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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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一再罵自己?
2007/12/14 21:20:59瀏覽1574|回應6|推薦4

 

 
檸檬樹下的精靈

↑ ↑ ↑ ↑ ↑

teacat 寫了好好笑的一篇東西…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53785

(祇是﹐「恐龍」竟然自稱“精靈”…   )

 

註:以上的老鼠屎寫的老鼠屎文章﹐已被她刪除﹐所以請大家看以下的存證文章。

因為她現在已經成了一顆「人人喊打的老鼠屎」﹐

所以在湮滅證據、將那些罵人、譭謗人的文章都刪除後﹐就逃跑了。

但從她這麼喜歡「寫文←→刪文」、「離開←→回來」看來﹐

我們就看她甚麼再回來寫文吧!還有﹐她之前的文章﹐我也存證了。

(如果沒有再回來﹐就是已經將別的網誌弄好了﹐準備換分身“東山再起”…)

 

呵呵﹐我是不是被恐嚇、被人匿名騷擾…﹐我自己知道﹔

我是不是有那樣的一個“母親”﹐我更是比任何人都清楚。

(尤其是在馬來西亞這裡認識我的一些人﹐很多都知道那是事實﹐

因為我在這裡也曾經是一個小有名氣的電台廣播員和專欄作者﹐

而相關的一些事﹐如官司糾紛﹐更是在這裡鬧得蠻大的…)

 

呵呵﹐teacat ﹐妳自己如此﹐幹嘛認為別人也如此啊?

(分身一大堆、匿名留言…﹐還自己推薦和回應給自己…)﹐

不要「自己守不住去偷漢子﹐就認為別人的貞節牌坊是假的」啊!

(大家都知道:誰才是聯網的老鼠屎﹐還有「網路敗類、公害、亂源…」﹐

但怎麼可以「她自己不想坐在那“寶座”上﹐就硬按我坐」啊?…   )

而且﹐說了那麼多﹐又怎麼樣?—— So What ?So What ?… 

事實﹐還是事實﹐teacat 只能繼續扮演和示範:何謂「老鼠屎」。

(她不只是一顆「老鼠屎」﹐還是一顆「很好笑又可悲的老鼠屎」。)

而她若喜歡﹐也可以繼續在她的網誌“自慰”(自我安慰)﹐哈哈!

( 註:她很好笑的文還有很多篇﹐大家可以自己看﹐就不多說了。 ^^ )

 

 

另外﹐還有我之前在 「不義的」說「義」? 一文下寫的相關回應﹐也貼在這裡 ——

我就說 teacat 還在城邦遊走﹐結果果然如此…

但她寫的某篇文一直在罵她自己﹐真奇怪她為甚麼要這麼做… 

(請看 teacat 一直罵她自己、讓我覺得很好笑的 口無遮攔的人類醜態 。)

而且﹐teacat 之前還說她是“佛教徒”又說她是“基督徒”﹐

所以﹐照她的說法﹐她應該是“既丟了佛陀又丟了耶穌的臉”吧?

但那豈不是比單單「丟佛陀的臉的(假)佛教徒」或「丟耶穌的臉的(假)基督徒」更糟糕和更丟臉?

但幸好她既不是佛教徒也不是基督徒﹐那是她眾多的謊言之一﹐所以﹐佛陀和耶穌都和她沒關係。

她丟的﹐是她自己的臉而已﹐哈哈!

 

 

 

《前期文章》

請大家先冷靜

回 冰糖葫蘆

欺騙就是欺騙

加強犯罪心理的研究

關於「青少年犯罪」 

關於「心理病態人格」 

一些心理學上的資訊 

歡迎提告﹐我等妳

上山?修行?

可悲啊~

兩極

爭不爭?辯不辯?

我不想只是悼

慈悲 - 智慧 = 愚昧

別再姑息養奸

 

teacat之前說過的話

teacat=小n=冰糖葫蘆

給 teacat

請teacat說明和道歉

teacat又造謠譭謗我

點評teacat文章

離開又回來的teacat

teacat與繡花枕頭的對話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一) (還原文章 1-34)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二) (還原文章 35-78)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三) (還原文章 79-90)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完) (還原文章 91-242 及其他)

 

teacat 又又又回來了!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栽贓譭謗人﹐將被制裁。

魔鬼裝天使﹐蕩婦裝烈女

不自欺就不能活?

笨笨的鴕鳥還真多

假悔改就是不悔改

凡做過必留下證據

謊言永遠是謊言

沒臉見人的譭謗者

美貌有能力並非錯誤

自作孽﹐不可活

不要連動物和植物都不如

只說不做偽君子

笑掉人大牙的教誨

可悲﹐可笑﹐可憐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沒做虧心事又何必怕?

說了等於沒說的話

自我吹捧何時了?

說說而已的誠實

振振有詞為自己脫罪

宗教騙子何其多

尋找真正的朋友

So you have to be punished !

自己造業自己擔

請別再自欺欺人了

方向錯了﹐心也亂了。

作賊心虛刪刪刪

失憶的死屍皇后

抄襲者說沒抄襲

抄襲者有抄襲

teacat﹐妳改變了嗎?

