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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7 07:22:24瀏覽418|回應0|推薦2 | |
昨夜與阿芬做夜間散步時,抬頭墨藍的夜空裡只見明月又即將圓了,忍不住興嘆,「前幾天我陪阿明散步的時候,看見天上掛著半輪的月亮。阿明很可憐地說,等月亮圓了,就該考第二次基測了。而現在,月亮即將圓了。」我在心中咀嚼這屢次頻繁的煎熬,感受生命是又無奈又可憐。 「前幾天我也在看半輪的月亮喔!在一個很吵很吵的房間裡。」阿芬說,「那時候我在摸索『逐字稿』的工作,又推不掉『中大服』大哥遊說我幫忙去帶一個暑期營隊。才剛剛搬進來,就發現房間非常吵住不下去。房子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解決,又必須趕在7月10日以前回台北幫教授的一個研究案做錄音的工作。所有的事情都擠成一堆千頭萬緒,感到壓力好大,望著天空半圓的月亮,覺得自己好可憐。」 「是不是隔天,我打電話給妳,妳就開始抱怨,到最後就大哭起來了?」我問。 「嗯。」阿芬答,「其實我不是要抱怨的。我只不過想要問妳我寄的包裹收到了沒有而已。誰知道到最後根本就忘了問包裹的事。」 「但哭過之後,心情就好一點了對不對?因為妳那時候壓力太大了。」我好心疼。 「對啊,有時侯我們在承受莫大壓力的時候,一味一直壓抑忍耐,往往不知道自己已經承受了太大的負荷了。我們心理學有教哦!」阿芬對於她學到的學問永遠都津津樂道。 CN大學的校內宿舍數量僅僅夠提供大一新生的住宿,從大二開始,除了僑生、低收入戶、以及宿舍幹部以外,幾乎全部學生都要遷出校外租屋寄宿;因此,打從大一下學期開學以後,系上同學們早早就展開了尋房覓屋的工作,在課業的忙碌之餘,增加了這一份似乎頗為麻煩的任務。 這群離家不多久的大學新鮮人差不多一向都是嬌生慣養的千金少爺,安頓在安全牢靠又設備齊全的學校宿舍也就罷了,一旦需要到外面賃屋而居...這些應該已是成人的小孩們,那種張惶無助又新鮮好玩的模樣,大概讓不少家長無法不提心吊膽吧?尤其是那些掌上明珠的寶貝女兒,媽媽們通常希望她們能有手帕姊妹一起分享房間同進同出,好互相有所照應(還有大概是...互相監督...吧?這是媽媽們多愁善感百轉千腸的詭計啊..)。 比較好的雅房(或套房),免不了租金昂貴,那就需要找到一個個性相投的室友共同分攤房租。 從看房子、到做決定,一直不斷有同學那不辭千里的媽媽們遠道來參與,同時提供一大堆挑東嫌西讓每間房子幾乎都租不成的寶貴意見;在這個階段裡,阿芬最神氣活現了,因為她完全可以自己決定。我早就已經打聽好房租行情了啊!所以我只需要把容許的租屋預算、屋況的基本考慮因素安全角度明白告訴阿芬,她應該就可以自己斟酌了啊!只不過租一間雅房而已,這應該夠簡單了吧。 我千叮嚀萬交代的只有三件事: 選擇舒適住家當然不只這些條件啦,以上只不過是最基本的安全考量而已,有的錯誤是絕對不容許有些許絲毫發生的可能。 好不容易,阿芬和系上另外兩位同學終於看好了三間房的一整層樓,阿芬看中意的那間房,被她推崇得宛如是人間少有的完美無缺的房間。每間房月租2900含水電瓦斯網路費...算是相當便宜,有明亮的窗子涼爽的風,室內也頗寬敞。然而那段期間裡,同學和媽媽們可十足歷經了浩繁到難以盡述的幾番數次考慮折衝...才終於進行到簽約的階段。 同樣的,同學的媽媽都二話不說地前來幫忙簽約;而阿芬依然,她全權代表她自己簽約...但此時相較之下卻有著些許的孤單落寞。 這份契約簽在4月初,租賃期間寫明是從7月1日開始,當時那些房間都還有人居住在其中,房客同樣也是CN大學的學生。 