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我是台灣的總統 非台灣國總統 》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范凌嘉、李祖舜/台北報導】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接受本報訪問時說,非常有信心,將來每個人都可以在這塊土地上找到自己的空間。 記者張天雄/攝影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昨天表示。他當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可以說是中華民國台灣的總統,也可以說是台灣的總統,但不是台灣國的總統。 馬英九坦承,目前法理上兩岸雖都主張擁有全中國的主權,但實際都只有部分,他將來作為國家領導人,對於這種主權上的衝突,他希望兩岸當局能作到互不否認,至於一般民眾他不要求必須有所理解、認同,民眾認同自己是台灣人就可以了。 我們是一個國家 但不必強調 馬英九昨天在接受本報專訪時,暢談兩岸、國內外相關政策。到底馬總統的國家定位為何?以下是專訪內容摘要: 我們在對方眼中是不是一個國家,形式上不是,事實上是,就是說法理上不是,但事實上怎麼可能不是?今天薄瑞光看到我,也稱我是總統當選人,沒有一個國家,哪來的總統呢?但我們不必刻意去強調這一點,因為你強調的話,他就不再講了。 國名「中華民國」 平常稱「台灣」 我從來沒有講過「中華民國是台灣」,我用英文講「Taiwan」,接下來就會說(officially known as Republic of China),如果我說(Republic of China), 接下來也會加(commonly known as Taiwan),因為Taiwan比中華民國更popular,大家比較熟悉嘛,你參加一個國際組織,我們說是自己是中華台北,人家還不是叫我們台灣,我們在使用台灣時,指涉的就是中華民國。 我講得非常清楚,我當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可以說是中華民國、台灣的總統,也可以說是台灣的總統,但不是台灣國的總統,國家的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但平常提的時候講「台灣」,可以接受,因為這是大家比較熟悉的名字。(known as Republic of China)這種說法在我們外交圈早就已經定型了。 兩岸互不否認 化主權衝突 有人問我,難道我們現在的領土還包括中國跟外蒙嗎?外蒙是不包括了,因為它已不是我們固有的領土,但依憲法規定中國大陸是啊,同樣的,大陸一九八二年的憲法,也是把台灣列為它的領土。兩個統治當局,分別統治傳統中國的一部分領土,雙方都主張對所有領土有法理上的管轄權,實際上有效的管轄權只有它那一部分,我們只限於台澎金馬,它們只限於外蒙以外的其他領土。 這是一種有衝突的緊張,怎麼解決呢?現在無解啊,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它擱置,我們兩個做不到相互承認,但也不必相互否認,最好的辦法是相互不否認。你說你是台灣人就好啦,你說你是中華民國國民,人家問你是哪裡來的,你說你是台灣來的就好了嘛,完全不需要在這個問題裡去糾纏。 新加坡人剛開始時也有認同問題,我參加救國團亞洲青年育樂營,奉命接待一個新加坡代表,其中一位李先生是新加坡總理的秘書,我問他府上是廣東哪裡,他立即說「我是新加坡公民」,我就有點被hurt的感覺,他隨後解釋,「我們不願意捲入第三個中國的漩渦」。 土地上每個人 有自己空間 我在美國看到一個報導,中國大陸第一次派羽球隊到新加坡比賽,新加坡就很緊張,他們就看大陸隊來,新加坡的華人會不會為大陸加油,結果發現他們的人民只為新加坡加油,以後他們就很放心,那個階段過去了。 