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瓏山林建設董事長 偽造文書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2014/08/17 07:53:46瀏覽1187|回應0|推薦0

 

林榮三么子 輕判4月
2014年08月15日 04:10
林偉信、吳泓勳/台北報導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為開發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竟將名下土地切割成iPhone5大小,假贈與13名人頭牟取開發暴利。

高院斥責林罔顧土地其他共有人權益,賺取鉅額不法利潤,且犯後毫無悔意,昨依偽造文書罪將林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林鴻堯觸法 毫無悔意

同案被告吳敏惠等13名人頭,各被判處2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

林鴻堯欲開發的土地地點,位於士林區福林路福林段2小段561號,地處士林官邸附近,距離士林捷運站僅10分鐘;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根據實價登錄資料,該地段的交易每坪單價為260萬元,鄰近新建案每坪也大約在120到150萬元。市場人士估計,若該土地開發成功,至少可獲取數十億暴利。

如果得逞 狠削數十億

判決指出,林鴻堯欲開發561號土地,100年間陸續自該塊土地共有人取得過半數土地3519平方公尺、約1000坪左右。林因無法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為求日後開發建案,先取得建照執照,竟以「假贈與」方式申辦移轉登記,由林將土地約0.0035坪過戶到吳敏惠等13人名下,以規避土地法規定,去除其他地主權利。

林鴻堯等人隨後在101年4月17日以低於市價的500萬元,將561號土地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公司,101年5月9日向士林地政所申請地上權登記,因曹姓地主接獲瓏山林存證信函後,發現土地遭不明移轉,向地政所提出異議,駁回林鴻堯等人申請。

林鴻堯向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訴願,但訴願會發現林鴻堯等人涉有偽造文書,不但駁回訴願案,還將全案移送北檢起訴。

北院審理後認為,林鴻堯身為瓏山林負責人,為求一己之私,在未循求正常管道購買或尋求其他共有人合作之下,以假贈與方式,賺取開發利潤,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高院昨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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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50億罰12萬 瓏山林太划算

2014年08月17日 04:10

陳宥臻/台北報導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本報系資料照片)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本報系資料照片)

「罰12萬,但可以賺50億你賭不賭?」這麼誘人的條件在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炒士林官邸地皮案真實上演。不動產估價師估計這塊土地開發後可以獲利高達50億,對照法院竟判決林只要繳12萬元結案了事,其間利潤差距4萬1666倍。

房產專家痛批這樣司法制度無異是「鼓勵建商賭一把!」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試算,該筆3519平方公尺、約1064坪是商業地。以實價登錄價格來看,該區每坪土地價格260萬元,千坪就有26億元。

該土地開發銷售金額最高可達102億元,若扣除費用、成本,可獲利50億元左右,相當驚人!

據了解,士林官邸特區的開發案中,主要有皇翔建設、鄉林建設和欣翰建設開發案。

林鴻堯持有的這塊土地最漂亮,面對士林官邸花園。

林為了將這塊與多名地主共同持有的土地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因此假贈與13名人頭,以符《土地法》需過半地主同意才處分共有地規定。如此明顯違法牟利行為,卻輕判4個月,還可易科罰金,連坐牢都不必。

房產達人Sway痛批:「司法縱容建商,等於是鼓勵建商賭一把」!尤其,林鴻堯若與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相較,林鴻堯更應吐出不法所得,僅罰12萬元根本不痛不癢!

Sway說,葉國一之前以人頭戶買下士林官邸專案住宅,年初已吐回8億多元不法所得。所以林鴻堯只罰12萬,對照葉國一不就太衰了嗎?

本報昨晚致電林鴻堯的委任律師張毓桓數次並留言請其回電,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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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三么子 知法玩法

2014年08月17日 04:10

陳志賢潘杏惠/台北報導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的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本報資料照片)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的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本報資料照片)

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張鎧乙攝)

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張鎧乙攝)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的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利用人頭規避土地法,取巧開發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被依偽造文書罪輕判4個月。(張鎧乙攝)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的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利用人頭規避土地法,取巧開發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被依偽造文書罪輕判4個月。(張鎧乙攝)

人民民主陣線前往林鴻堯假贈與的士林官邸旁土地前,抗議瓏山林知法玩法。(圖/民陣鏟土豪行動提供)

人民民主陣線前往林鴻堯假贈與的士林官邸旁土地前,抗議瓏山林知法玩法。(圖/民陣鏟土豪行動提供)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為開發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將名下土地假贈與13名人頭,被判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研究員李燕認為,林鴻堯知法玩法,卻僅偽造文書罪輕判,如同政府作莊打假球,縱容財團建商牟取暴利,無助政府打房政策,居住、土地正義恐難實現。

炒地輕判 政府縱容

民陣認為今年四月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的「雙張會」,喊出「打房!他們深感懷疑,認為僅是選舉操弄。否則,政府就該真正殺雞儆猴,至少應 將林鴻堯案以「偽造文書」罪的最高刑責,判3年徒刑。

李燕強調,其實像林鴻堯這種鑽法律漏洞案例不少,「民陣鏟土豪行動」最近就接獲不少民眾反映他們的土地、房子被財團建商以類似手法非法變更,他們卻求助無門。土地法的立法精神是好的,卻被有心人士以鑽法律漏洞方式知法玩法,政府應鐵腕重懲建商玩法行徑,不然縱使修法,財團建商靠龐大律師團,依舊可以輕易玩法。

「民陣鏟土豪行動」在臉書上PO文,無奈指出政府高調喊出要打房,雖然檢察官努力投球,法官卻假裝揮棒落空,造成政府做莊,打了一場讓民眾傷心失望的假球賽!這種仗其優勢,惡意操弄法律精神、強侵民眾基本權益,是財團建商來謀奪暴利的慣用伎倆。「這種玩法行徑就是違法!惡意操弄玩法的犯罪甚至比違法更惡劣!」

碰到財團 打房打假

鏟土豪行動強調,此般有如「經濟犯罪」的惡劣行逕,卻僅輕判4月,且可易科罰金12萬元,這相對此案若主導開發成功,將可獲利近60億元的暴利相比,簡直九牛一毛。

綠黨發言人王鐘銘則認為,「瓏山林公司的手法太粗糙、笨拙了,簡直陷買房子的消費者於不義。」連瓏山林這麼大的財團,都要用這樣的方式牟取暴利,代表還有更多的未爆彈,政府如果不出面遏止,還會有更多的爭議及受害者。

王鐘銘表示,瓏山林案以取巧的方式,藉此符合《土地法》地主人數過半條件,不但犧牲少數土地所有人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如果今天這塊土地上蓋住宅,消費者買了地上權住宅,卻不曉得土地產權面臨爭議問題,要是土地所有人出面抗議,消費者豈不是吃了悶虧?

OURs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也認為,瓏山林這麼大的財團,一定不只這件案子用這樣的手法炒地皮,但整個問題還是要回歸到複雜的政商結構來討論。

取巧牟利 小民受害

彭揚凱說,外界抨擊多時的《土地法》修法,就因為有立委在立院裡護航,以致於打房、炒地皮問題,從來都沒有辦法有效解決,只能繼續惡性循環下去。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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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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