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調查局vs.國安局 扯出情治單位權鬥
https://udn.com/news/story/10908/2340391?from=udn_ch2cate6638sub10908_pulldownmenu
2017-03-14 01:58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敬殷
民進黨政府近日身陷保防法爭議,據了解,調查局去年就曾提修法版本,被當時行政院政務委員林美珠退回,今年二月捲土重來,且法務部和調查局還各自提一個版本,仍被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給退回,知情人士說,版本內容實在是太爛了,「就算要補人,也不是補保防員,而是找具有分析網路攻擊形態的分析師。」
官員私下表示,保防法爭議與情治單位機關之間的權力鬥爭,脫不了關係。
幾年前,國安局提案修國家安全法,要將軍中和機關的保防,全納為國安局負責,引起調查局不安。所幸,國安法修正條文因民進黨立委反對而功敗垂成,後來調查局自己將保防工作要點改為法律案,動員各縣市調查站,四處遊說立委尋求支持,欲反將國安局一軍,仍遭民進黨立委以擴權為由而反對。
官員說,這一次,急於表現的調查局,以蔡英文總統去年七月在情報協調會報中宣示訂定保防專法為由,將當年成不了案的版本,重新拿出來,且未經法務部同意,私自提給負責調查局業務的林美珠,林以法案內容有疑慮退回,調查局不死心,今年二月底又再提一次,而且還發生法務部與調查局僵持不下,於是各自提一個版本,送給代理林美珠(轉任勞動部長)職務的陳美伶,最後仍被退回。
豈料,後來修法版本意外曝了光,引發軒然大波。然而,調查局不以為意,仍動用各種關係,四處遊說執政黨立委。
據了解,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上周於民進黨中常會重提保防法,據傳是陳與某調查局官員熟識所致,昨天陳明文又提反滲透法,更被質疑是府方授意。但府方高層說,如果府方有想法,由行政機關提案就可以,不用找立委。
他表示,新政府上台後,主要遇到兩個問題,一個是網路科技發達後,對國土安全的新形態威脅及侵害,另一個則是美、日等與我友好國家多次反應我國在軍情資洩密狀況嚴重,判刑刑度卻太輕,建議我方調整,藉以確保未來雙方間的國安及情報交換工作上,不至於出現漏洞。
蔡正元嗆英:乾脆設台獨警總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14000334-260102
《保防工作法》草案引發軒然大波,爭議尚未平息,民進黨立委又進一步要制訂《反滲透法》。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昨天在臉書上貼文明白告訴蔡英文總統,「匪諜」就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找「匪諜」,乾脆設個「台獨警備總部」比較實際!
調查局研擬的《保防法》草案被批評是人二復辟、白色恐怖,因此遭到行政院退回。不過,隨即有媒體報導,共諜滲透台灣超過5000人,立委陳明文等人甚至以「假新聞很多」為藉口提出《反滲透法》,但再度引發輿論撻伐。
蔡正元也不以為然地表示,蔡英文要調查局制定《保防法》,所有公私機構都要設「保防官」。結果就是「嘿嘿嘿!教官走了,改設台獨保防官,真絕!」他並諷刺,現在英派立委更前進,要制訂《反滲透法》,搞「反滲透總部」!
不過,蔡正元諷刺,這些作法都太魯肉腳了。他說,就像抓「匪諜」,卻抓到ㄧ個魯肉腳陸生,怎麼看都不像諜報員,倒像個「佈馬仔」,比蔡英文在大陸布局的台商諜報員,還要魯肉腳。
他並要明白告訴蔡英文,找「匪諜」很簡單,就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設個「台獨警備總部」比較實際!