如果現在我們跟大陸隊打球,我們怎麼可能會為大陸隊加油呢?我覺得靠著文化的接觸,慢慢就可以把這個化解掉了,不必太緊張,我非常有信心,將來每個人都可以在這塊土地上找到自己的空間。 國共論壇繼續 民進黨更應登陸 (兩岸政黨互動與民間文化交流?) 我覺得即使兩岸復談後,國共論壇還是可以繼續。前者是官方,後者是民間,但主體是政府。國民黨執政後當然無法以黨領政,黨應該是輔佐角色,談一些其他問題。 國民黨主席去大陸訪問應該很正常,吳伯雄去大陸很好啊。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禁止民間與對岸政府聯結,所以國共論壇不能簽文件,但我感覺互動越多越好,可是要透明,不要有任何秘密東西,雙方都是公開的。也許將來可修改兩岸條例,鬆綁後,兩個社會開始互動,一步一步走,不必太快,慢慢走,會有寬廣的機會。 現在所有民間團體都不能跟對岸簽文件,所以連戰與對方是「共同願景」,以新聞公報的方式,不是任何合約。但這不重要,新聞公報已經納入國民黨的政綱,效果可能比一般簽的還重要。 民進黨、台聯也可以去,而且我覺得民進黨比國民黨有更多理由可以去,因為應該讓大陸知道為什麼主張台獨。相互了解絕對有助於和平。 我對台灣有信心,人民很友善,一定可以贏得對岸的尊敬。將來適度互動,大陸人會了解不必非打一仗不可。台灣人為什麼有很強的台灣意識,可以讓他們多了解一點台灣的歷史,有一種的同情的了解之後,很多事情就好談,不必兵戎相見。 將來兩岸觀光,可以把台灣史景點凸顯出來。恆春城是沈葆楨命名,大陸觀光客可以來,上個廁所也好,參觀恆春古城,多了解台灣歷史,可讓大家知道本來就是一家人。 台中林獻堂林家,從打法國人,打日本人,是「三代民族英雄、百年台灣世家」,林家弄一個劇場,比英國莎士比亞global theater更精緻,那地方如果能演一些台灣民族戲曲,很棒,可以安排大陸觀光客看。 這些很有賣點。原來林家當年在大陸取得功名回到台灣,在地方上很多建設,法國人來,打法國人;日本人來,打日本人,展現出來的精神是跟大陸一樣的,大陸就會覺得台灣人跟我們一樣,很多火花會出來。這種力量就會使早年劍拔弩張、搞獨立這些衝突,慢慢不見。 公投門檻不降 總統權不濫加 現在很多人說公投門檻很高,但仔細想想,這不是壞事,因為公投通過就是非做不可,如果只要相對多數就可以通過,一定是一大堆案子,有些根本不會想去執行,你搞一個我也搞一個,結果亂成一團。 我認為,公投的高門檻可刪掉一些不是真正有社會多數共識的議題,如果真的有一個這樣的議題通過了,做出來大家反而相信。 畢竟,全世界只有瑞士,在郵局裡就可以拿到公投表格,包括美英德日,統統都沒有全國性公投,美國只有地方公投,所以沒有全國性公投,並不構成非民主的因素。 我也認為沒有必要修法降低公投門檻,否則結果無法收拾,民進黨最後希望的是諮詢性公投,我非常不贊同。 因為從憲政理論來講,你把所有的頭家都請出來,這時他不只是被動的行使投票權,而是主動的表示意見,這意見是國民總意志,你要執行的哦,很可怕的。 我任內也不會行使防禦性公投,要嘛就是把它刪掉,要不然就是配合緊急命令權結合在一起,行使的時候,有關緊急命令的部份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我們把總統權力,最好做到憲法保留。不要隨便定個法律增加總統的權力,這叫做濫權。 此外,有關是否到立院進行國是報告,目前立院並未提出要求,但即使前往報告,也就是一篇演講而已,也不能詢答的,跟發表一篇公告沒有什麼差別的,也許是我的聲音比較有磁性的。 我覺得真正重要的還是行政、立法兩院的互動,那才是民主政治的場域,至於其他三院,不要變成總統的司法、考試與監察內閣,我希望在我任內,在這方面能夠立下一個長治久安的宏規,這東西就讓它保持獨立,不要涉法去影響什麼。 兩岸談判順序:經濟、和平、國際空間 兩岸談判議題,經濟優先,其次是和平協議,再其次是國際空間。