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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5 23:29:13瀏覽634|回應0|推薦2 | |
參考文章【 社論 觀點 不關鍵!?】 社論-改善我國網路環境應採的關鍵作為 2011/7/3 由 又貴又慢的寬頻網路 看中華民國政府的大問題 20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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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政策的產生 方式也出現重大瑕疵:
四、以上各種理由造成 台灣有又貴又慢的寬頻網路,但也可以上理由一及二看出國家其它一堆錯誤且利益不回避的國家政策: 1. WiMAX 已確定是國家的錯誤且執迷不務的國家政策 ***************
【利益不迴避 的 匯流】 它提出「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政院砸95億 2010/10/13 當利益無法迴避的機制 在那裏... 政府 是大財團 控制 國家 政策的傀儡嗎 !? 該 怪大財團嗎? 還是該 怪政府? 還是該 怪NCC? 誰是問題的源頭? 還是 該怪 當上總統的馬英九、阿扁、或李登輝? 還是 該 怪 媒體的監督? 怪 誰 讓 媒體 失去中立 監督 政府的角色呢? 現在 又是誰讓黨政軍 投資媒體大鬆綁呢? 誰是問題的源頭? 該怪誰讓人民 也無法監督 政府呢? 誰讓 政府 成立 一堆 臨時編制 的決策 委員會呢?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NCC....) 應誰來解此問題呢? 答案在本部落格 其他文章裏... >>>>>> 參考 【經濟日報的沉淪?】 廣電三法是數位匯流的緊箍咒 【媒體假裝看不到?】「利益不迴避不匯流」才能真正數位匯流人民權力 ... >>>>>> 誰是行政院科技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呢? 誰是私財團法人 資訊工業策進會的大股東呢? 參考【與您無關嗎?】 新的科技部 利益無法迴避網絡中的一個點? 2010/1/23 " 長期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秘書單位、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及一堆政府各部門CIO辦公室的政府科技智庫、(私財團法人)資策會... 隨著政府當權者換人,董事長、執行長也換來換去,不管是誰執政(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董事會的成員,有些企業就是不會換,如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神通電腦集團董事長(苗豐強)等等,因為資策會是私財團法人,即使長期擔任政府科技智庫, 民股大於官股,其中藏著長期無法利益迴避的問題...而且於資策會與更多外商及本國企業合資成立新公司後,無法利益迴避的問題更加惡化... 再看看董事會的成員,政府長期會有那些不變的單位,如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執行秘書萬其超)、經濟部技術處(處長吳明機)等單位。 其中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是政府科技政策的訂定單位,經濟部技術處掌管政府科技研發專案等重要工作的單位(每年平均約編列200億科專經費)。而它們的共通點,是資策會已掌握此二單位最重要工作,即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經濟部技術處科專辦公室等等。 其中也衍生一堆問題,如經濟部宣布風力發電為重點項目,不受3年3千萬元限制後,東元電機即向經濟部技術處申請三年一期上億元補助經費,第一期就有新台幣四億元補助的科技研究發展專案,但經濟部技術處六月五日上網公告,隔天六日東元電機就送案(一份厚達兩百七十頁的計畫書)並獲得補助,時間過於巧合。 (請參考 風力發電案》經部補助東元 監院指太巧 聯合報 2009.02.07) 雖然之後東元電機主動撤案,並沒有得標,但東元利益不迴避內幕被扯破,別人申請時,自主研發比例本偏低真相就跑出來,申請補助就被外審會委員打回票!? 監察院雖於(2009年2月)批經濟部技術處補助東元,時間太巧,但沒有任何官員需負責。反而負責政府科技專案的經濟部技術處處長杜紫軍還於2009年3月升任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巧的是經濟部工業局也負責「風力發電」國外風機廠將技術移轉給台灣廠商的合作機制規定的訂定。 可見政府多少獎懲顛倒其實皆有原因的,如果要列出所有相關的弊端,可能罄竹難書...不易寫完... 所以私法人資策會是個灰色地帶,看似是經濟部資助成立的公立財團法人,但其實是私財團法人,看似是政府最高的科技智庫,但其實是擁有非常大的關係組織網,一堆與外商及企業投資成立的子公司、孫公司;如果再加上轉投資,可能很多人也搞不清楚它的組織網有多大! 