(中國時報)
保防法到反滲透法 新系鬥英派
法務部調查局遭曝光《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修法卻遭行政院退回,等於打臉調查局;英派立委昨天則開記者會打算改推《反滲透法》,據透露,在修法背後,其實是新潮流與英派在法務部內部的鬥爭。
知情人士透露,蔡英文總統有意擴權推動《保防法》,強化國安保防機制,結果由於法務部內英派與新系之爭,加上可能被有心人士洩漏法案內容,導致法案陷入爭議。行政院長林全日前也坦承,法務部內部討論時就有爭議。
據了解,新潮流與英派的恩怨是從蔡英文欽點的調查局長蔡清祥就任開始,蔡清祥上任後就大幅調整調查局人事,被視為副局長人選的主祕徐志賢遭撤換,改派台中市調處長蕭湘台接任主祕。據傳新系原要保徐志賢,英派介入人事案後,馬上被英派屬意的蕭湘台取代,埋下日後嫌隙。
《保防法》草案被曝光後,未見新潮流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大力護航法案,據傳,邱太三私下對這法案「不以為然」;法案被政院打槍後,英派立委怕法案卡關,趕緊跳出來開記者會倡議改名版的《反滲透法》。
新潮流內部痛批英派立委儘管人少,卻仗著掌門是總統,不怕得罪新潮流;英派立委企圖把《保防法》鋪陳為總統想要的,但法案內容很多爭議,與民進黨以往價值觀不符,黨內也很多反對聲音。
該名新潮流人士質疑,英派立委急著推類似《反滲透法》,講不出法案內容,讓人懷疑與其是要提升國家安全,不如說是針對著特定人士而來,比如邱太三。
(中國時報)
聯合/小共諜來得正是時候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338329?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8_pulldownmenu
2017-03-13 03:25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正當威權復辟的《保防法》引起反彈,調查局便迅雷不及掩耳地逮捕了一名陸生共諜周泓旭,證明敵人的滲透無所不在。然而,逮到一名「菜鳥共諜」,完全無法反證保防法存在之必要,卻一竿子打翻了一船陸生。
說周泓旭是菜鳥,並不是小看共諜滲透的嚴重性,而是說政府抓到這樣的「小咖」實不足以稱英勇。從調查局透露的訊息看,周泓旭迄今什麼情報也沒弄到,只是跟年輕外交官員隨便搭搭訕,就遭到檢舉還被活逮。這樣的諜報工作人員素質,也未免太低劣。
如果對岸派出的共諜都是周泓旭這樣的水平,而我方人員都有那位新進外交官的高度警覺,台灣倒可以放一百廿個心,無畏敵人滲透。問題是,調查局抓到這麼一個胡塗情報員,宣稱因「時機成熟」而收網,卻又說不出其中危險或深奧。如此一來,恐怕反而鬆懈人民的心防。
惡劣的是,正當各大學招收陸生的「一中承諾書」風波未平,政府卻又故意將利用「貿易」名義來台的周泓旭稱為「陸生共諜」,這不僅是對廣大陸生的栽贓,更是對已然惡化的兩岸關係落井下石。試想,經過這次渲染,今後台灣師生對於身旁陸生,不會產生「共諜就在我身邊」的猜疑嗎?
我們期待,政府下次能破獲真正「大尾」的共諜,讓民眾可以為檢調好好按讚。這也說明,政府以既有體制即能抓到奸細,不必額外立法去監視每個國民是否出賣國家。
【長知識】人二室復辟? 為什麼被質疑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337743?from=udn-hotnews_ch2
2017-03-12 17:58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蔡總統上任後,指示加強保防工作,避免被中共或其他國家間諜滲透。但是日前由調查局擬定的保防法,卻被外界譏為儼然是當年「人二室」翻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連忙否認,強調保防法絕對不是當年「人二」復辟。
「人二」走入歷史,至今已有25年之久。年輕世代多半沒有見識過,許多在網路討論區上的介紹,往往一知半解加上想像「腦補」。在這邊我們以「聯合知識庫」的記載為主幹,向讀者介紹那一段歷史。
●為何要設「人二室」?
