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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15社區公設缺失改善會議討論議題~~很重要的文章
2009/04/24 08:57:39瀏覽3328|回應7|推薦1

國防部總政戰部眷服處工設科,除了告管委會不配合辦理變更管理負責人名稱外,現在對於社區內保固期內的公設缺失問題,則是以消極處理的拖延時間方式,不積極要求營造商履行保固責任;對於此種方式已經讓我們忍無可忍,原先大家認為眷改為政府德政,國防部為承辦單位,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忍過份苛責,但是並不是這樣就可以隨便做,一付給你就不錯了,你還想要怎麼樣的態度隨便細數這裡面的施工不良缺失,都有一大堆,本社區有位區權人趙庸壽先生他就是工程業出身,也因為有他去調地籍圖,才發現有儲藏室等社區共有財產國防部未移交(至今管委會無移交清冊,且臨時管委會未辦理移交,所以無從比對),且幼稚園廣場登記為社區共有,但卻遭圍牆隔絕,大家無法共用等荒唐事情;現在既然走上法律訴訟途徑,將來是誰簽字驗收有無弊端?就等法律判決了!

  原本在4月15日會議上管委會彙整了24個議題待討論,也過了一個月了,國防部沒有任何動作,新亞公司也沒有任何改善動作,就舖上來讓大家看看吧!

勵志新城甲區公設驗收及缺失改善討論議題

資料時間:98年4月10日

議題一、關於壹樓5間儲藏室、地下壹樓超市辦公室等共用部分之移交問題,與幼稚園共用部分遭私自圍起等問題。

說明:

一、  請國防部說明以上產權歸屬及何時辦理移交?

二、  幼稚園共用部分之空地遭圍起,是否需簽訂分管協議書,由使用人負擔使用權利金。

三、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二、有關社區消防受信總機、消防泵浦機房、及消防管線問題。

說明:

一、  消防受信總機之回路板、面板控制板、底板…等不斷故障,從交屋後本社區機電維護廠商弘燿公司進行驗收工作,由發現故障報新亞公司修理,每次皆以先拆一區正常機版至故障區更換,但安裝後最多三至四個月即又有故障發生;自97年4月份檢修到6月檢查,計有12塊機板故障;本社區對於此問題之要求很簡單,就是給我們一套可以穩定運作且功能正常之消防受信總機,將所有故障點完全修復,並將完整之維修手冊與線路圖交付社區。

二、  消防機組與灑水機組有失壓現象,馬達啟動有空轉現象及水槽有失水現象;所有問題於97年12月8日有會勘並有缺失記錄,請一併檢修復原。

三、  自動灑水消防泵浦當消防管路失壓時即會自行啟動,但應將儀報點顯示在受信總機上供警示,以避免消防泵浦因為管理人員不察,而長時間空轉造成燒燬。

四、  由於社區內之消防管路係採分區連通設計,當某棟消防逆止閥故障時,因為連通管效應,造成用戶小公水費問題,現已經有多棟發生,所衍生之賠償問題如何處理。

五、  國防部地下室停車場內消防線路因為故障問題而始終未完成,請說明處理方式。

六、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三、污水處理廠問題。

說明:

一、  有關操控機房設置於地下室,因為沼氣腐蝕問題造成冷氣系統無法發揮溫控功能,導致PLC自動系統損壞,經通知起造人改善多時,迄今未獲回應;社區已經自行招標改善,此筆費用請歸還社區。

二、  曝氣槽之鼓風機馬達為沉水式,每當損壞一台則全部(4台)無法使用,亦屬設計上考量之疏失,經通知起造人改善多時,迄今未獲回應;社區已經自行招標購買陸上型馬達改善,此筆費用請歸還社區。

三、  污水廠排氣墩建置於社區庭園中,其所產生之沼氣必將影響附近住戶及行人健康,如何改善?

四、  終沉池(污泥用)依圖需設置抽取污泥專用泵浦2台,廠商卻

    安裝普通抽水用之沉水泵浦2台,導致於污泥常常將泵浦堵  塞,目前已故障1台,請更換抽取污泥專用泵浦2台。

五、    PLC自動控制系統:當控制室系統軟體當機,將使整座污水廠無法全自動化運轉,即喪失當初設計的功能,經與新亞及華民協調,答稱僅提供一次重灌軟體機會,爾後當機每灌一次均要收取不少的費用;且不提供最重要的可編程式系統軟體,希望國防部將可編程式的商源告知管委會。

六、  電力問題:供應污水廠機房MCC電盤;因為電壓及電流不穩定,導致控制室機房電路機板及多項儀表、機具馬達時常燒毀,並且無法正常使用,其後遺將會引起不良之連鎖反應,導致整座污水廠修不甚修更嚴重將會報廢,管委會已於97年5/7日先請台電公司清查供電系統,答覆為供電正常,是污水廠本身配電系統出問題,請討論如何處理。

七、  污水廠裝備保固期為3年,但於此段期間建置商華民公司,時常拖延裝備保固維修時間,且在96年3月起至12月間避不見面,這段期間之保固期將如何中止計算?

