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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Up? 比大陸還貪污? 馬的肅貪防弊! 軍中查肅貪 買賣官案掛零 2010/01/05
2010/01/05 08:54:46瀏覽1732|回應5|推薦1

馬英九總統該學行政院長吳敦義,刻個震怒章!

也該頒個 最佳助人民健忘獎牌 給媒體!

引用文章開一堆會及修個脫褲子放屁的法,能肅貪防弊嗎? 2009/7/7

引用文章陽光法案不陽光? 肅貪防弊成口號? (該修的法不好好修!)

引用文章政院明說明肅貪 不談個案 談修法 

開會及修個脫褲子放屁的法,能肅貪防弊嗎?  (政院明說明肅貪 不談個案 談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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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明說明肅貪 不談個案 談修法
聯合晚報 2009.07.07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004663.shtml
 
 
明天是馬總統宣示肅貪防弊三個月期限,為展現政府決心和具體作為,行政院長劉兆玄這兩天趕著核定由法務部所提的「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將在貪污治罪條例中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年底前完成修法、呈報行政院審查。

防貪作為方面,除了行政院定期召開中央廉政委員會外,各縣市也應比照這個模式,設置廉政會報,定期由首長親自主持會議,督導及檢討廉政工作推動情形;各機關也必須定期召開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推動廉能革新。

根據國家廉政建設設行動方案,未來肅貪防治工作上,將規畫設置專職廉政機關研究會議,且每季召開一次會議,以整合相關事權。

現行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受賄的公務人員必須違背職務,造成期約或交付賄賂,行賄者才構成犯罪,行政部門決定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杜絕紅包文化。

此外,為強化公私部門課責,也將推動檢調人員取得財務金融專業證照,並定期提報人數,以提升偵辦經濟犯罪的專業素質。打擊重大貪瀆犯罪方面,由各地檢調署和調查局組成「肅貪執行小組」,以及最高法院檢察署各地檢察署組成的「追查貪官財產行動小組」,應定期提報起訴的案件,以及扣押貪瀆案件的財物金額。而只要是凡簡任十職等以上公務人員、集團人數三人以上、不法所得金額為1000萬元以上,視為符合重大危害政府廉能的目標案件,將由高檢署造冊列管,速偵速結,起訴時並從重求刑。

【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劉兆玄明天舉行中央廉政委員會,剛好是馬英九總統宣示肅貪防弊的三個月期限,特別安排國防部和法務部提出專案報告,據了解,明天不會具體點名個案或人名,但會有一些統計資料,作為建立肅貪防弊的制度依據。

新聞局長蘇俊賓上午表示,馬總統非常關切肅貪防弊的執行進度,日前也要求各部會建立一套可久可長的方案,除了重視改革的實質內容,以及穩定的制度外,任何漂亮的口號,都比不上馬總統、劉兆玄和各部會首長以身作則

【2009/07/0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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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令制度有教行政院,有弊案但官員可以個個反升官嗎?

2. 訂個「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規定長官定期開會,再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好像脫褲子放屁?  有弊案但官員可以個個反升官,好像沒有違背職務行賄罪喔...

......

引用文章有弊案但官員個個反升官!! 讓人民瞧瞧馬英九總統是否真心肅貪防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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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查肅貪 買賣官案掛零
2010-01-0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2488+112010010500085,00.html

    馬英九總統下令軍中肅貪後,國防部歷經三季調查,第三波肅貪報告即將出爐,據了解,買官賣官案還是查無具體事證,成效掛零﹔另肅貪案最大條,則是前憲兵司令何雍堅涉貪案。軍方高層坦承,軍檢清查了四千九百件買賣官案檢控,但仍無具體進展。

     據了解,軍檢因認為何雍堅有串供之虞,因此仍繼續羈押這名前憲兵中將,軍檢方面表示,依規定可連續羈押兩個月,何雍堅「釋放的機會很渺茫」。

     至於日前遭約談的前後備司令余連發上將,軍檢表示相關調查權責在特偵組,不過軍檢證實余連發住家確實被搜索過,是否發現涉及上海印刷廠弊案事證,須由特偵組說明。

     此外,上一波遭查層級最高的陸軍副司令李清國、後勤次長王天德中將等,因遭檢舉處理飛指部指揮官張立忠晉升將官案在人事作業上登載不實,被移送北檢調查,經查後並無涉及買賣官案,已還兩名中將清白。

     對於這起買賣官的羅生門案,有軍中將領不解,目前仍任飛指部指揮官的張立忠,遭告發後未被懲處繼續任職,反而是當初在人事次長任內處理張立忠晉升案的李清國卻被移送並記過處分,哪有被晉升的沒事拔擢張立忠的長官有事?整個調查方向根本亂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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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喊肅貪防弊: 改革之路 總統是過客嗎!? 98/04/08 

引用文章永遠要或不要支持或追隨的迷思... 

引用文章有弊案但官員反個個升官!! 讓人民瞧瞧馬英九總統是否真心肅貪防弊?

時間真巧? 總統今喊肅貪防弊,隔天國家廉政行動方案即出爐!  

引用文章這樣思維、作法的馬政府? 改革之路遙遙無期? 李深耕 20090316

引用文章「不分藍綠 不分官階」馬總統限期肅貪查弊 

引用文章馬:弊案不分藍綠、官階 限期查辦 

引用文章貪腐的痕跡: 打蒼蠅,看到老虎,打得下去嗎?

(報載 這一回,不是特偵組查辦的,而是板檢偵辦軍中工程弊案追出的案外案,追出了軍事掮客賣官案...)

引用文章媒體墮落!? 再見我不喜歡的影響力

引用文章比大陸貪腐馬:無法接受、痛心疾首

引用文章是非變色? 行政院長劉兆玄該下台、阿扁該認錯!? 不能同時發生!?

改革之路 總統是過客嗎!?

報載 比大陸還貪污?馬怒開記者會 要求限期速查!速審速決!
2009年 04月 08日 10:31/壹蘋果網絡

貪腐環環相扣...

弊端現官員升...

官官相護...

環外當替身...

XX成焦點...

