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Anti-brandig Taiwan MIT】【食品名、原料 標示 名不符實】台灣 奸商多!? 爛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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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黑白集 愚民!?】 長官 不管 公務員的不對行為; 媒體 談 長官 不易管 公務員的 良心 20110814
簡單事 不去做 複雜想!
事雖簡單 易做 但須大骨氣 廣告等收入恐影響!?
小心 不要被批成了 政府媒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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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與龍蝦丸【聯合報╱黑白集】 2011.08.14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525221.shtml
王建煊說,公務員若月領九萬,但工作成績僅值兩萬,這種人就是「詐欺犯」。這種說法,若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而是從宗教家的心情談政治人缺少的愛與責任,誠能發人深省。
尸位素餐的公務員,比起名不副實的龍蝦丸,何者更嚴重呢?消基會最近調查市售包裝食品,發現許多品名與實物不相符:龍蝦丸裡沒有龍蝦,芒果布丁沒有芒果,牛肉泡麵沒有牛肉。對於誇大虛偽的商品,政府可依「食品法」或「公交法」立即要求改善或處分;但對懈怠的官員,卻似乎沒什麼好辦法能治。
廠商刻意以商品名稱誤導消費者,這其實才是法律意義上的「詐欺犯」;公務員渾水摸魚,頂多只算「良心犯」。政府未立即對龍蝦丸祭出重罰,原因是:基於經驗法則,一顆十五元的丸子絕無可能是龍蝦製成,消費者購買時即不預期有龍蝦成分。但對於這種玩弄消費者認知的商品,政府卻不能不加以約束;否則廠商越來騙越大,倒楣的永遠是消費者。
王建煊所說的「領九萬做兩萬」並不是假議題,但公務員的良心卻不像蝦丸或泡麵那麼容易管理。即使王建煊身為監察院長,所能追究的也只是官員的重大違失,對於一般公務員的怠忽則鞭長莫及,這才是無力之處。
龍蝦丸沒龍蝦的問題被揭開,顯示民眾的消費者意識已精進到有能力反監督廠商。同理,要實現公務員領九萬做九萬,也需要更多進步公民的合作監督。行政業務要更透明,官員要有自我管理的意識,同時要建立更暢通的檢舉及申訴管道,才能共同推動進步。
【2011/08/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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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 食品藥物管理局、消基會等政府單位 重罰 業者 解決以上問題,很困難嗎?
如果 食品藥物管理局、消基會等政府單位 不 重罰 業者 解決以上問題,誰是他們的主管機關(長官)?
他們的主管機關(長官) 糾正 公務員的不對行為,事情不就解決了嗎?
如果 公務員的不對行為 屢犯,長官調職或換掉 不就解決了嗎?
這與媒體說 長官 不易管 公務員的 良心,有任何關係嗎?
2. 以上的想法與做法,媒體及政府高官很難想出來嗎?
難道政府風氣與能力 也影響 媒體監督政府的風氣與能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