雖然資策會位居政府最高的科技智庫(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秘書單位)角色、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再加上散佈於各部會不少的CIO辦公室,不管換了多少管理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的行政院科技政務委員、經濟部部長、經濟部技術處長、經濟部工業局長等等長官,但官、商、資策會等相關財團法人,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如果媒體記者去研究詳查,可能有更大的發現,更多的巧合!? 即使未來政府組織再造,成立科技部,科技政策訂定、規畫、執行等在組織及運作流程上一定會改變,如果無法認清在現有組織上已佈滿了利益無法迴避的網絡(包括人事上的權力網絡),新的科技部,可能依然大部份是同一批人及不同組合的利益無法迴避的科技部,而科技部只是新的利益無法迴避的網絡中的一個點。 " *********** 政院砸95億 發展數位匯流【經濟日報】2010.10.13 同時在2014年6月完成數位匯流架構的立法,2015年務必達成數位匯流目標,屆時光纖用戶數可達600萬戶。政府這將有助於台灣大、中華電信、遠傳等業者進行更多跨業整合。 行政院數位匯流專案小組昨天正式成立,由政務委員張進福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濟部、交通部、新聞局等相關部會,並召開第一次會議,未來每半年召開一次。昨天NCC提出新的修、立法時程,分別提前半年,並獲同意。 發展數位匯流產業,根據「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推動兩階段修、立法。第一階段先放寬電信、廣播及網際網路跨業經營限制,在2012年底前將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電信法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第二階段在2014年底前完成數位匯流架構立法,2015年達成數位匯流目標。 「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版本昨天也敲定,政府投入95億元,推動六大主軸、21項推動策略、78個辦理措施,預估至2015年,可帶動民間投資寬頻、無線網路等相關建設2,700億元,推動台灣成為亞洲新興視訊服務產業中心。 六大主軸為整備高速寬頻網路、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建構新興視訊服務、促進通訊傳播產業升級,以及調和匯流法規環境。 基礎建設方面,2015年提供80%家戶可接取100Mbps有線寬頻網路,光纖用戶數達600萬戶,無線寬頻用戶數達200萬戶,數位有線電視普及率達50%全國總家戶數。2015年新興視訊服務用戶普及率達50%。 ********* 參考 2010年7月8日 ...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8)日在行政院院會聽取科技顧問組所提「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報告後強調,數位匯流產業是一個值得大力開發的高科技產業,透過本方案的 ... ********* >>>>>> 2009/02/27 中華電信工會 中華電信賣股案 【掏空國庫篇】扁政府五鬼搬運掏空國庫 2006/02/28 引用【掏空國庫篇】扁政府五鬼搬運掏空國庫 2006/02/28 "二、中華電信賣股案 這些股票裡面,像中華電信,幾十年來都是國營事業,做的是獨家獨門的壟斷生意。 其實直到今天,在許多電信領域中,中華電信依然保有壟斷的權力;更還有大批土地,房產,機具和技術,是以特殊身分低價得到的。 這是為什麼,不論景氣如何低迷,中華電信每股的稅後盈餘,都可以輕鬆保持在四塊半到五塊之間的緣故。 當國家以低價,不斷的變賣中華電信的股票,那其實就是赤裸裸的,把中華電信壟斷幾十年的巨額暴利,轉手給了承接的財團金主。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一場標售戲碼,就是這樣,用每股五○,三塊錢,八個營業日裡,迅速變賣了十三億股中華電信的股票,給國泰和富邦金控。 提醒你,在政權輪替後的二○○○年八月,也就是在這次賣股票的兩年前,當主事者用正常程序競價拍賣,而且允許小金額投標者加入的時候,平均的成交價格,是一○四元。 是國泰和富邦這次買價的兩倍。 中華電釋股案疑點重重 面對同樣一個坐享壟斷暴利的中華電信,國泰和富邦硬是買到了六五四億元的股票,拿到董事席位,可以參與經營權,獲取業務機密。 富邦是臺灣大哥大的母公司,也就是說,臺灣大哥大,這個中華電信最強大的競爭者,拿到了中華電信的業務機密,和許多其他無法明言的內部資訊。 國泰和富邦買到股票之後,還立刻順便享受每股四塊錢的股利,等於每股買價才四十六塊錢。 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中華電信釋股案,從頭到尾,幾乎沒有一段程序是正常的,違反法律和商業常理的狀況,讓全世界的金融人士咋舌,更讓人無法不懷疑有利益輸送。 