阿扁也成焦點...

邪惡也好...

平庸也好...

隨操弄"民意"膚淺的改革是事實...

內部實質無改革也是事實...

人民千言萬語...

抵不過

媒體的支字片語...

選舉時

人民記性不好...?

還是 媒體讓人民記性不好...?

貪腐環環相扣...周而復始...

>>>>>>

曾是環內"沾鍋"現是環外的阿扁已下台...!?

馬英九是環外"不沾鍋"不管環內事嗎...!?

還是他是環內"不管事"或是不知是真傻或假傻的"傻"過客!? "共犯"!?

現在的他是沉迷於My Angel(馬英九) 或 1995(英九救我)式的快樂時光嗎?

還是他是注重過程、腳踏實地不投機取巧...

他下台後,貪腐還是環環相扣嗎?

還是他只是一個My Angel式的過客?

多少媒體、政客、甚至人民也是過客!?


現有權勢的媒體、政客願意只當過客嗎?

做自己的馬英九會願意只當過客嗎?

還是日出日落...

塵歸塵土歸土...

其實大家皆是過客...

還是

做自己!! 真理就是真理!?
http://blog.udn.com/glee/1538480

參考資料:
1. 比大陸還貪污?馬怒開記者會 要求限期速查!速審速決!
2009年 04月 08日 10:31/壹蘋果網絡
http://1-apple.com.tw/latest_news/index.cfm?Fuseaction=RnewsArticle&RArtID=41304&ShowDate=20090408
2. 周美青撰文:腳踏實地勝過取巧
2009-04-08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412+112009040800064,00.html
3. 馬闢3管道 指揮府院黨  聯合報 2009.04.06
4. 做自己!! 真理就是真理!?
http://blog.udn.com/glee/153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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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大陸還貪污?馬怒開記者會 要求限期速查!速審速決!
2009年 04月 08日 10:31/壹蘋果網絡
http://1-apple.com.tw/latest_news/index.cfm?Fuseaction=RnewsArticle&RArtID=41304&ShowDate=20090408

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日前發表十七個亞洲、美澳國家及地區今年度貪污評比報告,台灣的貪污程度竟比中國嚴重,總統馬英九對於這項報告相當在意,親自召開記者會,強調痛心疾首,將下令勿枉勿縱、查辦到底、速審速決,並重申對弊案不姑息的決心!

馬總統一開始先表示,最近接連爆發軍中將領、國防部與國安局和政府官員涉嫌貪瀆的案件,這兩天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報告中,提出台灣貪污的程度比大陸嚴重,對此他沒有辦法接受,感到痛心疾首,這對政府、對國軍聲譽造成重大傷害。馬總統雖認為這些案件發生時間都是在前政府執政時期,但肅清貪腐是新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他認為必須勿枉勿縱、對弊案絕不姑息查辦到底、速審速決。他下令行政和司法部份遵守「弊案不分藍綠、不分官階高低都要限期徹查,不容延誤、任何延誤和包庇行為都要接受懲處。」並要求部門限期三個月內,就重大弊案提出檢討報告以及制度上的改進方案,以符合人民對肅清貪腐建立清廉國家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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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青撰文:腳踏實地勝過取巧
2009-04-08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412+112009040800064,00.html

     第一夫人周美青最近瘋棒球,連馬英九總統都笑稱「她本來只是個小球迷,已經快要變成大球迷了」。不過,周美青不只看棒球,還在部落格發表文章,以美國職棒年薪最高的打擊名將A-Rod服用禁藥的例子為教材,教育全國小朋友「腳踏實地勝過取巧」。

     周美青在部落格撰文指出,美國職棒年薪最高、被視為最有希望超越邦茲七百六十二支全壘打紀錄的打擊名將A-Rod,承認自己曾因壓力太大、力求表現而服用禁藥,這個事件讓所有棒球迷感到震驚與失望。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記者會中被問到對這事件的反應,除了表示沮喪外,也希望所有的孩子在看到A-Rod承認違禁的轉播時,了解到成功是無法取巧,沒有捷徑的。

     周美青指出,功利主義社會下,人比較躁進而沒有耐心,凡事追求迅速、快捷。看書要速讀,學習要速成,吃飯有速食,行車要飆速,書店裡充斥教人如何迅速致富、快速減肥、一分鐘成為各種達人的書。

     但她認為,做事積極、講求效率當然很好,人格的養成、知識的學習、技巧的磨練,是需要一定的過程、長時間的潛移默化、日以繼夜反覆訓練的,一味追求短時間內達到目標,往往揠苗助長;最壞的情形,是為了快速成功,不擇手段,摒棄了道德良知。

     「抄捷徑也許短時間可以達成目標,但因未經磨練,所以經不起考驗。」周美青強調,許多事情「過程」比「省時」重要,應該注重孩子學習的過程與品質,而不是學習的快慢與成績;成功沒有捷徑,經濟的復甦亦然,腳踏實地、安分守己的態度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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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闢3管道 指揮府院黨  聯合報 2009.04.06
 
國民黨重新執政後,積極建構一套全新的黨政指揮系統。據透露,除現有府院黨五人決策機制,馬總統每周一、二、四分別與劉揆、吳敦義、蕭萬長密會,另闢三條重要指揮管道,執政黨的高層指揮決策輪廓正式浮現。

黨政高層認為,馬總統已透過各種指揮管道「貫徹個人意志」,不是「二線總統」或「宅男總統」,無論馬總統是否兼任黨揆,都已確立黨內最高領導的地位。

府方人士並舉例,立院上周五三讀通過地制法賦予縣市合併升格法源,黨務系統一度以衝擊年底縣市長選舉,持保留態度,但馬總統多次透過五人小組整合意見,最後形成全黨共識,「黨內應該清楚總統要的是什麼!」

五人決策小組包括馬總統、蕭萬長、劉揆、立法院長王金平、黨主席吳伯雄,每周一中午在總統府內餐敘,這是最高決策平台。不過,府院黨五人餐敘前,馬總統固定與劉揆一對一密談,周二中午與黨秘書長吳敦義餐敘,形成特殊的政治安排。馬總統另闢政院、黨務兩條單線指揮管道,五人小組只是決策的一環。

