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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19:07:30瀏覽1644|回應4|推薦12 | |||||||
引用文章:義人 (註:此篇文章已在之後被刪除。)
神沒說「不(可)發怒」﹐ 衪只說「不(可)輕易發怒」﹐ 並且說「不可含怒到日落」。
◎ 與「不(可)輕易發怒」有關的聖經經文 —— 《出埃及記 34:6》 耶 和 華 在 他 面 前 宣 告 說 、 耶 和 華 、 耶 和 華 、 是 有 憐 憫 、 有 恩 典 的 神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並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和 誠 實 。 《民數記 14:18》 耶 和 華 不 輕 易 發 怒 、 並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 赦 免 罪 孽 和 過 犯 、 萬 不 以 有 罪 的 為 無 罪 、 必 追 討 他 的 罪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 四 代 。 《尼希米記 9:17》 不 肯 順 從 、 也 不 記 念 你 在 他 們 中 間 所 行 的 奇 事 、 竟 硬 著 頸 項 、 居 心 背 逆 自 立 首 領 、 要 回 他 們 為 奴 之 地 。 但 你 是 樂 意 饒 恕 人 、 有 恩 典 、 有 憐 憫 、 不 輕 易 發 怒 、 有 豐 盛 慈 愛 的 神 、 並 不 丟 棄 他 們 。 《詩篇 86:15》 主 阿 、 你 是 有 憐 憫 有 恩 典 的 神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並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和 誠 實 。 《詩篇 103:8》 耶 和 華 有 憐 憫 、 有 恩 典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且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 《詩篇 145:8》 耶 和 華 有 恩 惠 、 有 憐 憫 、 不 輕 易 發 怒 、 大 有 慈 愛 。 《箴言 14:29》 不 輕 易 發 怒 的 、 大 有 聰 明 . 性 情 暴 躁 的 、 大 顯 愚 妄 。 《箴言 16:32》 不 輕 易 發 怒 的 、 勝 過 勇 士 . 治 服 己 心 的 、 強 如 取 城 。 《箴言 19:11》 人 有 見 識 、 就 不 輕 易 發 怒 . 寬 恕 人 的 過 失 、 便 是 自 己 的 榮 耀 。 《約珥書 2:13》 你 們 要 撕 裂 心 腸 、 不 撕 裂 衣 服 . 歸 向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 因 為 他 有 恩 典 、 有 憐 憫 、 不 輕 易 發 怒 、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 並 且 後 悔 不 降 所 說 的 災 。 《約拿書 4:2》 就 禱 告 耶 和 華 說 、 耶 和 華 阿 、 我 在 本 國 的 時 候 、 豈 不 是 這 樣 說 麼 . 我 知 道 你 是 有 恩 典 、 有 憐 憫 的 神 、 不 輕 易 發 怒 、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 並 且 後 悔 不 降 所 說 的 災 . 所 以 我 急 速 逃 往 他 施 去 。 《那鴻書 1:3》 耶 和 華 不 輕 易 發 怒 、 大 有 能 力 、 萬 不 以 有 罪 的 為 無 罪 . 他 乘 旋 風 和 暴 風 而 來 、 雲 彩 為 他 腳 下 的 塵 土 . 《哥林多前書 13:5》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 與「不可含怒到日落」有關的聖經經文 —— 《以弗所書 4:26》 生 氣 卻 不 要 犯 罪 . 不 可 含 怒 到 日 落 .
