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4/12 01:02:21瀏覽1088|回應0|推薦4 | |
引用文章預算先定統刪惡行: 立院如何監督浮編及濫編? 歷史重演!! 立法院: 預算統刪總金額的先決條件 政府編列98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預算項目編列內容浮編或濫編,已被媒體及政治人物批評得非常多,是不爭的事實....!? 政府98年度特別預算(最後通過預算: 一千四百九十一億六千二百五十萬元),立法院不管預算項目編列內容是否浮編或濫編,就透過少數黨團協商代表,就先決定統刪總金額1%... (請參考附件 一) 政府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最後通過歲出預算: 一兆八二九九餘元),立法院不管預算項目編列內容是否浮編或濫編,就透過少數黨團協商代表,先決定統刪總金額1.1%...(報載 朝野原本共識統刪一八三億元,刪減幅度一%,但在民進黨團堅持多砍廿億元下,國民黨勉強同意...) ( 請參考附件 二) 報載 振興經濟預算 1491億過關 聯合報 2009/4/11
報載四巨頭共同開記者會,肯定立法院近期通過的重大法案,馬總統說,「這在國民黨來說是史無前例的」,吳伯雄也說:「這場記者會是空前的。」總統、執政黨主席與行政、立法兩院院長為重要法案舉行記者會,昨天確是憲政首例。 個人看法: 立法院審查預算,預算統刪總金額的先決條件 應是先把預算浮編及濫編的預算項目先剔除掉,然後再依照現在(政府)的收入、可用的債等等來決定可用的預算是多少。 否則 立法院需要這麼多立委來審查預算嗎? 其實只需要少數黨團協商代表即可...!? 但對於民主國家,這樣做適合嗎? 參考資料: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