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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變成矯枉過正的決策立法
2008/12/25 18:01:21瀏覽1178|回應2|推薦3

引用文章桃園航空城計畫,政府授權外包機場管理工作,墮落的開始! 

與貪腐集團的決戰 (監督變成矯枉過正的決策立法)

報載矯枉過正的決策立法意謂政府失職無能
2008-12-25 工商時報 工商社論

一篇貪腐集團早已料到的可能報導,政客及立委(政府)失職是事實,但並非真正無能,只是能力用錯了地方...一切盡在貪腐集團控制及意料之中!?

既然墮落早已開始,雖打著反貪腐反利益不迴避的各種立法監督,就讓它們變成,外表看起來矯枉過正的決策立法實際是依舊貪腐利益不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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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枉過正的決策立法意謂政府失職無能
2008-12-25 工商時報 【工商社論】
     時屆歲末年底,今年因為發生全球金融海嘯,連帶引發企業的倒閉、裁員、減薪或無薪假風潮,許多人對這股寒冬的感受可以說特別刻骨銘心。然而,在這個時節,至少在台灣,卻意外的掀起一波辭職潮,不少被敦聘兼任「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者,依新修正適用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成為財產申報義務人,必須在年底前依法申報個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否則將受到罰款的處分,從而引起這些社會賢達的不滿,醞釀集體請辭。

     平議新修正適用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出於防杜貪污舞弊的考量,擴大必須財產申報者範圍及於公營事業和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不支薪董監事。這項新規定,除了引發這些社會賢達的不滿,認為只因為支領戔戔之數的車馬費,卻要申報個人的財產資訊,不但不符比例原則,也形同侵犯憲法對人民隱私權的保障。同時,衡平以觀,社會輿論對此也多認為是矯枉過正之舉,不只對反貪防腐未必有利,反而可能阻斷具專業能力的社會賢達加入廣義公務體系,貢獻智能的機會。

     社會既然普遍有此共識,有關個人財產申報,至少不應及於不支薪的出身社會賢達的兼任董監事。然而,眼看著依法申報的時限只剩下最後一周,有修法權、解釋權與認定權的相關政府部門卻依然文風不動,除了增益當事人的焦慮與不滿,而可能使集體請辭成真之外,檢視這整個事件的源流及發展、處理過程,其實凸顯許多政府體系從思維、決策、執行的盲點,恰足為政府效率不彰乃至失能的寫照。

     首先從決策思維來看,擴大財產申報範圍,因為是打著反貪防腐的旗子,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於是成為政治正確。在這個光環下,決策思維上自然會認為寧可矯枉過正也不可輕縱,最後就具體反映在透過修法納入規範,至於這樣的規定是否具可執行性,是否會有負面作用,通常並沒有理性討論評估空間。「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只是最新的案例,另外如選罷法中對候選人競選經費的申報規定,同樣也不切實際,最後只是逼得眾多候選人必須造假申報,表面上符合經費上限,但並無法真正產生改善選風的預期效應。

     這種政治正確的決策思維與立法模式,有時甚至會上綱到讓立法者作法自斃。政治獻金法裡面規定的候選人不得接受虧損企業的捐款,就讓不少民意代表叫苦連天而又莫可奈何。此外立法院所通過的其他陽光法案,也有陳義過高、執行不易,最後逼得大家集體造假違法的通病。

     其次,同樣值得檢討的是立法院近年來對於一些與大眾關係密切的重大法案,通常會有日出條款的立法例。這樣的立法例本質上並沒有錯,用意是讓行政部門有進行宣導和制訂配套方案的時間,也讓一般大眾有調適的準備。但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為例,去年十月立法院就已完成立法,並預告一年後就要實施,可是這一年來既從未見相關部門提出配套措施,甚至也未做宣導告知,才會在今年十月生效後讓不少人有措手不及之感除了這個案例,其他如當年全民健保上路,今年國民年金上路,明年勞保老人年金上路,也都有日出條款,但屆時總還是一團亂。

     最後,更可議的是面對陳義過高、不切實際的公共決策或法令規範,手握立法權的民意機關,面對不當立法卻不見劍及履及的修法,而寧可讓它成為擾民紛亂之源。同樣手握解釋權的主管部會,以財產申報法為例,本來大可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予以從寬解釋認定,而不應是讓相關當事人群抗議還不為所動。至於掌理執行權的行政單位,如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如果主動負責,本來也可以及早反應疑義,而不應是束手無策或秉持惡法亦法一錯到底。綜而言之,這樣的執行流程,曝顯有權者的因循泄沓乃至傲慢無能,誠然是令人民難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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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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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5 21:47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劉兆玄失職無能!? 該急不急!? 不該急非常的急!?
2009/03/01 18:02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馬英九應讓阿扁心服口服的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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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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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個官派董監席次改派中 經部轄下公司快開不成董事會
2009/04/03 09:28

