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護?控性騷被迫離職【聯合報】 2011.06.21
一名中華郵政員工的遺孀昨天在立委羅淑蕾陪同下控訴,她遭黃姓股長多次性騷擾,但中華郵政卻「輕輕放下」,僅對黃處以調職、申誡等處分,原可在郵局打半天工的她,也被迫離職。
羅淑蕾批評,這就是許多機關處理性騷擾的真正態度,她揭露的桃園機場中控室、台中一中等性騷擾案,也往往從寬處理加害者,卻不斷施壓被害者,要被害者離開。
謝姓女子昨天在另名中華郵政員工陪同下,向媒體揭露這起性騷擾案。她表示,丈夫原是中華郵政經理,七年前因心臟病發猝逝,後來她到基隆支局打半天工,月領一萬二,再加上每月一萬八的撫卹金,辛苦養大一子一女。
謝女說,去年三月她調至該支局後,黃姓股長多次以搭肩、摸臀等方式對她性騷擾,她一再吞忍;未料去年底黃有一次竟在倉庫中,抱住她親吻額頭兩次,她「感覺非常不舒服」,便向中華郵政舉發。
謝女表示,經中華郵政召開性騷擾申訴委員會調查,黃姓股長承認確有其事,但辯稱是基於「兄妹照顧情誼」,調查結果雖認定黃行為不檢,但處分僅是平調他處、記兩申誡。
反觀謝女,上級告訴她依規定只能在撫卹金及打半天計時工「二擇一」,若將此事抖出來,對她也沒好處;她百般無奈,只能選擇領撫卹金。羅淑蕾表示,且不論中華郵政是否真有「二擇一」規定,記兩次申誡「颱風天送個信就記功、嘉獎補回來了」,一點意義也沒有。
基隆郵局經理劉明珠表示,兩件事並不相關。劉明珠解釋,謝女因丈夫死亡,領有每月1萬8千元的撫卹金,若要繼續受雇,就必須停發月撫卹金,人事室通知她後,謝女衡量兩者,選擇離職,並不是發生性騷擾案遭黃姓股長或其他人檢舉,才做此處置。
【2011/06/2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