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王老先生有殺人.......
2010/12/31 00:02:00瀏覽2309|回應7|推薦14

對我而言,寫時事評論的煩悶之處在於,除了因為「不管過去還是現在,只要將『主詞』替換一下,大家所做的蠢事其實都差不多」所產生的無力感無奈感無聊感以外,當你試圖給一個現象賦予合理解讀的時候,得到的往往不是答案,而是將自己陷入更深沉的困惑中。

近日在網路城邦爆紅的「王老頭」就是一個例子。

如果各位有看新聞的話,大概就可以知道整起事件是這麼發生的:首先,在12月5號,有一位叫「王老頭」的網友在部落格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告訴大家「王老頭夫婦決定安樂死」──

結果好幾天過去了,這篇文章依舊沒什麼人關心。從水果日報抓下來的圖片顯示,一直到事發後記者去抓圖了,瀏覽人次都還停留在「十位數」、回應只有三個(更別提這三篇回應當中,真正回應「主題」的只有第一篇了)。

當然,這則故事的結局,並不是喜劇。

事發後,我並沒有辦法像其他網友一樣,去剖析王老先生殺妻的動機、應不應該給予憐憫同情,或者去質疑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是否健全,探討獨居老人的孤苦無依。

不只因為我也是網路城邦的一員。

因為相較於上面的問題,我更想知道,當一個人陷入了困境,他求助的對象不再是親朋好友、社會團體(像是一些社福機構),或者相關公權力,而是選擇網路世界的時候,所代表的是什麼意思?

由此衍伸出另外一個問題,「王老先生」貼這篇文章的用意,到底是真心想要尋求支援,還是僅止於「事件宣告」?

假使從12月5號王老頭「預言殺人紀事」到案發前他在網路上公開活動的情形來觀察,王老頭最後一次發文的時間是12月7號(這篇文章是對「王老頭夫婦打算安樂死」所做的「補充說明」),而他最後一次回應網友留言的時間也是在同一天──

到了12月18號,有一位網友上來留言,說他有十天沒看到王老頭了。

從上述幾點我們可以推論,很可能12月7號就是他在網路上公開活動的最後一天。只不過從「王老頭預告犯案」開始,12月5號、7號,一直到18號,網友都沒有任何反應,一直到案發當日。

如果你認為我接下來要探討的是「網際網路是否造成了人際互動的疏離感」,很抱歉你錯了。網路交流只不過是一個管道,就像是電話、信件(現在大概都用E-mail了)、或實體接觸一樣,也應該視為人際互動的一部分。

比較特別的地方在於,網路平台到底是你跟親朋好友溝通的另一種管道,還是你跟實體交流的斷裂,完全取決於你個人的一念之間。當你選擇排除你的親朋好友作為網路上交流的對象的時候。無可避免的,你勢必要跟一些虛擬的,不特定的群眾打交道了。

( 這幅漫畫過了幾年再看,依然如此貼切 )

其實,這種網路相處模式,就像是現實世界中跟陌生人打交道一樣。除非一開始就別有居心(比方說打定主意騙你的錢利用你的身分),否則大多數的人都和你是「無害」的關係,反而可以毫無芥蒂。也因此,很可能你羞於向親朋好友吐露的心聲,卻能夠在一個陌生人面前毫無保留、侃侃而談。

只不過,訴諸於不特定大眾的情感,容易被發現,卻也容易遭忽略。「鄉民」表達方式,常常是「事前不聞不問,事後義憤填膺」。問題的根源不是出在網路,而是我們跟陌生人打交道的方式。這種情景就像是在大街上遇到歹人,不能喊「救命」,而要喊「失火了」一樣荒謬。

除此之外,與現實互動的差異在於,網路世界的交流,或許是個別的,也可能是公開的。甚至,兩者同時發生。換句話說,網路的興起除了成為人際互動管道的代替以外,多少也取代了一般傳媒的功能。只不過當大眾無法分辨眼前所見究竟是「交流」還是「宣傳」的時候,網路的可信度也就此打了折扣。

在2008年年初,美國有一名女子開了一個部落格「90-Day Jane」,告訴眾鄉民,她即將在90天後自殺,引起渲然大波──

(資料來源:MR.6)

根據MR.6的資料顯示,很多人對這件事情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一個90天後就要自殺的人,還會有心情在網路上寫部落格?而且重點是,自殺的人會在三個月前開始準備嗎?除此之外,Jane的「遺物出清」,怎麼樣看起來都像是一種「獲利模式」。這種懷疑就像網友會對網友會對「王老頭」的殺人動機提出質疑一樣。重點是,並不是沒有道理。

當然,相較於網路城邦,Google跟Youtube在這件事的處理上展現了極高的效率──他們直接把「90-Day Jane」的網站跟影音給砍了。

不過如果Jane是真的一心尋死呢?

