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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東森侵害本人著作權
2013/07/18 08:26:11瀏覽10157|回應66|推薦36

昨天上午,《ETtoday東森新聞雲》網站,在既未告知本人,亦未獲得本人同意下,擅自將本人在《聯合新聞網城邦論壇》網站所張貼之〈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一文,以「綜合報導」之方式隱匿、扭曲、篡改本人之文章內容與精神,導致許多不知實情之網友,對我大加撻伐,實已嚴重損害本人之著作權,及個人名譽。

 

查本人所為文字敘述,乃針對《聯合報》在發布洪仲丘同僚劉烜揚之爆料新聞,既未做查證,亦未實施「雙重確認」之新聞規範,導致死者洪仲丘之人格與名譽,再度受到媒體的「二度傷害」,所為嘲諷性質之控訴媒體墮落之文章,。這不僅見諸於拙文之標題〈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亦見諸於全文之各段落‧尤見諸於文末最後兩段:

 

「而這正是《聯合報》和《中國時報》最可笑和最荒謬的地方,既無法判斷新聞真偽,亦無能從事「雙重確認」的查證基本功。」

 

結果,已經死去的洪仲丘,在臺灣媒體和他同袍劉烜揚的操弄下,再度宣告斃命。只是這一回死去的是洪仲丘的人格和名譽──臺灣偉大的媒體記者,向我們證實,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太可惡了,人人得而誅之。」

 

凡此,皆載明本人為文之主旨,乃ETtoday東森新聞雲》政治中心竟在未經本人同意下,以「作家銀正雄說」之方式,完全隱匿本人評論《聯合報》等之主要內容,實屬故意誤導網友及民眾視聽,誘使他們發表各種對本人極盡侮辱,以及人身攻擊之文字。

 

因此,請容本人在此呼籲凡不知情之網友,在《ETtoday東森新聞雲》該網站所發妨害本人名譽之言論,請速自行或要求該網站移除,或做聲明澄清亦可,本人不究既往。

 

同時,我對《ETtoday新聞雲》網站所為,限在今日下午五點前,在該網站以相同篇幅刊出對本人之道歉聲明,本人再視情況是否接受,因為該網站所觸犯的的是《著作權法第94條》之〈常業侵害著作權罪〉。請記住,這是非告訴乃論罪,一旦提告,我就無法撤回了。此外,我也將一併提告網站涉嫌觸犯刑法第310條妨害本人名譽之罪嫌。

 

之所以如此者,是因《ETtoday東森新聞雲》已經不只一次侵犯我的著作權益了。

 

以上,特此聲明。

 

 

 

●●更正︰剛再查明原著作權法第94條已廢除,但他們仍觸犯著作權法第91之一、第92條、93條罪嫌。

 

 

 

 

 

●●附記︰本人已在今日上午八時四十一分,將本文貼於該網站所涉本文之留言欄內,完成告知該網站之事項。

 

 

《ETtoday東森新聞雲道歉啟事》:<今日下午兩點十七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8/243147.htm

 

自陸軍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疑在禁閉室冤死一案爆出後,《ETtoday東森新聞雲》即強烈關注,並於 717日 引述銀正雄先生部落格的《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文章,發表《作家銀正雄:洪仲丘不只是抓耙仔 還越級報告嚴重違紀》一文。

 
 
 
ETtoday 東森新聞雲》撰寫此文之本意為呈現社會上各界對洪案的不同看法,以期激起讀者思辨,但因版面有限,以致在重製過程中,隱匿銀正雄先生批判某傳媒不實報導,導致洪仲丘蒙受二度傷害之原意,僅在第一段設超連結導回銀正雄先生的原文,並於末兩段呈現讀者對原文正反兩面的看法,未能將其完整想法寫入文內,以致許多網友產生誤解,嚴重侵害銀正雄先生之著作權及名譽。《ETtoday東森新聞雲》允諾徹除對銀正雄先生造成損害之該篇報導,特對此向銀正雄先生致上最高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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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V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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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2:01

當時就認為呂炳宏涉案機率低了...理由來自於謝姓的複雜異性關係, 我始終認為他男友伴有一定程度的角色!

