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國家 變成 公司? 最愛人民難監督?】 桃園航空城公司裡的魔鬼 2014/11/25
2014/11/25 19:31:00瀏覽466|回應1|推薦0

引用 六年前 老文章桃園航空城計畫,政府授權外包機場管理工作,墮落的開始! 2008/10/30

用文章國民黨立委諸公,急著將國際機場委外改行政法人經營,真正所為何來?

引用文章人民需要一個連國際機場皆管不好的政府嗎? 

引用文章政府授權財團法人及民間企業的管理

報載桃園航空城計畫 起飛  經濟日報 2008/10/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4579275.shtml

桃園國際航空城計畫即將啟動,行政院會今(30)日將通過「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決定將桃園機場改制為國營公司,負責開發、營運及管理,並可參與國內外相關航空事業投資;機場專用區外的國際機場園區,則設為機場園區與自由貿易港區。

有為領導者(總統、行政院長等高官),必須充分了解政府授權給民間企業財團法人或國營行政法人的目的、權責劃分、授權的先決條件,及做好管理的工作。尤其是授權的先決條件,必須被授權的工作完全沒有利益迴避問題、政府能監督及確保授權工作的成功。

 愈屬於國家政策的規劃與訂定愈不適合授權給民間企業或私人財團法人做,因為那牽涉到利益迴避問題、政府是否能監督及確保工作的成功。

  

桃園航空城計畫有利益迴避問題,未來由少數高官等人管理,並且政府監督有限,

桃園航空城很多事可以在可受監督下做,現最大問題是組織管理問題,未來恐導致官商勾結,利益不迴避,墮落的開始!

>>>>>>

【國家 變成 公司? 最愛人民難監督?】 桃園航空城公司裡的魔鬼 2014/11/25

******

桃園航空城公司裡的魔鬼(錢建榮) 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25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41125/36227360/%E6%A1%83%E5%9C%92%E8%88%AA%E7%A9%BA%E5%9F%8E%E5%85%AC%E5%8F%B8%E8%A3%A1%E7%9A%84%E9%AD%94%E9%AC%BC%EF%BC%88%E9%8C%A2%E5%BB%BA%E6%A6%AE%EF%BC%89

若非桃園縣府高官藉勢核銷吳志揚縣長經費的新聞爆發,外界甚或桃園縣民,恐怕根本不知道有「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這隻不倫不類的怪獸存在。

據報導,早在2011年間,桃園縣府局處首長帶著航空城公司總經理到中國「考察」,用航空城公司的經費採購,也要該公司核銷。公司經辦人員要求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就被總經理斥責:「這是大老闆要報銷的!」之後那位不願配合的員工被航空城公司開除至於他早在三年前就向調查站提出的上述檢舉,三年來至今沒有下文!

董監事全是縣府官

弊端只是冰山一角,最重要的是找出制度細節裡的魔鬼。看看「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與組織架構,該公司從事的就是桃園航空城徵收用地的開發與招商業務,除了董事長與總經理找了兩位看似學者的人充數外,其餘所有董事、監事,全是桃園縣一級主管與大園鄉長、蘆竹市長這些人一手掌有公權力,另一手卻在私經濟的公司裡,將徵收自縣民的土地拿來說是促進經濟發展。但監督在哪裡?

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全由桃園縣政府獨資五億元經營,殊不論這在其他已升格的五都政府組織條例中,找不到類似的規定。因為很難想像,當中央政府獨佔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照顧事業後,地方政府還有什麼實際需要,必須設置事業機構來履行?

內政部對於航空城土地徵收案的「公益」審查是否形同放水,或許還有賴司法機關事後審查監督。但眼下內政部對於桃園縣政府獨資成立的「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看起來怕是已然放水,而且難有司法權監督節制。

首先,航空城土地徵收案至今未合法完成,但早在2009年,內政部就同意備查《桃園縣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允許桃縣政府設立航空城公司。原先縣府是以「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或投資開發基金投資」,此種以特種基金,專款專用的投資方式才能受《預算法》控制,但是2011年該組織條例修法,卻讓桃園縣政府「得以公務預算、基金或資產等投資」,無底線的拿縣民納稅所得投資航空城公司,這樣逸脫《預算法》的行為,縣議會或中央機關真能有效監督?