↑ ↑ ↑ ↑ ↑ 至於以上這位“弟兄”所說的《馬太福音5:21-22》的經文﹐ 也根本不是甚麼「不要動怒﹐不要罵人」﹐而是如以下所列出的經文 —— 《馬太福音5:21-22》 5:21 你 們 聽 見 有 吩 咐 古 人 的 話 、 說 、 『 不 可 殺 人 、 』 又 說 、 『 凡 殺 人 的 、 難 免 受 審 判 。 』 5:22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 凡 向 弟 兄 動 怒 的 、 難 免 受 審 判 。 〔 有 古 卷 在 凡 字 下 添 無 緣 無 故 的 五 字 〕 凡 罵 弟 兄 是 拉 加 的 、 難 免 公 會 的 審 斷 . 凡 罵 弟 兄 是 魔 利 的 、 難 免 地 獄 的 火 。 所以﹐是「不可殺人」﹐而不是「不可罵人」。 而且﹐如果是「不(可)發怒」﹐那恐怕違背聖經和衪自己的命令最多的﹐ 是上帝自己﹐因為衪看到不義和惡人所做的事﹐恐怕已經發怒了不下千百次。 因此﹐這位“弟兄”是「眼睛看不清」而已﹐還是「連心靈也糊塗了」、有意誤導信徒和非信徒呢? 「故意扭曲聖經原意」的罪﹐這位“弟兄”又知道是多大的罪嗎? ^^
但就算是「罵人」﹐我也沒有﹔ 我從不罵人﹐因為被我罵的﹐都不是人(而是“畜牲”)。
至於「愛仇敵」—— 我給了那些“畜牲”多少機會?有多希望他們悔改? (不愛他們、不給他們機會的﹐是他們自己吧?) 至於「假基督徒 / 假弟兄姐妹」﹐算是我們的弟兄 / 姐妹嗎? —— 聖經和耶穌都說「不是」﹐並且要真正的信徒防備他們。 (「假基督徒」比較像是「惡人」和「犬類」的“弟兄姐妹”吧? ^^ )
所以﹐真為基督徒的﹐我如果「影射」甚至「譭謗」對方(就如某些「假基督徒」對我所做的)﹐ 那我的罪﹐的確就是如以上《馬太福音5:22》所說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和「難免地獄的火」。 但我說的﹐都是事實﹐而且﹐是針對「假基督徒」而說的﹐並不是「主內的弟兄姐妹」。 (若「無緣無故辱罵弟兄」﹐都「難免公會的審斷」和「難免地獄的火」﹐ 更何況是「惡意辱罵、影射、譭謗…弟兄」?那罪﹐豈不是更重嗎?) 還有﹐如果因為「責備惡人和假基督徒」而有罪﹐那耶穌恐怕是此罪名下最重罪的罪人﹐ 因為衪甚至曾經狠狠並嚴厲的責備了當時是宗教領袖的法利賽人 —— 《馬太福音 23:1-39》 23:1 那 時 、 耶 穌 對 眾 人 和 門 徒 講 論 、 23:2 說 、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 坐 在 摩 西 的 位 上 . 23:3 凡 他 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 你 們 都 要 謹 守 、 遵 行 . 但 不 要 效 法 他 們 的 行 為 . 因 為 他 們 能 說 不 能 行 。 23:4 他 們 把 難 擔 的 重 擔 、 捆 起 來 擱 在 人 的 肩 上 . 但 自 己 一 個 指 頭 也 不 肯 動 。 23:5 他 們 一 切 所 作 的 事 、 都 是 要 叫 人 看 見 . 所 以 將 佩 戴 的 經 文 做 寬 了 、 衣 裳 的 繸 子 做 長 了 . 23:6 喜 愛 筵 席 上 的 首 座 、 會 堂 裡 的 高 位 . 23:7 又 喜 愛 人 在 街 市 上 問 他 安 、 稱 呼 他 拉 比 。 〔 拉 比 就 是 夫 子 〕 23:8 但 你 們 不 要 受 拉 比 的 稱 呼 . 因 為 只 有 一 位 是 你 們 的 夫 子 . 你 們 都 是 弟 兄 。 23:9 也 不 要 稱 呼 地 上 的 人 為 父 . 因 為 只 有 一 位 是 你 們 的 父 、 就 是 在 天 上 的 父 。 23:10 也 不 要 受 師 尊 的 稱 呼 . 因 為 只 有 一 位 是 你 們 的 師 尊 、 就 是 基 督 。 23:11 你 們 中 間 誰 為 大 、 誰 就 要 作 你 們 的 用 人 。 