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農村再生條例】政府行暴政?
2010/07/14 08:46:40瀏覽944|回應1|推薦0

參考文章轉載 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

參考國民黨黨鞭部(林益世)落格 文章活化農地利用 建設富麗農村

【農村再生條例】政府行暴政?

影響台灣深遠的荒唐法條「農村再生條例」將通過...幾乎絕大部分媒體及民意代表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

法律是為了維護及保護全體人民權利而訂,當法律已失去此特性,這不是一個民主國家的表現。這是不是暴政呢?

人民集會遊行法阻擋人民監督政府,政府又行暴政!?
理性遵守人民集會遊行法,還有意義嗎?

***********
農村再生立法卡住 明天再審【中央社╱台北13日電】2010.07.13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審議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不但民進黨團在場外表示反對意見,國民黨籍立委翁重鈞也反對農村再生基金減為新台幣1500億,審議停擺至晚間未解,明天再審。

已經退出立法院臨時會的民進黨團與台灣農村陣線等民間團體在法案審議前召開記者會,抨擊農再條例中有新台幣1500億元涉及綁樁,且經費還是用在外在建設,不是用在農民身上,國民黨團說要拿掉的第三章土地活化專章,也借屍還魂。

民進黨團書記長潘孟安批評,國民黨表面上拿掉第三章「土地活化專章」,卻打散在第3條第3款、第7條第2款、及第15、16、17等條文中,根本就是「借屍還魂」,財團還是可以圈地。

民間團體揚言,如果國民黨團堅持要在臨時會中通過農再條例,不排除在17日夜宿凱道抗議。

因為民進黨團不會出席,在國民黨團主導下,原本農村再生條例可望在院會順利通過,但是院會二讀程序進行到約16時10分時,翁重鈞突然表示有意見,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於是宣布休息協商。

翁重鈞是當初農再審查時經濟委員會的召集委員,當時審查會通過農村再生基金是2000億元的版本,突然變成只有1500億元,引起翁重鈞不滿,認為不受行政部門的尊重。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首席副書記長林滄敏、下屆首席副書記長謝國樑輪番上陣勸說,行政部門也到立法院解釋,翁重鈞仍不為所動,審議陷入停擺,到晚間近10時都協調不出結果。

林益世表示,因為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沒有辦法主持國民黨團內部與行政部門的協調,預計明天早上再來協調,再行在院會處理。

林滄敏說,因為今天實在太晚了,只好明天再繼續處理。對於農村再生基金到底應該有多少額度,林滄敏說,立法院決議就決議,審查會是2000億元的版本,行政部門有意見,應該在審查會就提出。
*********
藍營內訌 農再條例卡住
2010-07-14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4038x112010071400126,00.html

     立法院臨時會昨日下午院會處理《農村再生條例》,不過在二讀到「農村再生基金」相關條文時,國民黨立委翁重鈞突然舉手高喊「有意見」,原訂二三讀的議程遭到擱置,預定今天院會再行處理。國民黨高層表示,如果翁重鈞一意孤行堅持加碼到兩千億而卡住協商,黨內已決議不惜祭出黨紀,以完成修法。

     翁重鈞對此表示,他是當初經濟委員會審查《農再》的召集委員,當時朝野立委達成共識的「農村再生基金」是二千億元,但如今卻突然回到最初的政院版,只剩一千五百億元。

     他強調,短缺的五百億將使農再事務推動捉襟見肘,他更質疑,「都市建設每年花這麼多錢,農民十年要二千億哪裡夠分?」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和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晚也都來到立法院協調,但翁重鈞強調,除了基金的額度外,更重要的是,行政部門擅自修改立院審查會的朝野共識,明顯不尊重立委,他還說,「你們要修改的時候不找我,現在來找我幹嘛?」他還揚言,會一直擋到臨時會結束,大不了廿四小時不睡覺。

     會議休息期間,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居中斡旋,希望能整合雙方的意見,傍晚評估時還表示應能照原計畫完成三讀;但隨著時間愈來愈晚,幾位國民黨立院黨團幹部輪番上陣勸說,翁重鈞仍不為所動。

     場內藍營搞不定,場外的綠委也罵聲連連。民進黨團書記長潘孟安批評,藍版《農再》雖刪除第三章,土地活化條文卻在其他條文中「借屍還魂」,且農委會將成「農地管理的太上皇」,協助財團圈地、炒地皮,原主管土地政策的內政部及《區域計畫法》都會被架空,《農業再生條例》將成「農村往生條例」。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則質疑,不管是二千億還是一千五百億,政府都沒有規畫財源,這是很大的瑕疵;她指出,政府若是從一般經費中編列,恐怕會排擠到其他的農業政策。蔡培慧表示,基金的使用方向不夠明確,且缺乏監督管理機制,將徒增經費補助的政治操作空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4222623
 引用者清單(3)  
2010/07/25 18:56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農村再生條例】「long stay」 95戶民宅 的回報
2010/07/14 23:1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從「農村再生條例」,看台灣社會運動徹底失敗 2010/7/14
2010/07/14 08:55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誰來關心全台人民的兩片肺葉?

 回應文章

李深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大家搶著幫【農村再生條例】背 無須負責的書!?
2010/07/27 13:31

1.  一位農委會水保局長即使說錯了,又如何!?
2. 農村再生條例,自有官員及媒體來背書!? 即使日後證明考慮非常不周,又如何!?

********
農再條例 沒有土地徵收規定 聯合晚報 2010.07.26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立法,未來農地使用與建設備受關注。農委會表示,農再條例將活化全台4000個農村社區,且其中沒有任何一項土地徵收規定,農民不必擔心未來土地被政府或財團徵收。為了解除農民疑慮,即日起農委會將出動專家下鄉走訪農村,8月底前至少舉辦500場說明會,為農民釋疑。

農委會水保局長黃明耀表示,全台非都市土地約270萬公頃,而其中鄉村區農地約2萬5000公頃,農村再生條例規範的就是這2萬5000公頃農地,至於農地原先的功能則「完全沒有變更」。政府若需徵收土地,必須要依「法」徵收,農村再生條例中,沒有涉及徵收土地規定,當然也不可能用來強制徵收土地。

黃明耀說,農再條例不變更原先的農地地目,但會依照社區「功能性」加以規劃區分。例如,台北縣三芝鄉的茭白筍非常有名,但過去農家僅自產自銷,產值有限,若能把農家集合起來發展「茭白筍產業專區」,不僅可以開拓更大銷售市場,也可結合休閒農業,發展農村觀光,對於活化農村社區,絕對有幫助。

黃明耀表示,農村再生條例的精神是「由下而上」,由農村自訂公約、農民自己作主,如果要變更地目,必須要土地所有權人全體同意,條件非常嚴格,不是任何一個人「說了就算」。透過這樣有秩序的發展,可提升農村生活品質,建立當地居民對在地產業、文化與景觀的重視,也讓更多年輕人願意留農、回農。

黃明耀強調,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全程成立基金「專款專用」,每一項支用項目不論是農村整體環境改善、產業活化、文化保存、生態保育、農村社區人力培育等,全部涵蓋農村永續發展,以及活化再生的相關工作,使用過程全程公開透明,加上審查機制嚴格,農再條例絕不會淪為選舉的「綁樁條例」。

為解答各界疑慮,水保局即日起邀請專家下鄉舉辦說明會,預計8月底前,至少可走訪全台舉辦500場座談,要讓農民深入瞭解農再條例,也讓農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