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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初體驗
2010/12/09 11:07:50瀏覽552|回應0|推薦5

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義務就是有投票權及當陪審團.

我上次被抽到Jury duty 是2007年7月, 很幸運的案件最後案外和解, 所以不用去報到,不然我就得到Boston downtown去報到. 這次由於Middlessex Superior Court 搬遷到Woburn新大樓可就方便舒適多了.(連法官也這麼認為).

12月6日一早8點前, 我就到麻州Middlessex Superior Court 位於Woburn報到. 由於從我家開車到Woburn平常非尖峰時間至少要40分鐘, 若是尖峰時間至少要60分鐘以上. 為了不要遲到, 所以前一天晚上就先到麥克姐姐家住宿, 所以隔天她就開車帶我走捷徑, 避免走高速公路塞車.

7點45分到Courthouse時, 要先通過檢查(類似機場檢查但沒那麼嚴格). 之後到報到處報到,並拿自己的號碼牌(法院已事先電腦排好號碼), 當天約有250位左右的Juror候選人報到.

經過1個小時後, 就看大概20分鐘的Jury Duty Orientatio DVD. 之後有位法官就跟大家以閒聊的方式說明一下情況, 然後就在等候室等待. 正式開庭後,依號碼被帶到指定的法庭, (當天共有5個法庭開審), 我號碼34, 就被排在第一梯次(共有50個 Juror). 進入法庭後,當法官要進入法庭時,全體人員要起立待法官進入後說請座才可坐下. 首先法警會要大家起立舉起右手, 然後宣示今天在庭上所說的話全部坦誠屬實沒有欺瞞, 之後大家坐定後法官先解說當日案子及介紹原告&被告跟雙方律師,(此案件是民事訴訟 - 職業傷害)及唸出相關證人們的名字. 另外就問在場的Juror候選人, 是否有認識原告&被告跟雙方律師以及相關證人們, 有的話首先淘汰.   然後就開始正式挑選Juror, (據說愈前面的號碼愈容易被挑到當Juror).

首先由法官依號碼順序叫號一個一個的 interview, 由法官決定誰適合當Juror 候選人. 當12位Juror 候選人已選定, 再由原告&被告雙方律師將他們認為不滿意的Juror 候選人淘汰. 然後再由法官依以上程序繼續interview Juror 候選人, 所以直到第三輪才輪到我 interview,  當天法官就問我:

1. 我來美幾年? 英語非我母語,  我是否完全理解案情?  我回答: 快10年了, 理解案情沒有問題, 只怕有些醫療專有名詞,可能無法完全瞭解.

2. 我來美後是否有工作過?  我回答: 從沒有工作過. 不過法官看我資料, 知道我有1個4歲兒子, 就笑著對我說 : "Take care of a 4 years old kid is a full-time job." (一般法官都蠻嚴肅的 不茍言笑 所以當法官對我說這句話時 連雙方律師也都笑出來了).

3. 由於我有1個4歲的小孩, 對於審理案件的期間(持續至少5天), 我是否有困難安頓小孩? 我說: 應該沒問題, 我老公目前失業,所以可以照顧接送小孩(每週3天上午去pre-school). 不過他12月7日上午8點有個 interview, 恐怕沒辦法.  所以就這個理由法官就容許我可以直接回家不用當Juror 了!!!!!!! 所以我也不知道,我之後又有多少人被選上或被法官容許可以直接回家.

因為當天如果沒被法官 interview 過,是沒有辦法直回家的,仍然要回到等候室等待,直到當天所有5個法庭的Juror及備選人都選齊候才可以回家,(一般大概是下午4點左右才之結束).

所以我可說是蠻幸運的,12點20分法官就讓我直接回家了.  所以經過這次經驗後.3年內我就免疫了, 不必煩惱再被抽到Jury duty 了.

P.S. 麥克也被抽到Jury duty , 明年2月10日也要到Middlessex Superior Court -Woburn報到.  我們是否該去買樂透啊?!?!.....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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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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