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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16:53:20瀏覽6391|回應18|推薦53 | |
引用文章:〈性交易專區 內政部傾向不設〉、〈性工作者 可「一樓一鳳」經營〉 性交易除罰化?這是可行的。 如果了解為何性工作是自古至今不曾消失的行業?就必能明白為何性工作除罰化和除罪化是可行的方案。 若不以道德論罪,有效管理性工作者,不但可以減少性暴力問題,也可以避免增加社會犯罪案例。 雖然性工作者並非性暴力或性侵案件的救贖,但是,當社會提供了一個合法且安全的管道給予部份人士需求的滿足時,相對的也可以減低部份不合常理的犯罪行為發生。 問題是,除罪、除罰化之後,該如何管理? 昨日(2010.10.13)內政部舉行座談會,對於性工作的管理方案傾向「不設紅燈戶專區的經營模式」,並考慮採「一樓一鳳個體戶方式經營」。 學者專家認為,採專區經營方式會讓「專區汙名化造成附近居名反彈」。並建議「避開兒少活動區域,採個人工作室或三至五人合作的模式,避免遭剝削。」 這會是一個黑色幽默嗎? 不要說是兩三個個體戶,只要有單一個體戶,或有三、五人成立性交易的工作室設在某一棟大樓裡時,這棟大樓的居民難道不會反彈嗎? 即使不是設立在住宅區,而是設立在商業區也一樣會有反彈。 該如何「避開兒少活動區域」? 該怎麼避開呢? 雖說內政部說明可以避開住宅區,但在都市有許多住商混合大樓。 比如商業活動熱絡的大安區,很多大樓是住辦混合型態。 要先調查哪一棟大樓裡沒有兒童或青少年居住或在此活動嗎? 如果是租屋居住在住商混合大樓的家庭呢? 平時搬進搬出,誰能清楚哪戶人家住進了什麼成員? 如果一旦發現有兒少居住在設有性工作室的大樓裡時,這性工作者是否就得隨時準備遷移工作室了呢? 或是,準備租屋而居或購買房子的家庭,往後是否也得先要明查暗訪,是否有性工作室設在即將居住的大樓裡? 即使未來規劃將性工作室設在商業區或商業大樓裡,也是會有實行上的困難。 比如「避開兒少活動區域」這則規範就不容易做到百分百。 除非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聾作啞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要不,如果這棟商業大樓裡有經營安親班或補習班,這該如何避開? 當然,內政部也有說明可避開文教區和校區,只是在同一棟商業大樓裡,怎麼清楚劃分這棟大樓是文教大樓?還是一般的商業大樓? 設立性交易專區固然有社會觀感的考量,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優點,畢竟它可以在治安問題的防範,和性病防治上可以較有效率的管理。 其次,若非特殊狀況,一般兒少因為父母的告誡,或透過資訊的了解也不會任意進入紅燈區。這樣反而可以清楚劃分兒少不該涉及的場所。 相對的,一樓一鳳並非是管理性工作者最好的辦法。 擔心皮條客的介入,並非因為實行一樓一鳳就能解決,反而更會助長性交易仲介的風氣。若說,性交易也是一項服務業,那麼性工作者的收入不也是得靠接case來維生?那這case要從何而來呢?自己去「拉case」嗎?要怎麼「拉」呢? 一旦一樓一鳳的方案確立,性工作者若不是透過仲介交易,要不就是將使用各種方法,在網路上尋找性交易的「客源」。 如此,網路也形成了更方便和簡易的性交易管道,這對於已經憂心網路陷阱的父母,未來就更得憂心忡忡,隨時留意孩子是否誤入歧途?或誤落成人的色情網海? 有關單位在性工作的管理方案固然有多方考量,但政策一旦實施,要改弦易轍就並非易事。 期望政府在性工作除罰化定案之前能設想更周全的管理辦法, 並多納取各方意見,以期減低社會問題和性工作管理上的治安死角。 ~~ 蘋果蘇打 2010. 10. 13 ~~ 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登上【部落格名嘴】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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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