民國42年7月起,各政府機關設立安全室,辦理保防及機關安全防護工作,57年9月增加查察貪汙的政風調查工作。61年8月,行政院為精減機關組織,將安全人員及其業務併入人事單位。但因為一般人事人員與保防政風人員,彼此工作範圍差距頗大,因此仍然保持分開辦公,所以稱為「人事室第二辦公室」,後來簡稱為「人二」。另外在各中小學,也設有「安定維護秘書」負責保防安全業務,通常由校內教職員經過受訓後兼任。
「人二」人員因為承辦保防業務,所以由調查局負責招訓,經人事行政局直接派任。對於保防人員的考核獎懲,依據「人事、會計、統計」獨立的原則,主要由體系本身負責,機關首長僅有有建議權。當然,調查局身為保防業務的協調、監督機關,當然也有建議權。
●除了監控思想 人二還打擊貪瀆
人二系統的存在,在打擊貪瀆上的確有一定功能。民國60、70年代破獲的公務員貪汙案件,多半是由人二體系發現。例如民國71年,北市國宅處長張天泰等十餘名高階官員向建商索賄,就是由該處人二室所發現,向調查局舉報。
然而在保防、思想控制方面,卻始終遭人詬病。解嚴後的新聞報導中,不乏有人出面指控,當初自己因為隨口批評政府或讚揚大陸,結果就被人二系統舉報,因而丟工作甚至坐牢。另外如民國70年代勞工意識興起,台糖、郵政等工會爭取權益的新聞中,也可看到參與者批評人二單位刺探抗議情資。
民國76年,我國與美國漁業談判期間,農委會人二室發送密件公文給各單位,要求除了處室發言人外,一律不得對外發表任何與自己主管業務有關意見,也不可用傳真機傳送機密文件。
●「陳青天」最先廢人二
民國77年8月11日,宜蘭縣長陳定南首創先例,認為縣府人二室及教育局人事課(同樣主管保防業務)沒有存在必要,指示人事室先凍結職缺,再於縣府調整組職員額方案中裁併。
同年,教育部長毛高文決定,自77學年起,裁撤各校的安維秘書職務。安維祕書將回任教師,遺留的校園安全、人事查核等業務,暫由各校校長兼理。
●人二變政風 不再管保防
同年10月19日,法務部長蕭天讚在立院施政報告表示,「人二」工作不能撤銷,且須改進加強,但應改制為獨立專責機構,確立其法定地位。第二年,蕭天讚表示,基於肅貪工作事前防範應重於事後懲處的前提,法務部已研擬強化各機關的人事查核業務,並且正研究將人二處改為「政風處」。
民國80年7月,立院開始審議「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朝野看法差異甚大。到81年6月16日,終於在經過六次表決後完成三讀立法程序。根據該條例,調查局全面退出政風系統,全國政風業務由法務部直接掌理。
8月18日,法務部政風司正式掛牌成立,各機關的人二室,也於9月16日起,一一完成改制,宣告「人二」正式走入歷史。
政風相較於人二,僅負責廉政反貪業務,不再負責安全保防。各機關的政風單位成立時,初期人員仍多半出身調查局,包括後來因為洩密給陳水扁總統而遭判刑的調查局長葉盛茂,就曾任臺北市府政風處首任處長。
沈富雄「如果我是老蔣」 中正紀念堂、慈湖皆可廢
https://udn.com/news/story/10863/2313355
2017-03-01 12:34聯合報 記者管婺媛╱即時報導
近來中正紀念堂轉型引發各界討論,前立委沈富雄今在臉書發文指出,若他是老蔣,希望快點把中正紀念堂給拆了,「免得以我之名,不眠不休地提款,讓我越想越心煩。」他也說,順便一提,慈湖也可廢,讓他回到奉化溪口老家陪親娘。
沈富雄今以「如果我是老蔣」一文發表臉書,以「老蔣」身分,第一人稱方式表述。以下是他臉書全文:
如果我是老蔣,天上有靈、地下有知,我不再帶你們喊萬歲,也不再稱呼你們「軍民同胞們」,但我仍希望你們聽懂我濃濃的鄉音,我有一些話要交待。
首先,紀念堂就拆了吧!如果終須一拆,晚拆不如早拆,免得不時拿來折磨我,做這個決定並不難,只要在時間的長流裡把握歷史的緃深:希特勒萬惡而無一功,他的納粹黨烟飛灰滅,不用說紀念,談起他就是全球大禁忌,連台灣的高中生都不能倖免。
再看我的死對頭老毛,一生功過七、三分,他的黨正當紅,他的國家正崛起,所以,他殺的人不比我少,遺像卻高掛天安門上、遺體供萬人瞻仰。與這兩人相比,我功過未定,隨時間恐會功消過長,我的後人及徒子徒孫不長進,我丟了大陸,他們幾乎丟了台灣,我怎敢奢望他們護我,但是,重點是紀念堂占地25公頃,而且位於蛋黃中的蛋黃,當年沒人敢吭聲,現在卻越來越不符比例原則,一些民進黨人更沒見識,要把它當威權象徵的古蹟,試想,再過幾十年,外國旅客如何把它與這個城市做聯結?滿腦子的負面情緒是國家的不幸,連我這個當事人都覺得坐立不安。還是一了百了把它拆了,免得以我之名,不眠不休地提款,讓我越想越心煩。
順便一提的是慈湖也可以廢了,讓我回到奉化溪口老家,陪我的親娘。台灣上了年紀的人大概都讀過我念母思親的文章,回到王太夫人的身邊,總比睡在冰冷的銅棺、日看衛兵正步、夜伴燭影搖曳來得溫暖。至於經兒晚年說他是台灣人,民間也有幾位老友可以小聚,台灣人好像只記得他的功卻念念不忘我的過,所以,經兒如果想留下來,就隨他吧!
