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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金改要靠誰?
2009/12/26 11:26:26瀏覽1523|回應1|推薦1

馬的三次金改沒有「政治獻金」嗎?肯定沒有「賄賂」!

扁的二次金改起訴案,富商沒有被認定「賄賂」,因馬的三次金改還要繼續...!?

富商最多被認定幫忙「洗錢」,沒有被認定「賄賂」,其他皆是「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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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染黑財團 財團也染黑政治 
【聯合報╱社論】 2009.12.26 
 
特偵組偵結二次金改弊案及洗錢案,多位知名企業家因協助扁家洗錢遭到起訴。其中,僅國泰併世華及元大併復華的兩大合併案,扁珍共收了兩大集團的六點一億元,這還不包括辜仲諒送阿珍的三億元在內。明裡打著「金融改革」的旗號,暗裡遂行「權錢交易」的勾當,這就是扁政府八年黑金政治的真相。

陳水扁任內,台灣政商勾結達到了登堂入室的空前大膽地步。許多企業趁著政黨輪替向陳水扁交心,源源不斷獻上金錢財寶,以交換扁政府公權力的特許和加持,並一再對公有資產伸出黑手。二次金改的起訴書,正是對這些黑金政商罪行的紀錄與控訴。

如今,這場黑金權錢交易的雙方皆被起訴。究竟是陳水扁的「貪錢」害了這些商人?還是這些商人的「貪權」害了陳水扁?扁家的貪婪,固然讓這些想要收買總統的企業家惡膽橫生,逐臭而來;而這些企業家汲汲營營,想用金錢收買總統的居心,也使扁珍得以上下其手。這種黑金交易的心態,不僅扭曲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也辱沒了台灣企業家務實誠樸的傳統,更加深了社會的不平;司法人員如對其手軟,豈不是縱容犯罪?

以這次涉案的幾個企業家看,他們對扁家所提供的錢財,簡直到了「全套包辦/一貫作業」的地步,掛鉤之深,讓人不敢置信。包括元大馬家、國泰蔡家,都曾將數以億計的現金送進府邸,並同步部署金控購併作業。也正因為財團企業塞錢請扁辦事,既遂之後,元大金和國泰金事後才須幫扁家處理後續的龐大現金,而因存錢、搬錢、匯錢,終於吃上洗錢的罪名。蔡鎮宇以自己貼錢付利息給吳淑珍,言下似乎頗覺委屈;但若不是因金融購併已給予龐大利益,吳淑珍又豈敢如此肆無忌憚而認為理所當然?

陳水扁以總統之尊越權介入銀行購併,要求富邦集團放棄世華銀而讓給國泰,吳淑珍則要求辜仲←將復華金拱手讓給元大。這樣的運作,不僅目無法紀,簡直擺明了「國家就是我家」。問題是,倘若這些企業家皆無非法非分之想,扁珍即無藉勢藉端聚斂收賄的機會。企業家應有的基本社會責任即在絕對不可賄賂官員,因為那會敗壞官箴、腐化政府。但在二次金改中,竟然出現這些有頭有臉的金融鉅子收買總統的荒唐場景,將憲政及法制糟蹋無遺,這些企業家們如何對得起國家社會?

台灣社會對企業家一向尊重,一是他們為國家創造財富,二是他們創造就業機會,三是他們尚能維持社會正義;特偵組在偵辦本案時的投鼠忌器恐怕也因於此,深恐稍一不慎,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進而影響經濟的安定。問題在,司法對違法的企業家留情,其實也就是對正派企業家的處罰;如果投機取巧的人靠著錢與權的黑金交易即能得逞,而攫獲鉅利,那麼社會的價值與信仰要如何維持?

特偵組這次起訴,算是填補了扁家弊案的一塊缺損;但就二次金改而言,只認定相關企業家涉及幫助扁家「洗錢」,然對於他們以巨款交換購併的關鍵事實卻不認定為「賄賂」,恐怕還是避重就輕,迴避了核心問題。試想,公職選舉有人只是幾千、幾萬的賄款,就被判當選無效;而二次金改涉及數百億元的利益,也發現了幾億賄款,居然可不論罪,豈能服人?

