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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14:16:29瀏覽1818|回應6|推薦32 | |
吳育昇閉關5天後出面公開說明,辯稱自己雖然在私領域犯錯,但是在公領域清白問政,問心無愧。 然而,對於一位政治公眾人物而言,公、私領域該如何界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吳育昇不是立法委員,狗仔媒體一定沒有興趣去跟拍,他『私領域』的偷情就不會引起社會如此大的紛擾。 再者,如果吳育昇不是立法委員,他是否還能擄獲那位孫小姐的青睞? 我們當然不敢說兩造當事人之間沒有一點真情成分在內,但是立法委員的光環對於吳育昇把妹,卻絕對有加分作用,這點恐怕連他自己也無法否認。 如此說來,吳育昇的偷情就是公私不分、公器私用了。 問題出在台灣媒體對於公眾人物這類的操守似乎沒有太大的興趣,反倒是把焦點都聚集在那位孫小姐身上。 孫小姐本非公眾人物,此事件原該屬於她的『私領域』,但是在媒體不斷地聚焦炒作下,難保不會又製造出另一位『上流美』的『公領域』人物,那台灣社會豈不更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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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