至於周四的馬蕭會,據指出,馬總統主要是徵詢蕭萬長對於財經局勢的看法,較少涉及政治議題。

高層解釋,五人決策小組決定政策大原則,若遇執行面細節,例如法案立法時程或預算推動等,劉揆與吳敦義可提供徵詢,「大小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高層也提到,馬總統私下與吳伯雄密會次數「多到算不清楚」,馬總統多次到吳家中作客,雙方也觸及黨主席等敏感議題,馬吳關係好得很。

【2009/04/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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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總統生氣後 我們等著看肅貪成效
2009-04-10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2+112009041000454,00.html

     台灣比大陸貪汙更嚴重?相信多數台灣人不會服氣,根據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日前發表的貪汙評比報告,十七個亞洲、美澳國家中,台灣貪汙嚴重度排名第八,在受訪外商眼中甚至比大陸還嚴重!為此,馬英九總統怒而親自舉行記者,宣示政府肅貪決心,更要求政府部門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據說,馬英九之怒,泰半針對國防部與法務部而來。

     馬英九生氣不是沒有道理。肅貪本來就是馬英九從政以來,尤其是法務部長任內最介意的事,更是他總統大選的重要政見,且是勝選關鍵,就任近一年時間中,除了扁案持續偵辦外,也沒看到肅貪有什麼其他成果。遑論扁案第一波偵結後,第二波還沒下文,連扁案重要關係人(現在成為通緝犯)黃芳彥甚至潛逃在外,特偵組完全沒皮條。

     最近,甚且爆發軍中將領買官弊案,台灣將星如雲,星星都有價碼;前衡山指揮所少將指揮官竟在紅衫軍集結抗扁時接受性招待,把國軍的顏面都丟光了,扁系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批評,這是黨國體制下必然產生的弊端,虧扁系立委說得出口!兩蔣時代,算是黨國體制吧,升上將多嚴格?沒聽說過將官還有價碼的;李登輝時代,也沒放寬,還是沒聽說哪個將官可以靠送禮送錢升官的,獨獨扁時代,八年執政將官升了七百卅多人,將官有價碼早為軍中傳聞,卻無人聞問,扁案潛逃出境未歸的黃芳彥,就是軍中將領人事的關鍵人物之一,他私下從不諱言和朋友炫耀,軍中人事他都能喬;這一回,不是特偵組查辦的,而是板檢偵辦軍中工程弊案追出的案外案,追出了軍事掮客賣官案,起訴書中還追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的「推荐書」,但是,全案追出掮客與將官,唯獨辦不了真正的賣官者,這樣的肅貪能發揮多少作用?遑論特偵組辦弊案辦到喬軍中將領人事的黃芳彥都跑了,還肅什麼貪呢?

     軍中弊案不只一樁,從過去的中科院工程弊案到最近爆發的將領人事,到底查辦了誰?國防部管了什麼事?若非板檢查出案外案,天知道將軍買官竟非傳聞!扁政府八年,升了七百卅多位將官,馬政府的國防部長真敢查辦還在役的將領,哪一個是送錢買到官的嗎?查到了,敢把將官的星星給拔了嗎?

     從早年到現在,從國民黨執政到民進黨執政,從民進黨執政回復到國民黨執政,國防部有什麼魄力辦將官?國防部不辦,哪個民眾不懷疑,扁政府時代升任的現役將官中,誰是買來的將星,將軍還有何權威可言?國防部急如星火成立肅貪專案小組,三個月內要限期提出報告,全國人民等著國防部七月報告,到底會拔掉哪一顆星?

     法務部是馬英九生氣的另一個原因。最近才從特偵組歸建到中檢的檢察官吳文忠語帶譏諷地說,「誰敢配合總統?保命要緊,配合總統的是笨蛋。」他費力查扁案,查到如今錢多事少離家近,扁案關鍵人物黃芳彥還是不回來,二次金改、洗錢、乃至黃芳彥到底喬了多少將官人事,從此成謎。不但檢察官不笨,民眾也不會笨到相信特偵組因為馬英九之怒,就能在三個月之內追回黃芳彥,查出上述謎團;不要講扁案,試問:扁政府任內爆發的工程弊案,查下去了嗎?中藥商遊說案,辦的都是卸任立委,現任全沒事;高捷弊案風風火火,政黨輪替後,全部不起訴!甭提台鐵計軸器案、ETC案,涉入的官商都跑了,此案竟就成了陳年老案,無人問就不再辦,擱著;故宮南院弊案更絕,公文檔案全沒了,查都查不下去。

     肅貪兩個字,說來很簡單,做來卻很難,因為沒人要當擋人財路的「壞人」,官官未必相護,但官場哲學是:能蓋住的就不要讓他曝光,能不掀開的就沒事,主事者心存此念,擔心弊案難看的結果,就是讓弊案與貪瀆者,永遠躲在多數人的善念之後,繼續胡作非為,或者享受胡作非為的成果。馬政府就任將近一年,能拿出多少肅貪成績?總統發怒,不是壞事,但是,怒後得有實際作為,全民就等三個月後驗收成果。


引用文章委員會合議制誤國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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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假很大」,人民「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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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觀點-台灣「X很大」,最後「輸很大」!
2009-04-14 中國時報 【南方朔】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41400386,00.html

     近年來,台灣無論搞政治或玩廣告的,在語言符號的操作上都日益爐火純青。最近鬧翻半個天的「殺很大」,以及抖動得讓人發暈的「震很大」及「摸很大」,就絕對是廣告上的經典之作。

     因為這幾則廣告所訴求的「很大」是什麼,他們自己知道,每個人也都知道,它可以滿足人們那種「幼齒崇拜」的「童顏巨乳」性感想像,同時卻有「殺」、「震」、「摸」這種高度雙關觀念來保護及供人聯想。當有人嗆聲,即可以回應此「殺」非彼「殺」,是指線上遊戲的「殺」,這裡的「震」,是工人工作時的「震」。這和另一個「摸很大」有異曲同工之妙,麻將本來就是「摸」的!