找房子看房子起初雖然新鮮有趣,但找了一陣子徒勞無功之後,尤其是同學們紛紛都「找到歸宿」了,剩下可以提供為「套房搭檔」或結為「租屋夥伴」的人選也隨之銳減,有利的條件逐漸流失,壓力也就慢慢形成,雖說那時才三、四月,但阿芬早已經心浮氣燥起來了,有時候氣餒灰心之感也油然而生。這好不容易終於大局底定,朝向「安居落戶」的階段更上一層樓了,於是阿芬萌生了進階的憧憬,她想要添購些房裡欠缺的東西。 阿芬的所有物並不多,她的衣物裝滿兩袋子就是全部了。而學期結束時,書本照例用一個大包裹通通寄回家,應該不會有什麼重的東西需要搬。其餘那些零零碎碎的用器雜物,阿芬應該逐次分批地、慢慢搬到校外租的那間房子角落去堆著,說到底真的沒有什麼東西嘛。體積比較大的就是可摺疊床墊和枕頭棉被幾樣寢具而已,這幾件可以留到最後,租一輛計程車連人一起送過去就成了,沒什麼問題。 我當然早早地就把我這套搬家方針告訴了她,而她說她知道。 我想,阿芬憧憬再怎麼多的東西也得先住進去再去憧憬吧?沒想到六月裡有一天,她很興奮地告訴我說,她已經買到檯燈、三層櫃、書架、還有一個很重的和室桌了。她是在學校的BBS上看到有個研究生出讓二手家具,這些一共才480元,已經都送到她學校的宿舍內存放了。 買得很便宜...是沒錯啦,但是這些家具要怎麼搬呢? 繁忙的期末考試結束後,忙亂的搬遷工作就登場了。 以下轉貼其中一部分~~ 每一次都是這樣,別人父母會來幫忙的事,我都要自己想辦法搞定
以上這些細節,是兩天後我打電話給阿芬時,她才對我細說的。 閱讀那篇抱怨文時,我非常能夠同理阿芬的感受,這所有一切,我與她都無可奈何。但我們還能怎樣?我們已經以我們卑微的極限,處理到最好的狀態了。我們都已經盡力了,雖然目前看起來真的很不堪,但我自有我的長遠計畫,而且一直著手在努力當中。其實只要把眼光放在希望的遠方,就不會把情緒陷溺在眼前的困境裡了。 搬家過程再怎麼一波三折令人不悅,總也該塵埃落定了吧?快樂暑假都已經開始了,她又住進了一個很棒的房間,還買到便宜的家具,應該撫平了一切不愉快,開始過著舒心愜意的生活了吧?我心裡篤定著,等了兩天之後,便打電話給她,問她的新房間住得怎樣了,預計要聽她開心的瘋言瘋語。 「我的房間吵死了!」阿芬一開口就如此說,「妳有沒有聽到?這裡的車輛吵死了,我什麼事都不能做,連覺都睡不好!」我從電話裡時不時地聽見車輛飛馳而過的噪音,幾乎就像站在幹道馬路之上。 接下來阿芬對我講述了前面那段搬家風波,講她的房東太太如何機車。又說那裡的蟑螂好多,因為一樓是早餐店的緣故;但是房東太太死都不承認那裡有很多蟑螂。有的房間蚊子很多,還好她不怕蚊子...。那間當初看起來宛如天堂的房子,住進去之後就搖身變成地獄了。 「那妳現在在幹嘛?」我問。我打這通電話的時間是6月29日的午後,原本我只不過是想聽她住得開心的快樂報告,然後提醒她房租要準時繳,這一點要有信用。 「我在弄『逐字稿』的工作,可是這裡太吵了我都做不下去;『中大服』的大哥又一直遊說我去帶一個暑期營隊,我推不掉只好答應了。」她說到這裡便放聲大哭起來,「然後10號我必須回台北幫教授的一個研究案錄音,所有的工作全部都擠在一起了...」 事情可以很多,但也可以逐一解決啊!只要先理出頭緒來,「我聽妳那裡真的很吵。蟑螂蚊子都不是什麼問題,買個蟑螂藥噴一噴就行了,市面上也有賣很方便的蚊帳,有必要的話就買一個,那就連蟑螂都不必怕了。」我先幫她解決我遠在千里之外所能解決的,「但妳房間的吵是不能忍耐的,一定要立刻搬家。」 我問清楚了她還沒付房租,當時只付了最先付的訂金1000元而已,4月份打契約之後,這1000元就轉為押金了。 