300多個官派董監席次改派中 經部轄下公司快開不成董事會
2009-04-03 中國時報

     去年十月一日上路的新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引爆官派董監事出走潮,儘管法務部事後補救作出「主管機關彈性認定」的函釋,但在經濟部堅持「依法行事」之下,轄下高達三百多個官派董監事席次請辭「改派中」,部分單位請辭席次甚至超過總數二分之一,嚴重衝擊董事會運作,首當其衝的就是四月底必須由董事會通過的去年度決算書可能難產。

     新規定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去年十月一日上路後,經濟部所屬官派董監出現高達一三四人請辭的辭職潮,目前職缺已補一一○人,將近八成二補滿,現階段各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的運作上並未受任何影響,且目前並未聽聞將有第二波辭職潮再現跡象。

     不過,由前親民黨副秘書長馬傑明擔任董事長的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十五席董事有八席出缺,包括台企銀董事長蔡慶年、中小企協理事長林秉彬、彰銀董事長陳淮舟等。特別的是。不只民間董總不願財產「全都露」,連經濟部商業司本身的林姓代表也請辭。

     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請辭董事超過總數二分之一,已經有開不成董事會之虞,經部趕緊遞補難度相對低的商業司一席,但前提是要先解決如何召開董事會通過人事案的技術性問題。

     此外,工研院十四位董事有七席請辭,包括董事長史欽泰、明基董事長李焜耀、工總理事長陳武雄、金仁寶集團董事長許勝雄、台化董事長王文淵、前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以及裕隆汽車總經理陳國榮等重量級人士。據悉,工研院重要性不同於其他法人,經部已敲定遞補名單報行政院。

     經部官員直言,經濟部確實有改派的時間壓力,因為依法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國營事業和財團法人必須將上年度決算書提報經濟部,而這份決算書必要程序是得經由董事會通過。

     為了解決「董監事人才荒」,經濟部正在建立「智庫名單」,而且朝向國立大學校長求才,官員表示,因為國立大學校長本來就要申報財產,沒有反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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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董監事財報生變 藍綠委嗆
2008/12/29 08:14

公股董監事財報生變 藍綠委嗆 
 聯合報 008.12.29
 
 
公股董監事財產申報剩下最後三天,眼見修法解套已來不及,法務部日前決定由各主管機關自行認定轄下的董監事是否適用財產申報新制,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昨天嗆聲表示,哪個機關首長敢自行認定,就移送監院糾彈。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要法務部長王清峰三思,如果要以行政命令取代法律,民進黨將要求王清峰下台。

立法院院會十九日處理林益世、張顯耀提案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提議交付朝野協商,由於朝野歧見甚深,修法解套緩不濟急。法務部在上周三邀集各部會協商後表示,公股董監事由業務主管機關自行認定適用與否,且認定標準不需送法務部。

呂學樟說,王清峰無權這麼做,如果行政院認為現行法令要求所有董監事申報財產不合理,可以增訂「排除條款」,偏重藝術或無給職的董監事,可以排除,但依法行政的立場不容打折。

國民黨籍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清池也強烈反對各部會便宜行事解套,「那當初拜託立委支持修法的王清峰豈不是裡外不是人?」

吳清池表示,委員會初審時國民黨立委不能支持行政院最主要原因是,公股董監事代表政府,就算是無給職,也應該受到相關法律規範。

吳清池說,王清峰如真讓各部會依其職權自行認定,有違憲之虞。

柯建銘指出,民進黨執政時期就發現公股董監事財產申報會留不住人才,當時黨團提案修法,但國民黨立委郭素春卻痛批這項修法是「林誠一條款」,國民黨力阻才沒有修成。

柯建銘表示,由各業務主管機關依職權自行認定,等於所有的董監事都不用財產申報,民進黨反對到底。

【2008/12/29 聯合報】

李深耕(glee) 於 2008-12-29 08:21 回覆:

如果沒有代表政府履行職務,也沒有任何權力,公股董監事還要申報財產嗎? 為什麼要有這樣公股董監事? 人頭?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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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公股董監申報 不能代為認定
 聯合報 2008.12.29
 
 
法務部長王清峰強調,公股董監事要不要申報財產,重點在於是否代表政府履行職務,各部會依據不同的法律派任公股董監事,「法務部沒有辦法替各部會認定是不是代表政府」,所以決議由各部會自行認定。王清峰表示,今年二月五日法務部曾提案修法,但行政院會討論時予以否決。

【2008/12/2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