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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06:47:58瀏覽2656|回應19|推薦71 | |
這篇的主題是討論「國家」的觀念﹐當然要感謝向陽春兄當初提問﹐促成此文。 「國家」是什麼?根據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The 1933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國家的構成有四個要素︰
根據聯合國一般外交慣例除了上述四個國家的構成要素﹐要稱為國家還要加上︰
如果再加上社會學的考慮因素︰
以上是目前國際公認對「國家」這個名詞和觀念的描述。LKK這裡所提供的還不是「國家」最完整最仔細的定義﹐如果有興趣鼓勵各位繼續研究從國際法﹑政治學﹑外交理論﹑社會學中﹐對種族﹑國家﹑邦聯﹐等相關名詞的定義﹐以及「國家」和人民間的關係。 憲法是定義國家和人民之間關係的依據﹐每個近代國家都制訂了憲法﹐做為國家其他法規的根本依據。民主國家的憲法可以通過人民增補修訂﹐順應時代環境和思潮的改變。憲法的條文可能有限﹐但是憲法的精神建立在國家是保障人民權益的聚合體上。LKK節錄一位法界人士對民主政治和憲法的闡釋『所謂自由的價值,民主法治國家在於「法律如何保護」,而非「如何限制」,否則,憲法上的人民自由權利,就等於是「國家權力者所施予的」,而非民主法治「原始的價值」。』這是憲法的基本精神在自由上的演繹。這些權益並非國家的施捨或贈予﹐這些權益是民主政治的原始價值﹐是國家應該保障人民享有的權益!人民享有的權益可以追溯到「天賦人權」的學說!但是近代思潮是將這些權益回歸到基本人權的觀念上﹐人權是人賦予人的價值﹐是人對人本身價值的認知和肯定。 憲法的基本精神的實踐原本應該是每一個國民在言行思想和風俗習慣中的自然表現﹐而不在於法律強制人民的行為。最自然的說法是,國民在言行思想和風俗習慣中的自然表現,就應該是憲法的基本精神。很不幸的是﹐當初制訂憲法的人所持的道德標準和人權認知高出現代一般百姓不少。因此現代民主政治中﹐時常看到違背憲法精神的言行。就以前幾篇言論自由的討論為例﹐言論自由的憲法精神是對不同想法言行的尊重與包容。如果人民還要通過憲法定義的言論自由﹐才能了解到自己的狹隘與排斥﹐和應該包容尊重哪些言行﹐那是倒果為因了!不過在任何狀況下人民能夠學習到尊重與包容﹐都是一種憲政民主素養的提昇﹐絕對是件好事! 中華民國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人民有愛國的義務﹐也沒規定什麼是叛國。與叛國有關的罪行歸於中華民國刑法的範圍。有趣的是美國的憲法明文規定了公民不得叛國的義務﹐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比世界各國奉為民主規臬的美國憲法更廣闊包容。 愛國應該嗎?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規定的事﹐所以愛國不愛國﹐是中華民國國民的自由!不過LKK走遍歐美民主國家﹐發現歐美國家的人民都很團結很愛國﹐連小學生都知道愛國!甚至那些共產國家的人民都比臺灣人愛國。古時稱愛國為忠﹐古今中外大家都知道「愛國」﹐「愛國」就是普世價值!愛國不是意識形態﹐不需要洗腦﹐不需要教條﹐這就是自然而然發自內心的感受。LKK居住行走在歐美國度﹐這種感受尤其強烈! 如果因為憲法沒規定﹐就不愛國﹐那是違法了普世價值的道德標準。更沒品﹑沒理由的是自己不愛國還要譏笑﹑阻止別人愛國!這些都是LKK不齒的言行。 LKK還要澄清﹐愛臺灣不等於愛中華民國﹐愛國是愛中華民國的簡稱。愛臺灣是愛這塊土地。這不須辯論。如果還搞不清中華民國和臺灣的分別﹐請瀏覽 鬥嘴民主 — 中華民國註銷論。
以下是回答向兄「政權、政黨、政客,都只是一時的,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的辯解。 向兄強調「政權、政黨、政客,都只是一時的,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這是向兄主張「臺灣獨立」的主要論證原因之一﹐所以臺灣人民可以隨意決定國家的一切﹐趕走一時的政權、政黨、政客﹐也可以隨意要「臺灣獨立」!因為「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 國家是政權的實體表徵﹐政府是行使主權的組織機構﹐人的壽命不過百年﹐國家和主權的存在難道也是一時一刻嗎?請問美國建國兩百多年﹐美國沒亡﹐主權持續兩百多年﹐政府存在了兩百多年。美國兩黨成立於1850年左右﹐政黨存在超過150年﹐請問美國人民在這兩百多年間﹐換了幾代的人民?難道人民死了﹐政客掛了﹐國家﹑政權、政黨就跟著也消失了?很顯然從時間線上看﹐政權﹑政黨﹑和人民的關係根本不支持向兄的這句話! 我們再檢視人民領土和主權與國家的關係﹐沒有人民就沒有國家﹐沒有領土﹐就沒有國家﹐沒有主權也沒有國家。但是只有人民﹐沒有領土﹐是國家嗎?有了人民和領土﹐沒有主權是國家嗎?因此主權才是國家真正區分的因素。