想42年前我走的時候,全國呼天搶地,如喪考妣,現在想來,也大可不必,我晚年過得並不快樂,困守孤島、含怨以終,看大家擺出那種場面,我只有更加抱憾了。啊!罷了,罷了。老毛說:數風流人物,且看今朝。看他躺在那邊,我躺在這裡,有什麼兩樣…。
聯合筆記/老大哥又來了?
2017-02-28 03:15聯合報 蕭白雪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10934?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同事前陣子因為撰寫的新聞,接到檢察官傳票,要求說明該則新聞是不是某某人告訴他,還提出特定人士與他的電話通聯紀錄;沒多久,因為幾個承辦矚目案件的單位都避接媒體電話,連串事件搞到調查局出面跟媒體溝通。
調查局在與媒體溝通時一再推銷「保防法」,打著為國家安全名義研擬的新法,不但引起「人二復辟」質疑,更已在不少機關內造成寒蟬效應,不斷有人被告誡,少跟媒體打交道,免得被依保防法究責。
這幾天美國白宮幕僚紛紛被要求交出手機、追查究竟是誰洩密給媒體、要求手機加密的新聞,跟國內最近有些機關的作為,看來竟是如此相似。
不久前,德國明鏡周刊才披露,德國情治單位對大批國外媒體進行監控,包括英國廣播公司(BBC)、紐約時報、路透,連BBC在倫敦總部的電話、傳真機等,都受到德國情治單位監控,引發大量侵害新聞自由的批評。
近幾年數度遭到恐怖攻擊的法國,最近的總統選戰中,是否效法英國成立情報五處、情報六處等大量監控的情治系統,也成為特定候選人主張。
諷刺的是,英國情報單位與美國國安局以反恐為名,在世界各地大量監控的行動,不斷成為人權團體批評焦點,過去包括法國等其他歐洲國家都曾就此提出批評。
早在川普不甩傳統媒體、愛用推特發布重大訊息之前,歐巴馬就把推特、臉書、接受網紅明星採訪放上YouTube等社群媒體,當作他操作媒體的新手法。
社群媒體的興起,看似讓政府資訊可更加透明、受到更多公民監督;不過,數年前美國的一項研究曾顯示,歐巴馬執政下,對政府文件的審查和管制是空前嚴格,很多記者和組織為此不斷要求歐巴馬政府要更開放。
即使在號稱言論自由入憲的美國,從尼克森到現在的川普,都曾把媒體當作敵人,但對媒體、甚至一般民眾的監控卻從未鬆手。
台灣的政府,一方面打著保障人權、打倒威權的口號,一方面卻不斷管控政府的資訊透明,不僅司改國是會議黑箱質疑聲浪不斷,連「老大哥」都打算重現江湖。
政治若是高明的騙術,政客們這種言行不一的作為,未免太不高明。
中時社論》假保防真東廠 人民好怕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227003781-262101
法務部研擬的「國家保防工作法」被媒體質疑是在開歷史倒車,是威權時代「人二」的復辟,相較於先前其他的爭議,執政當局這次的回應異乎尋常地快速,法務部立馬直斥媒體荒謬,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更是點名特定媒體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行政院不可能有恢復人二室的想法」。徐國勇的否認有兩點耐人尋味之處,
一是,幹嘛這麼緊張?是被打中痛點了嗎?還是另有緣由?
二是,「保防處」不是「人二」,那麼是什麼?
