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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風高夜 好幹齷齪事!?】 頂尖教授、民代 假發票公款私用 全特赦!?
2013/06/01 08:10:25瀏覽2005|回應1|推薦3

最新通過議案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http://npl.ly.gov.tw/do/www/newRecord

102/05/31 修正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 第15次會議

http://npl.ly.gov.tw/do/www/FileViewer?id=4117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31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3 會期第 15 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

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修正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

第九十九條之一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

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

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

加班費、業務費、出國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之村(里)長事

務補助費;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

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

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

者,不罰。但已報支不符法令之相關費用,應予繳回。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非關研究執行之財物,而報支政府機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

引用文章既得利益者 被污名化

"

財富嚴重分配不均的現今M型社會,常常讀到媒體、學者專家、名嘴的公開評論,批評既得利益者的錯。

本人左思右想,既得利益者真的有錯嗎? 錯在那裏?

其實

在清澈的魚池,大家正大光明,公平的競爭釣魚捕魚,若想偷撈魚,從中謀取利益,非常明顯及易被發現,但若故意把池水弄混濁後,別人無法發現 不法的混水偷摸魚及撈魚。每天每次一次又一次,當眾人發現此魚池中很多的魚被偷了,正大光明,公平的競爭下捕到魚的所有釣魚者,皆被偷魚者又身兼魚池的管理員透過池邊佈滿的擴音器大聲廣播及批評,成有罪的既得利益者,最後因既得利益者太多人及他們被訴犯罪的證據不足,皆無罪,真正故意把池水弄混濁的管理員兼偷捕撈魚者,每次卻皆逍遙法外。從此以後,眾多既得利益者,被公認成了有罪的人,魚池的管理員也日復一日繼續管理魚池及混水偷魚。

現今社會,

很多有遠見、又努力、不投機取巧、不官商勾結的既得利益者,為什麼會被污名化? 成社會偏激的反商、反富、反財富分配不均的受害者。

因為 好混水愚民,轉移焦點,繼續貪腐!?

>>>>>>

誰是不法的偷魚者?

誰是縱容不法偷魚行為的魚池管理員?

誰助紂為虐提供愚民的擴音器給貪腐的魚池管理員?

魚池管理員是否還有其他不法行為?

還有多少類似「既得利益者」混水愚民行為?


以上您知道嗎?

常動動腦,且懂得放下、放慢、放輕鬆不讓外界的不和諧環境 影響 能自我控制的內心和諧思維,有益自己的身心健康。

"

******

【夜黑風高 食品大危機夜 好幹齷齪事!?】 頂尖教授、民代 假發票公款私用 全特赦!!!!??

所有民代及頂尖教授 領國科會補助計畫,不管他們假發票 公款私用 A國家多少錢,夜黑風高 食品大危機夜,好混水摸魚,中華民國立院急修法,全特赦!全除罪! 還把此貪腐當做全民的「歷史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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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 自由時報

立院夜襲 特別費除罪 顏清標將獲釋

數百教授一併解套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today-p1.htm?Slots=P

趁國人關注毒澱粉事件之際,立法院昨晚「夜襲」,三讀通過具高度爭議性的「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將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民意機關與特別費相同性質的所有費用,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的學術研究費,皆予除罪化。今年二月因花酒案入監的前立委顏清標,在修正案公布施行後將獲釋。數百位涉貪污罪的國立大學教授也一併獲得解套。

除罪擴及地方民代

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的首長特別費,已於第七屆立法院第七會期「增訂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予除罪化;但未擴及地方民代。

無黨聯盟曾於第七屆提出修法,將除罪化對象擴及各級地方民代,遭質疑是為前立委顏清標所涉花酒案解套;國民黨團甚至在第八屆立委選出後連署召開臨時會,打算夾帶處理本案,引發各界強烈質疑,最後在社會壓力下未進行處理。第八屆立委任內,再由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提案,捲土重來。

近來再因多位國立大學教授遭控以不實單據核銷研究經費,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朝野立委多主張,行政機關補助各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研究費,核銷規定太過繁複,才讓數百名教授「誤觸法網」,提案修正「會計法」,也讓類似報支核銷行為除罪化。

