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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4 09:03:42瀏覽1457|回應1|推薦0 | |
契機或更沉淪?「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上天再一次給馬英九機會表現改革! 引用文章比政府組織再造更重要的東西? 2009/06/03 當政府不懂利益迴避、但懂得利用產業獎勵條例等作法劫貧濟富、有弊端官員反而個個升官、政府不解決自己核心問題、表現的盡是表面的正義,政府的組織再造,讓政府組織更彈性的同時,不知政府利益不用迴避是否也更有彈性了!? 不知政府是否懂得應先解決利益不迴避問題? 引用文章台灣需要「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2009/11/10 報載立法院朝野協商新的行政院組織法,兵荒馬亂間,由藍營立委提案加入成立科技部,但這非行政院原草案的設計。(誤打正撞!?改革契機! 也可能更沉淪!) 個人看法: 1. 這是政府科技政策改革的契機,台灣需要「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2. 這可能是天助馬英九政府及台灣,讓台灣有機會成立「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這也可能是馬英九政府及台灣的更沉淪,因台灣將成立更極權的「利益不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3. 各方現有"受益者"會群起抗議,要能保有現「利益迴避制度」能於將成立的新科技部延續... 4. 馬英九總統曾喊肅貪防弊的考驗,上天再一次讓馬英九有機會表現改革的決心! ********* 科技部未來到底管什麼?給予各部會充滿想像空間!政院高層認為,若科技部只將國科會與原子能委員會二部業務整併,根本不需成立部,但若要求各部會現有的科技業務整併入科技部,將有現實上困難,「科技部成立是錯誤的政策方向」。 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表示,科技部應否成立,過去的確經過多番討論與攻防,他坦承成立科技部後,勢必會面臨很多跨部會協調問題,增加橫向協調困擾,因此未來考慮成立科技政策聯繫會報機制,釐清科技業務權責分工,設立新機制架構加強合作,避免橫向聯繫不足缺失。 一位政院決策高層不客氣的說,如果科技部設立,只是維持國科會,再併入原能會,而各部會的科技政策業務都仍停留在原地,那麼「設立科技發展委員會就已足夠,何必設科技部?」 這位高層說,如果要設立科技部,科技事務的事權必須統一,各部會部分科技業務及功能應納入,各部會一定不會同意。 據悉,李遠哲等科技界大老及中研院士,曾三番兩次向府院高層請命,要求科技發展委員會提升為科技部。但是曾參與組織再造的研考會前後任首長及副首長,幾乎都反對設立科技部,認為若各部會科技業務均納入科技部,「沒有人那麼偉大能懂所有科技!」一位閣員如此說,未來高鐵的機頭要不要發展,因應H1N1疫苗應否研發,究竟應由誰決定? 前閣揆劉兆玄任內,也不贊成另成立科技部,僅同意「國科會」名稱保留,歷任科技政委及首長,均主張成立統合政策的「科技發展委員會」,因科技業務散見在各部會,跨部會資源整合及政策性協調太多,跨部會協調比單一部會強。 宋餘俠表示,研考會過去的確認為單獨成立科技部不利跨部會協調,但既然法案已通過,未來將成立科技聯繫會報的新機制,加強協調溝通。 據悉,國科會對未來科技部的定位看法,傾向下游科技政策與應用保留在各部會。但未來科技部到底管什麼?留待討論。 科技部將依新的行政院組織法成立,經濟部技術處業務及其近200億元的預算,未來是否移轉至科技部?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日表示,沒聽說過,也不可能。 甫修正通過的行政院組織法,經濟部將更名為經濟與能源部,業務執掌除水利署移撥予環境資源部之外,技術處是否分割予科技部,也備受矚目。 經濟部內部傳聞,由於技術處每年掌管近200億元的科專經費,加上科專計畫強調用補助研發創新,與科技部的業務屬性有部分重疊,未來可能併入科技部。 但是施顏祥的第一個反應是「不可能」!他說,沒有聽說技術處將切割給科技部的消息,各部會都有各個業務的科技研究單位,是提供各部會政策研擬時,可佐證或依據之單位之一,因此經濟部著重的產業科技研發單位也不可能外移。 高層官員說,科技部的定位應該是大筆資金、大項計畫的研究單位,例如天文研究等,偏向於趨勢、學術與科技整合性的研究角度,而經濟部則是以產業需求所做的研究創新,該研究結果有產業發展的價值,再搭配產業工具,這是經濟部該做的事情。
