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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6 22:46:50瀏覽580|回應0|推薦0 | |
"... 其實全台溪流嗚咽,尤其是溪流下游最嚴重,因是匯集各種汙染源的出口。 ..." 【買房必知】河流下游城鎮、工業區旁 的房子 買房自己住 要想清楚!? 2011/7/28 >>>>>> 參考文章長官命令與全民利益衝突,選擇「風骨」? 或「墮落」? 2008/4/4 文章【司法荒謬劇 II】窺私134筆被彈劾 法官陳貽男早已退休 ;現將他降兩級 文章【自導自演的司法荒謬劇】 檢逾期上訴 涉貪法官竟無罪 還獲冤賠 >>>>>> 【台灣人】 公眾事 監工、驗收 馬馬虎虎 風氣? 私事 斤斤計較 風氣?
不只拖過求償時效,改善工程行動也慢半拍,要到明年才發包改善,一拖就是4年。北市衛工處長陳永輝說,98年發現問題後,即委託民間公司進行「八里汙水處理廠海洋流管水下檢查及全程攝影工程」,去年底才確定破損位置。粗估改善金額2.5億元將由北北基三市分擔。 為處理大台北地區每日排放汙水,降低對淡水河等河川汙染,北市於15年前在新北市八里現今十三行博物館旁,興建八里汙水處理廠。 但市議員李建昌昨天表示,距汙水廠4.25至6.07公里段的海洋放流管,疑似因當初包商施工不當,共有11處原應附蓋於管線上的人工拋石,未準確拋覆,部分拋石甚至與管線相距15公尺。 導致放流管不耐水流長久侵蝕,管壁滲漏、破洞,最大破洞直徑甚至達80公分寬,大量汙水在淡水河口即已噴漏,汙染淡水河口與八里沿岸海域,當地蝦、貝體內鎘、鉛量均已超標。 據市府粗估,若以消費指數換算並加計利息,市府應求償2.8億元。 但李建昌質疑,市府三年前就發現缺失,市長郝龍斌今年1月2日卻裁示同意不對包商求償,已明顯失職。訴訟追訴時效已在5月2日過期,市庫損失誰該負責? 北市工務局長李咸亨解釋,因早期施工資料部分「不見了」,又無法證明破損狀況與當初施工有關,才未對當初承包商求償 。 政風處長劉明武表示,全案去年6月已報法務部政風司調查,目前正由廉政署調查中。 郝龍斌也承諾,除相關工程疑慮將由副市長陳威仁組成專案小組專業評估,全案也將主動移送檢調偵辦。 【2012/05/26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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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