八、  請分別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四、電腦終端機系統問題。

說明:

  一、「中央監控系統」備用之筆記型電腦×5台,未灌入Windows XP專業版軟體,為改善此問題社區先行購買專業版軟體,墊付款5690元請歸還社區。

二、其配電盤處應各系統(CO偵測器、緊急押扣、污水坑滿水位警告)配置一迴路開關,現共用一斷路器(NFB),需廠商提供配線圖方可處理。

三、當一氧化碳偵測器發現異常時(一氧化碳濃度過高),需具備能自動帶動鼓風機啟動之功能,尚未處理,另檢查發現有多處偵測器無AC電源,現已經由社區改善完成。

四、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五、車道柵欄機及紅外線感應系統問題。

說明:

一、  97年7月11日協調會中,新亞公司同意以敦親睦鄰方式,出資35,000元交由管委會處理,迄今仍未辦理。

二、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六、各棟住戶浴室排氣通風管道間臭味問題。

說明:

一、  該頂樓排氣墩經查係未按竣工圖施工,且新亞建設公司無法提出變更工程之原始申請文件,現臭味問題如何解決?

二、  本社區曾前往縣府建設局使管科申請原始竣工圖資料,該承辦人聽得新亞公司所謂防火區劃之解釋,即駁斥此說法,又該如何解釋?

三、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七、污水處理廠與第1~4棟大公電錶錯接,導致契約容量超約被罰款,及第10棟與13棟自來水進水總錶錯接,導致住戶遭受扣繳小公水費問題。

說明:

一、  至今發生之水電錯誤問題於以往會議中,水電承商健盟公司皆承認錯誤並願賠償,但於97年7月11日會議中所承諾總賠償款122,719元(不含遭誤扣之小公水費)在97年11月11日賠償,迄今未實踐。

二、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八、因為第25棟水管斷裂由第29棟接管接管,將連續壁鑿通所衍生之問題。

說明:

一、  決議由本管委會先聘請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確認安全無虞費用35,000元,先由管委會代墊,至今尚未歸還。

二、  該開挖處之回填及地磚尚未復原,且遭掏空之地基經實地會勘,決議於灌漿時用攪拌器搗實方式處理,迄今未處理。

三、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九、地下室各複壁檢查口內之排水管堵塞問題。

說明:

一、經查資料暗渠的保固為3年,請繼續協助辦理疏通。

二、尚有多處檢查口是由地面接縫處滲漏,請一併檢討解決方法。

三、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住戶地面地磚翹起及牆壁滲水問題。

說明:

一、事件發生後應由管委會、建設公司、住戶三方進行會勘,找出發生原因,並鑑定責任歸屬後再決定解決方式。

二、牆壁滲漏水問題亦應儘速三方進行會勘,找出發生原因,鑑定責任歸屬後決定解決方式,以避免其他後遺症。

三、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一、第14棟花圃內排水溝牆面破損及花圃圍牆裂縫導致花圃內泥土流失問題。

說明:

一、該處與98年2月份污水管因回填土坍陷導致管路斷裂為接近地點,且經卡玫基颱風後再坍塌一處,可見並非澆灌系統導致的問題,請新亞公司儘快處理,以免災情擴大。

二、修復後請一併清理淤積之排水溝。

三、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二、各棟樓頂於消防及自來水管進入室內,壁面滲水問題。

說明:

一、此處為各棟共通之問題,為接管後回填處防水層未確實所造成。

二、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三、第25棟3樓之1污水管堵塞不通問題。

說明:

一、  該住戶進住2年已經發生因管路堵塞後,污水由廚房及浴室排水洞冒出8次事件,今年2月已經查出為洩水坡度問題。

二、  此次之前建設公司常常以住戶衛生習慣不佳造成,多次由該棟共用戶出錢通管,此筆住戶已經花費之費用如何解決。

三、  另有其他棟亦曾發生污水管堵塞事件,皆因為建設公司以住戶衛生習慣不佳造成,大家花錢找人通管;管委會因為污水管未全部明確標示,而無法確認,請新亞建設公司改善標示問題。

四、  另外現有之國防部保留戶,亦有多處當大雨洩水不及,亦由陽台之排水洞冒出,未來處理方式為何?

