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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防部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事件,高雄縣政府處以新台幣4萬元罰鍰。
2010/01/08 09:43:46瀏覽1100|回應1|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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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新城甲區管理委員會

                       公告編號:09812004

                                                公告日期:981210

主旨:為國防部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事件,高雄縣政府處以新台幣4萬元罰鍰。

說明:

一、       依高雄縣政府98123府建使字第0980301837號函辦理。

二、       高雄縣政府曾於985810月份,函文要求國防部就『勵志新城甲區大樓』檢測範圍補齊相關資料,會同管理委員會並由縣府見證進行移交作業。

三、       惟國防部截至目前為止,仍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規定辦理,縣府依同條例第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予以裁罰,並命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

張貼時間:98/12/1098/12/2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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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wis324
管委會加油
2010/01/09 00:37
高雄縣政府終於依法行政了
岡山勵志新城(fuhking) 於 2010-01-13 00:08 回覆:

非常感謝李蕙蕙縣議員對社區的協助

對於有位議員嘴裡常說

管委會並沒有找我啊

請問自96年的公設缺失協調會

他都有參加

為什麼都沒有〝主動〞幫忙

難道一定要管委會去求他幫忙嗎

他當選是誰投的票啊

我們如果記得沒錯的話

李蕙蕙議員以前在眷村是沒有票的啊

大家覺不覺得這是天大的諷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