那麼,也輪不到由我來操心。

繁忙的期末考試結束後,忙亂的搬遷工作就登場了。
我真的一點兒都沒擔心,因為我根本就不認為學生搬個宿舍...這能有多難。
...一直到阿芬在她的流水帳裡,寫了一大篇指名給我閱讀的抱怨文...
(emma媽咪註:天空部落格有加密功能,每篇文章都可以選擇公開或加密。加密的文章必須輸入指定密碼才能閱讀)

以下轉貼其中一部分~~

每一次都是這樣,別人父母會來幫忙的事,我都要自己想辦法搞定
        高中時老爸只在高一時幫我把行李載到校、高三時幫我載回來
        在這差不多三年的高中生涯中,不管是搬冬被過去、或是跟舍監理論可不可以把所有的東西放宿舍過長假(後來就偷偷放,誰鳥她准不准啊),都是我自己來。被子床墊長期塞在交誼廳,沒有曬過也很少洗,上面都是滿滿的霉味,還是過了三年。更別提同學的父母都會送宵夜、或是在數學考差被留校時過來載人。
......
        整整一個學期只回過一次家;租房子簽約時…的父母都來了,只有我自己一個;期末搬家大家的父母幾乎都會來,又是我要自己想辦法。
        其實這些我都不太在乎,我知道他們沒辦法來、也不是那麼想回家。我只是不喜歡在每次跟媽媽說這些時,她就說「我在你這個年紀時已經有自己的工作了,不但自付學費還可以拿錢回家」;把我的沉默和孤單視做理所當然、把我偶一為之的抱怨當作任性。
        
~~轉貼完畢~~


這篇抱怨其實寫得相當簡略,事實上,搬到新房間的那一天發生了一些令大家不愉快的事情,房東太太的貪小便宜、以及她處事的言語和態度都叫人備受委屈。
阿芬租的那間房被當作暫時倉庫堆滿了三樓租戶的東西了,為了把它清空,阿芬和房東一起搬了好久,將它們通通搬到三樓去,阿芬的東西這才可以搬進來。而房東太太卻辯說,因為是從7月1日才開始承租,所以那時堆滿東西是應該的。她們把東西搬進去的那天是6月27日。
阿芬的隔壁那間房也堆滿了別人的東西。那間房更離譜,因為房東太太認為學生們暑假不會住在這裡,於是將那個房間又租給一個短期住宿的小姐。
她們那天除了搬自己的東西之外,還要幫忙把這些意料之外多出來的東西搬到三樓去(那幾日,可都是超級酷熱的天氣哦..),並且要忍受房東太太莫名其妙的歪理不認錯。

以上這些細節,是兩天後我打電話給阿芬時,她才對我細說的。
同樣在外面遇到了橫逆,同學們都有父母幫她們主持公道、搬東西也有車也多了好幾雙幫忙的手,不像她,人單勢孤只有忍氣吞聲的份兒。
我們不管是人力財力或物力的資源,就是完全闕如啊!這種情形越是處身在家境優渥備受呵護的同學之間,就越發突顯。
挫折、不順遂,它們充斥在生命之中俯拾皆是,能夠早一點去體驗剉磨,是鍛鍊堅毅品格的機會,這並沒什麼不好,至少它們都已經被控制在能力限度以內的安全範圍了。
但當這些困頓窘迫被搬上檯面來窮加比較、讓自己的四面楚歌孤危處境在眾目之下突顯得那麼一清二楚,這才變得那麼令人難以忍受。

閱讀那篇抱怨文時,我非常能夠同理阿芬的感受,這所有一切,我與她都無可奈何。但我們還能怎樣?我們已經以我們卑微的極限,處理到最好的狀態了。我們都已經盡力了,雖然目前看起來真的很不堪,但我自有我的長遠計畫,而且一直著手在努力當中。其實只要把眼光放在希望的遠方,就不會把情緒陷溺在眼前的困境裡了。
阿芬是個極其貼心懂事的好孩子,她對我所說的話總是百般信任,願意為媽媽的幾句安慰和鼓勵就咬牙忍耐,極少開口抱怨,有時候也因為這樣,她遇到困難也就自己默默承受了,不想增加媽媽的負擔。

搬家過程再怎麼一波三折令人不悅,總也該塵埃落定了吧?快樂暑假都已經開始了,她又住進了一個很棒的房間,還買到便宜的家具,應該撫平了一切不愉快,開始過著舒心愜意的生活了吧?我心裡篤定著,等了兩天之後,便打電話給她,問她的新房間住得怎樣了,預計要聽她開心的瘋言瘋語。