經過一甲子,談論多時的政府組織再造,終於跨出一大步,總統馬英九的意志貫徹令人喝采,不過,整部法案充滿太多政治妥協,見樹不見林,一旦整併過程不順利,將造成政府組織運作的大災難。 近30年來,國際間掀起「小政府」風。因此政府在1988年數度研議進行組織調整,6次送立院皆未完成立法。這次通過的版本,主要是以民進黨政府規劃為藍本,缺乏國民黨執政的理念及企圖,然而不管藍、綠,就政府組織精簡的成果來看,由目前的37個部會、委員會、獨立機關等二級組織,減為29個,距離國際間常見小政府17~20個左右的組織數,仍有一段距離。 以內涵言,這次成立科技部最被詬病之處,是政院經多年討論,認為不必成立科技部,行政院原草案也沒有增列科技部的設計,卻在朝野協商、兵荒馬亂間,由藍營立委提案加入,此後竟然一路開綠燈,獲得三讀通過設立。 到底政府組織改造藍圖是什麼?立委有此提案,黨團為何支持?究竟那些單位或那些人應併入科技部?行政團隊與國民黨立院黨團即盲目附和立委,未來恐為科技政策發展,增添協調層級困擾,治絲益棼。 全球除大陸等少數國家有成立科技部,不論我競爭對手國日韓,或先進科技大國美、英、德,都沒有科技部的組織。倘若未來整併結果,科技部只有國科會及原能會二個部會,陽春的程度,可能徒惹貽笑大方。 以目前國科會的業務來看,八、九成的職掌在撥補科學技術預算,此一職掌其實併入教育部即可;又原能會發展核能技術及監理核電安全,可分屬經濟能源部及環保署即可,何須大費周章新增一個「部」。 科技應以支援經濟及產業發展為首要考量,若科技研發停留在學術,無法進一步產業化、商業化,對人民、社會、國力有何貢獻可言? 政府組改四法通過,才是組織整併艱鉅任務的開始。未來改造之路迢迢,一旦沒有遠見、或由外行人領導,政府再造勢必事倍功半,對提升行政效能適得其反,政府不得不審慎看待。 ******** 立法院通過政府組織改造法,確是一件好事,比現狀好,但有多好?恐有不同評價,我的著眼點不會只看減併部會數量,而是看內涵,也就是「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 數量減少是好的,但如果實質內容有摻雜一些政治妥協的東西,未來在運作上仍會出現問題。例如成立科技部,這是很糟的問題,因教育部、衛生署、農委會、經濟部均有科技相關業務,難道全部都搬至科技部嗎?不要想像科技部只有竹科。 (筆者 gleetrust 看法: 各部會CIO辦公室不是很多皆是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秘書單位 資策會 擔任嗎?現資策會內部協調成本高嗎?沒有利益迴避問題嗎?) 主張成立科技部的人是很狹隘的,只談資訊產業,但一個國家科技展望未來,一定不只有一個資訊產業,若變成科技部後,很多政府部門業務涉及科技,未來協調成本愈來愈高,我非常反對。 台灣有一票人主張台灣科技很強,經濟靠科技發展,若依此論述,為何不把科技部與經濟部併在一起。 如果因政治妥協必須夾帶一些部會,例如僑委會保留,退輔會保留等,那也是划得來,像新增的環境資源部、社會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農業部等,都是因應台灣未來整體發展所需。政府組織再造目的,是希望部會與部會間儘量不要協調,如今若為滿足執政黨選票需求,保留一些不必要部會,對政府效率提升難免會打些折扣,但能過都應給予掌聲。 這次組織法的通過,不必歸功於某一政黨,這是連續性接力推動的結果,民進黨過去在組改上的用心也不容抹殺。組織法通過後難免有陣痛期,公務人員有不安定感會人心浮動,但一年內應可將組織整併到位,半年內行政部門就應完成修法送到立法院,陣痛期愈短,效率提升及速度會愈快。 不過,組織調整不是政府效能的全部,如果組織是動力火車頭,公務員任事態度是否有所調整,人事、採購及會計制度是否同步大刀闊斧改革,都攸關政府效能的大幅提升。此外,監察院職能也應自我約束,不應過度干預行政權運作,這是憲政層次應思考的問題。 (政大公行系教授施能傑口述,記者呂雪彗整理) 影音》政府組織瘦身大改造 37部會變22 《行政院組織法》在民國卅六年頒布,政府遷台後於卅八年第四次修正,將大陸時期的十五部三會,精簡成八部二會,從此這個架構基本不變,最近一次的條文修正已是卅年前、民國六十九年的事了,唯一的修改是將「司法行政部」更名為現行之「法務部」。蔣經國總統執政末期、李登輝執政時期、乃至扁政府八年,行政院組織法反覆被提出討論,扁政府甚至特別成立「政府再造委員」,並在民國九十一年、九十三年兩次提出修正草案,卻始終無法得到國會的支持。然而,原有的組織架構歷六十年,已經擴大到八部廿多個委員會,不但組織數量過多,業務協調、整合更加困難。 這次修法,部會經歸併調整後,一次大修為十四部八會、三個獨立機關、二處,還有維持現制的央行與故宮。許多部會重新檢討業務功能,比方說:國科會與原能會合併成為科技部,公共工程委員會併入交通部並更名為交通暨建設部,青輔會業務打散分別納入教育部和勞動部,多年前從教育部移出的體委會恢復舊制,回到教育部,海巡署也將業務分別納入國防部與新成立的海洋委員會,還有調整包括農委會與經濟部水利署在內的業務,併入升級後的環境資源部、研考會與經建會則合併為國家發展部,至於僅餘象徵意義的蒙藏委員會也終於走入歷史,納入陸委會。 這些整併不僅只是業務與人員的調撥,因為數十年習慣的機關運轉模式,都將因此受到衝擊,機關間的磨合期可能比預期還要長,更不要說類似體委會恢復舊制對體育圈的打擊有多大。體委會成立這麼多年來,一直處於小單位微預算的困境,既無法擁有龐大的資源照顧職業選手,也無法有計畫的培育新秀,過去一直有呼聲希望能將體委會提升為體育部,這次不但升格未成,甚至再被打回原形,固然推廣運動不靠機關層級有多高,但是降級改敘的體育署還能爭取到多少預算,實在令人憂心,政府必須展現實際的行動,拿出具體作法,證明對運動的重視,才能凝聚體育圈的心。 體委會之外,這次還有飛安會與消保會,同樣降級改敘,成為院本部下設三級單位,行政院的說法是可以更有效能,看在消費者運動團體眼裡,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行政院組織法》三讀通過的同時,消基會等民間團體就在立法院外抗議,這麼多年來,在消基會的努力下,台灣消費者意識抬頭,政府部門腳步在民間之後成立消保會,消保官也逐步建立起權威和公信力,如何說服社會大眾,政府還是會站在第一線為消費者把關,勢必成為重大挑戰。 再比方說,國家發展委員會整合經建會與研考會,想法不錯,經建會本來就要負責國土與經貿願景之規畫,加上研考會的管考追蹤,理應讓這個工作更落實,過去經建會還有跨部會協調財經重大方案之功,重要的時候還經常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主委,問題是,這樣的經建會似乎早成過去,很多人可能懷疑,現在的經建會到底做些什麼都不清楚了,即使更名改制,又能做什麼?海洋委員會的情況更是如此,海洋部是扁政府提出的方案,符合民進黨的政綱政策,然而,這個政策概念一直不在國民黨政府腦袋裡,除了海巡署原有業務外,這個新設機關能做什麼? 政府組織改造的目的是要提升行政效能,就像十年前凍廢省政府也用了相同的理由,十年來凍廢省的後遺症還在持續中,中央政府事權管理依舊很難快速有效地下達基層,政府必須改造,但是,不論如何精簡再造,對民眾而言,最重要的還是這個政府能提供有效率、且貼心的服務,如果做不到,任何政府瘦身工程都是失敗的,堅持改革的馬政府必須非常嚴肅面對、並處理後續問題,才不會讓改革的果實未成熟就凋零。 台灣需要「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2009/11/10 引用 台灣需要科技部? 政府科技智庫「權責不對等制度」問題本質與解決之道的迷失 2009/04/28 台大醫學院教授/醫師陳耀昌,有感於台灣重大科技政策的決策過程有缺失,於 2009.04.27 中國時報發表「台灣需要科技部」一篇文章, 他認為問題的本質是制度,是職位權益與責任的不對等,制度必須改革,他建議成立科技部(國科會晉升為「科技部」,部長總攬全國科技,並負全責), 他建議的作法: 一、國科會晉升為「科技部」,部長總攬全國科技,並負全責。 二、「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改名「科技部顧問室」,不再有決策權。三、中研院專責提升台灣學術研究水準,原屬於國科會的學術研究撥款(funding)業務,由中研院來接手。四、中研院院長同時擔任總統的科技最高顧問;與行政院科技部的互動,則遵循府院的溝通機制。 >>>>>> 本人在此補充本人(當時 2009/04/28)的看法: (台灣需要科技部? 政府科技智庫「權責不對等制度」問題本質與解決之道的迷失 2009/04/28) 1) 本人補充資策會不應再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的理由: 本人同意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權責不對等制度」問題,也同意 很多人的共識 長期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長單位、資策會的「與民爭利」問題,但那些皆不是問題本質,本人認為問題本質為「利益不迴避」。 本人補充資策會不應再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的理由: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為臨時任務編組的組織,而非體制內正式機關,因當時國內科技專家較少,因此李國鼎先生以「行政院科技顧問」之名,延攬來自國外的專家,而延攬科技顧問的工作,從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成立以來,即由一直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具民股身份的私法人資策會"執行",因資策會現在的組織(股東有東元集團、大同集團、神通集團等等)及其與國內外企業(如外商IBM、日商富士通、中華電信等等)出資成立之機構已一堆,也包山包海地承接政府各種外包業務,資策會已不是當初籌設組織、功能、業務單純的資策會,現資策會已是組織、功能、業務包山包海、失去監督不懂利益迴避。 人民應會感激資策會成立以來,所做社會及國家資訊化的工作,也會感激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其秘書單位)當初延攬國外科技顧問的辛勞,但現在科技人才濟濟,由臨時任務編制的行政院科技顧問的會議決議決定,當國家的科技政策已不太適合,確是「權責不對等制度」,也會被大家質疑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變成國家已定政策的白手套,即使當時國家科技政策錯誤,也沒有人需負責任,因為主管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的行政院科技政務委員可能早已下台,及一些行政院科技顧問專家也已換人了,留下的是不需負責任的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組織及其秘書單位(資策會)。 請參考: 2) 支持 陳耀昌先生的看法,現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應轉為純顧問性質,應不再有決策權。但本人認為應加上條件為行政院科技顧問其秘書單位不得為私法人(如資策會),最好其秘書單位為政府科技官員。也支持成立科技部,但必要條件是成立「利益需迴避制度」的科技部,其秘書單位也不得為私法人,最好其秘書單位也是為政府科技官員。 3) 本人認為私法人(如資策會),不應再任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政府各部門CIO辦公室秘書單位,也沒有改變。 但關於科技研發專案,如果政府所有的科技政策訂定層面(包括組織)與私法人(如資策會)完全無關,政府視資策會只為軟體開發等執行工作者,資策會與一般資訊軟體業者一樣承接政府科技研發專案(無差別待遇),應該還是可接受的。總之,含民股及民股的私法人資策會,不應再承接政府科技政策訂定的任何事務,因為有利益無法迴避的問題。 4) 政府出資成立(民股大於官股)的資策會,應已完成當初設立的目的,政府成立以上所謂的「利益需迴避」的科技部,應需不少人才,現有資策會員工應有機會轉職至新成立的科技部,即可避免私法人利益不迴避的糾葛及為難。 >>>>>> 引用 台灣需要科技部? 政府科技智庫「權責不對等制度」問題本質與解決之道的迷失 2009/04/28 1. 台灣科技政策的決策過程有缺失,這是事實。現在是「政府科技政策、規畫、執行」貪腐的時代? http://blog.udn.com/glee/2486248 以 台灣生醫科技島計畫--追 追 追 ! 