從李登輝時代到陳水扁時代,台灣的黑金政商交易其實是變本加厲、每下愈況。揆其原因,固然是政治汙染了財團,其實也是財團汙染了政治。一個銅板不響,談及黑金權錢交易,不能只責貪腐的政客,想要收買公權力以圖私利的財團也是共同正犯。這次三大金控同遭起訴,對所有企業家都是一記當頭棒喝:別被政治汙染,也不要汙染政治,才能贏得社會尊重。

【2009/12/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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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 "就二次金改而言,只認定相關企業家涉及幫助扁家「洗錢」,然對於他們以巨款交換購併的關鍵事實卻不認定為「賄賂」,恐怕還是避重就輕,迴避了核心問題。"

媒體社論知道為何政府要避重就輕嗎?
為何不認定為「賄賂」問題? 是法令不足嗎? 由花蓮縣長任其妻為副縣長案,政府於兩天內認定花蓮縣長的白紙黑字離婚是假的,並認為任其妻為副縣長是無效的,還宣稱要處以利益不迴避罰責可知,政府不是沒有辦法認定為「賄賂」,而是...

其實馬的限量三次金改已在進行中...
高科技產業的金融中心也在進行中...
高官富商的關係是緊緊的結合在一起的!?

其實 馬英九與阿扁皆嚴重傾斜財團!? 20091010  不是沒有道理的?
http://blog.udn.com/glee/3392719

馬的限量三次金改:馬會再打吳敦義一巴掌嗎!? 吳敦義有風骨嗎?
http://blog.udn.com/glee/3546728

馬的限量三次金改來了 「大公」不會被「小民」買走嗎? 2009/11/30
http://blog.udn.com/glee/3546253

國家金融改革政策 馬政府(三次金改)與扁政府(二次金改)比爛?
http://blog.udn.com/glee/2950149

就像「教育券」 馬政府的三次金改照做!  國家金融改革政策  馬政府(三次金改)與扁政府(二次金改)比爛?

報載 副總統:提升金融業競爭力 有賴第三次金改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04.15

報載 政院不會推三次金改 
經濟日報 2009.05.14

三次金改 就好像「教育券」,「教育券」計畫這個名稱,最後被改稱為「培育優質人才、促進就業計畫」,「教育券」計畫照常執行... 政府三次金改 公股金融合併 照常執行...只是可能換個名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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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還需高官富商的關係繼續維持,才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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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 副總統:提升金融業競爭力 有賴第三次金改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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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不會推三次金改 
經濟日報 2009.05.14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13)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行政院將繼續推動金融改革,希望建立經常性、長期性的調整機制,不要像推動二次金改時有限時、限量的要求,也不要被所謂的「三次金改」的名詞框住;行政院也將持續推動公股行庫整併,「有問題就調整」。

劉兆玄的話表示,行政院將不會再推出「三次金改」。他強調,金融體系的運作關係到個人、生意、國家,禁不起經常性改革,如果每十年或20年就推動一次大改革,改革的時候還在運作,就像「修改穿在身上的衣服」,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微調、微改。應建立經常性修正、調整的機制,這種方式或許一時間看不出豐功偉業,但付出的社會成本最小,效果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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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銀民營化 拉高競爭力
【經濟日報】 2009.11.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5279905.shtml
 
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公股行庫未來整併只能「公對公」,「大公」不要被「小民」(意即規模較小的民營金融機構)買走。且吳敦義上台後,主動撤回台灣金控10%釋股預算案,政府對公股金融機構的釋股、民營化政策動向,格外令外界關注。台灣的公股銀行市占率高達50%以上,在後金融海嘯時期,公股銀行該往哪個方向走,才能引導整體金融業良性發展?本報特製作專題,並訪問九家公股金融機構,為台灣的公股銀行把脈。

「一位民代大剌剌走進一家省屬行庫總經理辦公室,要求通過某件授信案,當場被這位總經理拒絕,民代面子掛不住,直接給了總經理一巴掌。」


凍省之後,儘管現在已經沒有所謂的「省」屬行庫,但談起過去民代對省屬行庫予取予求的囂張行徑,金融圈人士還是語多感慨。

隨著國內金融機構走向民營化,加上政治風氣的轉變,像上述這種民代掌摑總經理的情況不再出現,但行庫還是難免得幫忙「處理」一些個案。

公股銀行受制於預算、人事主導權等因素,無法像一般民營銀行企業化經營,績效也因此大受影響。民營化早已是世界潮流,更凸顯公股銀行不合時宜之處。

海嘯後 官方避談釋股

去年金融海嘯發生之際,金融機構國有化的思潮在歐美國家瞬間抬頭,但在海嘯過後,這些受政府挹注資金的金融機構已急著還錢給政府,試圖擺脫官方干擾。但台灣更因二次金改陰影未除,台灣官方依舊忌諱談論釋股、民營化的話題。