「我的房間吵死了!」阿芬一開口就如此說,「妳有沒有聽到?這裡的車輛吵死了,我什麼事都不能做,連覺都睡不好!」我從電話裡時不時地聽見車輛飛馳而過的噪音,幾乎就像站在幹道馬路之上。

接下來阿芬對我講述了前面那段搬家風波,講她的房東太太如何機車。又說那裡的蟑螂好多,因為一樓是早餐店的緣故;但是房東太太死都不承認那裡有很多蟑螂。有的房間蚊子很多,還好她不怕蚊子...。那間當初看起來宛如天堂的房子,住進去之後就搖身變成地獄了。

「那妳現在在幹嘛?」我問。我打這通電話的時間是6月29日的午後,原本我只不過是想聽她住得開心的快樂報告,然後提醒她房租要準時繳,這一點要有信用。

「我在弄『逐字稿』的工作,可是這裡太吵了我都做不下去;『中大服』的大哥又一直遊說我去帶一個暑期營隊,我推不掉只好答應了。」她說到這裡便放聲大哭起來,「然後10號我必須回台北幫教授的一個研究案錄音,所有的工作全部都擠在一起了...」

事情可以很多,但也可以逐一解決啊!只要先理出頭緒來,「我聽妳那裡真的很吵。蟑螂蚊子都不是什麼問題,買個蟑螂藥噴一噴就行了,市面上也有賣很方便的蚊帳,有必要的話就買一個,那就連蟑螂都不必怕了。」我先幫她解決我遠在千里之外所能解決的,「但妳房間的吵是不能忍耐的,一定要立刻搬家。」

我問清楚了她還沒付房租,當時只付了最先付的訂金1000元而已,4月份打契約之後,這1000元就轉為押金了。
我要她立刻去向同住的同學們表明她的困難,畢竟當初是大家說好住在一起的。還好雖說是大家一起租了一整層,但租約是每個房間獨立訂的,所以我們可以單獨撤離。

「妳要趕快向房東表明妳不得不搬離的原因,把問題通通推到媽媽這邊來也可以,但要好聚好散,千萬不要批評別人的房子喔,要說是我們自己沒辦法適應。」我對她面授機宜,「這個房子妳絕對不能再住下去了,趕緊再找找看別地方吧。東西也不必自己搬,我們可以請搬家公司幫忙搬,妳就不會太累了,其實並沒有多少錢。」

阿芬已經停止了哭泣,靜靜地聆聽著。然後像心情突然大轉變了似的,滔滔不絕地說起學校教官的說法。像這些校外住宿的事宜,都是教官在處理的。教官說房東太太把房間重複出租是她違約了,那位同學大可以另外找房子搬家,不必再付房租,同時可以把1000元拿回來。但如果是她這樣的情況,則1000元是拿不回來的了。

「按照租賃的習慣,妳提前解約是必須預先告知房東,並且罰一個月的租金哦!並不只是1000元拿不回來而已。媽媽沒有看見妳的租約是怎麼訂的,不過妳可以去裡面找找看一定有這一條。一切照契約走,不然契約訂假的啊?」我向她指明。

當天晚上我和阿芬通MSN時,我和她說了許多租賃契約的奇妙條款。訂立契約可不是程序而已,萬一雙方發生糾紛時,契約上的任何文字都是法律的依據呢!「租賃契約已經是最簡單的契約了,如果是房屋買賣契約,買方甚至還可以在契約上載明『賣方保證此交易標的物絕非凶宅鬼屋,否則此交易立刻失效,賣方必須無條件反還全部交易價金給買方』之類的條款哦,反正不管什麼奇怪的協議,全部寫在契約上白紙黑字簽名蓋章,就有法律的保障喔!」我對阿芬說道。阿芬聽得簡直是嘖嘖稱奇。「像我們家的租賃契約上,房東就加註一條『屋內禁止安設神明牌位,不准登記公司行號,牆壁不可亂釘釘子』,所以我絕對不會在牆壁釘釘子,因為契約有寫嘛!」其實這個條款,房東只算是訂到一半而已,他忘記把罰則寫清楚了。不可亂釘釘子...那我一定就給它釘釘子下去呢?那麼是該賠償多少錢?修復成原狀?或是一句道歉了事?不知道...若遇到存心惡搞的房客,這還有得吵呢!