2007/2/14 華文生技網 文章為例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資策會被質疑規劃「NHIP計畫」,標案再分案,安排給了自已的衍生公司 「星動科技」.... 台灣科技政策的決策過程有缺失,已經是大家的問題! 資策會的利益不迴避問題,也早已經是大家的問題! 大家不能忽視! 2. 本人認為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資策會)的問題本質不是「權責不對等制度」、「與民爭利」,而是「利益不迴避」!!!!!! 是擔任政府科技智庫資策會在現有組織架構下無法避免的「利益不迴避」!!!!!! 若視問題本質為「權責不對等制度」、「與民爭利」,而不是「利益不迴避」所執行的解決之道,如 成立科技部...(將權力由行政院科技顧問移為國科會晉升的「科技部」長...)、 是使「利益不迴避」的貪腐更加惡化。 (本人同意權責必須對等...但應先把真正的問題本質、利益不迴避問題,徹底地被真正解決) 3. 現具官股及民股的資策會,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秘書單位、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不少政府部門CIO辦公室等等… "台灣資訊科技政策的成形,在行政院由科技政務委員管的科技顧問小組及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運作,配合由資策會外派在各部會的CIO辦公室產生各種政策白皮書及標案。另一方面,這些幾乎沒有成效的標案可以一個接一個出去。" 本人淺見: 1.) 行政院科技政務委員,有責任解決問題及回報此問題給上層長官。 參考資料:
近日新竹生醫園區的爭議,引起科技界高度關切。然而,既往矣,再去數過去政治角力、地盤爭奪,於事何補?我們應該去反省的是,是怎麼樣的一個決策與執行機制的不妥善,而造成這樣「七年一事無成」,全民皆輸的慘痛結果!如果沿循舊制,勢將再陷「利益爭奪」的覆轍。我們該亡羊補牢,以求創立新局。 先檢討台灣科技重大政策執行缺失的本質。就以「新竹生醫園區」為例,執行者大多是「兼職」,而另有「本職」。因兼職而取得分配超豐富資源的權力,而且不太有具體的法律責任時,一定會把握這個難得的機會,把大部分資源分配給自己的本職及自己的人馬,這是人性。如果上述權力取得的機制並非公開(所謂委託辦理)時,想當然,被排除在外的團隊,就會「聯合」起來杯葛,計畫執行因此受到阻力。在執行不順遂之下,往往執行團隊本身也易出現責任推諉或權益之爭。這時,決策上級眼看僵局難解,只好下決心做傷害控制,收回自理。忽又一日,政治環境丕變,朝野交替,於是豬羊變色,主客易位。就這樣惡性循環不已。 感想一:職位權益與責任的不對等,就表示這個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制度,面對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人性,就造成今日生醫園區的殘局。我們不能怪人性,只能怪制度。所以應該由制度的改進做起。 再檢討台灣重大科技政策的決策過程缺失的本質。台灣在這方面,一直是多頭馬車,有「行政院科技顧問室」、「總統府中央研究院」以及「行政院國科會」。而且,誰說了都算。 在體制上,台灣科技政策的最高決策者,是「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既稱「顧問」,就表示有顧才問,少有行政責任。然而這些顧問卻擁有和責任非常不對等的最高決策權。也因為顧問們只是偶爾開一次會,並非專職從事政策思考與評估,所以台灣科技重大政策的形成總是很倉促,事前的評估常常很不足。 「行政院科技顧問室」的制度是歷史沿革造成的。在蔣經國時代,「科技教父」李國鼎用了不少來自國外的專家,而以「行政院科技顧問」之名禮聘。後來台灣不再是強人時代,現在科技顧問也都是國人。到了李登輝時代,「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成為當代的科技教父,院士的地位也水漲船高,科技出身的院士紛居要職,媒體就常出現中研院院長帶著國科會主委開記者會的畫面。 在許多人的觀念中,「國科會」等同於「科技部」。