「妳要趕快向房東表明妳不得不搬離的原因,把問題通通推到媽媽這邊來也可以,但要好聚好散,千萬不要批評別人的房子喔,要說是我們自己沒辦法適應。」我對她面授機宜,「這個房子妳絕對不能再住下去了,趕緊再找找看別地方吧。東西也不必自己搬,我們可以請搬家公司幫忙搬,妳就不會太累了,其實並沒有多少錢。」 阿芬已經停止了哭泣,靜靜地聆聽著。然後像心情突然大轉變了似的,滔滔不絕地說起學校教官的說法。像這些校外住宿的事宜,都是教官在處理的。教官說房東太太把房間重複出租是她違約了,那位同學大可以另外找房子搬家,不必再付房租,同時可以把1000元拿回來。但如果是她這樣的情況,則1000元是拿不回來的了。 「按照租賃的習慣,妳提前解約是必須預先告知房東,並且罰一個月的租金哦!並不只是1000元拿不回來而已。媽媽沒有看見妳的租約是怎麼訂的,不過妳可以去裡面找找看一定有這一條。一切照契約走,不然契約訂假的啊?」我向她指明。 當天晚上我和阿芬通MSN時,我和她說了許多租賃契約的奇妙條款。訂立契約可不是程序而已,萬一雙方發生糾紛時,契約上的任何文字都是法律的依據呢!「租賃契約已經是最簡單的契約了,如果是房屋買賣契約,買方甚至還可以在契約上載明『賣方保證此交易標的物絕非凶宅鬼屋,否則此交易立刻失效,賣方必須無條件反還全部交易價金給買方』之類的條款哦,反正不管什麼奇怪的協議,全部寫在契約上白紙黑字簽名蓋章,就有法律的保障喔!」我對阿芬說道。阿芬聽得簡直是嘖嘖稱奇。「像我們家的租賃契約上,房東就加註一條『屋內禁止安設神明牌位,不准登記公司行號,牆壁不可亂釘釘子』,所以我絕對不會在牆壁釘釘子,因為契約有寫嘛!」其實這個條款,房東只算是訂到一半而已,他忘記把罰則寫清楚了。不可亂釘釘子...那我一定就給它釘釘子下去呢?那麼是該賠償多少錢?修復成原狀?或是一句道歉了事?不知道...若遇到存心惡搞的房客,這還有得吵呢! 阿芬的行動還真是有夠迅速明快的,她當天下午就已經約好了隔日要去看兩個房間。第二天,6月30日就去看好了,晚上在MSN上向我報告她的戰果。這次她的兩位同學都不搬,只有她獨自行動就顯見出效率來。
而我對於它是大樓住家的這一點也非常滿意,雖說管理費不便宜,但它也就等於是某種程度的安全保障。至少,我寄包裹給阿芬時,就不怕沒人收了,原本我還挺擔心這一點會很麻煩。(阿芬說這批住宅大樓在這鄉下地方還挺有名的,因為它是歷經九二一大劫餘生的建物呢!) 那天晚上我和阿芬就做下了決定,7月1日她再去重新看一遍,下訂,約好搬家的時間。7月2日,阿芬和房東太太磨了好久,終於讓她同意收下1900(扣除押金1000元)的一個月租金作為解約。7月3日中午,由阿芬事先約定了當地一個「在學生之間有口皆碑」,經常在幫CN的學生搬來搬去的一個年輕人,支付了600元便搬好了家。那天晚上,阿芬已經回到台北,開心地和我們共進晚餐了。 回顧這個搬家事件,它最後會如此明快而且頗令人滿意的突然落幕,相當出人意料之外,幾乎可以「有如神助」來形容,但它確實都是阿芬定下心之後按部就班地,便把一切都迎刃而解了。算起來也沒損失多少錢,因為大樓的那間房的月租1750,暑假兩個月一共才3500(兩位原住房客大姊姊主動提出,因為阿芬暑假沒住在那裡,所以雜費就免分攤了...其實我認為管理費和網路費視訊費,我們應該還是必須支付的,因為這些是屬於固定費用啊..),若是租原先很吵的那間房就要5800了。 月明如舊,而當初望月興嘆的那些煩惱卻早已經留給遙遠的遠方了。 「其實我那間房間除了很吵以外,其他條件也都還不錯啦。」阿芬說,「它非常通風,而我同學住的那兩間就很悶熱。我住進去的隔天,同學就反應說,我如果把房門關上,她們就會悶到受不了了。所以後來我睡覺就開著房間門。我真無法想像可以住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欸!」