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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5 14:44:52瀏覽80065|回應4|推薦23 | |
「僱」字和「雇」字的音與義皆相同,差別只在「僱」字比「雇」字多了「人」字旁,對於「僱用」與「雇用」這兩個詞,不知您會寫那一個?為何要規定「僱」字用於動詞,而「雇」字用於名詞呢?從而產生那些問題呢?請見本文之解說。 僱用,詞義是聘用,可寫成「雇用」。僱,念成ㄍㄨˋ,當動詞用,字義一是出錢請人做事,例如「僱工人」、「僱佣人」;字義二是租,例如「僱車」﹑「僱船」。 雇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查無此詞。雇,念成ㄍㄨˋ,當動詞用,字義一是出錢請人做事,例如「約雇」、「聘雇」;字義二是租,例如「雇車」﹑「雇船」。當形容詞,字義是戴、受雇用的,例如「雇員」。 受僱,詞義是受人僱用。 受雇,《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查無此詞。 雇員,詞義一是官署或機關在編制之外僱用的人員;詞義二是委任以下的公務人員;詞義三是泛指受人僱用的人員,可寫成「僱員」。 僱員,《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查無此詞。 其實「雇」字和「僱」字是相通的,但大陸因是使用簡體字,故捨棄筆畫數較多的「僱」字,而採用筆畫數較少的「雇」字,故《漢典》查不到「受僱」、「僱用」和「僱員」等三個詞,但可查到「受雇」、「雇用」和「雇員」等三個詞,其中的「雇用」一詞有註明等同「僱用」。 到谷歌網站做關鍵字檢索,得到的資料量,在「╱」的左邊是點選「所有中文網頁」,右邊是點選「台灣的網頁」。查詢"受僱"得611萬/468萬,查詢"受雇"得611萬/469萬。 從查詢的結果得知,此組查詢被谷歌網站「等值化」了,也就是不區別「受僱」與「受雇」。查詢"僱用"得2,150萬/164萬,查詢"雇用"得1,530萬/211萬。從查詢的結果得知,在台灣以使用「雇用」居多,至於在大中華則以使用「僱用」居多。 接著查詢"雇員"得151萬/101萬,查詢"僱員"得227萬/40萬。但「雇員」一詞查詢可能來自「受雇員工」或「聘雇員工」,而「僱員」一詞查詢可能來自「受僱員工」或「聘僱員工」,所以此組查詢暫無法作評論。 最後查詢"受雇員工"得49萬/27萬,查詢"受僱員工"得69萬/48萬,查詢"聘雇員工"得8萬/3萬,查詢"聘僱員工"得16萬/10萬。從查詢的結果得知,無論是在台灣或大中華,使用「受僱員工」皆多於「受雇員工」,使用「聘僱員工」也皆多於「聘雇員工」。 政府統一用詞,規定「僱」字用於動詞,「雇」字用於名詞,如此可讓這兩個字都有機會被用到,不像大陸捨「僱」字而就「雇」字。但現況卻是,谷歌網站不區別「受僱」與「受雇」,在台灣使用「雇用」比「僱用」多,「雇員」一詞是否正確地用於名詞,必須由人來判定,不方便由機器判定。公文的規定是一板一眼的,但民間的用字,可能不太區別「雇」字與「僱」字。 [參考資料] 教育部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大陸的《漢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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