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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利知道,進住至今仍未解決的公設問題〈圖、文、音〉
2009/04/17 20:02:13瀏覽2668|回應14|推薦7

自從96年6月1日以得票1票(原棟委圈選)補選進入管委會擔任棟委,才發現居然有許多公設缺失問題沒有解決,其間經歷過3次在林益世立委服務處與國防部及新亞公司召開協調會,雖然有一些幫助(監視系統錄影主機由VHS換成硬碟式主機、大公電錶與污水廠錯接、大公電費遭罰滯納金),但是重要的錢坑(消防受信總機、污水廠問題、浴室管道間排氣墩等,皆需至少花費數十萬以上才能改善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

96年11月林益世選立委時,本屆重要職務委員們即與林媽媽談及公設缺失改善問題,林媽媽說因為社區有不同意見的兩派,選舉將屆不方便得罪任何乙方,選後再說;我等同志考量林委員立場便不好堅持,選舉時仍全力替他大力造勢及拉票(還他替社區幫忙的情),也讓他以高得票率(社區超過95%以上)當選,豈料他當選後,97年3月起社區再與國防部及新亞公司的公設缺失改善會議,他一次都沒有出現過,

我們只能說

「林益世委員官當大了,沒時間管小事情吧

,所以,我呼籲所有住戶,選舉要看清楚人,打著國民黨的旗幟與族群意識的候選人還能相信嗎?還是選賢與能吧

公設的問題在上屆臨時管委會即討論決議,由於住戶無法深入瞭解問題所在,所以不公告住戶周知,以避免節外生枝並且將問題複雜化,但是管委會絕對儘力處理;可是仍有少數住戶誤認管委會遮蓋問題,

他們哪裡知道,

這屆主委李將軍是工程班出身

,接任並深入瞭解問題後,即循正常行政程序逐步去函,要求起造人(國防部)改善,但不知何種原因,起造人涉嫌規避許多問題

(依據政府法令辦理移交等),即使

管委會因此忍無可忍,在97年10月27日函請監察院調查本案,

國防部仍僅以無關痛癢之公文給新亞公司,

並無實際且具體行動要求新亞公司改善。

這次張顯耀委員主持社區與國防部及新亞公司的公設缺失改善會議,是本屆管委會請縣議員李蕙蕙居間幫忙

請張委員無論如何撥冗來主持(希望因為國防委員出面,

國防部眷服處不會再拖延公設移交問題)。

為了讓張委員深入瞭解管委會的訴求及問題的來龍去脈,管委會李主委事前即將有關之往返公文及本屆兩次協調會資料,親自送到委員左營服務處交給包主任轉呈委員,本人也和委員的台北陳執行長保持電話協調與連繫(幕僚的執行能力與老闆的作風,真的是息息相關);加上委員在高鐵路程中詳閱24個討論議題〈請自行參閱會議討論議案〉,

所以張委員已經掌握全盤狀況。

由於委員的要求,本次國防部及新亞公司出席的層級都提高了

國防部由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劉將軍帶隊

新亞公司由方副總帶隊參加協調會

首先由管委會李主委報告社區立場

再由鄭監委將現有缺失狀況與

以往新亞公司聲稱之保固期限等問題,

說明社區之要求皆依據政府法令辦理

眷服處副處長說明國防部處理社區公設改善情形

.

工設科長王上校也報告與管委會之問題爭議點

.

