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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 08:35:09瀏覽481|回應0|推薦1 | |
【社論 不義變不民】 不公不義的偽民營化 檢討了什麼? 2011/6/1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近來大聲疾呼,應重新推動民營化政策,以提升政府效能。這項呼籲就像聚光燈一樣,讓人看到近年民營化的停頓以及種種問題。民營化或非提升政府效能的最優先事務,但這項推動超過廿年的政策也不是食之無味的雞肋;政府應依現實及未來需要,重新梳理出政策層次及推動方向;其中,不公不民的偽民營化是最需要檢討的現象。 在台灣經濟政策的大架構裡,公營事業民營化是政府於民國七十八年揭示的經濟自由化、國際化政策的一環,與解除進口管制、放寬外匯管制、取消銀行利率管制、推動產業自由化(如銀行、電信)等並駕齊驅,都是奠定現今台灣經濟發展基礎的重大政策。民營化政策推動以來,共有六十八家事業納入列管目標,並有中華工程等卅八家移轉民營、高硫等十七家結束營業,除台灣銀行等五家決定不民營化外,還有台電、中油、漢翔、台糖、台水、台酒、台鐵及中華郵政等八家繼續推動。不過,自前年榮工處改制之後,民營化再無任何新進展,前述八家事業的民營化計畫不是沒有下文就是暫緩,也無人聞問。 但當前民營化政策最大的問題,並不在這些尚未民營化的事業,而是那些已民營化,但政府依然持有可觀股權的事業。依民營化的定義,政府持股五成以下就視為民營事業;然而,政府指派這些事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也不時委以政策性任務,並掌握其經營主導權,但其預算、人事、經營計畫完全不受國會監督。相對於前述八家事業,其經營績效至少可受批評、也找得到可責之人,這些半官半民的「泛公股事業」卻依著執政者的政治需要,遊走於既公且民、不公不民的不同治理標準之間,導致事業經營的錯亂,也影響市場競爭效率。 官民界線不清的弊端還有更多。舉例來說,泛公股事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都由政府指派,且不論這些人是否為酬庸、有無專業能力,僅這些官派負責人監管的究竟是誰的利益,就存有很大的模糊空間。理論上,他們是公股代表人,當然是監管公股的利益,但公股的利益又是誰決定?名義上是政府,但實際執行者是執政黨派任的政府首長,為政治服務的管道正是由此建立,是以行政部門不願放手,由執政黨掌控的國會也樂觀其成。更等而下之的是,泛公股事業不僅得以「假政府之名,行政治服務之實」,領管這些事業的政府首長或負責人更有機會「假政治服務之名,行個人利益最大化之實」;龐大的泛公股事業資源被個人點滴攫取事小、權力濫用事大,馬總統不能不看清這一點。 民營化與產業自由化的關係更是密切,它既是讓各事業得以公平競爭,也是提供民間部門釋放活力的空間,以提升整體的競爭力。可是,不公不民的半吊子民營化,則是「偽民營化」,破壞了這樣的政策設計,影響了產業自由化的效果。就拿銀行自由化來說,政府開放銀行新設,但公營行庫的民營化不徹底,對民營金融機構形成不公平競爭;公營金融機構的低效率也因民營化只做一半而不見改善,甚至因缺乏監督、官民不分而相互諉責、阻礙競爭。以去年統計為例,九家泛公股銀行的合計資產占本國銀行的五成二,但稅前獲利僅有整體的三成六,證明其經營績效不如民間;近年金融保險業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節節下降,顯示金融產業的成長不如總體,亦與此難脫干係。誠然,台灣經濟規模小,又有兩岸關係的特殊因素,確實需要保留一定規模的公營金融機構,但需要這麼高的比重嗎? 廣受國際重視的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的年度競爭力報告,今年雖將台灣競爭力提升至第六名,但認為「政府效能」退步,並直指「公股影響企業活動」倒退最多。領軍督導各部會提升競爭力的劉主委打鐵趁熱,在總統府財經月報正式提出重啟民營化,應是有感於近年偽民營化帶來的公股問題愈來愈多而起;儘管尚未引起馬總統的共鳴,但劉主委已表示將邀跨部會討論。我們期望停頓的民營化能因此重拾應有的節奏。 【2011/06/01 聯合報】
