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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3 07:14:56瀏覽7203|回應45|推薦73 | |
就結果而言,他們提出的不公平待遇,既不可能讓法官的自由心證因此改變,也不可能讓受刑人在牢房中工作的工資得到合理改善。當然,「情、理、法」中的「失情」之弊,在台灣任何議題的泛政治化下,以前如此,以後也會如常運作。該奪情的照樣奪情,受刑人的人權端賴政治如何上綱上線而定。然則,錯的豈可能變成正確? 「陳水扁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病得更嚴重的,就不能保外?我們是罪犯,就活該關到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憑什麼他可以,我們不行?」 出自這六名重刑犯忿忿不平的心聲,身為法務部長的羅瑩雪當然料不到,她的提議讓貪污犯陳水扁保外救醫,竟然會引起如此可怕的蝴蝶效應,不僅賠上了6條人命,也讓陳典獄長、王科長受到莫大的生命威脅,更讓職司囚情管理的矯正署長淪為眾矢之的。 不幸的是,這一用6個人抵命、屍諫的悲劇原可避免,倘若羅瑩雪不為陳水扁大開方便之門,不以法治為代價而向政治服務,所有這一切理該不至於發生。諷刺的是,必須死上這6個人,才能證明馬英九堅持不以總統之權特赦阿扁的作法是可貴的,畢竟司法準繩端賴「情、理、法」維繫而不可偏廢。 要知法務部長依法不可介入任何個案,其用意即在防止政治力介入,避免司法不公之爭議。但羅瑩雪卻在2014年12月初,先是建議陳水扁再申請保外就醫,未幾遭台北地院、高院駁回。而羅部長毫不顧忌社會觀感,再指示成立鑑定小組檢查扁之健康狀況。至此即便聲明矯正署須依法行政,有誰不知羅部長已決心放人?而這種先入為主,不僅大失鑑定小組公信力,談不上法律公平性,當然嚴重傷害司法威信。 復以陳水扁病情,就媒體報導可知,自其入獄以來總是不斷稱病,卻定期在《壹周刊》撰寫專欄。及至移監台中,又屢於放封時慢跑,和同獄的顏清標談笑風生。可怪的是,凡聲稱其病況危急,無一不出在綠營政客探監之後。如此大打悲情牌,豈能不啟人疑竇?這就是為什麼陳水扁一經保外就醫,立刻引起高雄大寮監獄受刑人群情憤慨之主因。畢竟「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素為法務部聲明再三,然則對扁種種優惠甚至保外就醫,羅瑩雪在自己打臉之餘,焉能讓人心服? 事已至此,為還司法尊嚴,陳水扁不容繼續消遙。而羅瑩雪部長干預個案,引發囚情悲劇,應知所進退,向全民道歉。
又,本文拋棄著作權,請大家轉發臉書,e到法務部、總統府官網。 ●註:本文刪節版刊登於今日《中國時報、中時電子報》,標題〈司法不能為政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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