忽略了領土主權﹐只喊人民是國家的主體﹐邏輯上有漏洞缺失﹐更別提上列其他國家構成要素了!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這句話要成立必須將「人民」看成超乎時空的集合名詞。如此這句話是個定性的敘述﹐就像「天是藍的」一樣!「天是藍的」沒說清楚天是什麼﹐「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也沒說對國家是什麼。 事實上是這一代人民享受前一代人民所建立的「國家」和「國家」代表的主權以及根據建國的理念(憲法)所形成的時空環境。這一代人民希望能夠繼續發揚光大﹐為下一代人民創造更完善美好﹐富足和樂的時空環境。這種希望和生存的延續﹐必須借由國家這個超乎個人﹑超乎家庭的聚合體﹐才能夠實現。沒有「國家」人民現在賴以生存的時空環境﹐包括政治文化經濟社會環境﹐根本不會存在﹐更無法永續!「國家」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權益和財產的實體。人民是組成國家的一個重要元素﹐但是領土主權和政治文化經濟社會等其他元素﹐和現在活著﹑生長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同等重要。 今天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給予人民平等參政的管道﹐那是一個和平共利的管道。在民主政治制度下﹐任何一個人或是一群人﹐反對自己的國家時﹐其實是在反對培養自己生育成長的整體環境﹐也是在反對其他人生育成長的權益。所以如果一個人說我只反對國家﹐我愛人民﹐我愛土地﹐那是一句根本邏輯不通的話。除了煽動無知百姓的情緒外﹐毫無是處。當然基於言論自由﹐愛講請講。這種沒道理的話﹐LKK絕對不會認同! 如果硬把「人民」抽離了一個複雜的國家整體和其他國家構成要素﹐以人民有權力任意改變國家﹐完全是個以偏概全﹑邏輯錯誤的說法。「政權、政黨、政客,都只是一時的,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如何能當成「臺灣獨立」改變國家的理論基礎?無怪乎向兄無法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因為理論基點就偏跛缺失。 LKK花了一段時間﹐寫了六篇文章﹐和向兄交換了五六十個部落格留言﹐企圖了解向兄所謂「臺灣獨立」的理念和實質意義是什麼。LKK甚至提出了是非題﹐請向兄回答獨立後的臺灣和現在的中華民國在政治﹑經濟﹑外交﹑以及社會的實質改變是什麼﹐除了要改國號之外﹐LKK未曾得到任何具體答案和可以讓LKK思考的論點!反而是了解到向兄臺獨理論中的矛盾和對一些名詞的濫用和誤解﹐其中一個誤解就是「國家」! 如果向兄的意思是通過民主政治過程﹐建立「臺灣共和國」﹐首先要請向兄解釋清楚﹐到底這個新名稱能帶給所有臺澎金馬的人民什麼利益?能解決目前中華民國在政治﹑經濟﹑外交﹑以及社會面臨的什麼問題?LKK認為現在中華民國是繼承亞洲第一個民主政體的國號﹐這個國號是LKK驕傲的國號。中華民國實施的民主政治﹐雖然尚未成熟﹐也湊合得還不錯。 整體上而言﹐中華民國民主政治一直在改善。就算現在執政者力有未逮﹐總比前一任混球瞞天過海貪瀆毀國好。如果向兄不滿意﹐下次選個更好的就是了﹐這是中華民國憲法給你我的參政權。也是民主政治的正常運作!如果怎麼選都選不出個好的領導人﹐那就是我們自己出了問題﹐要怪就怪自己﹐不要怪別人﹐不要怪國家。這就是民主! 所有向兄的桃花源﹑地球村﹑獨立國﹑永續經營﹐…﹐等觀念﹐撇開向兄觀念和邏輯的問題外﹐如果真的對國家對人民有益﹐不必經過「臺灣獨立」﹐只要形成公民共識﹐即可通過目前的民主政治運作實現。問題是立論不清﹐不能說服其他公民形成共識時﹐應該自己檢討問題何在﹐而不是抱著敵對情緒反政府﹐反國家﹐鼓動一個空頭的「臺灣獨立」解決問題!臺灣的民主應該朝向理性問政邁進﹐而不是情緒亂政。如果向兄還要堅持「臺灣獨立」﹐LKK只能歸類向兄為情緒臺獨,向兄需要的不是公民理性辯論﹐是心理咨詢。LKK對心理咨詢完全外行﹐只能敬謝不敏。 不論如何﹐向兄和我談論了這麼久﹐至少達成「愛國」是普世價值的共識。不過對於向兄連愛不愛國這麼簡單的問題﹐每次繞圈子﹐顧左右言他地不回答﹐人人都能看得出向兄對自己國家所持的態度了!不愛國﹐是您的權力!至於LKK怎麼看你﹐那是LKK的自由。如果LKK言辭無據不雅而得罪向兄﹐在此鞠躬道歉! 這是和向陽春兄辯論交流「臺灣獨立」的最後一篇。為何是最後一篇呢?因為這一篇其實是被向兄刪除在他你愛中華民國嗎?你愛台灣嗎?——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文章後的留言。既然向兄刪除了,LKK也不會勉強﹐更不會奉迎。LKK增補了一些前面交流的遺漏﹐做個總結。仔細瀏覽應該對向兄的思考有些衝擊。就此打住不再到向兄那兒繼續在這個議題上交流了﹐不過還是隨時歡迎向兄來訪﹐除了廣告﹐LKK絕對不會刪除任何人的留言﹐即使是嚴厲非誠或是敵意的指正批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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