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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
2011/01/30 10:11:34瀏覽8456|回應73|推薦63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又發飆了,這是數日來的第二次,可都是在借題發揮;一次把吳敦義的行將微調內閣,罵成是「無感改組」,最起碼也該把國防部長和內政、財政部長也換掉。

這一次,又藉著江國慶的悲劇,再度把矛頭對準國防部,厲聲要求嚴懲陳肇敏。

說實在的,咱們這位丁委員委實很可憐,因為從媒體報導後的反應來看,並未獲得他所需要的回響,沒有哪個民眾對他加以聲援。這顯示現在的選民比以前進步了,也聰明到知道丁守中的這兩次砲打吳內閣,都是為自己的黨內立委提名作秀,給自己的選情增溫。

即以江國慶事件為例吧,這樁發生在江家的悲劇,發生在 15 年前的 1996 年,丁守中時任第三屆立委,他當時怎麼就不出面為江國慶大聲喊冤呢?

很簡單的道理,以當時的社會氛圍,丁守中容或吃了豹子膽,也決計不會幹這種跟自己政治前途過不去的傻事。民進黨的立委也一樣,臉上長滿痘子的,不要笑麻子臉。

事實是去年往生的江國慶之父,年年都在替不幸被槍決的兒子喊冤,不但李登輝主政的年代沒人理會,就連陳水扁當總統的八年期間,也冷眼以對的置之不理。

還有呢,陳水扁索性到第二任期更把監察院給停擺了,葬送了江國慶父親的最後一線陳情機會。

要不是馬英九得以在 2008 年執政,若不是馬總統的堅持守護憲法,讓監察院的機制得以「敗部復活」,江國慶的槍決蒙冤,只怕永遠要石沉大海。

現在幫江家,為江國慶平反的馬政府,竟然還有人要求馬總統為這樁發生在 15 年前的冤錯假案,出面道歉,天下寧有是理?果然這種荒謬的論據得以成立,那以後還有誰要救人,誰敢多管閒事?

這就難怪以前的陳水扁,除非自己可在政治上因此牟利,否則就算打死也不肯幹這種幫人平反,既吃力又要背黑鍋的蠢事。

現在讓我們把時光調回 15 年前,所發生的這樁駭人聽聞的姦殺女童命案,大家不妨調閱當年的媒體報導,自會發現不管是平面報紙或電視新聞,無不緊迫盯人的要求軍方盡速破案,抓到兇手。

這就是當年「限期逮到真兇」的社會氛圍。

結果不到幾天工夫,「兇手」真的抓到了,正是時在空軍服兵役的江國慶,軍方辦案人員在廁所內翻出來的一團殘存他精液的衛生紙‧同樣也染有遇害女童的血跡,再加上江國慶被捕後的自白,自此「罪證確鑿」。

「江國慶,該死!」

這時,我們的傳媒紛紛厲聲要求國防部「速審速結」,而當年誰都知道軍人強姦殺人是罪無可赦的唯一死刑罪,更何況死者是一位天真爛漫的女童。

從限期破案到速審速結,就是當年輿論的要求,是媒體的共同呼籲,亦可說,是當年台灣民眾的共同心聲。信不信,當年很多人就喊過上引的那句話!

想想看,當年的國防部要承受多大的壓力,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能不被長官逼得走投無路,能不急於結案,要求軍法官趕快速審速判?

事實上,從後來的事態發展來看,國防部在覆審還退回軍方一審的死刑宣判,理由是被告江國慶的自白書顯係出於刑求,犯罪證據也明顯不足。

但江國慶終究還是被槍斃了,知道當時的媒體是如何報導的嗎?──人人稱快!

現在讓我們問問,是誰給陳肇敏的壓力?是國防部?那麼,又是誰能給部長下達儘速審理此案的命令?不消說,當然是時任總統的李登輝。

可這位被媒體當時譽之為「繼蔣經國之後的政治強人」,之所以做此要求,實在也是為了回應媒體炮製出來的「民意」所需,要不然怎稱得上「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可很吊詭,也很諷刺的是,當年出於還被害人家庭公道的這種社會正義, 15 年後竟變成是彼時理盲濫情的一場最不公平的呼聲,害得江國慶冤死槍下,還讓真正的兇嫌許榮洲得以逃脫法網,繼續犯下性侵害女性的罪行。

所以,誰該負起這樁冤殺江國慶的責任呢?

是陳肇敏?抑或是李登輝?

告訴大家,他們都是代罪羔羊,真正的兇手是媒體,是他們誤導民眾,營造社會要求速審速結的氛圍,讓真正的民意屈服於理盲濫情之下。

江國慶是死在輿論殺人的槍口之下的。

可同樣的,時隔 15 年左右,台灣又發生連勝文槍擊命案,媒體配合民進黨,還是一度要求板橋檢方「限期破案」,乃至檢察官稟持「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辦案原則,都已對兇嫌馬面提起公訴了,他們還是在嘲笑司法。──

「如果馬面不承認有政治動機,背後有主犯或共犯,司法就是無能!」

這就是台灣一直在出現的「事後諸葛亮」,總是在找代罪羔羊,總是在為台灣製造政治和司法的惡業。

媒體,有罪!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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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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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生生的民調
2011/01/31 14:19

活生生的民調

陳光標一行人9時到桃園縣政府廣場時,不見人潮

陳光標在花蓮有5000人的場面

花蓮窮人特別多? 怎麼施政滿意度第一?