昨趁立法院休會日,朝野黨團突簽字達成共識(個人看法: A咖立委共識懷疑),在深夜休會前臨時排入倒數第二案,「夜襲」三讀通過涉及相關性質費用的案件,全予除罪化

朝野黨團幹部都簽字

簽字的立委涵蓋朝野黨團幹部,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王金平、洪秀柱,國民黨林鴻池、林德福;民進黨柯建銘、潘孟安、邱議瑩;台聯林世嘉;親民黨李桐豪。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及台聯立委黃文玲由他人代簽。

某位簽字立委坦言,條文爭議很大,原本上會期他不願簽字,因為若通過,將為部分涉貪民代解套,但也因此被放話「吃子彈」云云。後來爆發教授、醫師都涉案,最後才「忍痛簽字」。

修正案規定,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民意機關與特別費相同性質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加班費、出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等,皆予除罪化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大學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之研究費,解除其報支、核銷之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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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夜襲 顏清標及特別費案教授解套

2013-06-01 02:00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60100101.html

  循例致謝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最後1次院會在昨日午夜12點以前結束,行政院長江宜樺(中)前往立法院向院長王金平(左二)及立委們表達感謝

 基層首長、民代特別費及研究人員補助費用核銷確定除罪化。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九十五年底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九十九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其他業務費、一○一年底以前大專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均不需負民、刑事責任

 府院高層指示研擬條文

 特別費除罪化修法爭議多年,藍綠都有意解決這項「歷史共業」,替涉案教授、民代解決官司問題;身陷酒帳官司的前立委顏清標,任內也曾力推修法,朝野政黨卻顧忌民間團體強力反彈,始終未能如願。顏清標也在今年二月因貪汙罪定讞入監服刑。

 趕在會期最後一天,立法院火速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替上千位因特別費遭起訴的教授、地方首長、民代解套。據了解,府院高層事前都已獲報,立法院將在休會前通過這項重大法案,甚至還指示相關部會研擬條文,並經兩批專家研究以求周延。

 王金平:顏清標應可獲釋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行政部門的特別費除罪化都已經處理過了,大家都認為民意代表也應該要處理,另外教授界也有問題,等於是「歷史共業」,希望一次完整修法,可讓大家遵照法律規範去做。至於法律經總統公布實施後,因案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是否可無罪釋放?王金平表示,「我不知道」,要看大家怎麼解釋,不過「應該可以」。

 提案人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表示,提出這項法律修正案,主要是希望標準一致,避免政府機關或人員因使用這些費用而產生疑義。對於外界質疑,昨天修法條文規定九十九年前犯下之相關刑罰得以免責,是要為顏清標解套?對此林滄敏則說,顏清標案已在執行當中,並不適用修正後的條文。

 朝野黨團是在晚間九點才簽署協商結論,雖然所有黨鞭都在協商條文上簽字,但對協商過程都保密到家;完成協商後,王金平更罕見地在副院長洪秀柱主持會議時,兩度跑上主席台,親自對議事人員交代此議程安排。

*****************

會計法過關/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 除罪 【聯合報】2013.06.0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36004.shtml

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擴大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及各民意機關、村里長及學術機構,並有溯及既往的規定。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次將「歷史共業」一次解決,對國家來說是好事情。

至於前立委顏清標是否適用?王金平說「要看法務機關的解釋」。但他強調,並無任何「量身訂做」的考量,修法提案很早就有,版本也很多。顏清標因在台中縣議長任內用公款喝花酒,今年初入獄;官司定讞前,無黨聯盟曾提案修法,試圖為顏解套,但當時修法未過。

此外,被控詐領研究費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也一併獲得解套。柯文哲凌晨在睡夢中接到記者電話說,「這個修法早該過了,結果是柯文哲和顏清標一起除罪化。」

立法院前年通過會計法修正案,為二○○六年以前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但範圍未及民意機關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根據昨天通過的修正案,二○一○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均予除罪化。

除罪範圍也擴及學術單位,二○一二年底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人員支用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包含報支、經辦、核銷、支用等相關財務責任皆除罪化。若涉刑責者不罰,但不符法令之相關費用則要繳回。

根據修正內容,報支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時,若意圖購買與研究計畫不相關的財物,則不適用除罪範圍。

台聯黨團總召林世嘉說,會計法修正案過去是因台聯黨團拒簽而無法通過,「甚至受生命威脅也不願妥協」,但這次「忍痛簽下」是不願再看到如柯文哲這樣認真的醫師還要受制度所困、犧牲清譽,所以才簽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政務官特別費都已除罪化,此問題是「歷史共業」,牽連不分藍綠很多基層議員,加上學術界也是人心惶惶,現在通過修法,讓學術圈或柯文哲這樣的人不再有「白色恐怖」之感。

