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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時間等改變不了真理、是非
2009/03/29 09:55:04瀏覽960|回應1|推薦10

法律、時間等改變不了真理、是非

1. 有人擔心,財產來源不明罪初審通過,不溯既往。所以,遲來的陽光照不到扁珍的金庫...其實是錯誤的,因為法律、時間等改變不了真理、是非。

例如: 法律若定出2009年3月29日以前殺人等犯罪行為,不溯既往。這個法律能改變曾殺人等犯罪行為的事實及是非嗎? 能改變真理嗎?

「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其實是多此一舉!?  反而成了貪腐者不用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護身符,只要沒有人提告及提出貪污證據!?

因此財產來源不明罪,成了貪腐者擺脫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護身符。
就如同遊說法及政治獻金法形同虛設!?
http://blog.udn.com/glee/2497286

政治獻金法: 貪腐者的合法護身符!?
遊說法: 使貪腐者合法專心於貪腐!?

現財產來源不明罪法條、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 成了貪腐者的最愛?

2. 佼兔有三窟,仕途一遊!?
http://blog.udn.com/glee/1787210

古訓:
學而優則仕

佼兔有三窟,若心存仕途不順則退,會抱著就算毀了其他"窟",也會在"仕途"上勇往直前嗎?

太多太多例子,讓人覺得佼兔有三窟,仕途一遊!?

選出認為形象不錯的立委進立法院有用嗎!? 老實說,好處是大打折扣!? 個個跌倒!?

3. 可喜的是,法律、時間等改變不了真理、是非,真理、正義就是光明...

面對光明,陰影永遠在我們身後...

參考資料:
1. 照不到扁珍的陽光
http://blog.udn.com/wong2006/2784922
2. 遊說法及政治獻金法形同虛設!?
http://blog.udn.com/glee/2497286
3. 佼兔有三窟,仕途一遊!?
http://blog.udn.com/glee/1787210
4. 面對光明,陰影永遠在我們身後...
http://blog.udn.com/glee/2793326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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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2793800
 引用者清單(2)  
2009/04/25 23:23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陽光法案不陽光? 肅貪防弊成口號?
2009/04/05 10:28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特別費: 從古至今,大家皆一樣,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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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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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來源不明罪三讀通過 讓台灣更廉能 ?
2009/04/27 23:09

財產來源不明罪三讀通過 讓台灣更廉能
2009-04-27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
 
    立法院院會經表決,已三讀修正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增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列為貪污罪被告的公務員若不說明來源可疑財產,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感謝各單位的協助,這項立法凸顯政府要建構廉能乾淨政府決心。

    至於外界質疑檢察官可能濫權,黃世銘也作出回應。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強調,將訂定檢察機關嚴格的內部控管,修訂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也就是唯有事證明確的「偵字案」被告,才能列入財產來源不明罪展開調查。這項防弊做法,是避免如以打擊對手為目的、挾怨報復而控告對方貪污案件,雖然是貪污被告,很可能是濫訴,只是「他字案」被告,在還沒改列偵字案被告之前,有無犯罪還無法確定,因此以行政命令要求、規範。

    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這項修正案主要是在被告緘默權和公務員廉潔義務中取得平衡點。檢察官偵辦本罪時,就被告有貪污嫌疑以及財產異常增加,負起說明責任,經檢方調查,如果確定是貪污不法所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判刑確定,則會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