老實說,以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席次優勢,加上時代力量側翼支援,沒有什麼事是做不到的。要推一例一休,要清算國民黨黨產、要砍年金,要追懲赴大陸退將、要將中正紀念堂去蔣化等,沒有一樁做不到,民進黨政府也不在乎媒體的批評。現在要推「保防工作法」,還不是執政黨一家說了算?媒體最多也只是放放炮,不能改變什麼。那麼,行政院與法務部這次如此大動作澄清,所為何來?
不論是不是媒體打中痛點,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媒體在評論「保防工作法」時,使用了「威權工具」、「人二復辟」等詞彙,這些帽子正是他們當年常用來指責國民黨的語言,如今輪到自己執政,也被扣上相同的帽子,可能因而心虛羞愧,甚至惱羞成怒,才會做出如此強烈的反應。
民進黨政府先前若干作為縱然引發重大爭議,卻可以拿「轉型正義」、「世代正義」等華麗口號包裝,但這回碰上了「保防工作法」,卻是什麼華麗的包裝都用不上了。畢竟法案中有關在軍隊、行政機關,甚至重要社會團體企業內部設置保防工作人員,其建制與職掌設計不但與過往的「人二」太像,甚至「重要社會團體企業」如高科技公司也必須設置保防處,以「有效防止為敵人發展組織,進行滲透破壞」,保防人員還有臨檢權,這不是超級「人二」嗎?媒體批評「人二復辟」還太客氣了呢!
「國家保防工作法」有必要制定嗎?2005年2月立法院仿照美、德先例,制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法》,已授權情報工作採取「保防、偵防、安全管制等措施」,根本沒有必要疊床架屋再制定新法。行政院的目的顯然是在擴權,要將情治機關的手伸進過去伸不進去的地方。
再從結果論看,「保防工作法」立法後,保防單位將享有獨立預算,可以組建自己的情治隊伍,至少將有幾個直接的效果:首先,蔡英文多了一個情治耳目,一個現代版的「東廠」,可以用來箝制不聽話的軍事與行政部門;其次,讓調查局權力瞬間坐大,手可以伸進民間企業,監視、干預企業經營決策,成為「人二」進化版;第三,它讓執政黨多了一個以保防之名,箝制與修理人民的工具。
白色恐怖的年代揭示的活生生經驗是,真正的所謂間諜抓不到幾個,不是間諜的一般百姓反而遭到構陷,甚至成為行政官員的尋租工具,敗壞政風。當下的政治氛圍動不動就可能被扣紅帽子,被質疑忠誠有問題,如今多了這個保防建制,不會立即成為許多機關藉機剷除異己的工具嗎?
目前送行政院審查的草案,光根據調查局的草案內容,就令人感到害怕。草案中研擬未來將在各級政府機關設置安全保防處、室設保防人員,對可疑對象可到家查訪、通知到場詢問、查驗身分、帶往指定處所行政調查;替外國勢力發展組織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徒刑,首謀加重二分之一。由於這樣的規畫建制根本缺乏監督機制,任誰看了都會下這樣的結論,這不就是很典型的「人二復辟」嗎?
不要怪媒體提出質疑,沒有人說保防不重要,但歷史的經驗卻清楚昭示我們,以「保防」之名所為的任何建制,都必須是被嚴格監督的,否則它一定蛻變成一個可怕的巨獸。試想,一個以調查、保防為名的機構一旦成立,不會增生嗎?不會擴權嗎?不會濫行監控嗎?不會侵犯人權嗎?最終也是最重要的,它不會成為小英總統未來直接指揮的情治隊伍嗎?
執政黨真的不必再罵別人荒謬,也不必感到遺憾了,誰都知道你們若要強行通過「保防工作法」,誰擋得了?媒體最多只是善盡輿論監督職責,能奈誰何呢?在這也只是提出預警,因為看到這樣的法案條文,我們真的很害怕!