土地銀行40%釋股案還沒送到立法院就被逼回,台灣金控10%釋股案一度送進立法院,但在內閣改組、預算重編後也被撤回。

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天麟說,台灣無法進入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IMF),金融穩定要靠自己,公股銀行資產市占率占50%以上是對的方向。

不要把公營銀行當做累贅,公營銀行是金融穩定的支柱。」在第一銀行屬於公營銀行時代就曾擔任一銀董事長的黃天麟說,讓公營銀行擺脫預算、審計、人事等干預即可,台銀、土銀都不需要釋股、民營化。

公股銀對社會確有貢獻,尤其在這次金融風暴,更發揮穩定力量,但不可否認的,公股銀也存在許多問題。

「公營銀行沒有預算,什麼都不能動,」曾任財政部次長的合作金庫銀行董事長劉燈城說,就算已民營化的公股銀,在洽談併購時也須受層層規定約束。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說,公股銀經營業務不完全從利潤面、投資報酬考量,對民營銀行形成不公平競爭,甚至造成非理性競爭,如一些聯貸案,無法有合理的利率。

一位官員說,之前金管會實施授信定價政策,要銀行加強風險管理、避免殺價競爭時,就曾查獲一、兩家公股銀帶頭壓低利率。


輪調制度 難講求績效


公股銀行負責人多是政治任命,考慮的不一定是最大價值。加上公營行庫人才調動都是採輪調制,一位退休行庫高層說,反正大家輪著做,反正做不好也不會走人,很難講究績效。

公股銀被視為「有紀律卻沒效率」。民國95年間,政府為提升金融產業競爭力,推出的金融市場套案中,就設定目標要降低公股銀市占率,但幾年下來,未降反增。

台灣的公股銀市占率偏高,是當初接收日本私人股份的歷史因素所致,但80年已開放新銀行設立,近20年下來,民營銀行市占率為何仍未趕上公股銀?

龔天行認為,金融機構的「有機成長」(非併購式成長)很慢;一位財金官員則說,民營不夠強,多少也是原因。

不論如何,民營化仍是不變的方向但以台灣目前的社會氛圍來看,多數人仍主張,至少要保留一家政策性銀行。

當中央銀行調整利率,民營業者因利率自由化,可能調幅上未能適當反映,會讓貨幣政策效果打折扣,若有一家大型公營行庫率先調整,就能引導市場氣氛。

除了這家政策性銀行外,其餘公股銀行,多數人認為有必要持續推動民營化、釋股,不能因二次金改「因噎廢食」,但二次金改打下的結,到底要如何才能解開?

「全民釋股,優惠價格給全民,跟工會談好條件,」立委賴士葆說,畢竟政府「球員兼裁判」也不好。

最近有一家民營銀行,團協到期二、三年了還不簽,「老闆就是不甩你」,一位勞工董事說。在民營銀行,工會權益常被漠視,是員工擔心「民營化等於財團化」的另一原因。


釋股 遊戲規則訂清楚

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沈中華建議,只要政府開出合理的釋股條件,訂定清楚的遊戲規則,就可化解外界疑慮。所謂合理的條件,就是不能離社會大眾的理解太遠。

他舉例說,當初台新金控買下彰化銀行特別股的資金,最後全被用於打銷彰銀呆帳,但彰銀最後又變成台新金的子公司,這就像政府嫁女兒,收了聘金,但男方要求聘金要做為兩人子女的教育基金,錢最後還是回到男方手裡。

民營化的方向清楚,只是有無政治勇氣來做。金融資源向來是政治力運作的重要籌碼,要政府退出金融機構,等於是「自廢武功」,需要有人有更遠大的想法。

金融海嘯後,大陸銀行在全球排名大躍進,台灣銀行業不但沒有擠進全球前百大,台灣最大的銀行-台灣銀行的第一類資產排行還倒退。因二次金改的後遺症,政府現在是談釋股、民營化色變,這幾年來,台灣金融產業不知錯失多少併購、強化競爭力的機會。