五、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四、污水坑排氣鼓風機損壞多具,迄今未全部修復。

說明:

一、  社區設置有6座污水坑排氣鼓風機,分別為2、5、12、19、26、27棟樓頂,於96年12月底住戶反映,有5棟嚴重銹蝕,其中一棟扇葉已全部銹蝕斷裂飛出,新亞公司有處理,但未全部修復。

二、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五、地下室進出口車道地面破損問題。

說明:

  一、97年7月11日公設缺失改善會議中決議,車道進出口地面環氧樹脂破損修補,由管委會提出請新亞公司協助處理,迄今仍未處理。

二、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六、住戶居家、管道間及陽台牆面滲漏水問題、

說明:

一、  2棟6樓住戶浴室外牆滲漏至管道間,已經拖延一年多,請儘速處理,以免產生其他後遺症。

二、  有許多棟在露台層處,其出電梯之梯廳地板及其上方牆面,有因為RC地板層潮濕而造成終年陰濕之痕跡,疑似防水層或接縫防水施作不佳。

三、  許多住戶位於進門鞋櫃處之透明磚處牆面,每遇天雨即有滲水潮溼之情形。

四、  陽台遇雨滲漏問題,新亞建設公司以無防水設計推說,請出示原始設計及施工規範。

五、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七、B2地下室污水坑增加攔污功能設計問題。

說明:

一、  97年7月11日公設缺失改善會議中,王科長指出地下室污水坑在其他改建基地也有相同問題,可以裝設攔污籃來解決此問題,但迄今仍未處理。

二、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八、社區內各處地絞鍊問題。

說明:

一、  地下室B1、B2及頂樓、梯廳、許多地絞鍊已經故障,經探討發生原因,多係地絞鍊盒於施作時應高於洩水線上,而損壞部份大多在土木施工時低於洩水線,因雨水滲入後導致銹蝕,造成油壓部份及該門軸心損壞。

二、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十九、緊急發電機問題。

說明:

  一、柴油引擎部分:欠缺原廠隨機配備之標準工具箱,無法實施調校、保養。

二、欠缺原廠型錄、技術手冊、保養手冊、使用說明書、…等,原交之使用說明書不對,影響爾後維修。

三、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二十、有關社區所有公設辦理移交問題。

說明:

一、  移交之辦理必須有完整之全份裝訂妥善之移交清冊,辦理完畢需雙方用印並蓋騎縫章,以避免因為抽換造假產生困擾,現管委會查無該移交清冊。

二、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起造人應於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管委會針對水電、…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管委會於97年6月1日正式成立,為何拖延至今仍無法辦理移交?

三、  缺乏各項設備(施)之操作與維修書面資料,例如:本社區為東芝二線式照明監控一對訊號線,並連結24V低壓監控線,監控線路損壞及加裝只要改開關上波段號碼,現未提供號碼線、各戶進出防盜感應器淪為裝飾品、污水管斷裂時社區無污水廠地下管線配置圖…等。

四、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二十一、有關各項保固問題釋疑。

說明:

一、  本社區保固期分為一年(室內裝修)、三年(機電設備)、五年(結構);但起始計算時間未曾有過書面資料,僅憑新亞公司以口述自驗收完成日95年8月11日起算,此與一般購屋為簽約交屋後起算不同,是否合法(消費者保護法)?

二、  若以上述思維考量,則將來保留戶交屋後,保固期已過,每發生保固問題即找管委會,則管委會將要如何解決?

三、  現有許多仍在保固期間,但發生故障後,經社區通知新亞公司處理,卻拖延修復之處理時間(例:消防受信總機、污水廠設備、地下蓄水池揚水泵浦、壁面滲漏水…等),皆損及社區權益,請問保固期的中止計算如何確認?