23:12 凡 自 高 的 必 降 為 卑 、 自 卑 的 必 升 為 高 。 23:13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 因 為 你 們 正 當 人 前 、 把 天 國 的 門 關 了 . 自 己 不 進 去 、 正 要 進 去 的 人 、 你 們 也 不 容 他 們 進 去 。 23:14 〔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因 為 你 們 侵 吞 寡 婦 的 家 產 假 意 作 很 長 的 禱 告 所 以 要 受 更 重 的 刑 罰 〕 23:15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 因 為 你 們 走 遍 洋 海 陸 地 、 勾 引 一 個 人 入 教 . 既 入 了 教 、 卻 使 他 作 地 獄 之 子 、 比 你 們 還 加 倍 。 23:16 你 們 這 瞎 眼 領 路 的 有 禍 了 . 你 們 說 、 凡 指 著 殿 起 誓 的 、 這 算 不 得 甚 麼 . 只 是 凡 指 著 殿 中 金 子 起 誓 的 、 他 就 該 謹 守 。 23:17 你 們 這 無 知 瞎 眼 的 人 哪 、 甚 麼 是 大 的 、 是 金 子 呢 、 還 是 叫 金 子 成 聖 的 殿 呢 。 23:18 你 們 又 說 、 凡 指 著 壇 起 誓 的 、 這 算 不 得 甚 麼 . 只 是 凡 指 著 壇 上 禮 物 起 誓 的 、 他 就 該 謹 守 。 23:19 你 們 這 瞎 眼 的 人 哪 、 甚 麼 是 大 的 、 是 禮 物 呢 、 還 是 叫 禮 物 成 聖 的 壇 呢 。 23:20 所 以 人 指 著 壇 起 誓 、 就 是 指 著 壇 和 壇 上 一 切 所 有 的 起 誓 。 23:21 人 指 著 殿 起 誓 、 就 是 指 著 殿 和 那 住 在 殿 裡 的 起 誓 。 23:22 人 指 著 天 起 誓 、 就 是 指 著 神 的 寶 座 和 那 坐 在 上 面 的 起 誓 。 23:23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 因 為 你 們 將 薄 荷 、 茴 香 、 芹 菜 、 獻 上 十 分 之 一 . 那 律 法 上 更 重 的 事 、 就 是 公 義 、 憐 憫 、 信 實 、 反 倒 不 行 了 . 這 更 重 的 是 你 們 當 行 的 、 那 也 是 不 可 不 行 的 。 23:24 你 們 這 瞎 眼 領 路 的 、 蠓 蟲 你 們 就 濾 出 來 、 駱 駝 你 們 倒 吞 下 去 。 23:25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 因 為 你 們 洗 淨 杯 盤 的 外 面 、 裡 面 卻 盛 滿 了 勒 索 和 放 蕩 。 23:26 你 這 瞎 眼 的 法 利 賽 人 、 先 洗 淨 杯 盤 的 裡 面 、 好 叫 外 面 也 乾 淨 了 。 23:27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 因 為 你 們 好 像 粉 飾 的 墳 墓 、 外 面 好 看 、 裡 面 卻 裝 滿 了 死 人 的 骨 頭 、 和 一 切 的 污 穢 。 23:28 你 們 也 是 如 此 、 在 人 前 、 外 面 顯 出 公 義 來 、 裡 面 卻 裝 滿 了 假 善 和 不 法 的 事 。 23:29 你 們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 因 為 你 們 建 造 先 知 的 墳 、 修 飾 義 人 的 墓 、 說 、 23:30 若 是 我 們 在 我 們 祖 宗 的 時 候 、 必 不 和 他 們 同 流 先 知 的 血 。 23:31 這 就 是 你 們 自 己 證 明 、 是 殺 害 先 知 者 的 子 孫 了 。 23:32 你 們 去 充 滿 你 們 祖 宗 的 惡 貫 罷 。 