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不是只靠簽訂MOU就能解決,政府該想想台灣需要什麼樣的金融產業政策?公股銀行在台灣又該如何定位?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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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股銀市占 愈低愈好 
【經濟日報 】 2009.11.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5279901.shtml
 
 
公股銀行市占率應降到多少最合適?金管會主委陳?認為,公股銀市占率應以純公營來看,且是愈低愈好,以保留台灣銀行一家最合適;財政部長李述德則表示,公股銀市占率多少,要看政府的財務政策。

根據金管會資料,到今年8月底止,九家公股銀行資產市占率為56%,若僅看公營的台銀、土地銀行及輸出入銀行,市占率則是20%。

陳?認為,市占率應以純公營的來看,不應含已民營化的公股銀行。公營銀行市占率愈低愈好,一定要保留政策性銀行的話,台銀一家較合適,因若要扮演穩定的力量,這家政策性銀行必須具有一定的分量。

若以只保留台銀一家來看,公營銀行合適的市占率就是約10%。

陳?表示,公營銀行短期來看很好,動盪不安時,有股穩定的力量,但長遠來看,效率仍是一個問題,長遠發展仍需要創新,但公營銀行的束縛較多較不易,世界各國公銀市占率最高的是德國,也面臨效率問題。

財政部長李述德則表示,未來公股銀行市占率應維持多少,要看政府的財務政策。台灣金控、土銀均規劃釋股40%,仍維持公營,但釋出40%後,可以推IPO(初次上市),增加籌碼流通性、引進策略夥伴,提升競爭力。

如果政府持股100%時,一年賺30億元,透過IPO、釋股提升經營績效後,一年可賺60億元,政府持股雖剩60%,但每年可獲的繳庫盈餘更多(36億元),出售的40%股權收入還可以拿來建設。

李述德表示,若要定義政策性銀行,依法論法,純公營的最合適,因政府是大股東,可以責成銀行配合政策,才不會損及民股利益。

所以他要求公股銀董事長,除配合政策外,也要發揮綜效,才能對民股股東有所交代。例如紓困案,不能賠錢,這中間如何拿捏,就要公股董事長費心。這波金融海嘯後,不少歐美銀行有國有化傾向,但常態來看,仍應回歸民營化的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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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行庫負責人:政策性銀行 只需一兩家 
【經濟日報 】 2009.11.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5279912.shtml
 
根據本報對九家公股金融機構負責人問卷調查結果,約八成認為,只需要保留一到兩家政策性銀行即可,且有八成主張,政策性銀行應是公營銀行,且應是政府100%持股的公營銀行。

這次受訪的九家公股金融機構包括,台銀、土銀、合庫、台企銀、兆豐金、華南金、第一金、彰銀及輸出入銀行,受訪對象為負責人,共有六位董事長、三位總經理。

其他調查結果包括,在確定保留的政策性銀行家數後,其餘是否都應釋股或民營化?約八成認為應釋股,但多數主張有條件釋股,包括釋股但仍須保有影響力、先找專業經理人經營後再行釋股、投資績效不好時就不賣等。

公股銀的市占率應降到多少,才有利台灣的金融產業發展?有三成認為維持現狀即可,有兩成認為應降到20%-30%,另有兩成則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如何發展區域性金融機構,提升競爭力,屆時市占率自然會跟著調整。

政府對二次金改政策踩煞車後,95年提出的金融市場套案中,金融市場目標為提升金融競爭力,以確保金融市場永續成長,並將公股銀市占率從50%降到30%。根據金管會資料,到今年8月止,公股銀市占率依舊高達52%。

在公股銀經營利與弊方面,各種陳述意見相當多,如公股銀是「有紀律、沒效率」、具有經濟巨變中穩定力量、配合政策、照顧弱勢等優點,弊則是相關限制跟不上金融創新、無法落實企業化的經營等。

從最近三年(95~97年)公股銀的ROE(淨值報酬率)、ROA(資產報酬率)可以看出,公股銀的績效表現平均高於全體國銀平均值,不過,如果跟績效良好的民營銀行相比,多數公股銀仍差一截。
 