四、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二十二、地下室停車位問題。

說明:

一、  依權狀得知社區法定車位為1144個車位,增設車位為1552個車位,其中差額408個車位為何?產權登記為何請說明。

二、  該處位於幼稚園下方被單獨隔離,而社區有一區的污水坑亦遭隔離,造成巡邏之死角,若坑內液面控制浮球故障,常常在釀成災情嚴重時,管委會才能得知。

三、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二十三、社區庭園造景植栽問題。

說明:

一、  管委會曾經以勵甲字第09710006號函請國防部解釋,國防部亦函請莊耀山先生回覆,但迄今尚未答覆。

二、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議題二十四、關於社區內志願增坪人員價購款金額計算式問題。

說明:

一、  依據國防部97年05月21日國政眷服字第0970006281號函,修正本改建基地原眷戶領取完工輔助購宅款額度案,該案依據審計部駐審時發現計算錯誤,而將每一單位坪型住宅房地總價由105,028元修正為104,754元,並追繳領取完工價眷戶其溢領之輔助購宅款。

二、  相對於本改建基地志願增坪人員因修正房地總價,其所繳交之增坪購宅款亦必然計算錯誤;與國防部97年09月16日國政眷服字第0970011900號函解釋,說明輔助購宅款計算錯誤不影響遷購者權益,顯然不符。

三、  志願增坪人員所繳交之增坪價購款金額,係依據每坪型平均成本計算並收繳,與函文解釋之輔助購宅款是否由眷改基金支付完全無關;此簡單邏輯觀念豈容混淆。

四、  請討論並決議處理方式。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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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wis324
火警自動廣播系統是否正常
2009/05/28 22:42

關於議題二的問題中一直沒提到與消防受信總機連動的廣播系統,

當消防灑水系統漏水或其他不明原因造成失壓時,消防泵浦起動,
而連動的廣播系統應該自動廣播發生火災請住戶逃生,

在消防受信總機正常運作下如果這類情形時常發生.....時常誤報火災時,設備廠商就常將該系統的連動動作取消了,常見的動作就是把線拔掉,

因為沒有自動廣播,而消防受信總機沒有顯示火災,也就是一切正常,

社區目前消防受信總機很多都故障的情形下,大概無法確認火警自動廣播系統是否正常,

廣播系統手動可正常使用並不表示火警自動廣播也能正常使用!


鄭寶聰
感謝jawis324的指教
2009/05/25 21:59

我們對於社區的公設問題很在意的原因

是因為政府要求起造人提撥公共基金的用意在於

當社區有重大問題需改善及建設時

不必再每個區權人繳費來支出

而不是在蓋房子時審查不確實而漏洞百出

然後拿公共基金來擦屁股〈改善〉

但現在看到的是這些小學弟〈丟臉〉如此行事

實在令人生氣


jawis324
保固期起算日
2009/05/25 11:35

保固期起算日是否由廠商繳交保固金後開始起算

不過那是國防部與新亞的問題

不是國防部與我們的問題

我認為鄭先生依消基會的版本

說的對


jawis324
如果是
2009/05/23 19:30

污水處理廠終沉池(污泥用)依圖需設置抽取污泥專用泵浦2台,廠商卻安裝普通抽水用之沉水泵浦2台,導致於污泥常常將泵浦堵塞,

如果是,那承造人偷工減料,起造人有監造不實之嫌,甚或是貪污舞弊,


jawis324
如果是
2009/05/23 19:23

污水處理廠有關操控機房設置於地下室,因為沼氣腐蝕問題造成冷氣系統無法發揮溫控功能,導致PLC自動系統損壞,

該造成腐蝕問題的氣體是哪一種氣體?從何處來的?
是我們一般認知的化糞池或汙水處理設備所產生的氣體嗎?
如果是,那是否為有毒氣體?是否為爆炸性氣體?
如果是,那起造人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


jawis324
大家一起來
2009/05/23 19:09

既然上法院了,就大家一起來吧,

告現任管理負責人涉嫌侵佔公共設施空間,至今仍未將進入筧橋路8號地下一層及筧橋路10號地下一層的樓梯間鐵捲門鎖匙移交給合法向主管機關報備成立的管理委員會,使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無法進入使用該區域的公設空間,(如果已移交,請管理委員會證實ㄧ下)

告現任管理負責人涉嫌侵佔法定空地,至今仍未將進入托兒所的鐵門鎖匙移交給合法向主管機關報備成立的管理委員會,使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無法進入使用該區域的法定空地,,(如果已移交,請管理委員會證實ㄧ下)

順便提醒ㄧ下,管理委員會已改選,有沒有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備變更的情事,


jawis324
楊東山、王宗德?
2009/05/22 22:25

國防部眷村改建是肥了誰?
只肥了楊東山、王宗德?

眷村外的人怎麼看我們?
我們父執輩ㄧ輩子的付出,
國家沒有虧欠他們!
是這些王八蛋污衊了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