三大股東財務狀況都良好, 就算假設喜歡謝姓女店員好了, 有沒理由為了他 三人合謝女殺了那個老人家?

這又不是吃飽了閒著, 多用點社會常識就能判斷,  當時阿 PTT 臉書 9成都在罵呂姓經營者 就是受到媒體亂猜所影響, 現在確定沒嫌疑也沒看見那些鄉民有什麼反應!

如果不會判斷就請電電看後續發展, 呂炳宏如果再早生二十年搞不好就江國慶第二!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2:11 回覆:
所以我從不上PTT,免得腦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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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1:58

銀老,不好意思您的前篇我有拜讀過並有迴響,但您並未回覆,所以我重覆張貼:

邪惡的ptt的爛草莓,有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的時間是民國77年

內容是關於58軍的通信營三級廠高裝檢的故事

不知道您是否有印象?

^^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2:10 回覆:
對不起,我印象中,國軍的番號沒有58軍。不過,自從小蔣過世後,李登輝對國軍編制改來改去,因此一般媒體只稱軍團、師、旅,而鮮有以某番號軍稱之。

RV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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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1:56

這個事情就是讓大家對軍方禁閉制度做個總檢討, 是否處罰過當而間接造成過失殺人也只能交給軍法處理!

至於有沒內務不整, 越級報告都不是重點了! 就是出了人命. 如果過份抹黑當事人甚至媒體想要引導群眾朝

著惡意殺人方向去理解 這就不是新聞該有的目的, 也希望各新聞台主播報導時請勿帶個人臆測情緒來牽引

民眾, 這是很不專業的新聞倫理! 學學NHK還有BBC吧. 有沒有故意明知洪仲丘身體不適而硬要處罰才是

整個事件的關鍵所在.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2:06 回覆:

認同。


CLAUS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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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1:49

禁閉生 還原現場 洪仲丘抽搐 根本沒急救設備

中天新聞》稱目擊陪買冥紙 呂炳宏擬告金紙店


似曾相似 不是...  沒救了   一點長進都沒有....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1:51 回覆:

太過分了。


銀正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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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網友
2013/07/18 11:34

東森ETtoday網承辦人剛剛已來我部落格訪客簿,以悄悄話之方式留言說明及表達略微歉意,我很不滿意,已去電退回。

特此告知。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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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幫銀銀正雄、难不成洪仲丘下士命比那無名兵更值錢?!
2013/07/18 11:29
难不成洪仲丘下士命比那無名兵更值錢?!
回覆此篇 刪除 2013/07/18 11:23
永生難忘的恐怖夜、目擊扁擔刑
!
http://classic-blog.udn.com/mikkyhan/197272
六十二年前、也是一條命;洪仲丘下士也是一條命
难不成洪仲丘下士命比那無名兵更值錢?!

ouchw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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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1:03
墮落媒體餵養出無腦民眾,無腦民眾捍衛無賴媒體。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1:21 回覆:
我真的怒了。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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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銀正雄老弟!
2013/07/18 10:47
http://classic-blog.udn.com/mikkyhan/7965031
一個老兵對洪仲丘之死的看法!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0:52 回覆:
謝謝韓老哥。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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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0:46

支持銀老提出告訴!

還有如果這個姓范的如新聞上所寫的經營高利貸,

那這個部隊就不止這幾個人犯罪,

應該是一個共犯集團,

流水官應該不會涉入,

不過一些『石頭軍士官』就得詳查了,

PS:以前我待的部隊也有人放高利貸,

五分復利先拿,用補給證上的餉票換,

不過他們不做義務役怕出事,

所以我說這些退役的軍士官尤其是士官能拿到月退俸的人有限,

因為不拿一次俸退不了欠債。現在也還是如此。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7-18 10:52 回覆:

這問題很嚴重。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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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0:40
看了您所有的文章,我還是想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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