提案立委林滄敏說,並非針對顏清標案,過去措施性法律未明確化,才造成部分機關誤用經費,修法通過後,可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2013/06/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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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 自由時報

為顏量身訂作? 王金平︰法律一體適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today-p1-2.htm

立法院昨夜襲修正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被問到是否有為前立委顏清標量身訂作之嫌?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在散會後表示「沒有」。至於顏仍否因此獲釋?王說:「我不知道,要看如何解釋,但法律一體適用,如果可以,其他人也可適用。」

媒體再追問若有犯行確定且已入獄者是否比照辦理,王金平鬆口說:「是啦,應是這樣。」

王金平指出,大家認為過去一般行政部門的特別費已經處理,民意代表的部分也應解決,還有教授們的研究相關經費在會計處理上也有問題,「這是歷史共業」,希望做一次完整的處理。

王金平說,未來就遵照法律規定,有新的標準可遵循,教授、民代、行政部門有新的規範,「這對國家是件好事」。

至於此法是否有為顏清標量身訂作之嫌?王金平表示「沒有」,他強調,很早以前就有此法的許多提案,這次是整合處理,希望未來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立院完成議案審查後,也到議場內向委員致意表示感謝。對於證所稅案未通過,江揆在步出議場後受訪表示,他還是希望能儘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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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單據核銷補助大學教授除罪

蘋果日報 2013年06月01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01/35056764/%E4%B8%8D%E5%AF%A6%E5%96%AE%E6%93%9A%E6%A0%B8%E9%8A%B7%E8%A3%9C%E5%8A%A9%E5%A4%A7%E5%AD%B8%E6%95%99%E6%8E%88%E9%99%A4%E7%BD%AA

【綜合報導】立法院昨深夜經朝野黨團協商同意,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將原僅適用於行政首長特別費報支、核銷除罪化之範圍,擴大到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劃費,其報支、核銷等,若涉及刑事責任者不罰。此外,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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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 自由時報

與顏清標一起除罪// 柯文哲:馬政府操作愈來愈細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today-t1.htm?Slots=Live

因喝花酒、報公帳案纏訟十二年,今年二月入監服刑的前立委顏清標,在立院前晚夜襲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後,可望獲釋。同樣因修法而解套的台大醫師柯文哲譏諷說,也許政府認為喝花酒和做研究一樣,都對國家很有貢獻。(資料照)

立法院前晚突襲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各級民代和教授統統除罪,外界批評立院拿教授當顏清標解套的「肉票」。本身也涉入國科會研究經費補助核銷案,修法後亦將全身而退的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昨有感而發的表示,當他看到顏清標與柯文哲的名字放在一起除罪時,覺得馬政府的操作愈來愈「細膩」了,「也許政府認為喝花酒和做研究一樣都對國家很有貢獻」。

柯文哲也納悶說,這是代表他要感謝顏清標?還是顏清標要感謝他?還是他們要互相感謝?「說真的,看起來怪怪的,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說」。

朝野黨鞭 密室合謀

由於本案修法是朝野黨鞭「密室合謀」,不少立委被蒙在鼓裡,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昨即批評,黨鞭從未告訴大家要處理這個案子,除了少數黨鞭,其他立委都不知道,「黨鞭權力有那麼大嗎?」本案從未在黨團大會討論,卻利用休會前的深夜,悄悄遞出去,這種作法很不好,更坐實外界質疑密室協商,這對黨團信用是很大的傷害。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不滿地表示,夜襲通過「會計法」她非常訝異,為什麼排在第六十二案的會計法會過,第一案的勞安法卻過不了?很明顯大家都想當「濫好人」。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認為,沒有急著修法的必要,且各級民代確實有一些情節嚴重的非公用用途,不應一概而論。

台聯立委許忠信也說,他反對民代除罪化,立委請他連署教授除罪化他也拒絕,而未經充分討論的修法,違背程序正義。

對於質疑,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未回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坦言,要解決歷史共業的問題,只能這樣做,大家要共同承擔。在朝野協商結論被「代簽」的台聯立委黃文玲直說「我不清楚」,應是台聯立委林世嘉幫她簽字;同樣被「代簽」的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也未回應,與會者透露是由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代簽」。

摸黑修法 柯諷進步

柯文哲昨受訪時表示,他同意研究經費核銷問題是歷史共業,但解決之後呢?未來要如何才能恰當運作,這需要配套,「教授研究費解決了,特別費解決了,那國務機要費呢?」不過,他馬上接著說:「啊!這個我真的不想去扯。」

柯文哲說,他對這整件事有三個觀感,第一是國家的空轉,另一位台大醫師在他之前十五個月就被約談了,相隔十五個月才問到他,這十五個月之間,檢察官、調查局及地檢署都很忙,但到底做了什麼?