都沒人想到要報警嗎?

整起事件,其實就像Mr.6講的:

網路世界很有趣,雖然誰都可以發言,但假如你的發言真的被Google封殺,Jane還真的就沒辦法了。你說,她或許可以再開另一個帳號?但誰知道是不是真的Jane?太多人出來,你也不知道第二個Jane是真的還是假的。換句話說,從她被Google移除的那一剎那起,其實她已經在網路上被判了死刑,立刻消失了!
我們若仔細想想這點,感受會很深刻。我們都覺得,在網路上被「封殺」有什麼了不起,網路這麼大,另起爐灶就好了啊!不過以Jane這個case來看,這種封殺,比酒醉駕車被終身吊銷駕照不能開車還要「徹底」。這麼徹底,萬一Jane真的要自殺,然後現在又被「封殺」,她完全沒辦法求助或發洩,就被完全的「隔離」掉,說不定她明天想不開,等不及三個月就先去了?

到底「90-Day Jane」的下落如何我們不得而知,起碼「王老頭」的結局我們清楚了。

王八蛋我為什麼要在跨年前發表這種文章啊!

( 時事評論雜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eshbird&aid=4748804

 回應文章

blackjack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例外
2011/01/08 01:20
有種情況是例外,如果這1082名線上好友有人真實是她好友也知道她情況,還發現了這遺書,就比較有可非難性,但這還是道德上的。

另個角度來看,若王老頭兒子看到他父親的預告卻當沒事,就必須被討論,因為他們對父母有法律上義務。
BigMac(freshbird) 於 2011-01-08 01:33 回覆:

根據個人使用Facebook的經驗來看,在一般正常情況下,它應該較為貼近現實生活中交友通訊聯絡的一個平台。Facebook厲害的地方在於,它可以透過交友網路搜索到就未謀面的人(我在上面就找到了好幾位中小學的同學)。但是當「交友」界線無限擴大的時候,很可能就出現交遊滿天下,知心無幾人的困境,二來好友訊息太多(很可能一天三四百則)無法接收,更重要的是,很可能出現實體與虛擬界線的錯亂。

不過這位英國婦人在網上求助,無人搭理也就算了,還被人當成「騙子」、「活該自找的」,也真是夠慘的。


blackjack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讓你Facebook好友暴增的方法
2011/01/08 01:06
說高見不敢,但有點想法。

Facebook我沒用過,目前也沒有使用上的需要,不太清楚Facebook上好友的功能,請問在臉書(Facebook)狀態上寫下短訊遺書,她的上千線上「好友」是否能得知呢?

從現實生活來看,我舉個例子,現在天氣很冷,常有新聞報導有人失溫而死,若一個醉漢路倒街上,你從他身邊走過。請問,你需要負責任嗎?

如果你是警察或相關職務的公務員,那你就必須負責任,否則就沒有。

再舉個例子,甲與乙是分手的男女朋友,甲告訴乙他要自殺,而且這事鬧過N次了,甲有一次終於死了,乙需要負責任嗎?

又提你文中的例子,有歹徒搶劫,你視若無睹,該被指責嗎?

從心理學的角度,告訴他人要自殺的訊息通常就是「求援」,只是現在的問題是,王老頭並未向特定人「求援」

至於這名住在布萊頓的42歲婦人西蒙‧貝克,她發表遺書訊息,某種程度算求援,但成為她「好友」的人就負有「義務」嗎?

要是某人很倒楣,認識了上千個想自殺的人在Facebook上,他是否要整天守在網路上呢?

我並沒有天天上BLOG,用網路也不一定能聯絡到每個人,換句話說,網路這東西並非非常有效的聯絡工具,這是一種媒介而已,而且具有不穩定的特性。

最後來下結論:

有篇文章是『讓你Facebook好友暴增的方法!!(超好用!!』,http://www.fd-team.com/bbs/viewthread.php?tid=9369,這代表Facebook上的「好友」其實跟真正的好友差很多,就算住的很近,跟走過醉漢邊的路人有什麼差別呢?就算被加為好友,又有什麼交情呢?