如上海商銀這三年ROA均贏過所有公股銀,ROE也勝過絕大部分公股銀;中信銀除95年因雙卡風暴外,ROE、ROA表現也遠高於多數公股銀。

台灣金控兼台銀董事長張秀蓮:

台灣仍需要一到兩家政府持股50%以上的公營銀行,在特殊情況如金融風暴時,可發揮穩定力量,至於扮演政策性銀行的定位,可視政策內容而定,如優惠存款等會導致銀行實質盈收減少者,最好政府持股比率高一點,比較不會引起民股股東的反彈。

合庫董事長劉燈城:

在社會大眾還無法允許情況下,釋股必須採逐步作法,如先採取「公有民營」方式,委由專業經理人經營,經營好時,完全落實公司治理,外界比較可以接受把股權賣掉,否則以現階段氛圍,再如何公開透明,仍不易化解外界對釋股的疑慮。

第一金董事長陳裕璋:

政府應先檢視國內公股銀行的業務內容與政策,重新規劃並整併為國家級金融機構,至於家數的合適性,及政策性銀行的定位應屬純公營或民營,端賴政府對國家級金融機構的業務規劃方向。

台企銀董事長羅澤成:

政府當務之急是在政策可主導範圍內,本著「程序正義,實體合法」原則,符合公股金融機構併購SOP (標準作業流程),整併出一家規模足以與大陸金融機構相比的大型金融機構,才是對台灣金融產業發展較有利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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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環球杜英宗:釋股關鍵 在公司治理 
【經濟日報 】 2009.11.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5279902.shtml
 
花旗環球董事長杜英宗表示,公股銀行有政府在背後撐腰,對其他民營銀行形成不公平競爭,他認為除保留台灣銀行一家外,其餘公股銀行可合併成二到三家,再到國內、外資本市場釋股。

杜英宗說,外界對政府釋股的財團化等疑慮,實際上不是財團化的問題,真正問題在公司治理及政府監理。以下是專訪內容:

問:你如何看台灣市占率相當高的公股銀行問題?

答:公股銀有政府在後面撐腰,對民營銀行形成不公平競爭,這在這次金融海嘯就凸顯出來,因民營銀行非公股所有,存戶心中不安全,錢都跑到公股銀行,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就是不公平競爭。

公股銀行負責人多數是退休官員轉任,政府沒有雅量放手給真正的專業經理人經營,董事沒有能力把董事長換掉,都是改朝換代時就換董事長,也不管做得好或不好,這是公司治理最不好的榜樣。

政府自己公司治理都做不好,如何要求別人做好?負責人都是政治任命,如何責成銀行提升經營績效?新加坡、香港都有區域性金融機構,韓國也要朝此發展,台灣如何發展區域性金融機構?政府要考慮需不需要公股銀行。

問:是否需要保留政策性銀行?

答:台灣的情況較特殊,我同意保留台銀一家就夠了,其他沒有必要存在。

台銀不應該釋股,也不需要IPO,因要擔負政策性任務,還要釋股20%,對20%的股東就不公平。台銀也沒有必要成立台灣金控,做台銀就好。

問:二次金改後,各界對釋股、民營化仍有財團化等疑慮,該如何化解?

答:為何怕財團化?公司治理如果做的好,就不必怕財團化。

韓國三星集團,市占率大、公司治理好,董長事出問題就被換下來,家族也未在後面控制公司,但台灣有很多財團董事長被換下來了,還在幕後控制,政府也心知肚明,談什麼公司治理,這是公司治理、政府監理的問題,不是財團化問題。

二次金改是執行的人出問題,不是制度問題,不能因一個人做錯事,就把整個制度推翻。未來公司治理要落實,監理要加強,重拾國人信心,公股銀整併不會變成利益輸送工具,人民對政府有信心時就可執行。

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順利執行釋股、民營化?

答:台銀以外的公股銀行,可以續推民營化,若暫時無法民營化,可先將公股銀先合併成二到三家,並找專業經理人來經營,透過這批專業經理人執行釋股,到國內、國際資本市場釋出股權。像新加坡政府也是投資者角色而已,政府會找專業經理人進來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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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您的監督力量,屬於那一項?