23:33 你 們 這 些 蛇 類 、 毒 蛇 之 種 阿 、 怎 能 逃 脫 地 獄 的 刑 罰 呢 。 23:34 所 以 我 差 遣 先 知 和 智 慧 人 並 文 士 、 到 你 們 這 裡 來 . 有 的 你 們 要 殺 害 、 要 釘 十 字 架 . 有 的 你 們 要 在 會 堂 裡 鞭 打 、 從 這 城 追 逼 到 那 城 . 23:35 叫 世 上 所 流 義 人 的 血 、 都 歸 到 你 們 身 上 . 從 義 人 亞 伯 的 血 起 、 直 到 你 們 在 殿 和 壇 中 間 所 殺 的 巴 拉 加 的 兒 子 撒 迦 利 亞 的 血 為 止 。 23:36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一 切 的 罪 、 都 要 歸 到 這 世 代 了 。 23:37 耶 路 撒 冷 阿 、 耶 路 撒 冷 阿 、 你 常 殺 害 先 知 、 又 用 石 頭 打 死 那 奉 差 遣 到 你 這 裡 來 的 人。 我 多 次 願 意 聚 集 你 的 兒 女 、 好 像 母 雞 把 小 雞 聚 集 在 翅 膀 底 下 、 只 是 你 們 不 願 意。 23:38 看 哪 、 你 們 的 家 成 為 荒 場 、 留 給 你 們 。 23:39 我 告 訴 你 們 、 從 今 以 後 、 你 們 不 得 再 見 我 、 直 等 到 你 們 說 、 奉 主 名 來 的 、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馬太福音 15:8-9》 15:8 這 百 姓 用 嘴 唇 尊 敬 我 、 心 卻 遠 離 我 . 15:9 他 們 將 人 的 吩 咐 、 當 作 道 理 教 導 人 、 所 以 拜 我 也 是 枉 然 。 看看以上的經文﹐大家就會對一些所謂的「偽善者」和「法利賽人」有所瞭解了﹐ 也可以因此知道:我恐怕還不是那個罵「惡人」和「假基督徒」罵得最厲害的人…
最糟糕的是:這位“弟兄”和 teacat 還有來往﹐甚至還替她當槍手﹐ 並且 teacat 也還在聯網遊走、想找機會“東山再起”… 就是帳號為 lemontree 的 teacat 目前的作家名。 )
《馬太福音 18:15-17》 18:15 倘 若 你 的 弟 兄 得 罪 你 、 你 就 去 趁 著 只 有 他 和 你 在 一 處 的 時 候 、 指 出 他 的 錯 來 . 他 若 聽 你 、 你 便 得 了 你 的 弟 兄 。 18:16 他 若 不 聽 、 你 就 另 外 帶 一 兩 個 人 同 去 、 要 憑 兩 三 個 人 的 口 作 見 證 、 句 句 都 可 定 準 。 18:17 若 是 不 聽 他 們 、 就 告 訴 教 會 . 若 是 不 聽 教 會 、 就 看 他 像 外 邦 人 和 稅 吏 一 樣 。 既是如此﹐那我想根據以上《馬太福音 18:17》中的原則﹐ 特別在許多看到這篇文的主內弟兄姐妹的面前﹐問這位“弟兄”——
為甚麼上次 teacat 在盜用楊帆妮小姐的肖像後(請看存證文章 文章還原(91) )﹐ 甚至變本加厲的盜用我當時使用著的頭像﹐將她網誌的佈置都弄得像我的網誌﹐ 仿冒成我的樣子(請看存證文章 文章還原(92) )﹐終於自己曝露了她的真面目之後﹐ 你要將我從好友名單中刪除﹐並且之後還不斷變換作家名﹐ 最後甚至將你舊網誌中那些有我和 teacat 足跡和回應的文章全數刪除? 是因為我的那些存證文章中﹐也存下了你「踴躍去 teacat 網誌推薦和回應」的證據﹐ 所以你才要不斷的變換作家名?甚至因為換再多作家名也沒用後﹐乾脆刪文、換網誌﹐ 好讓人不知道你曾是「指惡為義、指義為惡」的糊塗蟲﹐並且用「將我刪除好友」的方法來報復? 但你不是“很懂聖經”嗎?聖經中的道理﹐你不是也算倒背如流嗎? 為甚麼在人前就表現出一副“聖潔、正義…”的樣子﹐但背地裡卻做這麼見不得光的事? 而且﹐最重要的是:你既然以「糊塗、沒智慧、錯認 teacat 為好人」為恥﹐ 為何還要繼續錯下去、和 teacat 來往﹐並且替她作槍手來影射我、替她和你自己出氣?