如果走過醉漢邊的路人不必負責任,要那些Facebook上的「好友」負責,也太過嚴格。

至於ISP是否該負責的問題,網路誹謗與侵害著作權的案例都說明了ISP沒有辦法作無止盡的負責,他們只能在事後別人告知的情況下負責,Facebook只有在有使用者告知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義務。
BigMac(freshbird) 於 2011-01-08 01:18 回覆:

才貼上來一個小時,就見到blackjack老兄的回應了。

這篇回應的文筆果真是blackjack的一貫風格,佩服!佩服!


blackjack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分析很有道理
2011/01/07 12:04
不得不說,大家的問答都很有幽默感,BigMac兄的反擊拳練的很好。

我寫他的時候有提過一件事,曾看過他,但他的文章我後來都沒看了,他的厭世之情我也沒注意到,但我倒沒有自責,到現在還是。

很多時候我自己會在網路上發洩,也不過是發洩而已,不幸的,王老頭的發洩等事發後才有人看,現在不又沒人看。

我看待網路,例如據說已經勢微的blog,真像以前某網友所言,像是一個game,只不過這game有人認真玩,有人隨便玩,而有人認真過頭或寄望過大。

BigMac兄的分析很有道理,事發後我也去找了誰是事發前最後一個讀者…,之前他每篇文章的點閱大概只有10來個吧(我有注意過),真的就像真實社會中沒有人理會的人一樣…,網路點閱還有很多是不小心點進的呢。

我並不認為網路無用,但我自己對網路的態度是:如果我要尋求社會支援,我會從網路找尋政府或社會機構的資訊,就算打119也可以,而不是從網路上找誰會幫助我。

另一種常見的方式是用網路搞社會運動,但這其實反而需要良好的網路交際,換句話說,我並不認為在真實生活中受挫的人,就都一定能在網路上得到關懷,網路還是需要某種社交能力的。
BigMac(freshbird) 於 2011-01-08 00:03 回覆:

既然這是一篇討論網路現象的文章,接下來的回應當然要跟網路有關。

這篇報導就當作blackjack老哥你的「功課」,看看讀完後有沒有什麼「高見」可以跟大家分享。

------------------------------------------我叫分隔線

臉書留言自殺 上千好友冷眼觀

英國一名患有憂鬱症的婦人,去年耶誕節吞藥自殺,並在臉書(Facebook)狀態上寫下短訊遺書,她的上千線上「好友」竟漠視這個訊息,甚至出言調侃,沒有人想到要救她。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這名住在布萊頓的42歲婦人西蒙‧貝克(Simone Back),去年耶誕節在臉書狀態寫道「剛吞下我所有的藥丸,很快就會死去,大家再見」。沒想到她的1082名線上好友見死不救,有人說她是個騙子,總是服藥過量,還有人說「這是她自找的」。

隨後有人看不下去,留言表示:「你們沒有看到她說要吞藥嗎?沒有看到她跟你們道別嗎?有人親自去看她或報警嗎?八卦比她重要嗎?」也有人罵看好戲的朋友無情。

傷心欲絕的貝克母親5日說:「我身體殘障,沒法上樓查看貝克,想到當時沒人幫助女兒很難過。」

貝克的朋友說:「這些線上好友有些人走路就可以到貝克家,只要有一個人離開電腦跑來察看,她可能不會死。」

貝克先前因感情不順而開始服藥,醫生證實她是服藥過量身亡。

【2011/01/07 聯合報】

由此可見Facebook比咕狗「聰明」的地方在於,它至少沒有像咕狗封鎖「90-Day Jane」一樣把Back給封鎖掉,起碼讓我們確定Back真的死了。唉。


筱 蒨-Lucif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在沒殺人時,死亡預告也可能只是在寫故事而已
2010/12/31 11:46

UDN上的格友,每個人對自己部落格的文章寫作,有很多種不同的創意。

有人是發表長篇小說連載、短篇故事、詩詞散文、童年往事、音樂賞析、歌曲表演、攝影紀錄、居家雜記、教學經驗、時事評論、理想抱負、生活感觸......