然而目前的國科會,連各處處長都必須由各大學舉才借調,上任匆匆,任期有限,難以做高層次或長遠政策規劃。再加上體制上只是「委員會」,姿態一直很低。更令人擔心的是,少數決策者會置利益迴避原則於不顧,於是自己的領域專長就成了國家政策及重點發展方向,不太考慮台灣本身的優勢或弱點是否符合這樣的決策取向。這樣的決策,焉能不出現問題? 感想二:「利益迴避」的基本道義原則,台灣許多公共事務決策者與執行者常常不把它當一回事。於是決策者思考方向偏頗,執行者各個瓜田李下,都不能令人心服口服。社會菁英不能做到「利益迴避」,台灣就不能稱為進步國家。 我的看法是:台灣需要一個「科技部」,才能解決現行體制上決策階層「多頭馬車」以及執行階層幾乎無法迴避的「利害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的問題。台灣需要一個「科技部」,台灣的科技決策及管理執行才能建立「法治」,脫離「人治」,才能做到行政倫理明確、權責相符、政策具延續性,才能免於目前學術團隊為爭奪資源而合縱連橫搞對立的惡性循環。做法其實並不複雜: 一、國科會晉升為「科技部」,部長總攬全國科技,並負全責。 二、「行政院科技顧問室」改名「科技部顧問室」,不再有決策權。 三、中研院專責提升台灣學術研究水準,原屬於國科會的學術研究撥款(funding)業務,由中研院來接手。 四、中研院院長同時擔任總統的科技最高顧問;與行政院科技部的互動,則遵循府院的溝通機制。(作者為台大醫學院教授/醫師) ******************* 李遠哲:科技部遭廢除 令人遺憾 2007/12/20 中央社 行政院首席科技顧問李遠哲今天表示,台灣長期科技政策的形成缺乏正確機制,影響產業永續發展。他認為,一定要設立「很強的決策小組」直接隸屬行政院,執行資料搜集、系統分析,並慢慢擬定政策方向。 由於行政院考量組織再造時,廢除科技部的規劃,李遠哲說,這是他身為科技顧問「最遺憾的一件事」。 他表示,「16部變13部,客委會能撤嗎?原委會能撤嗎?但把科技部就廢了!」「好像描繪一個很漂亮的人,後來卻把手打掉了,還叫你去打球。」 行政院第27次科技顧問會議今天閉幕,閉幕記者會由政務委員林逢慶、首席顧問李遠哲共同主持。 李遠哲並以能源政策會為例指出,像這種攸關國家發展的長遠政策,台灣目前僅由經濟部能源局負責推動,並掌握相關經費。 他認為,經部或能源局其實只能依照產業發展狀況,去配合推動能源政策,相關規劃不見得適合國家整體發展,導致能源政策支離破碎。 他說,對國家影響深遠的政策,一定要有專責單位負責資料搜集、系統分析,經長期研究才慢慢擬出政策方向。但台灣長期以來的做法,即使計畫總經費高達20 億元,也只找幾個教授花兩天開審查會就作成決策,他說:「這是不對的。」 他認為,這顯示台灣長期以來沒有人負責政策擬定,「這是很大的缺失」。他說,如果20億元的大計畫,能編列其中0.5%,在政策擬定階段進行研究,就有1000 萬元可以執行相關工作,「現在只花2000塊給教授做審查,這是不健康的。」 政務委員林逢慶表示,行政院雖設科技顧問組,執行科技政策跨部會協調工作,但屬任務編組而非體制內正式機關;而國科會雖為法定科技計畫管制單位,但卻無法發揮跨部會協調功能。 對於本次科技顧問會議建議成立的「科技決策支援辦公室」,林逢慶說,科顧組目前即扮演此功能,而未來科顧組和國科會走向整合,不管成立「科技部」或「科技委員會」,都會把「科技決策支援辦公室」的功能納入考量。 961220 低落品質的政府委外研究為國家政策背書!! 大家常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要可怕,但故事還沒結束!! 這是網絡式上、中、下游跨領域複雜且緊密關係結合的集體利益不迴避運作(金流、政策方向流、人力流、組織流、資訊流…)! >>>>> 經濟部日前公布的一份委外研究報告指出:「在新台幣長期盯住弱勢美元下,二○○一至二○○六年我國貿易條件惡化,累計損失達八千八百億美元。」這樣的報告只要稍具經濟概念的人一看便知有問題,因為八千八百億美元相當於台灣兩年的GDP,若損失如此龐大,台灣經濟早已崩潰,惟官方審查機制居然未發覺,還直接引述,其荒唐已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 官方委外研究品質粗糙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而是長期以來一直存在於經濟部、經建會等單位的現象,只是近年來的報告品質日益粗糙,加上審查單位管理日益鬆弛,終於出現如此荒腔走板的事情,而且這絕非單一事件,只是不巧被發現而登上媒體版面而已,其他未曝光的荒唐事跡恐亦不在少數,政府各部會每年各自編列逾億元的預算委外研究,無異是浪費人民的血汗錢,午夜夢迴,主事者豈能無愧? 