主委及監委分別發表駁斥眷服處之言論

新亞公司尤主任表示該公司自交屋起即持續協助社區

改善許多住戶缺失問題

行政委員胡將軍及監委分別發表

管委會所要求之重要公設缺失問題改善才是重點

請勿模糊公設缺失問題之焦點

管委會所做之要求皆於法有據

會場外有許多關心社區權益的住戶

有秩序的在觀看視訊會議進行情形〈有許多住戶未入鏡〉

由於國防部新亞公司之說詞有避重就輕之嫌

李蕙蕙議員發表意見

請國防部及新亞公司就現有問題應說明預備如何處理

不要迴避問題及拖延改善及保固期滿時間

隨後副局長劉將軍發表意見

就社區所說之合理要求,該局會全力配合

因為張委員另有重要會議

就在委員所做的幾點結論下結束

1.請國防部將管委會所列缺失於1個月內進行改善

下個月委員請服務處安排會勘時間。

2.請新亞公司全力支持公設缺失問題的改善

委員會記住這個情。

3.會議紀錄做完後先送委員、議員、代表及各單位確認 無誤後,

按決議執行。

4.如有須中央機關配合,將請內政部營建署擇期來社區會勘

以解決問題

5.下次會議如有住戶吵鬧  

委員轉頭就走不協助處理了。

個人衷心希望在最短暫的時間裡,起造人(國防部)能儘速將社區公設缺失妥善處理完畢,並完成驗收與移交手續;管委會也就不必再因為找不到完整移交資料,而淪入社區住戶之間的口水爭議。

.

.

撰文:鄭寶聰    照片提供:王雙勇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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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子
公佈,公佈
2009/04/19 18:10
各位都說的好,所以建議以後公設會議,只要是有住戶或委員槍口對著自己人,而幫著新亞,都請公佈姓名,不需要那麼仁慈,我不老子都看不下去了,明明某些人年紀輕輕,老是回想從前,忘記現在.年輕人要向前(不要向錢看) .要跟我不老子比老,我都有些不服氣.

問題很多的住戶
看了局外人的感觸
2009/04/19 17:14

一、新亞到底協助的是哪些住戶?為什麼我那棟的水管堵塞是大家出錢修的?

二、張顯耀說的吵鬧的人到底是誰?不是應該槍口一致對外嗎?社區裡該不會有新亞養的〝抓耙仔〞吧?

三、聽其他地方眷改的朋友說:他們那裡第一批踴躍出來當委員的人,有一些人被建設公司〝搓圓仔〞,所以驗收完成後問題很多,我們這裡不會這樣吧!為什麼95年底選出的委員做了幾個月就又改選了?

四、我聽說保固期和工程瑕疵擔保責任並無關聯,所以如果可以證明損壞是施工不良造成,建設公司在5年內都有責任,是不是有人可以告訴我對不對!


我才是局外人
笑話
2009/04/19 16:19

很可笑的說詞!!!!

"新亞自交屋起即持續協助社區改善許多住戶缺失問題"  ,

因為新亞認為只有與國防部有工程合約的關係,而與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從交屋開始就一直以局外人自居,

才會說出這種 "持續協助" 的說詞 !才會說出這種 "住戶缺失" 的說詞 !

 

言下之意這根本沒有新亞的事,

新亞只是站在協助的立場, "  持續協助社區改善許多住戶缺失問題  "

反正你們這些傢伙什麼都不懂,隨便乎弄一下拖過保固期就沒事了,

監造,建築師,國防部都打點好了,沒人會找麻煩的.

 

所以你家的拋光石英磚縫隙多大無謂,你家的拋光石英磚到處是空心的也無所謂,你家牆壁上的裂縫也無所謂,你家牆壁到處是空心的也無所謂,因為他本來就是輕隔間,你家的房間門上焦黑一塊也無所謂,你家的廚房排水堵塞倒灌是使用的習慣不良,跟新亞的施工無關,

現在公設早就交給你們了, 也早過了保固期,壞掉是你們使用不當,維護不良,跟新亞沒關係你們這些傢伙想幹什麼,

什麼時候公設移交的?交給誰?沒記錄?管委會這裡找不到,國防部那裡也不拿出來,你新亞也拿不出來,這公設移交的很奇怪!

那麼國防部有沒有跟你新亞初驗正驗等驗收呢?不會也找不到驗收記錄吧!

那麼新亞的施工計畫,施工材料,機電設備等送審有沒有跟你業主(國防部)及監造單位送審呢?不會也找不到送審記錄吧!

公共工程任何一項記錄可能會不見嗎,為何獨缺公設移交的記錄,


不平則鳴
責任的歸屬
2009/04/18 12:32

讓我們居住這種草菅人命的危樓中,

真正弄懂了新亞建設工程的實力。

污水未處理好,使社區內臭氣薰天,

造成許多居民無法居住在影響健康

的住家環境中‧‧‧‧‧‧‧

到底這個責任應該由誰負呢?

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們,請繼續為社區

居民努力。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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