囉哩囉嗦的廢話

想到妳就笑

言行偏差﹐惡鬼身邊繞。

不比較才會快樂

鬼話連篇

作賊心虛逃跑了

悔改﹐只需一秒鐘。

死不悔改﹐繼續說謊、譭謗

變形蛆:真的很丟臉篇

捏造﹐捏造﹐真快樂

早已活在地獄的譭謗者

困惑:這樣叫「人」?

冒充﹐冒充﹐繼續冒充

自作自受﹐自取其辱

不要再用謊言修理自己

害人終害己

teacat 我等妳來告!

好好笑的“悔改”

有智慧卻沒愛心

指名道姓攻訐文(一)

指名道姓攻訐文(二)

指名道姓攻訐文(三)

指名道姓攻訐文(四)

指名道姓攻訐文(五)

指名道姓攻訐文(六)

指名道姓攻訐文(七)

指名道姓攻訐文(八)

指名道姓攻訐文(九)

指名道姓攻訐文(十)

自打嘴巴、準備落跑文

顛倒是非黑白文(一)

顛倒是非黑白文(二)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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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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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16:13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61722

還有一篇哦!而且﹐發文發得還真快啊! ^^

(這篇﹐是更明顯的自打嘴巴了﹐而且顛倒是非、不知所云﹐呵呵呵!)

就像才說不會再隨地亂排洩的人﹐一轉頭﹐就見他 / 她又在地上拉了一坨屎…

✽ 貓 ✽(fyjen) 於 2008-01-14 18:47 回覆: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61722 已被刪除﹐以下是存證文章 ——

揭發他人惡行易使自我誤入惡行瀏覽8|回應0|推薦0
2007/12/17 15:58:43

與我《道不同不相為謀》的網友,看不透我文章中一直在闡明的真實意。

君子心猶如大海寬廣;小人心只是大海上的一艘船隻。君子心識君子行;小人心識小人行;你是君子,看了文章自然不會扭曲我的真實意;你是小人,不論我的文章裡寫些什麼,你的思想範圍都只會以小人眼見為主。

為何你會覺得被我文章內容給影射了?為何會情不自禁對號入座?那是因為你做了這些事情,你才會有這樣的心理反射,以為我在寫你,以為我在針對你。為何別人不會和你有相同的感受,你卻有這種感受?你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嗎?

揭發他人惡行易使自我誤入惡行》是什麼意思?看得懂嗎?

揭發他人惡行是在做對的,正確的事情;但是模仿他人惡行對其以惡制惡,以暴制暴就不對了,有問題了。他人罵一則,糾正的人卻罵一堆,誰的作惡犯錯多?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如果你是一位聲稱有神聖宗教信仰的人,你應該以徳去服行惡的人,而不是模仿行惡人的言語比他更口出惡言,而不是模仿行惡人的暴力比他更暴力。

當你這樣做以後再去向眾人講述你有多麼仁義善行,誰會相信你是呢?有虔誠真實信仰的人從不口出惡言,不以暴力威脅恐嚇命令行惡的人恐懼屈服。

引用《愛的真諦》1
http://www.cathvoice.org.tw/literary/member/dir-chon/02d/ex0401.html

引用《愛的真諦》2
http://media.ilc.edu.tw/twlan/T12/T12-03.HTM

引用《愛的真諦》3
http://www.zhengwunet.org/zhengwunet/article/2003/11/21/26595.html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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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16:06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61556

「只有在被別人惡劣騎到頭頂上來才會發作」?

「被指正有過錯時盡心盡力改進」?

原來﹐都是我們逼她﹐她才做那些惡事的啊?

原來﹐我們都錯怪她了﹐她其實是個會“改過”的人啊?

原來﹐“惡人”是我們﹐“好”人和“受欺壓”的是她啊?

            ……

連聊個星座﹐都可以往自己臉上貼金、扭曲是非、暗諷別人…

哈哈哈﹐所以我就說嘛!

還說甚麼“不再舊事重提、不會再寫譭謗人的文章”﹐結果﹐馬上就破功了…

所以﹐除了阿扁、阿珍﹐就是茶貓最有“幽默感”了﹐哈哈哈!

✽ 貓 ✽(fyjen) 於 2008-01-14 18:45 回覆: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61556 已被刪除﹐以下是存證文章 ——

十二星座處世作風前五名排行榜瀏覽15|回應0|推薦0
2007/12/17 14:49:25

依照我的生日是太陽處女座,但自三十歲後覺得自己愈來愈像上昇雙子座。處女座愛挑剔的毛病,只有在被別人惡劣騎到頭頂上來才會發作,其他時候就是被指正有過錯時盡心盡力改進,不再犯相同的錯;無理取鬧則不予理會。

以下資料摘自【著作:曾千庭.十二星座星光大道PK大對決】售價249元,每排行榜前五名星座皆有處世作風詳細的描述,另有針對其他未上榜的七個星座指數評估,預知詳情請自行購買來閱讀。是一本非常棒的十二星座參考書。