這是可以編入金融企管教科書,作為案例研究的: (1)只公告八個營業日就開標 政府採購法裡面,規定了招標公告期的標準,條文明白規定,二億元以上的工程案子,就屬於「鉅額採購」,公告期間不可以少於二十八天。 那你認為,六五四億元的股票拍賣案,算不算「鉅額」?公告期要幾天? 以一般財經金融界的估計,這樣的鉅額股票交易,最起碼也需要有三個月的準備吧! 好吧!不管商業常理,就用採購法作標準吧!起碼也應該公告二十八天以上吧! 畢竟你有股票想賣,總想讓更多人知道消息,有時間籌資買股票,你的股票才能賣到好價錢吧! 他不! 有六五四億股票要賣,好像生怕知道消息的人太多一樣,居然只公告了八個營業日,就開標了。 八個營業日!股票如果是你的,你會不會這樣幹,只公告八個營業日? 你不會,因為十三億股的股票,一股只要可以多賣兩塊錢,你馬上就多賺了二十六億! 你怎麼可能不多公告點時間?你根本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都來競標這批股票! (2)公告不符合比例原則 六五四億元的股票要賣,他登什麼樣的廣告公告天下,讓有興趣的人來買呢? 他登那種刊登身分證遺失,兩個郵票大小的廣告。這種招標行為,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更讓金融界人士無法理解。 要是你的股票,幾百億的買賣,你廣告會不會登大一點? (3)違反競業禁止 一般股票要賣,一定會考慮競爭者的問題,如果是小額股票拍賣,或是競爭者在股票市場上,慢慢收購,那另當別論。 但像這樣,可以進入董事會的鉅額股票標售,怎會允許市場上最強大,對公司有直接威脅性的對手,一次把股票買走,進入董事會呢? 中華電簡直被臺哥大賤價併購 (4)不允許小額投資人購買 為什麼不像之前一樣,開放讓小額投資人可以參與投標呢? 有什麼原因,這次標售非得要規定:投標人要整批購買,保證金要三十億,最低要投標二七九億元? 是怕來買股票的人太多,讓股票賣到好價錢嗎?天底下有這樣賣股票的嗎? (5)不肯全民釋股 國營事業,尤其是壟斷性的獨門事業,因為是用國家的稅收和公權力,作為經營的重心,又讓百姓長期忍受壟斷之苦的,所以在民營化的時候,當然必須要以全民釋股,作為賣股票的優先選擇,讓全國人民,回收國營事業壟斷的超額獲利。 可是他不但沒有用全民釋股的精神,更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金額最低要二七九億元。 這是什麼道理?又是為了什麼? (6)大批購股,獲得進入董事會的權利,買價應該遠高於市場價格。 甚至買賣股票的菜籃族,都知道這類事情對股價的影響力。 不必是專家,任何對財經金融界稍稍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當一家公司出售股票,數量大到影響董事席位的時候,這已經不只是買賣股票,而是牽涉經營權的問題了。 股票買賣,如果牽涉董事席位,那麼即使要賣,整批購買的價錢,也要特別協商。 絕對要比市場正常價格,高上許多才合理,至於要高多少,以中華電信壟斷市場的地位,和高超的獲利能力,前景,資產,技術等等,很難想像,居然可以用每股五○‧三元的低價,買進董事會之路。 (7)中華電信簡直是被臺哥大賤價併購 臺哥大進入中華電信董事會,這用最簡單的觀點來看,中華電信算不算被臺哥大用賤價併購呢? 這樣的案子,竟然真的可以幹得出來!" 中華電 資產暴增2,000億 這將是中華電10年來第1次進行土地資產重估,重估後價值將翻數倍成長,每股淨值將由目前的35.72元快速突破至50元大關,有機會躍居全國最具份量的資產股之一,並成為外資眼中後勢看俏的潛力資產股。 據了解,中華電信這次之所以要展開土地資產重估作業,主要是為了因應美國新會計制度2013年上路,目前已在美國掛牌上市(ADR)的中華電為符合新會計制度實施,去年年中開始評估土地資產重估可行性,並在去年底內部做成初步決議,將在2011年進行土地重估,並於今年著手進行遴選土地鑑價、不動產估價的相關廠商招標作業,以便明年進行全省土地重估相關作業。 由於中華電在2000年經鑑價之後,土地帳上價值1,100億元,歷經10年從未經過資產重估。根據了解,原本公司參考上市公司土地資產重估條件,考慮部份重估或全面重估,但經過討論,傾向全面重估。 中華電現有409公頃土地,其中,座落在大台北地區土地、占公司全省土地總面積超過1/3,2008年開始,中華電向各縣市政府提出土地地目變更申請,準備變更地目的土地多達221公頃。 地目變更前座落在桃園以北的大台北地區商業、住宅、工業等土地價值較高的土地面積大約40多公頃,完成100%地目變更後的商、住、工土地約計93公頃,占公司全省409公頃土地比重22.7%,其它將變更為電信專用區等地目土地。 另外,中華電原本長期持有土地的政策,去年底做了微幅調整,部份30坪以下小塊土地,經清理後首度以出售方式賣給民間企業,張曉東表示,預定今年分兩階段處分土地,總計14筆土地,預估挹注公司營收3億多元。 張曉東進一步指出,公司位在台北市的兩處IDC機房,也準備進行開發,其中一處位在內湖三軍總醫院附近,將先進行地目變更,再決定開發為住宅或商業大樓,該筆土地將近2,000坪,目前是電信機房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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