     因此,「殺很大」、「震很大」、「摸很大」,都是語言符號絞盡腦汁到了極致境界之作。當某個語言或符號能被發明並流行,它一定投射並反映了該社會的某些氣氛,因而該語言象徵遂可以自己一路發展下去,於是由「X很大」,遂有了後來的「醜很大」、「博很大」、「貪很大」,以及軍中弊案的將官星星「賣很大」等等。近年來每到年底都會選出代表該年度特性的關鍵詞,現在距年底還未走到一半,但我們已可鐵口直斷,「X很大」必屬二○○九年的關鍵詞,因為它已把當今那種每件事情一定會搞到誇張離譜之極致的搞法具體而微的顯露了出來。

     台灣已成了「X很大」的社會,每件事情非搞到「很大」,否則即不會甘休。這就讓人想到紀元前一世紀時古羅馬政治家及哲學演說家西塞羅的名言。西塞羅看到當時羅馬帝國每下愈況,任何事都在袖手無為下走到荒唐離譜的程度,他遂感慨的說:「智者的指針是理性,差一點的人則靠經驗,最無知的只有受制於必然性,而禽獸則靠本能。」他的意思是說,智者和差一點的人,至少都能根據理性的原理原則或人間的經驗,知道什麼可做及不可做,因而縱使品質不能更進步,但也能維持一個差不多的局面;至於更差的,則只有一切順其自然像水往低處流一樣非搞到「很大」,否則就不會察覺。

     在最近「X很大」種種風波裡,「亞洲政經風險公司」「貪汙評估報告」裡,台灣首次落後於大陸,這下代誌大條了。因為近年來台灣每下愈況,我們早已弄成一種習慣,無論誰我們都不敢比也不去比,只和大陸比,只要贏過大陸,就覺得舒爽,證明我們的優秀。棒球我們早就不跟日韓比了,只有連兩次「輸很大」給了大陸隊,才被定位成「國恥」。而在貪汙問題上,我們也早就不跟香港、新加坡比了。而今居然連大陸都已比不過,這怎麼得了!

     其實,「亞洲政經風險公司」的評估,乃是對亞洲政經菁英,特別是外商所做的意向調查,它並不客觀,但因外國商人多少都有一些反中情結,因而它的不客觀是向台灣這邊傾斜的。台灣因而能夠被列在星港日澳這個層級的下方。但近年來台灣在許多方面早已出現倒退的「第三世界症候群」,這種向台灣傾斜的態度已逐漸改觀。這次貪汙評比,台灣在所有的華人社會已成了最後一名。

     正如同棒球須兩次敗給大陸隊才開始緊張,台灣反貪也要等到評比落後於大陸後才開始喊話。這就讓人須提到傷感情的問題了。現在早已不新的新政府上台迄今已快一年,在這一年裡,台灣的媒體提過多少意見要它縱使不能興利,也該好好除弊。今天軍中的賣官案早已陳舊得發霉了,但它有去辦嗎?台灣弊案多到一拖拉庫都載不完,除了扁案外,有那個案子被當成正事在辦?如果不是板橋地檢署不小心捅出軍中賣官及性招待等案情,此案不就在鄉愿做好人裡被吃掉了!自己有權不好好去除弊,只有等到外國顧問公司發表評比報告才開始有動作,這種動作有多少真誠的含量?又會有多少效果?等拖過了「五二○」,又是一切回復原樣,什麼都沒有發生,什麼都被忘記。

     台灣各種「X很大」仍持續在出現,許多事只在第三世界出現過,此刻已成了我們的常態,再這樣下去,最後的結果不就是「輸很大」嗎?(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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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3655765
 引用者清單(7)  
2010/12/11 11:42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台灣呢?】 貪腐衝擊印度 清廉難期待
2010/11/05 00:3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廉政署能令人期待 辦自己的長官們嗎?(廉政署明年成軍 200人專責肅貪)
2010/07/17 09:49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這次的肅貪防弊,成立的廉政署,是真的嗎?
2010/05/22 10:54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遠望天上買賣星星 近看地上國軍荒淫男女情
2010/01/08 08:59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媒體也學政府馬馬虎虎? 比大陸還貪污? 已成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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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申誡一億元 2011-10-16 自由時報
2011/10/16 11:41

 一個申誡一億元 2011-10-16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6/today-f1.htm
一個申誡,一億元就入了一個上將自己口袋,三個申誡,總共二十八個一億元就入二十八個上將的口袋,這麼好康的生意哪裡找?國民黨政府就是這樣搞,比本件嚴重千百倍的劫公濟私、圖利自己及盟友、不公不義的事,更不計其數!

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最近被爆料,將國防部當年以超低價配售(每坪八萬元)的台北市和平新?)「上將村」眷舍,以每坪百萬元賣出,獲利上億;「上將村」有二十八戶,等於二十八位上將都坐擁億元巨利。黃幸強、言百謙、陳堅高三上將,當年負責和平新?規劃、興建、配售決策,將這塊非屬眷村的軍方管理公有土地,蓋了二十八戶豪宅,以超低價配售給黃幸強、言百謙、陳堅高等二十八將,圖利自己及他人,被監察院彈劾。

但是,監察院的老虎牙,碰到國民黨高官就成了蚊子叮牛角,黃幸強三人違失事實明確,損公利私巨大,司法院公懲會僅對三人申誡了事,三人一個申誡賺一億,三個申誡讓二十八上將各賺一億。

國防部還為其背書,稱黃幸強轉賣眷舍沒違法,國民黨政府則對自己人A好康,不公不義天大地大,也視而不見還護航,它完全執政包山包海,公產變私產,非法變合法,被彈劾只申誡了事,暴利照樣入袋。

黃幸強等高階退役將領近年常受邀訪中,與共軍將領把酒言歡,敵我不分、軍事機密外洩疑慮嚴重,今年六月即爆發我方退役將領訪中時口出,「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風波,但就像賣眷舍獲暴利,馬政府當時假裝震怒,其實包庇縱容,稱不違法,哪管社會觀感?