十二星座排行榜(太陽&上昇)前五名依序排列

勇敢嚐鮮的星座(射手.雙子.水瓶.牡羊.獅子)

為求成功招數使盡的星座(天蠍.魔羯.雙子.處女.天秤)

會事前做足功課的星座(魔羯.處女.天蠍.金牛.天秤)

願賭服輸的星座(射手.水瓶.牡羊.處女.天蠍)

不願迎合他人的星座(水瓶.射手.魔羯.天蠍.金牛)

盡力但不強求的星座(射手.水瓶.雙子.獅子.巨蟹)

一定要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星座(天蠍.魔羯.金牛.牡羊.獅子)

具大將之風的星座(獅子.魔羯.天蠍.巨蟹.雙魚)

自我要求嚴苛的星座(處女.魔羯.天蠍.金牛.巨蟹)

認為過程比結果重要的星座(射手.水瓶.雙子.雙魚.天秤)

很重視存在感的星座(金牛.魔羯.獅子.牡羊.巨蟹)

能盡情釋放魅力的星座(獅子.天蠍.雙魚.牡羊.射手)

能讓心情快速沉澱的星座(魔羯.天蠍.水瓶.天秤.處女

具背水一戰決心的星座(牡羊.天蠍.魔羯.獅子.金牛)

會卯足全力爭取的星座(牡羊.天蠍.魔羯.巨蟹.金牛)

擅於運用策略的星座(天蠍.水瓶.雙子.射手.獅子)

能調整勝敗落差心情的星座(射手.雙子.水瓶.處女.魔羯)

越挫越勇的星座(牡羊.魔羯.獅子.天蠍.金牛)

需要有人支持才能度過難關的星座(巨蟹.雙魚.天秤.獅子.雙子

下定決心後會判若兩人的星座(雙魚.魔羯.雙子.巨蟹.射手)

具反敗為勝潛力的星座(魔羯.天蠍.金牛.獅子.處女

會在最後一刻臨陣脫逃的星座(雙魚.巨蟹.射手.雙子.水瓶)

學習力超強的星座(雙子.水瓶.射手.處女.牡羊)

容易被情緒影響的星座(巨蟹.雙魚.金牛.牡羊.天蠍)

容易陷入被打擊的沮喪中的星座(雙魚.巨蟹.雙子.金牛.處女

具有一鳴驚人氣勢的星座(獅子.牡羊.水瓶.天蠍.雙子

能克服緊張情緒的星座(牡羊.射手.獅子.天秤.水瓶)

總是無法記取教訓的星座(雙子.牡羊.雙魚.射手.天秤)

容易讓競爭對手產生戒心的星座(天蠍.獅子.雙子.魔羯.牡羊)

無法面對不熟悉的事物的星座(金牛.魔羯.巨蟹.天蠍.處女

很清楚自我定位的星座(水瓶.天蠍.處女.獅子.魔羯)

容易作繭自縛的星座(巨蟹.金牛.處女.雙魚.天蠍)

很難突破自我藩籬的星座(天蠍.金牛.魔羯.巨蟹.水瓶)

能在低潮中找到自信的星座(牡羊.水瓶.射手.天蠍.魔羯)

無法適應簡單變複雜的星座(金牛.魔羯.射手.水瓶.巨蟹)

懂得製造新聞的星座(雙魚.魔羯.天蠍.牡羊.雙子

能快速轉換心情的星座(射手.雙子.牡羊.天秤.處女

有好表現就得意忘形的星座(牡羊.獅子.雙子.射手.雙魚)

表現不如預期會選擇放棄的星座(雙子.牡羊.射手.處女.雙魚)

容易忘記初衷的星座(雙子.雙魚.牡羊.獅子.天秤)

懂得以時間換取空間的星座(水瓶.雙子.天蠍.魔羯.射手)

有機會谷底翻身的星座(魔羯.天蠍.水瓶.金牛.牡羊)

容易從雲端摔下的星座(牡羊.雙子.獅子.射手.天蠍)

失常機率頗高的星座(金牛.獅子.巨蟹.牡羊.雙魚)

總是掩耳閉眼逃避問題的星座(雙魚.雙子.射手.牡羊.水瓶)

容易慌了手腳的星座(巨蟹.金牛.雙魚.天秤.牡羊)

能掌握危機就是轉機訣竅的星座(天蠍.雙子.水瓶.獅子.射手)

懂得表現自我優勢的星座(天秤.處女.魔羯.雙子.獅子)

具漸入佳境實力的星座(魔羯.金牛.天蠍.處女.巨蟹)

能跨越「比較」障礙的星座(魔羯.射手.水瓶.獅子.雙魚)

遇強則強的星座(牡羊.魔羯.獅子.天蠍.雙子

不易受情感左右的星座(水瓶.魔羯.雙子.天秤.處女

容易讓人眼睛一亮的星座(獅子.牡羊.天秤.天蠍.雙魚)

作戰力易受得失心影響的星座(金牛.牡羊.巨蟹.處女.獅子)

能把別人批評轉為動力的星座(巨蟹.天蠍.處女.金牛.獅子)

懂得善用衝突感的星座(天蠍.雙子.雙魚.巨蟹.魔羯)

