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8 自由時報
柯一正凱道反核 警約談、國稅局上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8/today-t1.htm
知名導演柯一正與作家駱以軍等藝文界人士日前化身快閃族,於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躺成人字型,同時舉手高喊「我是人,我反核!」竟被檢舉觸犯刑法第一八五條公共危險罪。柯一正表示,反核行動不會落幕;駱以軍說,國家機器用這種方式對待人民的創作與心聲表達,「非常可笑」。
街頭反核 柯:一直做到廢核
知名導演柯一正、吳乙峰和陳玉勳等人士,因為不滿馬總統說他沒有感受到任何人反核的說法,今年五月先在臉書成立「我是人,我反核!」粉絲專頁,號召有共同理念的民眾,「不分年齡性別,不分黨派,不論地域,不拘時間空間,只要你反核,都希望能一同加入行動,讓此行動傳遍各地,讓馬總統感覺到,台灣還有很多人反核」。柯一正還強調,這是一個柔性但堅決的運動,他們會一直做到政府廢核為止。
五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半,由柯一正、戴立忍等六十位民眾組成的快閃族集結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手拉手快速倒臥大道上,然後高喊五次:「我是人,我反核!」就起身閃人,全程約六十秒。行動影片上網後,吸引不少網友按讚,還有網友留言,指他們實在太厲害了。
警:恐觸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說,柯一正導演發起的三次活動,前兩次是在台北車站大廳及自由廣場等「行人」活動場所,但帶著民眾躺在凱道的快車道,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另恐觸犯「刑法」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已要求柯一正與駱以軍等人下週一到中正一分局說明。
刑法第一八五條是重罪,全文是「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柯宇綸:放行美牛 公共危險
柯一正昨天表示,下週一他會親自到警方說明,「我會告訴警察,這是為了你們的下一代,行動不會落幕,大家只會更堅定。」
柯一正的兒子柯宇綸也在臉書上發聲,指父親柯一正因為反核,從來沒出現的國稅局突然到公司查帳,還必須到案說明,他怒批:「這就是台灣政府,好一部黑色的國家機器。你們執意放行美牛、重啟核二以及侵占美麗灣都不是公共危險!」
柯一正表示,快閃族行動後,的確有國稅局的人去他公司詢問,提出了公司地址上有登記幾家公司等問題,但還不到查帳簿或約談地步。
台北市國稅局長吳自心表示,經調查後,未發現對柯一正查稅的案件。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則回應,今年全國所有查稅、查帳案件,早在去年十一月中旬即由電腦選定,五月開始查稅,絕對是客觀、沒有針對性的。
駱以軍:國家機器 令人羞愧
駱以軍則表示,他尚未收到約談掛號信,「據了解,我也有!」他大笑表示,這六十個人都是創作體,「大家在現場合成一個『人』字,說明我們都主張以人為本。我當天很感動,整個過程很幽默,有創意。」
駱以軍強調自己是文化人,不是社會運動者,政府應該去瞭解,知道大家是在爭取甚麼,不是用警察國家這種手法。他更在臉書上指出:「連文學人都跑上街頭了,執政者是否該謙遜反省,曾幾何時,文化人不站你們那邊了?是不是你們已冒犯了『人為核心』的價值?…你們這樣做,我覺得非常替你們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