你以前積極接近我﹐大概以為我是你覺得不錯的“理想對象”﹔ 後來﹐大概又發現我和你的“理想對象”有差距﹐並不是沒主見、會乖乖聽你話的「乖乖牌」﹐ 就在發現 teacat (曲艾兒)之後﹐轉而“積極”到她網誌走動、推薦和回應… 但在知道她的真面目之後﹐你為何還要一錯再錯?你的對象真的這麼難找到 必須這麼“委曲求全”到連聖經的教導和主耶穌都忘了的地步? 但你要繼續﹐我也沒辦法﹐只好把我不想說但卻必須說的一些話說出來了。 也可見﹐就算整本聖經吃下去、一字都不漏的記住了聖經的道理﹐但如果不去行﹐ 也是沒有用的﹐就如耶穌在《馬太福音 23:3》責備法利賽人的話 —— 「凡 他 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 你 們 都 要 謹 守 、 遵 行 . 但 不 要 效 法 他 們 的 行 為 . 因 為 他 們 能 說 不 能 行 。 」
所以﹐那些論斷我的人﹐尤其是認為自己是基督徒的﹐看看以下的經節 —— 《馬太福音 7:1-5》 7:1 你 們 不 要 論 斷 人 、 免 得 你 們 被 論 斷 。 7:2 因 為 你 們 怎 樣 論 斷 人 、 也 必 怎 樣 被 論 斷 。 你 們 用 甚 麼 量 器 量 給 人 、 也 必 用 甚 麼 量 器 量 給 你 們 。 7:3 為 甚 麼 看 見 你 弟 兄 眼 中 有 刺 、 卻 不 想 自 己 眼 中 有 梁 木 呢 。 7:4 你 自 己 眼 中 有 梁 木 、 怎 能 對 你 弟 兄 說 、 容 我 去 掉 你 眼 中 的 刺 呢 。 7:5 你 這 假 冒 為 善 的 人 、 先 去 掉 自 己 眼 中 的 梁 木 、 然 後 纔 能 看 得 清 楚 、 去 掉 你 弟 兄 眼 中 的 刺 。 (註:判斷 ≠ 論斷﹔聖經沒說「不可判斷」﹐聖經說的是「不可論斷」。)
至於我﹐以下是耶穌告訴我並且要我和所有基督徒遵循的話 —— 《約翰福音 14:12》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我 所 作 的 事 、 信 我 的 人 也 要 作 . 並 且 要 作 比 這 更 大 的 事 . 因 為 我 往 父 那 裡 去 。 《馬太福音 10:26-28》 所 以 不 要 怕 他 們 . 因 為 掩 蓋 的 事 、 沒 有 不 露 出 來 的 . 隱 藏 的 事 、 沒 有 不 被 人 知 道 的。 我 在 暗 中 告 訴 你 們 的 、 你 們 要 在 明 處 說 出 來 . 你 們 耳 中 所 聽 的 、 要 在 房 上 宣 揚 出 來。 那 殺 身 體 不 能 殺 靈 魂 的 、 不 要 怕 他 們 . 惟 有 能 把 身 體 和 靈 魂 都 滅 在 地 獄 裡 的 、 正 要 怕 他。
耶穌怎麼做﹐我就怎麼做﹐ 因為衪已經為我們立下了榜樣﹐讓我們照著行。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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