具強烈敵我意識的星座(天蠍.牡羊.獅子.魔羯.處女

容易被對手的氣勢嚇到的星座(雙魚.巨蟹.金牛.處女.天秤)

有機會運勢加分的星座(天蠍.巨蟹.魔羯.牡羊.水瓶)

會持續保持練習的星座(魔羯.天蠍.金牛.處女.巨蟹)

容易在掌聲中迷失的星座(獅子.雙子.天秤.牡羊.雙魚)

有能力戰勝心魔的星座(天蠍.魔羯.金牛.處女.水瓶)

容易信心動搖的星座(雙魚.金牛.天秤.巨蟹.雙子

很難撐到最後的星座(雙魚.雙子.射手.水瓶.天秤)

容易成為遺珠之憾的星座(金牛.巨蟹.水瓶.天秤.牡羊)

努力實踐圓夢計畫的星座(天蠍.魔羯.金牛.獅子.牡羊)

星座學準不準見仁見智,看完這本書我倒是覺得把我描述得蠻徹底的,講到優點看了笑咪咪,講到缺點看了臉黑黑,優點缺點參半才是不美好又完整的我。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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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12:48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60330

↑ ↑ ↑ ↑ ↑

呵呵﹐自打嘴巴、死不認錯之外﹐竟然還大談條件並且說“她要觀察我們”…

(所以﹐裝甚麼裝﹐根本就是一直都有來看和她有關的文章嘛! 

原來強暴犯可以對被他強暴甚至虐打了無數次外加恐嚇、譭謗…的受害者說「妳別想要我悔改﹐但只要妳不聲張﹐我不會再繼續強暴你﹐但我會觀察妳哦!妳如果有甚麼風吹草動﹐我就會…」啊?

但已經信用破產、一次又一次自打嘴巴的teacat的話﹐能信嗎?

哈哈﹐與虎謀皮﹐會快一點和比較有可能一點吧!

事實是:她攻擊、譭謗人是不用找理由的(但絕對要找藉口)﹐所以更有可能的是:只要讓事情平息下來﹐然後在某一天又找到機會讓她可以報今日之仇﹐她自然會找到藉口再亂派人罪名、栽贓人…﹐然後再挑起爭端、攻擊人…﹐以確保她“出師有名”﹐而且﹐絕對會扮演“受害者”的角色﹐並且說成是「為了捍衛她自己“名譽”的“榮譽之戰”」呢!

(就如以上的那個強暴犯﹐如果他哪天癮頭來了、想再犯案﹐是甚至可以說之前那個被他強暴、虐打、恐嚇、譭謗…然後之後甚麼都沒說沒做的可憐受害者“引誘”他的…)

但我可不是未卜先知哦﹐因為這樣的事﹐已經發生太多次了!

所以﹐刮目相看?—— 我刮她的大頭鬼!   哈哈哈!

( 但沒關係﹐我們就等著看哪個傻瓜會信她吧! ^^ )

✽ 貓 ✽(fyjen) 於 2008-01-14 18:43 回覆: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60330 已被刪除﹐以下是存證文章 ——

重新定位言行實踐的模範瀏覽60|回應0|推薦0
2007/12/17 00:24:06

老是在扯過去的老鼠冤都顯得心胸狹窄了,何不重新訂立遵行的模範規則。

從今日此刻計算起到2010年12月31日,誰的言論再在標題及文章中公然指名道姓辱罵毀謗誣告侵犯,誰就是自打嘴巴的壞魔鬼。誰就要自行吞食過去所有辱罵毀謗誣告侵犯對方的言論,接受城邦網友們十年的口水唾棄。

我不會離開這個網誌,會持續待在這個網誌寫文章,不會再刪除文章。

你們可以觀察我,我也會觀察你們,這樣的觀察交易才公平公正。

你們做得到嗎?

做得到刪除過去所有老鼠冤的垃圾文章,放下所有仇恨,重新看待自己的定位得失成敗,重新看待對方的優點,給予自己及對方一次刮目相看的機會。

做不到就別輕易承諾又毀約誠信喔!我在此保證我絕對做得到在這三年內以及更遠的未來不口出惡言,謹守做人處世的本分。否則今生不得好死,生生世世都是窮人家的啞巴傭人。這樣的重誓,你們敢不敢來挑戰?

過去曾經的犯錯不等於永無止盡不可能修正的錯,當下頻繁的犯錯,不斷地縱容自己累積惡念惡言惡行才是不值得饒恕、罪大惡極的言行偏差偏見。

本文發布以後,即刻我會將過去的暱稱改回來,往後再有任何針對我這暱稱衝著我進行公開的羞辱,毀謗我的精神人格,那個人就是名正言順的壞魔鬼。

另外﹐以下是經過修改後的版本 ——

重新定位言行實踐的模範瀏覽188|回應0|推薦0
2007/12/17 00:24:06

老是在扯過去的老鼠冤都顯得心胸狹窄了,何不重新訂立遵行的模範規則。

從今日此刻計算起到2010年12月31日,誰的言論再在標題及文章中公然指名道姓辱罵毀謗誣告侵犯,誰就是自打嘴巴的壞魔鬼。

你們做得到嗎?(不刪除咒罵我垃圾的文章就是仍持續在記恨的人)

做得到刪除過去所有老鼠冤的垃圾文章,放下所有仇恨,重新看待自己的定位得失成敗,重新看待對方的優點,給予自己及對方一次刮目相看的機會。

我在此保證我絕對做得到在這三年內以及更遠的未來不口出惡言,謹守做人處世的本分。你們敢不敢接受這項挑戰?不再罵我也不去罵其他人。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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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00:17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59874

咦咦咦﹐teacat 在說的「小偷」是誰啊?  