還是遠見是個屁?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53 回覆:
最後一句是肯定句。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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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戰官很賊,我幹過,我知道~~~
2011/01/31 14:09

江國慶家書:教官叫我下跪伸冤

其實是要拍照証明江認罪

政戰官很賊,我幹過,我知道~~~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57 回覆:

我能否為之困惑,這家書是如何寄出的?如人在牢中所寫,怎麼可能不被截住?當知看守所檢查可是很嚴密的。

這封信要存疑,不可輕信。


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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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媒體
2011/01/31 12:09
不僅沒有反省能力,連最基本自覺能力都沒有的媒體,是台灣人的悲哀。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52 回覆:
是。

Bismar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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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揮文的道歉,不知道台灣社會是否能接受?
2011/01/31 11:28

陳揮文的道歉文章,通篇看下來,基本上是在對前幾天別人對他的批評進行回應而已,也無對對陳光標的道歉。

這種虛偽的道歉方式,不知道台灣社會是否能接受?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52 回覆:
我這部落格,相信應有許多網友,不可能接受陳揮文這種傲慢猶在的道歉。

喜歡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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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轉念過來了,謝謝小浪兄
2011/01/31 11:24

台灣的問題在於有太多有權力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不但沒被抓到,還造成交通大亂,連累其他乖乖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反受池魚之殃,如果在上位者人人都能像馬總統這樣循規蹈矩,中華民國就能交通順暢,一路暢行到康莊大道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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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能這麼想
2011/01/31 10:48

既然人生無常 那我們小心翼翼,循規蹈矩地活著,堅守是非對錯這些最最最最最最最基本的價值觀到底是為了什麼? 反正一旦劫數來臨,一切都沒有任何意義了不是嗎?

正如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也不能保證絕對不會發生交通事故,難道我們就不該遵守交通規則嗎?

遵守交通規則雖然不能保證絕對不會發生交通事故,但絕對可以降低發生交通規則的機率,所以還是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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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銀老的建議
2011/01/31 10:40

現在至少比較不會往壞處想,謝謝銀老

從昨晚到今天江案的新聞我都略去不看,很鄙視這些媒體嗜血的嘴臉,又是要找個代罪羔羊來消費,還要裝做一副客觀公正樣,看了就一肚子火! 雖然不是很相信司法,但我還是期望司法不要再被媒體給操弄,至少撐過這幾天,反正媒體幾天後就會消費別的議題,之後好好辦案,還社會一個公道!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50 回覆:
不敢當,也謝謝您。

喜歡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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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廝的道歉就可斷定牠也是民進黨之流的貨色
2011/01/31 10:19

民進黨之流道歉有兩種,第一種是林重謨式道歉,牠辱罵陳文茜,知道賴不掉後就向全國婦女道歉,但是不包括陳文茜。另一種是陳水扁式道歉,這個例子真的是太多數不完了,也是狗嘴罵人賴不掉後就道歉,但是道歉道得不情不願,只含糊講兩三句,大部分時間就用酸話諷刺別人,其實也等於是繼續辱罵別人啦。

陳賊向聽眾不向標哥道歉這是林重謨式,道完歉後繼續上通告,電視廣播一個都不少,繼續罵人,這是陳水扁式。兩種道歉方式一應俱全,所以可斷定陳賊是民進黨之流的貨色,而李濤的2100則是和大話新聞一樣的貨色,他們當年揭露高捷弊案的道德勇氣已經被這打手抵消掉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49 回覆:

一針見血啊。


加油小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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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殺人
2011/01/31 09:41
中外皆然
看看Michael Jackson
一個20世紀末如日中天的King of Pop
就是被FBI加上媒體聯合下毒手的最好例證

然則 在他往生之後 總算有人出書 對MJ當初遭遇的不實指控 還了他的清白

但是又何奈 MJ早已不在 那些當初謀殺MJ的媒體們 又付出了甚麼代價?

媒體本就像貪婪的鯊魚依樣 只不過台灣的媒體更慘 製播不出像樣的節目 連個起碼的優點都沒有

我已經近2個月沒看新聞了 避免影響我的心智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48 回覆:

說的甚是。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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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道歉的對象,錯了吧?
2011/01/31 08:50

就是就是,被他罵的又不是他的聽眾觀眾。不過陳光標不會與他計較的,還是始終如一的繼續他的善行之旅。

陸委會建議陳光標 多看「金剛經」

星雲託贈金剛經 陳:除夕讀經寫心得

看上面這兩則新聞在對照陳輝文那天的表現,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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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1-31 15:48 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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