阿芬的行動還真是有夠迅速明快的,她當天下午就已經約好了隔日要去看兩個房間。第二天,6月30日就去看好了,晚上在MSN上向我報告她的戰果。這次她的兩位同學都不搬,只有她獨自行動就顯見出效率來。
兩個房間都令她很滿意,其中有一間尤其令她十分心動~~


月租:1750,不包水電
  水電:水電費照表計算,水費兩個月約700,電費兩個月約500,另需繳交每個月的
       管理費1400,第四台580,網路790,與不定期的瓦斯費
       雜費一個人一個月大致分攤約1300
公共設施:客廳:鞋櫃、電視、沙發椅;廚房:冰箱、電鍋、飲水機;
            陽台:洗衣機、曬衣架
室內設備:書櫃、衣櫃、單人床、電腦桌椅、書桌、對外窗,採光極佳,視野極好


這是阿芬在學務處住服組的留言版上所發現新貼出來的公告,她立刻行動便拔得了頭籌。
從這些字面上就能夠了解這裡的設備可真是一應俱全,房裡的電腦桌是大型的那種,書桌還是另外的一張。
阿芬很開心那兒有一個好大的冰箱,而且還有電鍋,廚房也可以開伙(現住在那裡的兩名房客大姊姊就常開伙,她們正好都是CN畢業沒幾年的校友,留在當地工作),此外客廳還有電視可看呢!

而我對於它是大樓住家的這一點也非常滿意,雖說管理費不便宜,但它也就等於是某種程度的安全保障。至少,我寄包裹給阿芬時,就不怕沒人收了,原本我還挺擔心這一點會很麻煩。(阿芬說這批住宅大樓在這鄉下地方還挺有名的,因為它是歷經九二一大劫餘生的建物呢!)

那天晚上我和阿芬就做下了決定,7月1日她再去重新看一遍,下訂,約好搬家的時間。7月2日,阿芬和房東太太磨了好久,終於讓她同意收下1900(扣除押金1000元)的一個月租金作為解約。7月3日中午,由阿芬事先約定了當地一個「在學生之間有口皆碑」,經常在幫CN的學生搬來搬去的一個年輕人,支付了600元便搬好了家。那天晚上,阿芬已經回到台北,開心地和我們共進晚餐了。

回顧這個搬家事件,它最後會如此明快而且頗令人滿意的突然落幕,相當出人意料之外,幾乎可以「有如神助」來形容,但它確實都是阿芬定下心之後按部就班地,便把一切都迎刃而解了。算起來也沒損失多少錢,因為大樓的那間房的月租1750,暑假兩個月一共才3500(兩位原住房客大姊姊主動提出,因為阿芬暑假沒住在那裡,所以雜費就免分攤了...其實我認為管理費和網路費視訊費,我們應該還是必須支付的,因為這些是屬於固定費用啊..),若是租原先很吵的那間房就要5800了。
我想,等9月阿芬正式搬進那間大樓雅房後,我們應該把該分攤的固定費用(至少大樓管理費)還給大姊姊房客才對,我們不應該佔別人的便宜。

月明如舊,而當初望月興嘆的那些煩惱卻早已經留給遙遠的遠方了。

「其實我那間房間除了很吵以外,其他條件也都還不錯啦。」阿芬說,「它非常通風,而我同學住的那兩間就很悶熱。我住進去的隔天,同學就反應說,我如果把房門關上,她們就會悶到受不了了。所以後來我睡覺就開著房間門。我真無法想像可以住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欸!」我猜想那棟房子大概是古老那種長篙型的樣式吧?夾在中間的房間只有對內走道的窗、甚至只有天窗而已。而阿芬的那間,原本大概是做客廳使用的。「而且還好我當時沒有選三樓的那間,」當初阿芬非常中意頂樓前面那間房,因為它不但明亮寬敞,甚至還附有陽台呢!但那時我告訴她說頂樓不要考慮啦,那是會熱死人的。她們在看房子的那時是3月,涼爽的季節,「酷熱」的這個因素極容易被忽略掉。「因為住三樓的那位小姐說她熱到快要溶化了!」台灣的酷暑,那還用說嘛!

「對呀,妳這個房間選得很好哦!」我讚許她,「妳那時大概認為自己花了這麼久的時間卻找到一個糟糕的房子,對媽媽沒辦法交代,所以想忍耐著住看看,卻發現沒辦法,但若退掉又恐怕浪費錢,以為自己把事情辦得很爛。其實有些房子的毛病就是必須住進去之後才能夠發現啊,房東絕對不會跟妳說老實話的,那是很常有的事啦。但也因為這樣的機緣之下,才會讓妳有機會去找到大樓的那間更好的房子啊!妳做得很好喔!」

我想這些話一定釋放了阿芬的某些重擔吧?小孩總希望自己可以把事情辦得漂漂亮亮地贏得父母的讚賞,尤其是當她自以為不但把事情搞砸了還浪費家裡的錢時。

所以我現在又迫不及待地好希望阿芬快快住進那間大樓的雅房裡去,似乎是...期待著那又會有什麼好玩的事情會發生了一樣。

***


自從阿芬為了租屋而下了山,和在地鄉民有了密切接觸之後,便經常極為好笑地對我訴說這群異世界裡的無懷氏之民。
以下是阿芬強力推薦的一篇中肯之作~
http://www.wretch.cc/blog/csjioner/20012899
(↑此文回應之中的「九樓」所說的,是教官去和警察所達成的協議,果然是以教育為重的教官啊..)