在進行的時候,不妨同時開始,可能有些快、有些慢。 (要中共先撤飛彈才能談?) 撤飛彈是主要針對談和平協議。直航與觀光應該是廣義的經濟議題,總不能談觀光客也要人家撤飛彈,這沒有道理。我們先把經濟做出成果來,不要第一步就卡在那裡。為什麼要求撤飛彈?因為要談「和平」協議,結果卻仍籠罩在飛彈陰影下,實在說不過去。飛彈隨時會射過來,還談什麼和平? 周末包機 談得差不多了 談判如何進行?當然先就容易做的,可以做出成果的來做。例如直航,現在主要是周末包機,業者已經談得差不多了,還需要談一下,七月就可以開放。 至於每日定期航班,比較複雜,涉及航權協議,必須再談。例如,我們可以利用從中正機場飛往上海,從上海飛美國西岸,飛北京的可以飛歐洲,這樣航空業有很多空間,擴展亞洲生意;同樣的,北京飛機飛台北,可以再延伸到東南亞。這就是第五航權,兩岸航空業者都有機會。 此外,包機不能載貨,航空業者有損失。未來定期航班之後,載客為主、載貨為輔,收益比較多。我很高興看到遠航不會破產的,市面繁榮起來,大家對未來愈來愈有信心。 共同市場 不是一蹴可幾 至於一中市場,是蕭萬長先生在描述兩岸共同市場時,用大中華市場的名稱,如IBM公司就用大中華地區總裁名稱,範圍包括兩岸三地。我一直主張兩岸共同市場,蕭先生提出來,我覺得是不錯的主張,所以常常使用。然後連胡公報列進去,現在也變成國民黨的政綱。 但我也強調,這不是一蹴可幾的。所以我強調,第一步要做的除了直航、觀光客之外,要簽一個綜合性經濟協定,把我們關心的項目都納進來。這個比較接近「自由貿易協定」。我們要跟大陸簽自由貿易協定,它不肯;它要跟我們簽CEPA(更緊密貿關係安排),我們也不肯。雙方若簽綜合性經濟協定,沒有負擔,是做得到的。 至於要求中共撤飛彈,是針對和平協議。在和平協議談判前,一定要有一些前置的準備談判,這叫做「談談判」,就是預備會議,做一些程序上的預備,並就對方提出的條件,回去研究。這會花一點時間,因為過去沒有先例。雙方是否要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也有不同意見。 若經濟議題的談判有些成果,例如到七月直航開放後,觀光客開始來了,從台北到上海八十分鐘,整個兩岸會有結構上的改變。台商去上海,太太小孩可以留在台灣,台商可能會回來置產;以前是一個月回來一次,現在是一周回來兩三次,在台灣就有消費,買車買房子,消費多了,市面會繁榮。也就是說,台商在大陸賺錢,自然會回來消費。將來也會有台灣大學生周末去上海、桂林度假。這有什麼不好,這樣商機就出來。 從小互動 有計畫的陽謀 關於承認大陸學歷的問題,我主張一開始只承認部分學校;學生可以交流,例如輔大到清華修學分。考證是另外一回事。開放大陸學歷的好處,讓台灣的學生從小可以交大陸朋友,從小開始互動,年輕時代建立友誼,有助於兩岸實質交流。如果廿年後,大陸國台辦主任是台大畢業,或是陸委會主委是北大畢業的,這有什麼不好? 將來開放學術交流,可以締結姊妹校等,兩岸有互動,就是對台灣安全最大的保護。如果從小就是朋友,怎麼可能長大之後去殺他?道理很簡單,愈陌生愈容易產生仇恨。台灣有非常高水準的軟實力,慢慢讓大陸人會有這種印象。這是一個計畫深遠的陽謀。 不兼黨主席 閣揆執行我政見 未來我不會兼任黨主席。黨政協調方面,可以由總統授權副總統處理。因副總統是備位的性質,他的職權看總統怎麼授權。 將來府與院的關係很清楚:我是國家元首,行政院長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我會尊重行政院長,行政院長要負責執行我的政見,不然我選這個總統幹嘛。 我的政見也不是包山包海,行政院長可以有自己的創意;而且不光是執行方法有創意,還可以有新的政策出來,這方面我會尊重,這很重要。因為雙首長制的國家,如果在國會有絕對多數,理論上行政院長比較接近執行長,但也不必然是這樣,因為這樣行政院長會沒有自己的空間。 (如果行政院長和副總統意見不合怎麼辦?) 