 
一個申誡,一億元就入了一個上將自己口袋,三個申誡,總共二十八個一億元就入二十八個上將的口袋,這麼好康的生意哪裡找?國民黨政府就是這樣搞,比本件嚴重千百倍的劫公濟私、圖利自己及盟友、不公不義的事,更不計其數!

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最近被爆料,將國防部當年以超低價配售(每坪八萬元)的台北市和平新?)「上將村」眷舍,以每坪百萬元賣出,獲利上億;「上將村」有二十八戶,等於二十八位上將都坐擁億元巨利。黃幸強、言百謙、陳堅高三上將,當年負責和平新?規劃、興建、配售決策,將這塊非屬眷村的軍方管理公有土地,蓋了二十八戶豪宅,以超低價配售給黃幸強、言百謙、陳堅高等二十八將,圖利自己及他人,被監察院彈劾。

但是,監察院的老虎牙,碰到國民黨高官就成了蚊子叮牛角,黃幸強三人違失事實明確,損公利私巨大,司法院公懲會僅對三人申誡了事,三人一個申誡賺一億,三個申誡讓二十八上將各賺一億。

國防部還為其背書,稱黃幸強轉賣眷舍沒違法,國民黨政府則對自己人A好康,不公不義天大地大,也視而不見還護航,它完全執政包山包海,公產變私產,非法變合法,被彈劾只申誡了事,暴利照樣入袋。

黃幸強等高階退役將領近年常受邀訪中,與共軍將領把酒言歡,敵我不分、軍事機密外洩疑慮嚴重,今年六月即爆發我方退役將領訪中時口出,「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風波,但就像賣眷舍獲暴利,馬政府當時假裝震怒,其實包庇縱容,稱不違法,哪管社會觀感?


李深耕(glee) 於 2011-10-16 11:42 回覆:

「上將村」涉圖利上億 綠委痛批
 民視 (2011-10-13 14:55)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1013/4747038.html
為了照顧有眷無舍的將領,國防部1992年在台北市大安區建造「和平新村」,當年將領以每坪8萬元購入,並承諾未來只轉售給上將使用,但現在卻傳出有人以每坪上百萬轉售給民眾,獲利上億,13日民進黨立委痛批,這根本是犯了圖利重罪,要國防部好好徹查。

位在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的和平新村,外觀氣派,還有警衛駐守,這是國防部在1992年替有家眷、無房舍的將領建造,一共28戶,每戶坪數上百坪,當年將領以每坪8萬元購入,並承諾未來只轉售給上將使用,不過事隔20年,現在卻傳出其中五戶, 以每坪近百萬轉賣給一般民眾,等於獲利上億元,民進黨立委忍不住開砲。

更令綠委關注的,涉嫌炒房圖利的其中一人,就是前陣子出席退役將領挺馬大會、身為馬總統輔選要角的前陸軍司令黃幸強,輔選大將疑似炒房,國防部如果無法善後,等同給馬總統宣示的居住正義,打了一個大耳光。

李深耕(glee) 於 2011-10-16 11:43 回覆:

2011-10-13 自由時報
上將賣眷舍 獲利億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3/today-p12.htm
媒體報導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年初賣出配售的「和平新?」眷舍,轉手獲利近億元。圖為黃幸強賣出位於台北市臥龍街31巷的配售眷舍外觀。
國防部一九九二年於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旁的精華區,興建「和平新?」廿八戶,專配售給上將居住;廿年來已轉賣出七戶,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昨質疑,國防部讓擁有豪宅的上將獲得配售,徒使國家美意淪為炒房圖利的工具,大有瑕疵。

和平新?專配售上將 28戶轉賣出7戶

國防部長高華柱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答詢 時表示,任何眷舍處理有規定,保留一定時間可以轉賣,按照規定便支持。但立委質疑現行規定應檢討,高則脫口說「對」。

昨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國防部在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三十一巷興建「和平新?」,僅廿八戶,但每戶產權就逾一百坪,以每坪八萬元的價格配售給上將居住。國防部當時宣稱,獲得配售的上將未來僅能轉賣給其他上將,然而,廿八戶房舍至今已有七戶轉售,其中五戶還是售予一般民眾。

軍方:持有逾五年 黃幸強轉賣未違法

報導指稱,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長期居住在新店大台北華城的豪宅內,卻在今年三月份以一億多元代價,將獲配售的眷舍轉賣給王姓男子,等於獲利近億元。

前國防部長顧祝同遺孀許文容則在二○○五年將房舍過繼給小孩,不到半年就以超過五千萬元出售給謝姓女士。劉和謙也在去年房價大好之際,將房舍出售給前述的謝女。

前空軍參謀長姚兆元的兒子在繼承房舍後,於二○○八年以超過四千萬元出售給方姓女士。郝柏村的岳父郭寄嶠所擁有之房舍,也在家屬繼承後,於去年售予郝龍斌的弟媳宗緒嫻。

國家美意淪炒房工具 立委質疑有瑕疵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質疑,國防部興建眷舍的精神,在於照顧無屋可住的國軍官士兵,但特地為退役上將在精華區興建和平新?,卻不考慮獲配售的上將是否已有自宅,徒使國家美意淪為炒房圖利的工具,這樣的設計,大有瑕疵。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廿四條的規定: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軍方人士說,按此規定,黃幸強並未違法。

李深耕(glee) 於 2011-10-16 11:44 回覆:

退將賣房賺上億 國防部:私產 無從干涉
2011-10-12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101200778.html
    壹週刊報導,十多年前國防部以一坪八萬元配售給上將級軍官的和平新村,現在有將領以一坪上百萬元的高價賣出,獲利上億。對此,國防眷服處代理處長林耀宗表示,由於和平新村在完成配售後,已經成為私有產權,因此屋主現在要轉賣,國防部無從干涉。

    十年前,國防部以一坪八萬的低價,將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的和平新村,配售給有眷無舍的上將級軍官,而根據壹週刊的報導,現在有將領以每坪超過百萬的價格出售,獲利上億。