而下列是本人所開採出來的參考文獻~
http://blog.udn.com/gary113113/2258803
http://blog.udn.com/gary113113/342523


圖片說明:
CN大學學務處提供的租賃契約書。
阿芬說,校內學生們和屋主訂約時,幾乎都是自備這些契約書,而屋主們也一律從善如流,畢竟在這小小鎮裡,唯有這群大學生們才是租屋的主要客源啊!
這本定型化契約由於是學務處印製的,裡面的條款比較簡單明瞭,也比較傾向於保護學生權益,所以學生們都樂於採用。
像這些租屋的事宜都是學校教官在處理的,他就像是保護孩子的家長一樣,只要學生向教官反應住屋的問題時,他會立刻出動去查明狀況。「教官甚至還自掏腰包弄了一個『輻射偵測器』,他去調查屋況的時候就會拿著一根這個儀器在房屋四處詳細偵測喔!」阿芬談論他們的教官時,語氣都是非常開心驚嘆的。

***

10月,阿芬提供的宿舍照片(以下~~)

一進入房內,迎面便撞見一張搖椅。它是前任房客留下來的,原本擺在客廳裡,上面堆滿雜物積了厚厚灰塵。學姊室友嫌它佔位置,於是阿芬便興高采烈地把它拖進擁擠的房間裡搖搖外婆橋了。

放眼望去房間裡有兩張大桌子呢,阿芬一定超級滿意這一點。當她搞東搞西(塗鴉或不管做什麼..)時,一時不能完成就會霸佔桌面不肯撤兵,搞到全家都沒桌子用,而民怨四起。在這裡,她就可以再去蹂躪另一張桌子。

佇立窗前眺望出去,山中盆地的景觀盡收眼底。

坐在搖椅上,鄉村風情一覽無遺(偶爾還會搭配鮮活的嗅覺效果)。

堆放雜物的空間可真多!阿芬一定有本事把它填塞得滿滿滴..

從這張觀察起來...阿芬房裡有擦地板。在家裡則是連掃地都很懶。

滿桌琳瑯滿目。阿芬離開家門...真讓我有「解脫」的感覺。我確實付出了極大極大的忍耐力,來包容這如許可觀的五花八門將我的生活空間完全淹沒。那些瓶瓶罐罐的東西,是「有女初長成」之後才逐漸出現在家裡的。我自己的生活真的超級簡單的。

這種藝術家的風格﹝雜亂不堪﹞,隔著照片還頗能欣賞;真的共同生活起來..真難以消受。

前任的房客是一個家庭,他們搬走後留下了大量的家具,觸目皆是。

應有盡有一應俱全

令人嘆為觀止的一張餐桌(聽說它一直都是這付模樣),可敬的藝術作風..

不用說,這是陽台

陽台視野其一

陽台視野其二。群山環抱的翠綠盆地

10月9日。上面這張是阿芬從臥房窗口探身出去﹝因為它不是西曬的窗子。避免西曬也是看房重點之一﹞拍攝的殘霞。拍攝了三張照片、使用小畫家合成的。仔細看可發現接合線。

山櫻花開滿校園。背景兩棟建築是學校的科院﹝科技學院的簡稱。人院:人文學院﹞。

含苞與盛放,群芳競艷。

通MSN時,我笑著問她,「妳的桌面還在嗎?」
「什麼桌面?」阿芬不解。
「宿舍房間的桌面啊!按照慣例,它們現在應該早已經被雜物淹沒,早已經看不見了。」
「才不會!我在外面一向都是整潔有秩序的。」
「如此說來,家是一種溫床。」我說。
「還是一個溫室。」阿芬答。

↓阿芬攝於2010年1月底,從租屋處的陽台遙攝奇萊山連峰之皚皚白雪。今年的雪況特別盛大,把這些朦朧的山外之山突顯得分外耀眼。去年的積雪規模大概不夠壯觀,因此那些遙遠山峰就絲毫不引人注目了。

下面這張照片是學校某位同學在校園內拍攝、由某教授加以編輯。
照片中那群建築物是CN大學人文學院,是阿芬每天在裡面求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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