政府委外研究起於一九六○年代,主因早年政府人力編制有限,且具有大學及研究所學歷者不多,因此只好委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研究,以供政府決策參考。惟如今政府人力充裕,以經建會而言,六成具有研究所學歷,早應自行承擔起研究的責任,但近年委外研究仍居高不下,花費億元的預算與所得到的成果,實在不成比例。尤有甚者,最後存參而束之高閣者十有六、七,如此不具效率的委外研究模式,若於私人企業,恐怕早已不復存在,政府天天喊窮,但委外研究出手依然大方,真是令人百思不解。 何以各部會長期存在這樣品質低落的報告,猶未能有效改進呢?主要在於官方的政策向來需要學術機構的背書,有了委外研究報告的論述,各部會便可以理直氣壯的表示:「這是經過評估的」,至於評估是怎麼做的?準確與否?也就不是官方所關注的重點了,官僚體系的目的取向與學界貧乏的研究熱情,年甚一年,因此錯誤百出的報告、荒唐可笑的結論便散見在各式政府委外研究中了。 [低落品質的政府委外研究為國家政策背書!! 大家常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要可怕,但故事還沒結束!! 這是網絡式上、中、下游跨領域複雜且緊密關係結合的集體利益不迴避運作(金流、政策方向流、人力流、組織流、資訊流…)! ] 舉例來說,一份研究金磚四國的報告最後建議應加強拓銷俄羅斯及印度,另一份研究失業的報告最後建議政府推動就業創造型產業,還有一份研究歐盟東擴的報告則建議政府拓銷東歐並與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再如研究環境經濟的報告則建議政府建立綠色經濟生態,老實說,這樣的結論何需花費政府逾億元的預算才能獲致?至於報告資料全數套錯者、委託非專業者、礙於政治壓力而交際酬庸者更是不勝枚舉,如此看來,官方的委外報告頻頻出錯,豈偶然哉? (浪費民脂民膏!!) 更可議的是,官方委外報告過於「目的取向」的結果,使得許多正直的建言,善意的警告根本沒有存在的空間,經建會委託「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循季調查的房價信心於去年第二、三季大跌,這份報告忠實反映「壞消息」,遂遭冷落,此後不再由官方舉行記者會對外發布了,官方委外研究只想聽「好消息」的心態暴露無遺,若寒蟬效應因此而起,未來的委外研究品質將更為可慮。 (報喜不報憂!! 劣幣逐良幣!! 先射箭再劃靶:規劃我國政策發展方向的作法!?) 持平而論,委託專家研究並非不可行,直到如今聯合國許多計畫也都委由智庫辦理,但委託專家研究的目的是在於諮諏善道,以免誤判情勢而不自知,這樣的委外研究絕對不該變成消化預算、為政策背書甚至淪為主事者的交際籌碼。有了這樣的認知,一切委外研究必須與受委託單位訂約,嚴格管控進度及品質,而受委託研究者更應有文人的風骨,沒有能力、沒有熱情、沒有時間親自研究者便不應接下計畫,百萬元的收入事小,研究結果誤導社會事大,為區區報酬而遺害國家經濟,任自己令譽掃地,豈是智者所當為? 政府早年在美援會、經合會時代許多重要的研究仍出自當時文官鍥而不捨的研究,轉變台灣經濟發展的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並非委外研究的成果,而是文官體系的創作,當年部會沒有資源、沒有豐沛的預算,但有的是熱情與遠見,與今日委外研究的因循冷漠恰成對比。委外研究的病已纏綿,如同七年之病而求三年之艾,雖不可能立即治癒,但若不儘速全盤檢討,其對國家經濟的傷害將難以估計,我們寄望新任總統能有此一遠見。 **************** 由經濟部科專 看受ECFA衝擊產業的輔導 引用文章錯誤國家政策: 外商帶頭 舊瓶新裝雲端運算政策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資策會) 對得起李國鼎嗎? 引用文章錯誤國家政策: 雲端運算趨勢本無錯 卻是腐敗的美麗化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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