    不過林耀宗強調,當初國防部已經將產權移轉,會進駐哪些人,以及所有權人現在要處分,國防部不能干涉。

    只是由於當初和平新村限制上將才能獲得配售,已經引發爭議,因此當時軍方人士曾表示,未來這些上將在轉讓時,也會限制對象為上將,但林耀宗說,軍方並沒有做出這樣的限制。

李深耕(glee) 於 2011-10-16 11:45 回覆:
【新聞疑義550】上將賣眷舍獲利億元,國家美意淪為炒房?‎公民新聞  2011/10/14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91650
【新聞】 國防部一九九二年於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旁的精華區,興建「和平新村」廿八戶,專配售給上將居住;廿年來已轉賣出七戶,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昨質疑,國防部讓擁有豪宅的上將獲得配售,徒使國家美意淪為炒房圖利的工具,大有瑕疵。國防部長高華柱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答詢 時表示,任何眷舍處理有規定,保留一定時間可以轉賣,按照規定便支持。但立委質疑現行規定應檢討,高則脫口說「對」。昨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國防部在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三十一巷興建「和平新村」,僅廿八戶,但每戶產權就逾一百坪,以每坪八萬元的價格配售給上將居住。國防部當時宣稱,獲得配售的上將未來僅能轉賣給其他上將,然而,廿八戶房舍至今已有七戶轉售,其中五戶還是售予一般民眾。報導指稱,前陸軍總司令黃○強長期居住在新店大台北華城的豪宅內,卻在今年三月份以一億多元代價,將獲配售的眷舍轉賣給王姓男子,等於獲利近億元。前國防部長顧○同遺孀許○容則在二○○五年將房舍過繼給小孩,不到半年就以超過五千萬元出售給謝姓女士。劉○謙也在去年房價大好之際,將房舍出售給前述的謝女。前空軍參謀長姚○元的兒子在繼承房舍後,於二○○八年以超過四千萬元出售給方姓女士。郝○村的岳父郭○嶠所擁有之房舍,也在家屬繼承後,於去年售予郝○斌的弟媳宗○嫻。民進黨立委蔡○瑯質疑,國防部興建眷舍的精神,在於照顧無屋可住的國軍官士兵,但特地為退役上將在精華區興建和平新村,卻不考慮獲配售的上將是否已有自宅,徒使國家美意淪為炒房圖利的工具,這樣的設計,大有瑕疵。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廿四條的規定: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軍方人士說,按此規定,黃○強並未違法(自由時報100年10月13日報導:上將賣眷舍 獲利億元)。【疑義】 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140013)第24條固規定「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前項禁止處分,於建築完工交屋後,由主管機關列冊囑託當地土地登記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並為禁止處分之限制登記。」,惟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1條也規定「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及中低收入戶,保存眷村文化,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是國軍老舊眷村(註一)改建條例之立法目的,乃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註二)」及中低收入戶(註三),保存眷村文化,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並非為了使原眷戶賣眷舍獲取鉅額利益,是前陸軍總司令黃○強等原眷戶縱使轉賣未違法,惟苟發生「賣眷舍獲取鉅額利益」之情事,自應思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4條規定之妥適性。 就此,雖有二個方向,可以思考。一為在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註四)下,延長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之年限至20-50年,以符「照顧原眷戶」之立法目的。二為增訂「不當得利」之相關規定,使其返還該不當利得,問題是縱符合「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之要件(註五),其實際利得(註六)也很難去計算(註七),為訴訟經濟計,本文爰建議以第一種方式為宜,即在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下,延長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之年限至20-50年,以符「照顧原眷戶」之立法目的。 【註解】 註一:所稱國軍老舊眷村,係指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政府興建分配者。二、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捐款興建者。三、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第1項參照)。 註二:所稱原眷戶,係指領有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權責機關核發之國軍眷舍居住憑證或公文書之國軍老舊眷村住戶(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第2項參照)。 註三:所定中低收入戶,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女子年滿二十二歲,男子年滿二十五歲,在當地設有戶籍者。二、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三、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參照)。 註四:釋字第614號解釋理由書:「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所訂定之法規命令,其屬給付性質者,亦應受相關憲法原則,尤其是平等原則之拘束。」、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第7條:「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參照。 註五:請參行政程序法第127條:「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之規定。 註六: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1695號判例:「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有損害為其要件,故其得請求返還之範圍,應以對方所受之利益為度,非以請求人所受損害若干為準,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可能獲得相當於租金之利益為社會通常之觀念,是被上訴人抗辯其占有系爭土地所得之利益,僅相當於法定最高限額租金之數額,尚屬可採。」參照。 註七:區分是否為「投入勞力及資本而增值」或「非投入勞力及資本而增值」,本就很困難,所以要實現「漲價歸公」,雖有「奢侈稅」,但其稅率10-15%,是否已達「非投入勞力及資本而增值部分,實質全部漲價歸公」之狀態,實有疑義。本案或得明文不當利得之計算方式,問題是個案事實差異很大,明文不當利得之計算方式,可能使其失去彈性,而且無法反應個案上之事實差異,可能造成「不平等」現象。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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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 退伍將官懲休職1年 (懲戒實質意義已不大)
2010/11/13 05:46

偽造文書 退伍將官懲休職1年  2010/11/12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1120247&pType0=aALL&pTypeSel=0

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主任陳治安因下屬違反軍方在營留值規定,陳治安為規避調查指示所屬竄改公文,遭監察院移送公懲會。公懲會委員評議,今天議決將陳休職1年。

公懲會人士說,陳治安已於去年5月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今年5月1日退伍,懲戒實質意義已不大,但仍有懲戒效用。

公懲會指出,整起事件源起前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副主任蕭治群少將,在留守期間與妻子出遊,經媒體披露後,當時身為蕭治群上司的陳治安,為規避調查擅自更改留值規定,並指示所屬竄改公文及刪除公文檔案資料。

蕭治群當時因受陳治安的命令更改留職規定,遭國防部記2小過處分並調職,陳治安除遭監院彈劾,另遭軍法審判。

陳治安今年7月9日則遭以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定讞,公懲會委員評議後,議決將他休職1年。991112 


