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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07:56:05瀏覽3273|回應6|推薦56 | |
我先生和我不是炒房子的人. 但是個性使然,天生就愛到處晃. 過去這十年裡,買賣了四棟房子. 這點,我們到是絕配. 兩個月不到前才賣了在休士頓的家. 定居到美國東岸華府,現在準備尋找第五個家. 也許因為這次買賣之間特別接近,在短時間內,從賣家到買家的角色對換,讓我困惑,思考了好一陣子關於,買家,賣家和仲介之間的關係,還有仲介人的品質和報酬的問題. 有些事情我已經有一些結論,有些事情,我仍然百思不解. 其中我最想不通的是,在房屋仲介的行業裡,似乎很多人都有說不完的理由,可以把很多事情合理化. 做完賣方,馬上再做買方,感受更是特別深. 想來想去,我的看法是,美國房屋仲介買賣報酬的基本方式有很大的問題. 當然,我在房地產上並不算很有經驗,這樣講既籠統,又自大. 但是,我想寫出一些個人感想和觀察. 讓我從個人經驗和身為消費者的角度來解釋,表達我的感覺. 我想很多房屋仲介看了會很想跳出來殺了我. 沒辦法… 我就是這樣的人. 有話,我就說了. 更何況這是我的部落格. :) 我覺得最可笑的一個經典對話是這樣的. 當買房子的人問仲介,”我們要如何付你錢” (How will we pay you?) 或 “你怎麼收費?” (How will you charge us?) 買方的仲介總會四兩撥千金又很理所當然的回答,買方是不需要付仲介錢的. 報酬由賣方出. 可是,問題是市場上的房子的要價,賣家也是算過的. 假如去餐廳吃飯,餐廳已經把服務費含在餐點價錢裡. 這算不用付服務費嗎? 誰不希望賣的價錢在扣除這些有的沒有的後,還能有些剩下的? 我今天如果要賣房子,就算不賺,至少希望能不用自己掏腰包來補錢吧. 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為什麼在房屋仲介裡,卻要跟羊說,這個毛不是出在你身上的? 而且整個行業都這樣的八股回答. 再回到餐廳的例子. 如果客戶詢問是否要付服務費. 餐廳一般都會誠實回答,"我們的價錢已經涵蓋服務費了. ” 餐廳應該不會回答,"我們這裡的服務費不是由您付的,是老闆付.” 如果是這樣的回答,是不是有點無厘頭呢? 當"服務費"由老闆來付的時候,應該是薪水. 服務員為老闆工作的成份多了一些. 今天服務員不管服務如何,老闆給的薪水都一樣. 乍聽之下身為買家,服務費由賣家付,真是不錯. 但是,真正想想,那買家的仲介真正是在為誰工作呢? 這個答案其實很簡單,大家都是為自己而活. 如果我是仲介,既然我的薪水從賣家那裡來,當然"賣"才是重點. 看到這裡,應該可以了解為什麼我覺得整個房地產買賣報酬的設計是有問題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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