二審主任檢察官:保防工作法草案 不是人二復辟又是什麼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3093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7-02-26 22:15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法務部今天(26日)發表新聞稿,強調保防工作法草案不是使「人二」復辟;台中高分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慶義今晚強調「如果設保防人員進駐各機關、機構,可以有臨檢留置人及扣押物品的權限,那不是人二復辟,又是什麼?」
法務部發佈新聞稿指出「保防工作草案不是使人二復辟」。
主任檢察官李慶義今晚強調: 「法務部及行政院發言人,對外界所疑慮的,如果沒有明確的說明,是很難讓外界釋疑的」。
法務部的新聞稿如下:
一、為了國家安全與社會利益,各國對於防止洩密造成國家不利社會不安等多訂有反情報工作專法,一方面保障人權,也避免機關濫權。國內保防工作早已摒除過去「人二」、「爪耙仔」作為,但當今執行保防工作之法源上只係保防工作執行要點的行政規則,法律位階過低,乃由負責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秘書工作的法務部調查局研擬保防工作法制化草案報部,並無上層指示調查局進行所謂「人二」復辟。
二、法務部調查局先前曾辦理保防法制化論壇、委請學者專家赴各機關、民營事業單位及軍高檢共辦理23場次座談並研提草案,再由法務部邀集各相關部會、機關等參與討論,研提「保防工作法」草案報院審查。並無由調查局全盤介入之情。
三、上開草案中有關行政機關之負責保防工作人員究採一條鞭式指派或由各機關指定單位或專責人員為之,本就有待討論;另對特定社會企業團體只擬議其自我建置專責保防人力,並非由調查局指派人員介入,並非本草案首創。
四、法務部鄭重指出,保防工作係為防制外諜所必須,與威權時代之人二所為之政治偵防完全不同,為因應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的諜報滲透攻勢,確有檢討各層面保防工作之必要。
法務部呼籲各界提出具體可行意見,使我國保防工作在民主法治之基礎下,完善法制,維護國家社會安全。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說:如果設保防人員進駐各機關機構,可以有留置人及扣押物品的權限,那不是人二復辟,又是什麼。而且更甚以往。以前的人二,只能私下,向上面打小報告,還怕人家知道。
現在的草案,竟然還可以公然留置人及扣押物品,幾乎已到了毫無憲政及法紀的概念。法務部的新聞稿,對是否要設保防人員進駐各機關,以及能否有留置人及扣押物品的權限,都沒有說明立場,如何能夠釋外界之疑。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調查的權限,也沒有可以留置人及扣押物品的規定。這已經不是行政調查,而是更甚於刑事調查。
促轉條例來了!比黨產條例更猛 踩到這條線恐判刑
https://udn.com/news/story/10867/2312537?from=udn_ch2cate6638sub10867_pulldownmenu
2017-03-01 08:00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報導
民進黨提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在立院引發表決戰。 記者曾吉松/攝影
促轉會與黨產會差在哪?
昨天二二八七十周年,總統蔡英文宣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本會期完成立法。談話中提到,立法通過之後,將有獨立機關負責台灣轉型正義工作。這個機關就是促轉委員會;除了將成立的促轉會,目前還有已經成立的「不當黨產委員會」以主委顧立雄為首,兩者究竟有何不同?
促轉條例是黨產條例「加強擴大版」
根據立法院初審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版本,促轉會隸屬行政院下的獨立型任務編組,亦即任務結束就解散,成立兩年內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及「處理不當黨產」等四大任務。「處理不當黨產」只佔促轉條例的四大任務之一。
而目前已經成立的不當黨產委員會,任務僅為掌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所定之其他事項。
民進黨立院多數 促轉會人事十拿九穩
促轉條例中的威權期間定義是從1945年8月15日到1991年4月30日止。追查對象包含政黨、隨附組織和受託管理人。立法通過後,促轉委員會的位階將「高於」不當黨產委員會,因此編組中的9位委員,在經過行政院長提名後,還需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至於不當黨產條例,追溯起始點和促轉條例相同,都是1945年8月15日,但沒有終止點。凡是政黨選舉補助款及孳息、黨費及政治獻金外,以無償、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財產,都推定為不當黨產,並在行政院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追查。
