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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23:51:05瀏覽652|回應1|推薦1 | |
參考文章【馬英九的改革】黨政軍投資媒體 大鬆綁;沒有顏色的媒體不復見? 2010/1/20 【馬英九的改革】黨政軍投資媒體 大鬆綁; 單獨 官 不可,官商勾一起10%內 卻可,歪理? 富邦 可以...!? 為甚麼中華電信不行...!? 何況 富邦 金控也 中華電信的大股東!? 既然大財團 大財團透過各式各樣的決策委員會,也控制了國家政策!? 就讓... (參考文章)黨政軍、媒體、財團,泥中有你我 依現有法令規定,黨政軍不論直接、間接都不能持有民營、衛星廣播電視媒體,被視為數位內容發展最大的緊箍咒,未來放寬政府可間接持股不超過一成(不包含10%),將有利節目頻道等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 政府官員表示,以往法令沒有跟著科技進步而修法,妨礙優質企業投入數位內容產業,電視等事業也無法接受更多資金挹注,有修法的必要。 政務委員張進福已完成審查,近日向行政院長吳敦義簡報後,即可拍板定案,送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再送立法院下會期審議。 未來一旦完成修法,中華電信MOD隨選視訊節目內容,可望獲得解套。 官員指出,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34.6%股份,若要解套,還須透過成立新公司,或與他人合資等方式,控制政府間接持股在一成以下。 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行政院會去年7月底原訂要通過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放寬政府、政黨可間接投資不超過10%的股份,但因引發在野黨批評,修法暫時喊卡。五都選後行政院重新啟動修正。 行政院採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建議,採取「實質控制」為原則,並參考證券交易法第25條申報公告的門檻為股份總額10%。 未來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投資民營、衛星廣電媒體;也不得擔任其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也不得以間接投資或其他方式達控制民營、衛星廣電媒體的人事、財務或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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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