她在說她自己嗎?—— 那就不是一句「小偷」可以形容的﹐呵呵呵!

但對不起﹐我並非完人﹐所以無須證明我是否純潔無瑕﹔我甚至是一個缺點一大堆的人﹐但我至少對我自己誠實﹐而且如果有錯﹐我一定會認﹐不會像 teacat 這麼愛自欺欺人和死不認錯、絕不悔改的哦! ^^

(她說那些話﹐就像「罪犯教人守法、蕩婦教人守節」﹐可笑吧?  )

而我也不是耶穌﹐所以就算我上100次十字架﹐也沒有辦法救任何一個人﹐因為我祇是普通人﹐並不是道成肉身的神。

最重要的 —— teacat 其實希望知道她醜事和真面目的人最好死光﹐所以才叫我們“去上十字架”﹐然後﹐她才會“臣服於我們”…

哈哈哈﹐她自己沒腦就好﹐以為別人也像她那樣沒腦嗎?—— 就算我們都上了十字架﹐她也是不會悔改的﹔會悔改的﹐早就悔改了﹐根本不需要對方上十字架﹐更不會說這些「以為別人是白痴但其實卻顯露說的人是白痴」的話。

最重要的是 —— 根本沒人要她「臣服」﹐她可真會幻想 / 妄想啊!

另一個原因﹐恐怕也是因為「她的臣服根本沒有價值」﹐所以沒有人會想要她的“臣服”﹐甚至﹐連和她有所牽連也不想。

(我們又不是「馴獸師」﹐所以﹐要她“臣服”幹嘛?

就算她希望有人“馴服”或“收養”她﹐也請她找別人﹐我們對她沒興趣。)

P.S.

如果 teacat 真如她所說的“不會來看”﹐那就絕對看不到我說的這些話﹔但如果她說不看但其實是愛看得很﹐那就活該她看到我說的這些話而氣死﹐哈哈!

✽ 貓 ✽(fyjen) 於 2008-01-14 18:40 回覆: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59874 已被刪除﹐以下是存證文章 ——

 
某人與小偷是誰?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瀏覽18|回應0|推薦0
2007/12/16 21:56:52

如果我有其他分身,某人儘管敲鑼打鼓的公佈。儘管讓網友再次進行陣勢浩大人身攻擊的紛爭批判,萬一批判錯了對象也只是害到別人倒楣,不關我的事。

在某些人眼裡,我有精神疾病,是罪該萬死的魔鬼;在我的眼裡,跟某些人的想法是一樣的。某些人自認是思想言行純潔無暇,我也有與某些人相同的認知,大家各持己見的言論並沒有錯。錯只錯在要求其他網友也必須有相同認知,支持並深信自己的言論全部是對的,正確的。

某人以為她的朋友是何等正派正義正直,值得眾人喝采,但在我眼裡的那個某人給我的印象就是極端的差勁。某人認為她的正派正義正直僅代表某人感受,不等於我也應該要有相同的感受,其他網友要如何思想,是其他網友的感受,這都和某人的感受沒有任何關聯。我從來不反對其他網友去支持某人言論,我討厭某人也不反對有其他網友去喜歡某人。喜惡分別是隨個人意願去選擇的,不是某人自己認為這樣就應該要這樣,別人認為那樣就是不對。

言論既然是自由的,就不能某人說什麼,其他人都得跟某人想法一樣,不一樣就不是同伴,不一樣就應該被排斥批判。這算那門子的公平公正法?

某人儘管在城邦進行全面大搜索,將整個城邦都翻覆,請聯網工程師翻出我在和解事後任何對其他網友攻擊威脅恐嚇的證據,提出對我法律的控告。

某人一直不相信我兩個月以前真實在履行對她的承諾,直到現在,仍然以狹隘的短視在看我的為人處事。如果我在某人內心是如此不堪的形象,那麼某人在我內心那份尊敬也早就蕩然無存了。傷害是兩面利刃,不可能某人無理傷害我,某人還可以得享天福;我無理傷害某人,我還可以得享天福。

某人現在生活過的很幸福,表示某人的確有在做積善功德的好事,縱使我想要惡意破壞奪走某人的幸福也親近不了某人的身;某人對我也是一樣。但是如果兩個都已經過得很幸福的人要互相控告傷害,結果也勢必是兩敗俱傷的代價。

刪除文章是我的權利,我寫的文章,某人也可以不要來看,某人來看了導致心情大受影響!也要算計怪在我頭上嗎?是我主動貼到某人網誌去騷擾某人的嗎?我以某人替代所有某些人的暱稱,這就是尊重。某人要一一將暱稱填充入答案裡,這變成某人主動公開對某些人行徑的曝光,非我所為。

不是全世界的人都應該清楚城邦曾發生所有風波事件的來龍去脈,私人關切的事情其他網友未必有必要同等關切,同等被告知過去風波事件究竟為何。

我寫某人,只有知道的網友才會知道,不知道的網友永遠搞不清楚。然而某人將那些某人的答案曝光了,正好直接造成更多原本不明狀況的網友得知真相,對某人公佈的答案對這些人產生不必要的質疑,這樣的人格傷害是誰造成的?