不當黨產委員會為3級機關,行政院可任命11至13位委員,不需要立法院同意,即可任職。分3組辦事,較特殊的是,成立2個調查組,1個行政組,編制36至38人。委員11至13人,均需超黨派,4年任期內均不得參與政黨活動,首任主委顧立雄若在任期內參與民進黨的活動,違反規定,將由行政院長解除其職務。
但需注意的是,雖然促轉委員會的人事任命需經立法院同意,但在民進黨掌握立法絕對多數的情況下,此條文設計的差別不大。
毀損隱匿政治檔案 可判刑
促轉條例初審版本中,為了完整回復威權統治時期相關歷史事實並促進社會和解,「促轉會應主動進行真相調查」應主動進行真相調查,如果調查遭遇抗拒,或為保全證據時,「亦得通知憲警機關協助,作必要之措施」。而若毀棄、損壞或隱匿政治檔案,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不當黨產條例,並未賦予黨產會憲警協助權。外界也質疑黨產會是否有約談證人的權限和法律效力,對此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認為,行政調查有一定的權限和權力,聽證程序涉及相關爭點,大家都會提出證人清單要求出席,都是類似證人的概念,黨產會也可透過行政調查去約訪。
直言集/促轉「超級大法」 恐爆違憲爭議
https://udn.com/news/story/10867/2312697?from=udn_ch2cate6638sub10867_pulldownmenu
2017-03-01 02:14聯合報 記者李光儀
二二八七十周年,蔡總統宣示要加速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立法。從目前立法院初審通過的內容來看,我們不得不為這個即將完成的立法,感到憂心忡忡。
依據促轉條例的設計,其主要權責包括「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全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公」等;為了執行這些任務,設立「促轉委員會」。若有調查必要,則可請憲警協助,規避調查或毀棄、損壞、隱匿政治檔案者,則可罰緩或判處徒刑。
換句話說,「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排除了民法、個資法等所有其他法律對個人、團體的保護,只要一聲令下,促轉委員會就可以動用憲警等公權力,把調查、認定和執法一條鞭掌控。若說黨產會之於國民黨黨產,是「廣島級」的原子彈,那麼促轉條例對於人權法治的影響,恐怕將是相當廣島級四千倍的「沙皇核彈」了。如果黨產會的執行作為都被視為違法違憲,促轉會可能違法違憲的顧慮,真是難以想像。
由於追查的對象,擴及一切可能的團體、個人,我們彷彿已經可以看見,促轉委員會會同憲警,衝入被認定為「加害者」的後人家中搜索的情景。這不正是促轉條例要根除的歷史醜態? 蔡總統昨天承諾「嚴謹處理責任歸屬」,這「嚴謹」的程序,要如何以法律來保障呢?
民主法治國家的精髓,在於分權制衡。但從黨產條例到促轉條例,民進黨政府打著「轉型正義」之名,打造一個又一個「超憲法」的機關,用政治解決所謂的「正義」問題。但其結果,卻可能是換來更多的爭議。對於蔡總統所揭櫫的,所謂「為了和解,不是鬥爭」的目標,也是背道而馳的。
新聞眼/歷史產物都打為黨產 小心後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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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02:35聯合報 本報記者李光儀、王寓中
政府以「轉型正義」之名,除了查國民黨產,也把矛頭指向黨產會假設的「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婦聯會接連中槍。但不論從歷史或法律的觀點來看,要以「不當黨產」的方向處理婦聯會,不但解決不了問題,恐怕還會製造更多爭論。
婦聯會的成立,有其時代背景。簡單的說,就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在那個國家法制化尚未完全完備的年代,確實有許多介於政府單位和民間社團之間的組織,扮演一些原本應該是由政府扮演,但政府無法或不適合做的事。儘管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可能會覺得脫離常軌,但這仍是歷史事實,救國團、婦聯會都是類似的案子。
平心而論,這些組織早期在政府公權力庇護下,享有其他民間社團無法享受的資源。但另一方面,這些組織通常也擔負比起其他民間社團更大的責任。從民間社團的公平、政府資源分配來看,要追查這些社團是否占有政府資產,或者有無其他弊端,並無不可。只不過,歷史脈絡必須先弄清楚,才不會治絲益棼。