我猜想那棟房子大概是古老那種長篙型的樣式吧?夾在中間的房間只有對內走道的窗、甚至只有天窗而已。而阿芬的那間,原本大概是做客廳使用的。「而且還好我當時沒有選三樓的那間,」當初阿芬非常中意頂樓前面那間房,因為它不但明亮寬敞,甚至還附有陽台呢!但那時我告訴她說頂樓不要考慮啦,那是會熱死人的。她們在看房子的那時是3月,涼爽的季節,「酷熱」的這個因素極容易被忽略掉。「因為住三樓的那位小姐說她熱到快要溶化了!」台灣的酷暑,那還用說嘛! 「對呀,妳這個房間選得很好哦!」我讚許她,「妳那時大概認為自己花了這麼久的時間卻找到一個糟糕的房子,對媽媽沒辦法交代,所以想忍耐著住看看,卻發現沒辦法,但若退掉又恐怕浪費錢,以為自己把事情辦得很爛。其實有些房子的毛病就是必須住進去之後才能夠發現啊,房東絕對不會跟妳說老實話的,那是很常有的事啦。但也因為這樣的機緣之下,才會讓妳有機會去找到大樓的那間更好的房子啊!妳做得很好喔!」 我想這些話一定釋放了阿芬的某些重擔吧?小孩總希望自己可以把事情辦得漂漂亮亮地贏得父母的讚賞,尤其是當她自以為不但把事情搞砸了還浪費家裡的錢時。 所以我現在又迫不及待地好希望阿芬快快住進那間大樓的雅房裡去,似乎是...期待著那又會有什麼好玩的事情會發生了一樣。 ***
而下列是本人所開採出來的參考文獻~
*** 10月,阿芬提供的宿舍照片(以下~~) 一進入房內,迎面便撞見一張搖椅。它是前任房客留下來的,原本擺在客廳裡,上面堆滿雜物積了厚厚灰塵。學姊室友嫌它佔位置,於是阿芬便興高采烈地把它拖進擁擠的房間裡搖搖外婆橋了。 放眼望去房間裡有兩張大桌子呢,阿芬一定超級滿意這一點。當她搞東搞西(塗鴉或不管做什麼..)時,一時不能完成就會霸佔桌面不肯撤兵,搞到全家都沒桌子用,而民怨四起。在這裡,她就可以再去蹂躪另一張桌子。 佇立窗前眺望出去,山中盆地的景觀盡收眼底。 坐在搖椅上,鄉村風情一覽無遺(偶爾還會搭配鮮活的嗅覺效果)。 堆放雜物的空間可真多!阿芬一定有本事把它填塞得滿滿滴.. 從這張觀察起來...阿芬房裡有擦地板。在家裡則是連掃地都很懶。 滿桌琳瑯滿目。阿芬離開家門...真讓我有「解脫」的感覺。我確實付出了極大極大的忍耐力,來包容這如許可觀的五花八門將我的生活空間完全淹沒。那些瓶瓶罐罐的東西,是「有女初長成」之後才逐漸出現在家裡的。我自己的生活真的超級簡單的。 這種藝術家的風格﹝雜亂不堪﹞,隔著照片還頗能欣賞;真的共同生活起來..真難以消受。 前任的房客是一個家庭,他們搬走後留下了大量的家具,觸目皆是。 應有盡有一應俱全。 令人嘆為觀止的一張餐桌(聽說它一直都是這付模樣),可敬的藝術作風.. 不用說,這是陽台。 陽台視野其一。 陽台視野其二。群山環抱的翠綠盆地。 10月9日。上面這張是阿芬從臥房窗口探身出去﹝因為它不是西曬的窗子。避免西曬也是看房重點之一﹞拍攝的殘霞。拍攝了三張照片、使用小畫家合成的。仔細看可發現接合線。 山櫻花開滿校園。背景兩棟建築是學校的科院﹝科技學院的簡稱。人院:人文學院﹞。 含苞與盛放,群芳競艷。 通MSN時,我笑著問她,「妳的桌面還在嗎?」 ↓阿芬攝於2010年1月底,從租屋處的陽台遙攝奇萊山連峰之皚皚白雪。今年的雪況特別盛大,把這些朦朧的山外之山突顯得分外耀眼。去年的積雪規模大概不夠壯觀,因此那些遙遠山峰就絲毫不引人注目了。 下面這張照片是學校某位同學在校園內拍攝、由某教授加以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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