某人認為我已刪除的文章是對某些人的形象攻擊,那只是某人的錯覺。事實上,那是我對某些人所作所為內心的真實感受。就像某人很支持她的友人都只是個人心情的感受,言不及觸犯到攻擊毀謗。我以某人替代指名道姓,行為很正當。

某人愛指名道姓的公開批判,在文章中連結我的網址讓網友進來點閱,光是這種不尊重別人品格的行為,某人就沒資格跟我公正公平的談判了。在檯面上,某人已經嚴重侵犯到我個人的隱私權;某人開放文章推薦及回應,更是二度侵犯到我的基本人權與名譽;公開張揚已過往舊事件的網址,提供網友進行點閱,是三度侵犯到我現在名聲的傷害。某人如此對待的行徑,我要寫什麼道歉函?

只要有犯錯都是我的錯,某人自認永遠都是對的,正確的,無罪的。某人不需要跟我道歉,某人只需要跟自己的言行道歉就好了。

又不知我常換網誌名稱及暱稱關小偷什麼事情?這裡是我的地盤,我愛何時換網誌名稱就換網誌名稱,愛何時換暱稱就換暱稱,愛來就來,愛走就走,這也惹惱到小偷心裡不舒服了?我也拜託小偷別一天到晚盯著我的網誌瞧,換一次網誌名稱就酸我一次,換一個頭像就酸我一次,換一個暱稱就酸我一次。

我有請小偷幫我看家嗎?小偷不請自來,每次來都偷我的文章回小偷網誌發文大罵特罵的嚴厲批判,我主動到小偷的網誌去惹到小偷了嗎?

小偷沒有因為自己不正確的言行檢討反省,還每次招搖過街義正嚴詞的說自己的言行都是對的,正確的,小偷只是在剷除魔鬼的事情。到底誰才是魔鬼?

小偷很會引用聖經的據典,洋洋灑灑就貼一大篇,說是很會說啦,就不知道有沒有嚴格在自我實踐而已,這種招術我也會,要貼多少就能貼多少。利用神聖的宗教上網詐騙網友的人太多了,在我眼裡,小偷是宗教騙子。

小偷毀謗我的事情,我一樣套用在小偷身上。小偷罵我就是在罵自己,罵得越多就越糟糕。什麼樣的人才配稱之為「魔鬼」?言語可以替代行為。

大家都只是在網路上寫文的人,有那一個網友是小偷現實生活中的朋友?可以證實小偷這麼會引用聖經據典,為人處世也一樣純潔無暇?單單小偷明目張膽來偷我的文章去進行私人毀謗大批判的惡劣言論,就是宗教騙子的行為。

耶穌基督就算曾經犯錯,祂都已為自己及所有世上的罪人釘上十字架免除犯錯的罪惡了,小偷若能仿效耶穌基督做到被釘十字架,我便臣服於小偷。如果小偷連耶穌基督承受這樣酷刑的勇氣都沒有,只是光靠一張嘴在說著仁義,任何網友都可以這樣做,不需要是受洗基督教的基督教徒才可以這樣做。

誰沒有犯過錯?承認自己犯過錯有如此羞恥嗎?我被某些人描述成是一個有精神疾病的魔鬼,那麼某些人又如何描述自己的言行舉止呢?

承諾過我的事情自行毀約了又批評我的誠信度不好,動不動就拿出來要提出控告的威脅恐嚇,動不動就提起往事我的作惡,張揚我的改過向善是虛情假意,我真的不知道某人如耶穌基督般的平等慈悲心在哪裡?在某人身上我看不見某人對我的仁慈在哪裡?反覆的毀約,只因我沒有臣服於某人的言論。

如果某人認為對我提出控告可以安某人一輩子的良心,那麼就對我提出控告吧!但是我生生世世都不會屈服於某人。儘管某人在她的友人圈中永遠是純潔無暇的正義使者,我都將生生世世牢記某人曾經保證誠信卻毀約的言行。

如果每一個人都能做到如耶穌基督般被釘上十字架,接受那身心酷刑,我便心甘情願的臣服於你們,不會再有任何怨言。

懺悔不是光靠舌頭是用行動在表現。如果縱容自己的舌頭去為非作歹以後再來進行道歉之實有什麼意義?以德服人不光靠舌頭,行為就是最好的證明。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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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5 12:29