寫此文是痛心的... 看政府三次金改政策 訂定 參考資料:
**************************** 劉憶如會後補充,近期將邀跨部會討論,「就算不是馬上推動,還是要討論一下民營化進度,並訂出一個時程表」,畢竟民營化需要多方面評估,包括釋股時機、對象、方式等都應積極討論。她也贊同公股釋股不能集中推出,否則對資本市場衝擊過大。 馬總統昨天主持總統府財經月報,邀集經建會、中央銀行及各財經部會商討如何改善政府效能。劉憶如提出處方,為推動民營化政策,央行總裁彭淮南也提議,要與IMD溝通,實質利率不能愈低愈好。 劉憶如指出,國民黨1980年代積極推動公股民營化,像中鋼民營化成效非常好,可惜民進黨執政後,二次金改發生問題,社會對民營化作法有很大疑慮,立法院也決議公股不再釋出、不推動民營化。 但她認為,全球金融海嘯已過去,應檢討是否要重新推動民營化政策、恢復市場正常活動,尤其是一些政府持股低於50%,按定義是「民營化公司」,像中華電信建議可以持續釋股。她說,政府持股會有很多問題,以中華電信、三商銀為例,政府是最大股東,掌握人事主導權,但不免有IMD提及的公股干預問題。據了解,馬總統未直接拍板劉憶如提議,彭淮南則是肯定公股銀行有其必要性,至於其他包括財政部、經濟部與交通部等首長均未直接表態。 彭淮南說,全球金融海嘯時,即因公股銀行採取存款全額保障,才穩定國內金融體系,讓台灣安然度過全球金融海嘯,公股銀行在必要時可以發揮很大作用。彭淮南的說法,被外界解讀為「委婉」不贊成公股銀行民營化。 據轉述,彭淮南也提出,IMD認為實質利率愈低才愈有競爭力,但實質利率是名目利率減去通膨率,通膨高的國家相對就低,並不符合經濟常識,希望和IMD溝通。 【2011/05/27 經濟日報】 對於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指出,政府效能低落,應加速公營銀行釋股,富邦金總經理龔天行認為「很好」,因為台灣的銀行整併,若沒有公營銀行參與,等於白說。從世界及台灣的歷史來看,公營銀行較沒效率,透過整併可提高效率。 國泰金副總兼發言人李偉正也說:「樂觀其成。」台灣的銀行處於過度競爭情況,透過整併不但可以提升規模,還可提升金融業整體效能,提供客戶更好的服務,是台灣應走的方向。 龔天行認為,民併公較有道理,也是必然的結論,從馬來西亞及韓國等鄰近國家來看,在金融風暴時都有大幅整併;未來若政府對民併公是開放態度,市場的力量自然會產生,以當年台北銀行為例,經過評估認為公營銀行營運不易,就展開招親,只要過程公平公正,不必擔心發生所謂的醜聞。 龔天行進一步指出,未來只要有一家銀行可達市占率12%或15%以上,銀行自然產生力量,其他銀行看了也會想辦法整併。 台灣目前有37家銀行,整併至多少家才是最適規模?李偉正及龔天行都不願對家數提出看法,認為在自由經濟的國家,較難提出量化的數據,最重要的是在政府的心態,是否願意讓民來併公。 【2011/05/27 經濟日報】 引用【掏空國庫篇】扁政府五鬼搬運掏空國庫 2006/02/28 "二、中華電信賣股案 這些股票裡面,像中華電信,幾十年來都是國營事業,做的是獨家獨門的壟斷生意。 其實直到今天,在許多電信領域中,中華電信依然保有壟斷的權力;更還有大批土地,房產,機具和技術,是以特殊身分低價得到的。 這是為什麼,不論景氣如何低迷,中華電信每股的稅後盈餘,都可以輕鬆保持在四塊半到五塊之間的緣故。 當國家以低價,不斷的變賣中華電信的股票,那其實就是赤裸裸的,把中華電信壟斷幾十年的巨額暴利,轉手給了承接的財團金主。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一場標售戲碼,就是這樣,用每股五○,三塊錢,八個營業日裡,迅速變賣了十三億股中華電信的股票,給國泰和富邦金控。 提醒你,在政權輪替後的二○○○年八月,也就是在這次賣股票的兩年前,當主事者用正常程序競價拍賣,而且允許小金額投標者加入的時候,平均的成交價格,是一○四元。 是國泰和富邦這次買價的兩倍。 