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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8 08:54:14瀏覽927|回應0|推薦0 | |
相關文章【自導自演的司法荒謬劇】 檢逾期上訴 涉貪法官竟無罪 還獲冤賠 查美眉個資 法官降兩級【聯合報】 2012.04.28 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陳貽男的妻子跌倒送醫不治,他控告醫師業務過失致死,藉職務之便,使用戶役政系統查詢醫師相關資料;喪偶後想追女同事,又查詢對方私人資料。共違規查了一百卅四筆個資。 陳貽男濫用職權查個資,高院原本建議記兩小過,司法院認為太輕,改記一大過,拔掉他的庭長職務;陳一度申請退休,後來又撤回。 監察院上個月彈劾陳貽男,陳在監委約詢後,再度申請退休,今年一月十六日已經退休。 依現行法令,陳貽男雖遭降兩級改敘處分,退休金不會減少,懲戒幾無實益。但過去司法官濫查資料的處罰較輕,最多記過,陳案警惕司法官不能再為自己之便,隨便侵犯他人隱私。 *************** 不只查個資把妹 監委建議調查 提案監委葉耀鵬表示,本案目的是要彰顯隱私權保障,法官也應自律,提醒司法院應該定期稽核法官查詢案件是否與公務有關,避免隱私權遭侵犯。監委林鉅鋃則表示,司法機關仍應調查陳貽男是否利用他人資料進行不法行為。 林鉅鋃、葉耀鵬指出,陳貽男以司法院配發的帳號、密碼登入戶役政、公路監理、聯合徵信、出入境、票據信用、刑案知識庫等系統,查詢與審判無關者資料,包括承租房客、女法官等資料,窺探他人隱私、公器私用,由於他查詢次數多,還經常冒用高院他股法官案件的案號,或以無案號案件進入系統。 而據了解,陳貽男多次私下查詢已婚、未婚女法官等人資料,有多人是重複查閱,其中至少有2人是高院女法官。 林鉅鋃、葉耀鵬表示,陳貽男於監院約詢時稱,他是因為妻子過世,知道某些女士未婚或無婚姻關係,因好奇心驅使而查詢,並未列印、下載,無任何利用行為。 葉耀鵬強調,無論是否列印,依法都屬於利用行為,已嚴重侵犯個人隱私,尤其陳貽男身為資深法官,竟以身觸法,雖司法院已記一大過,但依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規定,同一事件處分後移送公懲會者,原處分失效,公懲會如做出懲戒決定,陳貽男原有一大過處分將失效。 司法院昨指出,陳貽男因涉及法官重大風紀案,司法院去年10月21日核定記陳一大過並免兼庭長,考績被打上丙等,損失年終、考績獎金共2個半月約40多萬元。 司法院指出,陳於今年1月16日申請退休獲准。申請退休生效日前,監察院仍未審查彈劾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也還沒審議陳的懲戒案,依法不能阻擋陳退休,司法院只能把陳的退休案函報銓敘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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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