不會,將來一定找個跟我們都能配合的,才能政通人和。你不會去找一個一天到晚跟你槓的人啊! 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就職後,可以協調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國民黨黨部,角色絕不會和閣揆有所衝突。以蕭先生的能力與經驗,可以在財經方面扮演一個很好的協調角色。副總統如果什麼都不做,我覺得也是投閒置散。而且他有財經長才,可以參加國際活動,這方面可有很多空間,可以由總統授權。 個案協調規畫 授權副總統 目前副總統沒有法定的職權,如果總統在,又沒有任何不能視事的理由,總統可以交代副總統做哪些事情。例如國家安全會議可以請副總統參加,有些協調規畫,副總統也可以做,視個案來交辦。我也不希望未來在總統府裡弄很多委員會,這不符合體制。 至於哪些範圍要授權,這個問題倒不急,等上任後斟酌情怳,還要看行政院情況。這不違憲,因為副總統本來就可依總統交代,去處理很多事情。 理論上,只要總統不能視事,所有的事副總統都可以做。但憲政上從未發生這種事,即使總統出國,公文也送到國外去批。 我和蕭先生競選九個多月,我覺得兩人水乳交融。我們過去各走各的路,但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我回國時做總統府第一局的副局長,他做國貿局副局長;他做經建會副主委、主委,我做研考會主委,性質滿像的;我做過陸委會副主委,他做過主委;他做過經濟部長,我做過法務部長;他做行政院長,我剛好做台北市長,為了統籌分配款的問題,我還槓過他。 中正堂更名 民調尋共識 我認為中正紀念堂要不要更名,要改什麼名字,這是公共議題,所以要透過社會共識的形成、合法程序才能完成,它現在改名為民主紀念館是非法的,違反中正紀念堂設置與管理條例,原則上來講它是無效的。 但無效後可否繼續採用?如果社會有共識、透過法律程序就可以,我們都沒排除將來要用什麼名稱,但第一個要合法,第二個要溝通,這樣才不會有爭議。 我覺得現在的結果滿好玩的,就是台灣民主紀念館裡最重要的就是我們蔣中正的銅像。 扁政府做了一半,為什麼不把蔣中正總統的歷史貢獻或功過都打上,這樣不是也很好嗎?紀念館也沒有說一定要歌功頌德啊。 像這種東西,為什麼不讓大家討論一下呢?弄得這麼粗暴,結果自己付出慘痛的代價。要讓某人爆紅,結果變成最後的殺手。 至於在尋求共識的過程中,我認為只需要民調就可以,不必用公投,不要把公投弄得太泛濫了,這不是正確的做法。 赦免扁 暫不考慮 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的特赦問題,司法程序必須先走完才能發動,而且要經過法務部的研究,目前還不考慮,如果說我現在就預告要特赦,會嚴重影響司法審判。 我一向覺得總統的赦免權要謹慎使用,因為它是對司法權的干預與侵犯,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我過去在總統府時,特赦與全國性減刑案都是送到我們這邊來,那時我們都是非常謹慎。所以這要由法務部來研究,不是總統獨斷獨行的。這部分我覺得要謹慎,倒不是因為我不喜歡阿扁。 三一九槍擊案是否重啟調查,我認為應該要去了解案件,如果當初重要證人翻供的話。謝長廷所說的,還不只三一九,他講的是轉型正義,我自己曾主動提過,包括林義雄家人與陳文成血案,我們都願意重啟調查。 當然時間愈久就愈難,但還是該去試一下,因為陳水扁這八年來都沒做,而且還阻止別人去調查三一九槍擊案。三一九槍擊案,至少還有陳義雄家屬在,其他的話就比較難,但是我們還是要去試。 【2008/03/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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