結論:
個人認為,現在中華民國政府風氣不好,
您的監督力量效用,屬於那一項?可思考一下。
本部落格的力量效用,99.9999999%機率 屬第一項。雖然不少淪為第四項。
本部落格淪為發牢騷部落格(有違本人想法)...可止也?或重新定位成 自愉用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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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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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0/04/02 07:29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二次金改弊案 「動新聞」羶色腥翻版! 政府無法可管? 官員皮球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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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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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不只要善後,更需重啟
2009/12/28 08:57

金改不只要善後,更需重啟 
【經濟日報╱社論】 2009.12.28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332881.shtml
 
特偵組上周調查完成二次金改、前總統陳水扁涉及洗錢等弊案,並有多家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或大股東遭到起訴。依司法判決前無罪推定的原則,「起訴」不能成為金融主管機關採取強制性作為的依據,但這項起訴再次凸顯了二次金改的善後問題,並同時引出「金融改革何時重啟」這個在金融業西進風潮中幾乎被遺忘的關鍵課題。

金融改革的重要性人人都能說出一番道理,因為無論是承平時期的風險控管、危機預防,或緊急時刻的應變防護,甚而長時期的發展升級,政策性、宣示性地推動金融改革,都扮演了關鍵的推進力量。而且,隨著不同時期的金融發展階段及需要,改革的重心也會不同;就像台灣一次金改強調金融體系的壞帳清理及退場機制,二次金改則著重於金融機構的民營化與大型化。

只是,事在人為,二次金改的方向正確,卻因人謀不臧,讓充滿行政裁量的二次金改走了調。如今檢調初步偵結有弊,政府矯正其間不當作為有其必要,但既須避免矯枉過正,亦不能因噎廢食,否定金改的價值,甚或以此做為拒絕改革、掩護自我利益的藉口。更重要的是,善後不是重啟金改的前提,兩者應是並行不悖;但不可諱言,行動利落的善後作為可傳達明確的政策訊息,自有助於金改的再起步。

準此而言,二次金改善後要避免矯枉過正,金管會等相關機關應先確定善後的原則,究竟是要完全依法行政,還是以金融安定為要,抑或是公平正義的無限上綱,而不同的原則會對應不同的行政處置及效果。如果是依法行政,由於法律是公民社會最低準則的行為規範,那麼,二次金改的善後就有得等,從最嚴的定義來說就是要等三審定讞再說,而此難符公平正義的要求。

若以金融安定為要,不只是考量現實處理的難度,更可避免殃及眾多無辜的關係人,如小股東、員工及交易相對人等,大大降低行政體系面臨的求償風險,因為政府一體相承,不因政黨輪替而可豁免前朝遺害;但此同樣會令奉公守法者不服,並有行政怠惰之疑。至於公平正義的無限上綱,例如強制此次起訴案中被提及的國泰併世華案、元大併復華案等,完全回復到合併前的原狀,固可令人稱快,但不只現實不可行,還會引發更多的爭議,例如送錢與併購間對價關係的釐清,就絕非易事。

因此,建議金管會在思考二次金改的善後原則時,還是兼顧最基本的法律原則及現實狀況,在憲法保護人民財產權的大前提下,運用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分級管理措施,針對二次金改裡出現的不同個案,研擬不同的善後方案;例如依金融機構負責人或大股東適格性的相關規範,對不適任者為必要處理;也可依金融機構轉投資規定,要求未如期取得轉投資金融機構經營權的金控,限期處分持股;亦可對尚待司法裁決的爭議性併購案,暫時凍結其表決權等,都是限縮打擊面、維持金融安定並保全社會公義的作法;而這些分級處理的作為,必須是一致性而非選擇性的。

除了善後,政府的金改腳步亦必須加速;這包括多方面作為,如資本強化、併購法規的健全、公股釋股制度化及一致化的金融監理等。不過,目前政府已釋出的訊息顯示,公股金融機構的民營化將暫停,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明言,公股金融機構的整併將是「公對公」。公股金融機構怎麼併是其次,但「近親繁殖」會導致基因弱化的生物常識,吳揆應不會不知。再者,台灣金融體系的官方含量逾四成是否為阻礙競爭、效率、創新的因子,政府也要有個想法。抑或這一切,不過是掩護國民黨捨不得公股金融機構這塊肥肉的煙幕彈罷了。果如此,新的金融危機已在醞釀了。

【2009/12/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