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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治國: 那可能有好的「國土計畫法」!? 有法更糟!?
2012/10/31 09:01:44瀏覽400|回應0|推薦2

財團治國: 那可能有好的「國土計畫法」!? 有法更糟!?

「國土計畫法」草案,奇怪!? 主管機關可為中央政府內政部、直轄市政府、縣市地方政府,小小台灣為甚麼主管機關不是只有中央政府內政部? 重要的是由各縣市政府劃定土地分區,日後還可變更分區,怪怪事? 怪不得台北內湖軟體園區,蓋了不少豪宅,可能準備等變更土地分區,暴利變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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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草案)專區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182&Itemid=53

「國土計畫法」草案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dept/rp/rp1011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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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擬分四區 補償金千億【聯合報】2012.10.31 02:47 a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466680.shtml

內政部昨天通過「國土計畫法」草案,擬在法案實施後四年內,將國土規劃出國土保育、農業發展、城鄉發展、海洋資源等四大區塊;此外針對受到國土計畫影響者,該法也規定,政府應在十年內編列一千億元,以辦理補償或補救措施。

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自一九九三年推動至今,五度進出立法院。昨天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草案,將送行政院審議,希望建立國土使用基本原則,促進國土永續發展。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陳繼鳴說,草案規劃將國土分為保育、農業、城鄉與海洋等四大分區。法案上路前兩年,由內政部擬定全國國土計畫,接下來兩年則由地方政府研擬國土計畫,並預定兩年時間落實。

陳繼鳴表示,此法上路後,被劃在保育區的建築物,若無立即危險或影響公共安全者,仍可繼續使用,但不可再擴建;但若有立即危險性,將在法案實施第六年後啟動補償機制,進行拆遷、補償。

陳繼鳴說,此法也提出配套措施,針對權利被影響者,政府應在十年內編列一千億元,以作為補救措施之用。

陳繼鳴還說,各縣市政府劃定土地分區,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非永遠不能翻身」;但若要變更分區,需經通盤計畫檢討,而非個別開發案。

內政部昨天也通過「海岸法」草案,明確界定海岸地區管理範圍,針對重要水產資源、珍貴稀有動植物、特殊景觀資源、重要文化資產、重要河口生態地區,劃設海岸保護區並擬保護計畫。另外針對海岸侵蝕、洪氾暴潮溢淹、地層下陷及其他潛在災害地區,也擬劃設海岸防護區並擬防護計畫。

【2012/10/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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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十年來最大的圈地競賽

‧財訊 2012/10/30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253&f_SUB_ID=1442&f_ART_ID=420248

各縣市政府紛紛投入開發「精密機械園區」,但總共近兩千公頃的園區土地,可以讓台積電蓋超過100座的超大型晶圓廠,機械業者需要這麼多土地嗎?各地競相圈地,究竟是拚政績還是拚經濟,還是提供少數有心人炒地皮的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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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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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70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