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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外籍)佣人不當人看】 在家欺善怕惡的台灣人 在美踢到鐵板!? 2011/11/12
2011/11/12 12:19:24瀏覽383|回應1|推薦1

引用文章(外籍)佣人也需把她/他當人看...  2008/10/11

在家欺善怕惡的台灣人 在美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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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駐美處長劉姍姍涉虐傭 遭FBI逮補【聯合報】 2011.11.1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3187.shtml
 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於當地時間十日中午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拘留,罪名是「外籍勞工契約詐欺」。
劉姍姍是在離開住所要外出時被逮捕。美媒轉述聯邦檢察官的話說,這應該是美國政府第一次以這樣的罪名,要起訴外國駐美官員。外交部人員說,這也應該是第一次有外交人員在海外被逮捕。
 
外交部及駐美代表處第一時間向美方表達嚴正抗議,強調此舉違反「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外交部長楊進添說,「無論相關案情如何,劉姍姍仍享有豁免特權,要求美方立即無條件釋放。」
 
楊進添說,外交部對美方的做法「無法理解、無法認同」。他並強調,這名曾在劉姍姍家工作的菲籍女管家,非私人經費聘雇,她的聘用和公務相關。

六十四歲的劉姍姍,一九八四年進入外交部服務,二○○五年任駐菲律賓副代表,二○○九年九月升任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今年八月底,外交部已發布人事命令,要將她調回部內,還沒回國,就發生事情。
 
據美國媒體報導,這位菲籍女管家,今年八月在同鄉的幫忙下「逃」出劉姍姍家。她控訴劉姍姍命她每天工作十六到十八小時,一周工作六天,每個月給她四百到四百五十美元。

法庭文件說,劉姍姍在家中裝設監視器,扣住女管家的護照,威脅她若是私自離開,就將她遣送回菲律賓。據稱,她和女管家的合約是兩年,月薪是一千兩百四十元,每周工作四十小時,超時有加班費。
 
楊進添昨天凌晨獲悉,請北美司長令狐榮達致電美國在台協會(AIT)表達我方嚴正關切與抗議,隨後政務次長沈呂巡召見AIT代理處長馬怡瑞,交付書面的立場聲明文。至於劉姍姍是否如美方指控,違反聘雇幫傭相關規定,楊進添說:「還會去了解。」

【2011/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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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檢:台灣非主權國 劉姍姍無豁免權【聯合報】 2011.11.1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3105.shtml
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中)涉嫌虐傭,遭聯邦調查局逮捕。劉姍姍今年六月底代表我國捐贈五萬美元慰問金,給密州水災災民。
圖/駐堪薩斯台北經文處資料照片
 
我駐堪薩斯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被控雇用一名菲律賓女傭,將對方實質隔離而於當地時間十日下午遭聯邦調查局幹員逮捕。檢方指出,劉姍姍據信是歷來第一位遭到勞動契約詐欺控罪的他國駐美高級官員。負責本案的聯邦檢察官辛西亞‧柯德斯告訴NBC電視新聞,由於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因此劉姍姍無法享有外交豁免權。當地媒體「堪薩斯星報」報導,英文名字賈桂琳的劉姍姍十日稍後首次接受訊問,法官訊後諭令將她還押,靜候十六日召開的羈押庭。法院並未列出劉姍姍的辯護律師名單。
 檢方在控狀中指出,六十四歲的劉姍姍強迫該名女傭每天長時間勞動,支付的薪資少於她在雇傭合約中承諾的金額不但扣押女傭的簽證與護照,而且恐嚇對方如不配合要求,不惜將她遞解出境。
 
聯調局在控狀中指出:「劉姍姍警告這名女傭,不得擅自離開她位於堪薩斯州里伍德市的住所,而且每周至少必須工作六天,且以監視攝影機監控行動。」控狀又說,劉姍姍強迫她每天勞動十六至十八個小時,換取每個月四百至四百五十美元的微薄待遇,觸犯「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最重可被判刑五年。
 
該名女傭去年十一月獲得為劉姍姍幫傭的機會。雙方簽署聘雇合約,經美國駐馬尼拉大使館建檔備查,女傭取得美國簽證,並於今年三月抵達堪薩斯市。

根據雙方簽訂的兩年期合約,這名女傭每周工作四十個小時,月薪一二四○美元,超時工作必須付加班費。今年七月底,女傭在劉姍姍開車陪同下,前往某購物中心購物,巧遇另一名菲國男子。聯調局稱:「女嫞告訴他,她需要協助;她無法脫身。不但未獲得應有的薪資,而且受到虐待。」
 
今年八月,該男子協助女傭離開劉姍姍的住處,目前受到聯邦政府保護。檢方說,女傭脫逃後,劉姍姍試圖找出她的下落並安排將她遞解出境。證人表示,劉姍姍對這名女傭之前的女傭有過相同的對待。
 
檢方指出,之前雖曾有外國駐美官員被控虐傭,劉姍姍則是被控以詐欺手段雇用外勞的第一位,違反聯邦法律。檢方又說,得知聯調局可能對她進行調查後,劉姍姍「立刻」著手安排離開美國的相關事宜。檢方說:「劉姍姍的犯行包括恐嚇、詐欺與脅迫。」
 
媒體打電話向我駐堪薩斯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證,未獲回應。
【2011/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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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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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案挫國家形象 劉姍姍遭彈劾
2012/04/11 08:54

外傭案挫國家形象 劉姍姍遭彈劾【聯合報】 2012.04.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020023.shtml
劉姍姍遭彈劾 外交部長尊重監院

監察院調查前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涉菲傭合約詐欺案,昨天出爐!認定劉姍姍違法失職,嚴重傷害國家形象,有辱官箴,彈劾委員會以八票對五票,通過彈劾劉姍姍,移送公懲會處理。
 
監委發現,劉姍姍因行事風格急躁、要求完美,動輒對部屬罵粗話,類似「王八蛋」、混蛋、他X的等,可謂領導統御失當;劉姍姍在接受監委約詢時辯稱,她只一次講了三字經,是因為對她的副處長期望比較高。
 
由於劉姍姍單身獨處,生活需要照顧,私下還僱請一名陸籍幫傭在職務宿舍幫忙,並任由陸籍幫傭使用保密電話上網,監委擔心造成資訊外洩重大疑慮。

監委雖未查出劉姍姍有「廉潔」問題,但已重挫國家形象,衍生台美雙方對外交豁免權的重新審視及檢討。監察院將進一步糾正外交部。

趙榮耀說,劉姍姍與菲籍幫傭Carino簽有正式僱傭契約,約定每月薪資為一千二百四十美元、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時,但劉姍姍私下又與菲傭簽署減薪契約,每月實際給付金額僅五百九十美元,不到工作契約所訂的一半金額。
 
劉玉山指出,美國司法機關認定劉姍姍構成「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將她逮捕與判刑;劉姍姍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約談時,未立即請示外交部,第四天才回報,且回報內容避重就輕,導致外交部回應困難。
 
陪同馬總統出訪的外交部長楊進添第一時間表示,「尊重監院的調查結果」,若有必要,外交部也會繼續配合相關單位調查。

外交部表示,目前劉姍姍停職中,且無法申請退休;須待公懲會的處分結果,若她被撤職或免職,將無法辦理退休。
【2012/04/1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