對了﹐關於「學曼姐被攻擊」的事﹐我想說 ——

我是蠻遲才從網友寫的文章知道這件事的﹐當時本來也想在學曼姐的網誌聲援她﹐但看到已經有那麼多的網友已經那麼做了﹐而且﹐在這些真心支持學曼姐和為學曼姐加油打氣的網友中﹐我又看到一些我在 蛇蟲鼠蟻請遠離 一文中提到的那些“蛇蟲鼠蟻”出現﹐讓我額頭上出現不只三條線﹐所以決定不那麼做了﹐只在心裡為學曼姐禱告﹐希望她的心情能儘快平復﹐因為我也相信:我所認識的學曼姐﹐以她的樂觀和堅強﹐一定能渡過低潮的﹐尤其﹐已經有那麼多的網友替她打氣了。

曾經﹐有一個人﹐他為了幫助學曼姐﹐在學曼姐還沒有讓大家知道她的真實身份前﹐就曾熬了幾天的夜﹐到聯網所有網友的訪客簿﹐去替學曼姐促銷她的書﹐和請大家多多去支持學曼姐﹐甚至到最後都損害了他的健康﹐因此生病了﹐但他仍甘之如飴。

可是﹐最讓人氣憤和不齒的是﹐竟然有一些以衝人氣和比瀏覽率為目標的網友﹐大概覺得他因為那麼做而連帶被莫名其妙衝高的網誌瀏覽率威脅到他們的﹐甚至去電小二那裡告狀和誣賴他是為自己打廣告、要賣他自己的書(以為他是那本書的作者)﹐讓他因此受了許多不白之冤和委屈…

所以﹐也就是因為這件事﹐學曼姐也才會決定正名和公開她的身份﹐好替這個「好心卻差點沒好報」的人洗脫罪名。

而後來﹐因為已經有很多網友因此知道學曼姐和購買了她的書﹐所以這個人反而在大家都開始一窩蜂跑去學曼姐家留言、拉關係…時﹐決定功成身退﹐並且在知道學曼姐有時會提到他和他做的事後﹐要學曼姐都不要再提起…

所以﹐那些跑去學曼姐網誌留言但卻不是真關心﹐祇是假裝他們關心﹐好讓別人知道他們“關心”的 —— 我呸!

這也是我這次很反常沒有在學曼姐的網誌作出任何表示的原因。

有那些真心鼓勵學曼姐的網友﹐就夠了﹔至於那些“蛇蟲鼠蟻”﹐我不想和他們有任何關係﹐甚至不想和他們在同一件事上表達同樣的意見或做同一件事﹐因為雖然表面看起來我們說的是一樣的話、做的是同一件事﹐但背後的動機﹐卻是大不同。

以後﹐我不會再就我同樣的決定做出說明﹐並且希望學曼姐能諒解。

✽ 貓 ✽(fyjen) 於 2008-04-01 16:01 回覆: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56558 已被刪除﹐以下是存證文章 ——

檸檬樹下的精靈

說一個故事給某人聽瀏覽14|回應0|推薦0
2007/12/15 16:43:26

這個網誌已成了我情緒發洩的地盤,文章不管一天發布幾篇,花了多少時間寫了多少文字,都會在一天內發布,同一天不定時刪除。

有誰看過,誰還沒看過,不重要;重要是我情緒發洩完,我快樂了。

愛照相我文章拿回去囤積垃圾的小偷儘管來,我應該滿足小偷愛竊盜的慾望。

我和你們這一票人馬最大不同的地方是《我不好奇你們文章裡寫什麼》,而你們會好奇我的文章裡寫什麼,然後忍不住大作文章。只要你們在標題上直接指名道姓說要寫給我,我都不會點進去看。想也知道沒好話就也甭看啦。

與其說是要寫給我看的,倒不如說是你們自己愛作秀來得恰當些,以你們集團的仗勢號召力的確夠吸引網友前往紛紛長舌交纏。

我沒你們那麼愛出鋒頭才鎖回應及推薦。就說你們好像沒有我的名號貼上去幫你們支撐場面,你們寫的文章會乏人問津似的,哈哈哈。

某人的好友曾替她打抱不平的強調,她不需要靠我幫她衝人氣,她的人氣都是她自己資深累積來的,喔!既然如此,她幹啥老愛拿我的名號去當標題寫?她這個好友的說服力實在有待加強捏!或者該去檢查一下視力?

至於這一次戲碼還要上演多久,就看你們自己愛玩多久,我可是不奉陪滴。

本文特別等到明早才刪除

✽ 貓 ✽(fyjen) 於 2008-04-01 15:59 回覆:

teacat 的最新大作 → http://blog.udn.com/lemontree/1456558

還真打破她有史以來「刪文再寫文、離開又回來」的記錄﹐哈哈!