中華電釋股案疑點重重 面對同樣一個坐享壟斷暴利的中華電信,國泰和富邦硬是買到了六五四億元的股票,拿到董事席位,可以參與經營權,獲取業務機密。 富邦是臺灣大哥大的母公司,也就是說,臺灣大哥大,這個中華電信最強大的競爭者,拿到了中華電信的業務機密,和許多其他無法明言的內部資訊。 國泰和富邦買到股票之後,還立刻順便享受每股四塊錢的股利,等於每股買價才四十六塊錢。 九十一年十二月的中華電信釋股案,從頭到尾,幾乎沒有一段程序是正常的,違反法律和商業常理的狀況,讓全世界的金融人士咋舌,更讓人無法不懷疑有利益輸送。 這是可以編入金融企管教科書,作為案例研究的: (1)只公告八個營業日就開標 政府採購法裡面,規定了招標公告期的標準,條文明白規定,二億元以上的工程案子,就屬於「鉅額採購」,公告期間不可以少於二十八天。 那你認為,六五四億元的股票拍賣案,算不算「鉅額」?公告期要幾天? 以一般財經金融界的估計,這樣的鉅額股票交易,最起碼也需要有三個月的準備吧! 好吧!不管商業常理,就用採購法作標準吧!起碼也應該公告二十八天以上吧! 畢竟你有股票想賣,總想讓更多人知道消息,有時間籌資買股票,你的股票才能賣到好價錢吧! 他不! 有六五四億股票要賣,好像生怕知道消息的人太多一樣,居然只公告了八個營業日,就開標了。 八個營業日!股票如果是你的,你會不會這樣幹,只公告八個營業日? 你不會,因為十三億股的股票,一股只要可以多賣兩塊錢,你馬上就多賺了二十六億! 你怎麼可能不多公告點時間?你根本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都來競標這批股票! (2)公告不符合比例原則 六五四億元的股票要賣,他登什麼樣的廣告公告天下,讓有興趣的人來買呢? 他登那種刊登身分證遺失,兩個郵票大小的廣告。這種招標行為,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更讓金融界人士無法理解。 要是你的股票,幾百億的買賣,你廣告會不會登大一點? (3)違反競業禁止 一般股票要賣,一定會考慮競爭者的問題,如果是小額股票拍賣,或是競爭者在股票市場上,慢慢收購,那另當別論。 但像這樣,可以進入董事會的鉅額股票標售,怎會允許市場上最強大,對公司有直接威脅性的對手,一次把股票買走,進入董事會呢? 中華電簡直被臺哥大賤價併購 (4)不允許小額投資人購買 為什麼不像之前一樣,開放讓小額投資人可以參與投標呢? 有什麼原因,這次標售非得要規定:投標人要整批購買,保證金要三十億,最低要投標二七九億元? 是怕來買股票的人太多,讓股票賣到好價錢嗎?天底下有這樣賣股票的嗎? (5)不肯全民釋股 國營事業,尤其是壟斷性的獨門事業,因為是用國家的稅收和公權力,作為經營的重心,又讓百姓長期忍受壟斷之苦的,所以在民營化的時候,當然必須要以全民釋股,作為賣股票的優先選擇,讓全國人民,回收國營事業壟斷的超額獲利。 可是他不但沒有用全民釋股的精神,更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金額最低要二七九億元。 這是什麼道理?又是為了什麼? (6)大批購股,獲得進入董事會的權利,買價應該遠高於市場價格。 甚至買賣股票的菜籃族,都知道這類事情對股價的影響力。 不必是專家,任何對財經金融界稍稍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當一家公司出售股票,數量大到影響董事席位的時候,這已經不只是買賣股票,而是牽涉經營權的問題了。 股票買賣,如果牽涉董事席位,那麼即使要賣,整批購買的價錢,也要特別協商。 絕對要比市場正常價格,高上許多才合理,至於要高多少,以中華電信壟斷市場的地位,和高超的獲利能力,前景,資產,技術等等,很難想像,居然可以用每股五○‧三元的低價,買進董事會之路。 (7)中華電信簡直是被臺哥大賤價併購 臺哥大進入中華電信董事會,這用最簡單的觀點來看,中華電信算不算被臺哥大用賤價併購呢? 這樣的案子,竟然真的可以幹得出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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