李深耕(glee) 於 2010-11-13 05:50 回覆:

2010-11-13 竄改公文 前軍備局主任休職1年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3/today-p4.htm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前少將主任陳治安,被指在二○○八年四月間,指示部屬竄改留值內規及公文,還刪除公文檔案,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天決議懲戒,予以休職一年處分。

公懲會指出,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少將副主任蕭治群,原應於二○○八年四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在營,卻不假外出跑回台中住家,遭媒體披露後,蕭治群辯稱:「上級指示他電話留守」即可。

陳治安為了避責,對外指稱蕭已口頭報告,且依蕭層級,離營不需經過正常請假手續,不過陳後來發現,依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留值規定,蕭不能不假離營,陳遂指示屬下竄改留值規定等公文,自己還重新批示,並追溯日期。

陳治安偽造公文書後,遭軍事法院起訴、判刑,並移送監院彈劾,國防部先將陳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再勒令陳於二○一○年五月一日退伍;公懲會認為陳為掩飾真相、規避上級調查,竟偽造及湮滅公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依公懲法處分。

李深耕(glee) 於 2010-11-13 05:48 回覆:

竄改紀錄 軍備局主管判刑 
【聯合報】 2010.11.13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971512.shtml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前主任陳治安,為避責掩護同中心副主任蕭治群不假離營,去年四月竄改公文又刪除電腦紀錄,代價慘痛,不但被判刑確定,昨天還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休職一年的處分。

事發後,陳治安被調為陸軍司令部委員,今年五月被命令退伍,七月刑事責任確定,偽造文書被判刑一年四月;擅離所在地,被判刑八個月;毀棄公文書,被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蕭治群原應於去年四月十七日到十九日在營留值,卻不假外出回台中住家,經媒體報導,因陳治安到任後未依規定程序擅改中心的留值規定,將「在營留值」改為「電話留值」,又指示所屬改公文,刪除公文檔案資料,企圖掩飾真相。

監委通過彈劾,公懲會認軍紀十分重要,陳雖退伍,仍為休職一年的處分。蕭治群部分,監委認為他是依照上級命令行事未通過彈劾,而由所屬機關記過兩次,調非主管職。

【2010/11/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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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個 前總統陳水扁侍衛長案.. 勒索部屬 情報作業費獎金
2010/03/24 09:34

辦個 前總統陳水扁侍衛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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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買機票到繳房貸 何雍堅汙透透 軍檢要求重判 2010-03-24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157x112010032400102,00.html


吃部屬夠夠▲前中將憲兵司令何雍堅,因涉貪被國防部軍高檢以「藉勢勒索財物」罪嫌起訴,軍檢認為何等罪狀重大,要求從重量刑。圖為當年何雍堅參加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備詢的神情。
 
     去年底因涉貪突遭收押的前中將憲兵司令何雍堅,昨天遭國防部軍高檢以軍中罕見的「藉勢勒索財物」等罪嫌起訴,起訴書指何雍堅將不法所得用於購買配偶出國機票、交趾陶、腳踏車、液晶電視,甚至繳交房貸。

     軍檢指出,何雍堅利用擔任憲兵司令職務,挾權勢向所屬前後任情報處長陳雙環和王啟新「勒索」情報作業費,勒索和侵占所得計三百零一萬元,軍事檢察官雖未具體求刑,但認為何雍堅等三人罪嫌重大,因此要求軍法官「從重量刑」。

     曾任前總統陳水扁侍衛長的何雍堅,去年在憲兵司令任內突遭降調後備副司令職務,年底又突遭軍檢收押,由於何雍堅曾是軍中司法警察憲兵龍頭,又官拜中將,突遭收押一時震驚軍中。當時檢調即傳出,何雍堅遭查獲在外私藏兩貨櫃各種禮品,其中包括一些「寶物」和小家電、腳踏車等贈禮。

     對此軍檢昨天以軍中罕見的「藉勢勒索財物」等罪嫌將何雍堅起訴,並在起訴書中指出,何雍堅挾其國家賦予的憲兵司令身分和權力,以及軍事長官命令上下服從關係的權勢,向前後兩任情報處長陳雙環和王啟新勒索情報作業費獎金等財物,其中陳雙環轉交近十三萬給何雍堅收用。

     在王啟新接任情報處長後,何雍堅以相同方式索取獎金,據起訴書中說,何雍堅以此勒索所得共計兩百三十七萬餘元,這筆錢被何雍堅要求購買價值三萬餘元的腳踏車、交趾陶燒製的九龍盤、五十吋液晶電視、沙發、電冰箱、音響、咖啡機等,甚至用來支付配偶及親屬辦理台胞證、代訂機票、補貼搭乘高鐵的費用,還用來支付部分房貸。

     軍檢並透露說,民國九十六、九十七年期間,何雍堅還以致贈貴賓名義,要求陳雙環、王啟新要求民間無償提供各為價值二十七萬和十七萬的寶劍共兩把

     另在九十三年何雍堅擔任憲兵二○二指揮部少將指揮官任時,曾侵占公務用價值五萬元的筆記型電腦

     軍檢方面表示,全案是經過王啟新等人向軍檢署自首,軍檢再指揮北機組偵辦,案中陳雙環與何雍堅有共同犯意,王啟新對何雍堅的需索,也未基於國家公務員的職責予以拒絕,因此軍高檢將三人以貪汙治罪條例中「共同藉勢勒索」、「藉勢勒索」和「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嫌予以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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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績效 國防部:查無買賣官案件
2010/01/12 01:00

肅貪績效 國防部:查無買賣官案件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2010.01.11
 
 
軍方去年爆發多起工程弊案並衍生買官疑雲。根據國防部最新調查,至今仍沒查出任何買、賣官案件;國防部除公布清查名單外,也公布包括前侍衛長余連發在內的多名涉弊待查將官。

板橋地檢署去年初偵辦軍方工程弊案,衍生軍中買、賣官疑雲,引發軒然大波,總統馬英九當時下令厲行肅貪。國防部自去年4月8日起執行「廉政建設行動專案」,每3個月公布查辦結果,明天將公布第3階段肅貪成果與涉弊案件偵辦成效。