監督機制蕩然無存

其次,公司董監事部分,原來由行政院指派董事二人、監察人一人的規定也被拿掉,改為董事、監察人由縣府全權決定,導致現行所有董監事竟全是縣府一級主管兼任,包括副縣長在內?本來縣政府應該是航空城公司的監督主管機關,卻全都成了被監督的對象?我們實在難以理解地方自治主管機關內政部,究竟是如何准予桃園縣政府備查這個公司的組織條例?

當今依法行政原則最大的挑戰就是如何防杜國家遁逃至私法領域躲開公法原則的拘束(例如《政府採購法》)藉口私經濟行為的交易自由,恣意濫用、販賣公權力。須知所有拘束國家公權力的法律監督,代表的就是人民的監督如果連最基本的監督機制都蕩然無存,這何嘗不會成為制度性的官商勾結

思想史家稱為「法國大革命化身」的西耶思(Sieyes)在1788年法國大革命前夕出版的《論特權》書中提到:「那些層出不窮,看似盲目的事件與惡法,其實早在背地裡,讓廣大群眾不自覺地走回險惡的環境。人民已經被剝奪了原有的一切,如今一無所有,只剩用敬意讚揚這些為國效力者的權力。

這是他們用來激勵那些有能力作出貢獻的人,僅剩的辦法。你們現在還想搶走他們身上最後的資產,要他們交出僅存的敬意,卻無助於他們人生的幸福?」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19306462

 回應文章

李深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人民不接受 桃園航空城計畫的 換人撈錢...
2015/01/19 20:46

良心法官錢建榮打臉鄭文燦:換人撈錢

2015-01-14 01:20 中國時報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50114000402&cid=1206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13日投書媒體,重炮抨擊桃園市長鄭文燦面對航空城計畫「遠人民、親財團」十分可惡,完全不進入狀況之外,只會空泛的說要「砍掉不練」。鄭文燦嚴正駁斥指控,指出會在透明化等原則下傾聽各方意見。

 指鄭拒見迫遷戶 可惡

 錢建榮說,鄭面對毫無監督機制的航空城公司,不思廢除,只會喊口號、換首長,財務透明、公司存廢和未來走向完全看不到,質疑新任的董事長鄭寶清「算哪門子國際經驗CEO?」質疑只是「換人撈錢」!

 錢建榮還點名鄭最可惡的是拒見民團和迫遷戶,卻急著參加桃園工業會員代表大會,大力靠攏財團大老闆,再次窺見揮之不去的官商勾結,直言江宜樺、葉匡時接連下台,沒有「中央包袱」卻還執意推動航空城,明眼人都知道航空城是「炒作桃園土地」的代名詞,建議航空城根本就應該「砍掉不練」啟動政風調查。

 鄭駁指控:聽各方意見

 鄭文燦說,從未說過「砍掉不練」,桃園航空城公司目前僅限招商和行銷,興建第三跑道則應該由主事的交通部來解釋龐大的國家發展開發計畫,而不是丟給地方政府。航空城計畫是要在「透明化」、「民主參與」、「綠色經濟」、「公共利益」和「產業投資」5原則下進行,會用最謙卑的態度傾聽各方聲音,協調各界立場。

 鄭文燦團隊強調,市長8日也已接見多位社運團體,擱置徵收充滿爭議的埤塘土地,也是要表達反對炒地皮的決心,並要求所有一級主管與核心團隊嚴禁購買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土地,違者送調查議處,遏止政商勾結的土地炒作歪風。

 被譽為良心法官的錢建榮,去年底在選前倒數4天,投書媒體形容航空城公司是隻「不倫不類怪獸」,重炮抨擊吳志揚團隊,昨同樣直指新上任的桃園市長鄭文燦「十足不進入狀況」,其他「聽證取代公聽」或「提高補償比例」等說法,更是讓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