如今,黨產會劍指婦聯會,「假設」婦聯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而要啟動調查。下一步,可能就是聽證、認定,然後凍結,甚至收歸國有。問題是,即使部分人事和「國民黨」重疊,婦聯會不曾接受「國民黨的指揮」,以此認定是「附隨組織」,婦聯會若和黨產會打官司,而且幾乎肯定會走往此方向,黨產會恐怕討不到任何好處。
政府若真要查這些在過去威權時代的民間組織,是否占有國家的資源,有兩個途徑。第一個是找出「侵占」的事實,然後對簿公堂。國有財產局成功要回救國團的志清大樓,就是一例。這種方式雖然可能曠日廢時,但爭議會降到最低。
另一種方式,是仿效不當黨產條例立法,將所有類似狀況的民間社團納入調查範圍,只要當年有拿到國家資源、執行國家政策者,就收歸國有。這種方式雖然直接,但政治後座力無窮。
聯合/「以民主埋葬民主」的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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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02:3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台灣歷經三次政黨輪替,稱得上是威權國家轉型為民主國家的典範之一。但第三次政黨輪替,民進黨的完全執政非但未能鞏固民主,反而使民主發展出現了逆流,漸漸出現「以民主埋葬民主」的趨勢。
所謂「以民主埋葬民主」,即透過民主程序,讓國家倒回威權、專制之路;當年德國威瑪民主的傾覆,堪為殷鑑。首先,是民進黨對群眾運動的濫用。民進黨過去靠街頭運動起家,主導的群眾運動始終不脫暴力色彩;首度執政原是改變體質的契機,但失去政權後,竟又回到這條路線。在馬政府執政的八年,群眾運動不斷升級,成為民進黨重返執政的助力,卻也使民主法治受到重創。
舉例而言,二○○八年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民進黨主導的一系列抗議活動多次以流血收場。當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擁抱暴力,宣稱「讓人民走上街頭,才是最大的暴力」。在馬政府後期,各種「占領」行動,在民進黨及其周邊組織支持下不斷延燒。俟民進黨執政後,對這些違法活動概不追究,甚至踐踏法治對脫序運動者表示嘉許。日前的勞基法修法,勞團拉扯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府院黨一致「譴責暴力」,卻無法引起社會共鳴;究其原因,正是社會各界咸知民進黨才是促使街頭運動與違法或暴力結合的禍首。
從第二個層面看,是透過執政的優勢,在行政作為上濫權。例如清查兆豐銀的遭美重罰的洗錢案,先預設特定目的無限上綱,意圖找到「國民黨洗錢」的把柄。調查迄今,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雖確涉違法,卻與民進黨設定的「國民黨洗錢」沾不上關係。
再如,處理復興航空解散時,政府為表現自己「明快處理」,竟宣布由「法務部凍結復興航空信託基金」。問題是,凍結任何基金,豈是行政部門可以任意為之?繼又宣布「華航接手興航所有路線」,但國際及兩岸航線豈是行政部門可以私相授受?此二例,都是行政部門為達政治目的而濫權,傷害「依法行政」原則的明證。
民進黨侵犯民主最惡劣的手法,是直接透過粗暴的立法手段,訂定違反民主法則的法令,據以打擊政敵,遂行其統治權力的穩固。這類例子,在民進黨完全執政後,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例如,不當黨產條例之立法,可謂超越了現行所有法令乃至憲法,不僅採取「有罪推定」原則,追溯期更長達七十年,更賦與「黨產會」警察兼法官的角色,集行政、司法功能於一身,僅憑主委一人之意志即能橫行無阻,卻厚顏宣稱是為了「轉型正義」。
在同一口號下,牽涉範圍更廣、更無限上綱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也正蓄勢待發。一旦立法完成,一個更大型、更無所限制的「促轉會」也將以正義為名,調查一切被它認定為「不合正義」的情事。而且,其對象不限於政黨,而是所有曾經歷那段歷史的個人或團體,任何人都可能遭到紅衛兵式的粗暴調查,然後輕率地入罪;或者就算未被定罪,也在「公審」過程把人鬥臭。
除了轉型正義立法,還有「忠誠立法」。民進黨立委指控,退休將領赴大陸參加「統戰活動」是不忠行為,因此要求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管制退將赴大陸的年限推至「終身」,而且「溯及既往」。在「國家忠誠」難以定義的情況下,只怕最後變成「政治審查」,且過去二十年的行為都將被追溯。此案一旦修法完成,甚至將是另一次白色恐怖的來臨。
透過濫用群眾運動、行政濫權和違反法治原則的立法,民進黨在執政半年內,已讓台灣民主蒙上陰影。諷刺的是,無論群眾運動、行政裁量或多數立法,原都是民主的常態,但民進黨卻將之譜成「以民主埋葬民主」的三部曲。若不懸崖勒馬,只怕台灣民主淪為民粹、威權的日子很快就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