而且﹐她還說甚麼“不會看一些和她有關的文章”﹐和我看過的一些豬頭男說的話一樣﹐明明哈一個女生哈得要死﹐但在被拒絕後﹐就說甚麼“我才對她沒興趣”﹐甚至反過來說有意思的是對方﹐但另一方面﹐又要繼續偷偷注意對方的動向、打聽對方的消息﹐甚至私底下繼續死纏爛打等等…

相信她是看到我寫說「她打算用別的分身東山再起」﹐才要回來繼續用她這個已經臭名遠播、帳號為lemontree的網誌繼續寫文﹐以保護她那個「之前只能算是第二討好﹐現在卻成了她最討好和最為人知」的分身網誌。

至於那些沒智慧又要更沒智慧的人﹐我的感覺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活該。

(之前我那麼幫她﹐卻竟然被她反咬一口﹐難怪有網友叫我要「謹慎交友」…

所以﹐希望她不要再提到我﹐我和她沒有任何關係﹔她不告 teacat ﹐是她的事﹔她要反咬我一口﹐我和她斷絕來往就是了。

但卻絕對不是「用我來襯托她是多麼的“好人”和“寬容”」﹐事實是她「怕事」並且有她不敢告 teacat 的許多原因﹐而她承諾 teacat 不告訴別人的事﹐她在之後也告訴了大老鷹和傻傻﹐而且更多網友在之後也知道了﹐所以也才會有人在知道後﹐就馬上迫不急待的想在他的網誌當獨家或頭條新聞寫了出來… 

所以﹐她不肯告訴我 teacat 的資料﹐也根本不是為了信守承諾﹐因為已經沒有所謂的「承諾」了﹐現在還提那個所謂的“承諾”﹐似乎有點可笑。

許多話﹐我並不想說﹐因為我還顧念往日的一些情份。但如果有人把我擺上台﹐就祇是為了表現他 / 她是多麼的“寬容”和“慈悲”﹐等同「賣友求榮」﹐就不要怪我不得不把事實說出來了…)

anybody~茶貓刪文沒用!寫道歉函! 將你自他的好友通訊錄移除。2007/12/16 09:45

呵呵呵﹐相信相關人是看到了我寫的這些話﹐所以…

(總是拿「好友名單」來玩﹐我已經被她刪了又加、刪了又加好幾次了。)

這樣好﹐互相沒有關係、互不相欠、輕鬆、自在、沒煩惱。 ^^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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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新聞﹐提供給大家參考。
2007/12/15 11:52

《徵信社查外遇 反詐雇主》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抓另一半外遇,小心遇上披著羊皮的狼!

以得罪幫派為由 恐嚇取財

男子李清輝等人以徵信社為包裝,接到委託抓外遇案件時,竟反過來以「得罪幫派」向委託人恐嚇取財,高雄市一名葉姓女子委託調查老公外遇案時,即遭「得罪四海幫老大」為由,迫交一百五十萬元擺平;高市警方昨逮捕李清輝等三嫌,擴大偵辦中。

警方查出,李清輝、黃永裕兩人也曾在彰化縣以類似手法詐騙二十多名婦女錢財,被彰化地檢署起訴,全案還在審理,沒想到集團又轉戰南部犯案。

(可見﹐只要還沒被制裁和判刑﹐有些罪犯就是可以轉移陣地繼續犯案…)

高市刑大偵五隊十三分隊指出,日前接獲葉女報案,表示她看電話簿找徵信社調查老公外遇,卻誤上賊船,不僅交付四十萬元「前金」,外遇證據還未查到,卻接獲恐嚇電話,徵信社人員聲稱她得罪的是「四海幫老大」,催促她趕快交付一百五十萬元給對方才能解決。

外遇沒查到 失金近兩百萬

葉女亂了方寸,被徵信社人員載往郵局提款,還說她不宜返回住處,另安排處所保護安全,實為控制行動,還要她結束超商生意,趕快跟老公離婚,軟硬兼施下迫使她連同前金、前後共付出一百九十萬元。由於徵信社從頭到尾沒查到任何葉女丈夫外遇事證,葉女越想越不對,最後報警。

警方查出,涉案者包括徵信社經理李清輝(卅歲)、處長黃永裕(卅九歲)及共犯林豐山(卅九歲),昨天收網逮捕三人,被告否認設局恐嚇詐騙,但警方表示掌握相關人物證,依法送辦。

高市刑大偵五隊十三分隊長吳銘雄表示,不肖徵信社敢坑騙登門求助調查老公外遇婦女的錢,主要是吃定多數婦女暗中調查,不敢讓老公知道,結果外遇沒查到,還被人騙走幾十萬元,萬一被老公知道,不僅顏面掛不住,搞不好夫妻關係會出問題。

怕老公知道 被坑不敢聲張

比如本次,檢方指示警方通知當初彰化被害婦女前來指證時,多數被害人都不肯出面,有一女甚至說:「拜託ㄟ,你們不要叫我去作筆錄,阮尪若知道我請人『抓猴』還被騙錢,會被阮尪打死…!」

刑警大隊長周幼偉呼籲,民眾應慎選徵信業者或找社會局相關社福團體尋求協助解決。警方說,民眾應多打聽徵信社口碑,確認是否為合法立案,此外,找退休情治人員經管公司者,通常是正派業者,而收受「前金」行情頂多數萬元,一收就十多萬、或標榜疑難雜症都可解決的業者,就不排除可能有問題。

【2007/12/15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