國防部官員表示,軍方秉持「先勿縱,後勿枉」原則,用較高道德標準,對所有媒體披露買、賣官情資,或經檢舉人事違常者進行綿密調查;經清查,檢舉情資大多為不實或烏龍消息,國防部至今未查獲任何買官、賣官案件,絕非媒體解讀「成效掛零」。

根據國防部調查9個月來的資料,共過濾910名將領檔案,雖然沒有查到買、賣官案,但仍查到部分貪瀆案件,包括後備司令部副參謀長梁文正少將與南指部戰訓組林鴻彬中校,被控侵佔團體獎金與加菜金遭軍高檢起訴。 

軍方也大動作公布遭檢舉升官有問題但清查後已確認清白的將領名單,包括軍法司長許慶瑲、政戰局副局長王明我,前軍事發言人劉志堅、池玉蘭與現任發言人虞思祖均在列。

此外,軍方也公布4名涉及矚目案件的將領調查情況。其中前侍衛長余連發上將在軍情局長任內涉嫌不當投資,導致上海印刷廠虧損,日前遭特偵組約談後,以新台幣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前侍衛長何雍堅中將則被控民國96到98年於憲兵司令任內指示所屬浮報抑留經費,因貪污罪嫌重大已遭軍高檢羈押;前軍情局長葛廣明中將被控經費支用不當,已由軍高檢立案偵辦;今年元旦退伍的馬防部少將副指揮官陳敬忠則被控在駐美軍事代表團團長任內經費支用不當,也被軍檢立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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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弊的反而先被砍 像話嗎?
2010/01/05 13:00

查弊的反而先被砍 像話嗎?
2009-07-10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1174+112009071000153,00,focus.html

     軍、情單位肅貪查弊,沒查到一個買官的人,已是不可思議,反而是負責調查的先打包走人,真是一場荒謬劇。

     馬總統發動的肅貪,主要是針對國防部買官案,國安局因為剛好有個多益案,且有多名將校涉成績作假,算是被掃到颱風尾。

     結果,馬英九宣誓的三個月肅貪防弊時限一到,處於暴風圈的國防部,什麼事都沒有,既查不出買官的案情,也沒有人負責,一切「風平浪靜」,彷彿所有買賣官傳聞都是外界興風作浪;反倒是處於暴風半徑邊緣的國安局成了災情中心,被調查的人,沒一個人有事,負責調查的人,遭到黑函攻擊辭職不幹了。

     能買官、敢賣官的人,本來就道高一尺,否則哪有種本事搞殺頭生意,這些人不但出手狠,而且消息靈通,得知軍方或情治內部真有人想認真查弊,出個招,就讓「勇於負責卻不長眼的人」消失,前國安局政風處長汪兆華就是一例。

     國安局有一段時間不願處理多益案,畢竟涉及三個將官,汪兆華卻讓這些人法辦,對某些人而言,這種「成全自己廉潔名聲的人」,絕對是「害群之馬」。如果不是奉命或針對性的查弊,情治單位內部哪個人想「鍥而不捨」地查弊,下場只有兩種,一是「高官送客」;二是栽個名目,把當事人鬥臭搞跨。

     認真查弊的人,在軍中或情治單位,都是不受歡迎人物;有不受歡迎的「孤鳥」,不一定就表示長官有問題,通常是不希望惹事,尤其是碰到追根究底的,特別是升遷或採購弊案,因為不曉得會牽扯到什麼層級,很容易得罪人而影響自己前途,所以避之唯恐不及。

     一葉知秋。國安局政風處長去職,馬政府應該關切,別反讓軍、情單位的害群之馬,藉肅貪查弊之名,行反淘汰之實、掃除異己。

李深耕(glee) 於 2010-01-05 13:02 回覆:

政風處長辭職內幕辦到大白鯊 汪兆華走人
2009-07-10 中國時報

國安局政風處長汪兆華辭職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據情治單位官員透露,汪兆華係因調查國安局內「竄改多益成績案」,致遭離退人員「挾怨報復」的黑函攻擊。最後會弄到走人地步,則是因汪個性與職務之故,成了國安局的「孤鳥」,只得離開。

     相關人士指出,最早是由國安局人事處查多益案,查到有七名軍官涉案,其中一人是前國安局長蔡朝明的學生,蔡是他的論文指導教授,加上有三名將官涉及,因案情棘手而停滯,後則由人事處轉到政風處,汪兆華接手。

     據指出,汪兆華個性剛正不阿,認真查出案情並主動移送軍檢偵辦。唯偵辦過程中,有人發現有將官涉案,於是「查得特別用力」,因為只要送辦,就會空出職缺,並可取而代之。在這種情況下,局裡有人利用汪兆華的辦案態度,意圖謀取私利與官位。

     據指出,按理政風處查處多益這個大弊案,且主動移送偵辦,應得掌聲,但因遭議處的人不平,加上有人藉著查弊想升官,又被馬英九總統點名,成了國安局不名譽的弊端,認真查辦的汪兆華,不但沒有得到掌聲,反而成為「罪人」。

     將官涉案 有人因此用力查

     涉及多益案遭法辦的成員,有人藉馬總統點名國防部與國安局肅貪時機,順勢寄發汪兆華女兒在網誌控訴「父親(汪兆華)婚外情」的內容,藉此宣洩不滿。

     國安局長蔡得勝得知黑函內容後,要求副局長嚴夢漢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據指出,汪兆華就任政風處長一年,辦了三大案,除了「多益案」,還有「三處情報」與「線民經費運用案」等。

     得罪長官 同仁冷眼看笑話

     由於多少有些針對性,得罪局內不少長官,如現任副局長林成東與主任王德麟,都是三處處長出身。

     因此,當汪兆華停職接受調查時,國安局內部不少人抱著冷眼旁觀,甚或看笑話的心情,加上汪又是警官學校系統出身,在國安局本就屬「少數派」,局內同仁雖未背後插刀,然而的確有袖手之態。於是汪兆華選擇媒體爆料之日,離開國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