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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19:16:49瀏覽17701|回應4|推薦47 | |
引用:〈甜甜圈飄香/環保局:聞了不舒服 就是汙染〉 聞了不舒服的氣味就是異味汙染? 生活在都市裡的人,哪裡還能聞到清新的空氣? 不要聞到不舒服的異味就已經是萬幸了! 交通工具所排放出來的汙染,餐廳廚房油煙的汙染,冷氣、二手菸的汙染等,都是聞了會令人感覺不舒服的空氣汙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六款:「異味汙染物為空氣汙染物」,並將異味汙染物定義為「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氣」。 因此能認定空氣汙染的範圍很大,也就是環保局說明的「不論是香味還是臭味,只要使他人無法接受與排斥的都是異味。」而這些異味都是都屬於空氣汙染。 令一般人無法接受與排斥的異味有多少? 要一一列舉異味的種類嗎? 〈一〉貓狗在街上隨意大小便所散發出來的異味。 〈二〉倒回收廚餘時沿街滴下來的湯汁四溢的異味。 〈三〉洗衣店洗滌劑和化學物質所排放出來的異味。 〈四〉建築物整修或裝潢的粉塵四處飛揚所散發的異味。 〈五〉修整馬路泥沙飛揚所產生的空氣汙染異味。 當然要列舉的項目多到還有六、七、八、九、十,甚至十一、十二‧‧‧‧‧‧ 我們現今的生活環境,已經是個無味不臭的異味大悶鍋! 而因為異味污染引起的噁心、頭痛、精神無法集中、失眠、焦慮、過敏,或甚至影響到人體健康都是危害不淺。 檢舉嗎?若要每天檢舉的話,環保局會忙到要增加許多「嗅覺判定員」。 前幾年我常在住家後陽台聞到一股難聞的化學異味,其味道不定時飄來,有時僅有一、兩分鐘即散去。有時剛好到後院晾衣服,異味突然襲來,聞得人頭昏腦脹,非常不舒服,我到樓下尋找異味的來源,發現有一家洗衣店非常「可疑」,當時打算檢舉,但是因為異味飄來的時間不定且短暫,且不知是否因為有人檢舉了,後來那異味就不再飄來。 只要向有關單位檢舉,稽查人員便會帶著六位嗅覺判定員到現場採集氣體稀釋後檢測分析,若測出確實有異味,相關單位便會開罰並要求改善。 異味汙染的問題,檢舉只能發揮暫時遏止的作用,有些業者開罰之後,因為生意必須持續經營,只好冒著可能又會被檢舉的心態重蹈覆轍,等下次又被開罰,再想盡辦法改善。 在地小人稠的都市,因為經濟活動密集,住商混合的情況非常普遍,如果不想聞到店家廚房或工作空間所傳來的異味,是否可以強烈要求業者在開店營業前,就先把工作環境的油煙抽風、汙水排放等相關設備做完善的規劃? 所謂預防勝於治療。 空氣品質關乎於人體健康。 對於住商混合密集的環境,該要如何營造一個安全而健康的都市呢? 生活在這個異味大悶鍋的每一個人,也共同來想一想: 除了檢舉,我們還能怎麼做? ~~蘋果蘇打 寫於 2010. 9. 30~~ 登上2010/10/01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異味汙染物定義參考資料: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4&lname=4502 空氣汙染防制法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20001 參考資料連結新聞:http://news.cts.com.tw/nownews/general/200909/200909200318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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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