柯說,再來是知識份子的懦弱,「在我之前有七百個教授被約談,都沒有人敢站起來開第一槍」。第三就是感到政治的虛偽,把他與顏清標的名字放在一起,只能說馬政府的操作愈來愈「細膩」了。

柯也反諷說,「在星期五、會期最後一天、十二點以前通過,行政上真是進步了,這是全民之福、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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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護航除罪 草草了結歷史共業

2013-06-02 01:24 中國時報 【管婺媛/特稿】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574/112013060200075.html

 本屆立院第一會期末,立院國、民兩黨原想修正《會計法》,替首長特別費解套,但當時因台聯不願簽字而被擋下。如今各黨卻以柯文哲作為擋箭牌,對協商過程保密到家,以夜襲方式偷渡法案,其後以「歷史共業」簡單解釋,卻對民代特別費除罪避而不談。這絕對可以列入民主政治教科書中,最佳民主反例,也是「密室協商」最佳案例。

 昨日柯文哲一席「不知是我該感謝顏清標,還是顏清標該感謝我」的自嘲發言,比朝野更赤裸的道出朝野火速偷渡該法,是為專人打造的實情。

 先不論朝野過去因修法怠惰,讓《食管法》修法延宕一年,拖到緊要關頭才趕修法,甚至在前天院會拉下原訂重要優先法案,若目的為讓國人安心,重建國人對食品信心,這理由尚可理解。

 但朝野為了偷渡《會計法》,替教授與特定人士除罪化,而拉下事關勞工安全的《勞工安全衛生法》、攸關溼地保育的《溼地法》,以及股民們期盼的證所稅修法等重大法案,只為替藍綠民代特別費的「歷史共業」解套,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教授研究費問題,檢調已放寬解釋,自有處理,國科會也計畫調整核銷標準,避免後續類似事件再度爆發。至於民代特別費,朝野雖主張修法,但行政部門不止一次表達疑義,指特支費、民代特別費、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不應一概而論,不該全部予以免罪。但朝野仍一意孤行,在深夜偷偷讓此案闖關。

 雖然木已成舟,民代特別費除罪化三讀過關,但國家政策、長久的制度規章,國人難道不該得到立委諸公們對修法合理解釋嗎?

 修法第一線的立委諸公們,偷偷摸摸護航除罪,卻沒種承擔責任與責難。藍綠各黨領導人,事前知情,事後裝聾作啞、悶不吭聲,一副事不關己的姿態,回頭繼續「堅持改革、重視操守」。

 一個修法,居然立委、官員、藍綠、朝野,所有人都不用負責。「歷史共業」四個字,真是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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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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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5 12:22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看台大 財團捐樓留名 台大教授憂「有錢最大」
2013/06/05 19:56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人民同意嗎?】 密室 特赦 假發票 公款私用 A錢的教授們
2013/06/01 10:33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貪腐 臺灣】特赦 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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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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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自己? 官逼民反?】 貪腐A錢的 民代、國立教授 全特赦!
2013/06/01 08:54

【特赦自己? 官逼民反?】 貪腐A錢的 民代、國立教授 全特赦!

一堆教授內閣、因需要為民服務被選上的民代,立特別法全特赦 貪腐A錢的 民代、國立教授,....................

特別法要民、刑法,既往的「貪腐A錢齷齪事」不究...

這樣的司法...

這樣的國會...

這樣的教授總統、兼國會大最大黨黨主席...

這樣的按摩費私用也公報帳的國會院長...

這樣的不民主的朝野密室協商立院A咖...

這樣的護大財團劫貧濟富稅制的嚴重傾斜大財團的政府...

這樣的政治風氣...

......

以上您知道嗎?

常動動腦,且懂得放下、放慢、放輕鬆,不讓外界的不和諧環境 影響 能自我控制的內心和諧思維,有益自己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