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的論壇常識我在前一帖中說過了,在本欄,欄是巧小姐開的,巧小姐既然一開始就已經合適地以當事人的身份回應了,後來就沒有理由再以「別人沒有正式具名找我回應」和「雇貓先生常常不指名回應對象」為辭針對提出評論的網友發表情緒怨懟之言,巧小姐以主持人身份更不該如此。
巧小姐針對提出評論的網友發表情緒怨懟之言完整的依據是「別人沒有正式具名找我回應,還用非母語畫蛇添足,」這個「別人」在本欄一開始就是完全用英文,第二帖也是連標題都全用英文,所以巧小姐「還用非母語畫蛇添足」這個指責實在是對網友「完全而且直接逆轉客觀事實的栽誣」。
巧小姐又說「雇貓先生常常不指名回應對象,又下標題亂罵人,誰知道他是在罵誰?」巧小姐作為論壇主持人應該反省是不是自己的論壇常識不足,也該證明一下在本欄「下標題亂罵人」的始作俑者到底是她自己(或者她的師兄)還是對本欄主文內容提出評論的網友。
「下次還不指名回應亂開罵,將是對所有市民好友的污辱,Chocola請文市長刪文。」「Chocola身處其中,尊重任何訪客發言,絕不刪雇貓痞子的文章!!」關於「指名回應」,我在上一帖說過了。關於「亂開罵」,還是要請巧小姐腳踏實地(不要學師兄飛在半空裡搞玄之又玄),以球員身份駁回那則〈虛而寡誠〉才好,否則如那則〈虛而寡誠〉的內容所證,巧小姐很早就在本欄「亂開罵」了,比異議網友在本欄溫和地依證依邏輯依分析罵人為早。
巧小姐依她對全世界的論壇正常狀態的缺乏常識以及她對某異議網友的發言品質的低素質自由心證判定,設定了請她的師兄刪掉異議網友的帖子的條件,但這等於是右手請左手扭門把開門,或者左手請右手扭門把開門(如果巧小姐是左手人),因為這兩位師兄妹在本欄早就聯手「禦敵」了,聯手實況應該連小學生都看得清楚。兩位主持人一個當球員,開下只對對手有效的吹哨條件要另一個當裁判,而吹哨條件其中之一好像在別的球場從來就不存在,這比漢城奧運還厲害,誰還敢下這種高高掛出「天下第一黑球場」這三個大字招牌的球場玩球呢?這位主持人球員聲稱自己「身處其中,尊重任何訪客發言,絕不刪某某痞子的文章!!」恐怕會被論壇大眾偷笑吧。天底下有這樣的公正嗎?巧小姐在本欄自許「正直」,這樣可以算是「正直」嗎?
巧小姐在本欄表演到現在(還有在別欄貼那張裸身美女畫片)照一般論壇常情應該已經「污辱了許多市民好友」,所以巧小姐這樣似乎有「以市長身份挾集體市民以脅個別異議網友」之嫌的宣言是令人看輕的。
這位異議網友是不是痞子,請巧小姐從網上隨手找一本辭典,抄來定義,舉出自己認為符於定義的本欄事實,開個新欄,兩位師兄妹最好一齊下場,這位異議網友一定奉陪,在兩位主持人都放棄刪帖權的情況下,由自願的網友吹哨(不是下評語),結局應該很快就會出現。
巧小姐指責這位異議網友在本欄「亂貼垃圾攻擊不知情的人」,但是一個「不知情的人」憑甚麼有資格「先攻擊」這位異議網友呢?巧小姐偏袒自己人或者支持自己攻擊對手的人到非常難看的地步,實在太難看了。她的師兄看得下去嗎?
這位異議網友「反擊」那位據巧小姐說「不知情」的人的帖子是不是「垃圾」?巧小姐最好花點時間證明一下。不是只要罵得出口,所罵的內容就當然成立,怎麼罵就怎麼罵得對。「只要罵得出口」這個原則就是痞子原則之一。
至於這位異議網友在本欄的表演是不是「亂貼垃圾」,一般人只要看到巧小姐對異議網友那句『「先顧左右而言他」的到底是誰?』一直沒有反應大概自己就已經有結論了。
自許如何如何的(兩位)論壇主持人繞來繞去,不就主題應對,再怎麼樣也敵不過人,說道理說不過人,四處遊走,出盡萬般手腳,最後對異己網友說「要來就來, 要滾就滾」,這是不是廉價,世界廣大,人間應有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