大多數人屬性很確定,看久了就會知道這個部落格是描述現實,還是網路創作,少部分的人會交錯發表,針對虛擬故事創作,有的會清楚寫故事創作,有的則寫的好像是週遭現實狀況,格友萬一誤會,也曾發生引起網路圍攻的遺憾。

王老頭的事件也不應該怪格友缺少敏銳的判斷,沒事先防患,文章中他寫不是現在,誰知是一個月、三個月、還是一年?或是根本就只是吐吐苦水,抒發情緒而已,真去警察局報案,搞不好對方還被嚇到,說純粹文章創作,別小題大作。

而如果他是真的想死,就請不要去謀殺別人的生命,卻搞自首獨活的手段,沒人有權力決定別人該死,就算是自己深愛的人也一樣,很多證據證明王老太太社交關係比王老頭好,生活沒有空虛寂寞,憑甚麼王老頭認定兩人要共死,先殺妻,結果自己又不死了,這樣的結果,不是也跟他的死亡預告完全不符?

至於您所提到的Jane,為何Google會移除,因為從心理學觀點來看,這種提出自殺預告、還每天公布的人,是想要得到眾人注意,若得其所願,到最後只有兩個結果:1.所有人被耍,她不死了;2.被社會期待壓力給逼得去死。但是當注意焦點突然不見,是不會自殺的,真的想死的人不會這樣搞長期做秀。所以放心好了,這個Jane一定還活著,我想Google若怕遺憾發生,應該私底下也會通報警察,透過IP追蹤,上門拜訪。

我之前曾寫過一句話:在遺憾沒有發生前,你永遠不知道遺憾會發生。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BigMac(freshbird) 於 2010-12-31 17:43 回覆:

誠如你所言,「在沒殺人時,死亡預告也可能只是在寫故事而已」。

這就是網路可怕的地方。只不過這種現象之所以令人難以捉摸,到底是由於我們不了解網路,還是因為我們不了解人性?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再說一件事
2010/12/31 10:14
北美在聖誕前一陣, 揭發了兩個在不同城市的女人(年紀不少, 有卅四十歲了), 不約而同是在網上自稱患末期癌症, 尋求親人及陌生人的捐助. 其中有些親友(丈夫的母親)真的把老本拿出來捐贈, 最後才被揭穿是在撒謊. 兩人都被控了, 可是, 被騙親友及陌生人心中是何感覺? 還敢相信網路看的一切嗎?
BigMac(freshbird) 於 2010-12-31 18:00 回覆:

先看完我的誰在看你的部落格(I)誰在看你的部落格(IV)再來回應吧!

網路本來就是一個真真假假的世界,你要全部相信那是你家的事啊!難道我這篇文章有告訴你說王老先生犯案動機是因為他可憐無助,叫你非得同情他不成?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你的說法有問題
2010/12/31 10:08
如樓上所言, 網路上的讀者基本是同氣相求. 別說所有網路, 就是聯合報的所謂城邦, 老實說我並不常看, 也沒有特定的作者是天天都看的. 一個人那來那麼多時間天天這樣泡?

第二, 網路大家都在螢屏背後, 他說自己是老頭, 誰知是真假? 我就曾碰過一位自稱老女人的, 原來是廿歲剛出頭的姑娘.

第三就是海峽兩岸網路有個共通點, 閒人無聊人太多, 那些小朋友不知天高地厚, 總以為網上耍玩戲弄, 是很好玩, 很屌, 很幽默的事. 要是跟他們說不應如此, 他們還白眼說, 有那麼嚴重嗎? 不要那麼沒幽默感好不好, 不就是玩玩而已. 這樣, 誰還會把一切認真? 我就在上網之初, 在一聊天室碰上一個女孩, "哭訴"自己被哥哥的同學逼姦成孕, 不知如何是好, 一群人在為她擔心爭相建議時, 我卻發現她的發言, 居然是字體五彩繽紛, 還閃動, 一句裡幾種顏色. 我指出之後, 她就拗一句, 你們這群人真笨, 都不好玩.

你說那一個人要把事情在網上披露, 代表什麼? 什麼都不代表, 只是他選擇這方式, 並不見得他真除此別無選擇, 你要那麼想, 也只是你的想當然而已. 一個人心理有障礙, 心智出了問題, 乃至頑固, 你縱然有資源, 他不去用, 你奈他何?


時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物以類聚,什麼樣的人決定什麼樣的網友
2010/12/31 09:08

通常都會訂閱有相同思維網友的文章,像是BigMac。

倘若BigMac出狀況,那自己大概也已經病入膏肓?


BigMac(freshbird) 於 2010-12-31 18:02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