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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張懸秀旗事件談言論自由
2013/11/13 07:47:55瀏覽1473|回應14|推薦57
引用文章張懸秀國旗,傷人又辱己


LKK日前蹓躂到銀正雄部落格看到一群格友跟著最近大陸網友一起撻伐歌手張懸在英國演唱會中舉起中華民國國旗被一位大陸女生嗆聲的事件!LKK非常不解﹐這些撻伐包括︰預謀安排獻國旗戲碼﹐海外臺獨陰謀獻旗﹐侵犯消費者權益﹐自我促銷手法﹐不該加深對立來展現國家認同﹐假愛國﹐演唱會掛羊頭賣狗肉,歌手嗆聲處置粗糙不妥﹐「職業歌手應該對歌迷尊重」「嗆聲小姐是客氣的抗議,也有言論自由」﹐「這位(嗆聲)學生是在善意地提醒張懸小姐」…﹐卻完全漠視張懸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

LKK留言 「… 引起不懂人權民主觀念的大陸網民撻伐﹐就可以隨之起舞﹐拋棄最基本的人權民主價值﹐矛頭指向自己人?銀兄﹐大陸人民不懂人權﹑不懂民主﹐值得原諒﹐可以開導他們。本來還以為您懂!」「各位是拿著大陸網民不了解中華民國憲法精神的政治性反應﹐否定基本人權!是拿著市場行為的邏輯否定了憲法對人權的保障!市場行為的邏輯重要還是憲法重要?看倌們請自斷!」﹐LKK沒收到任何回應!但是引起一堆格友們的熱議!

LKK最後一次留言如下[剛才又留一言請問銀兄是否更正文中錯誤]

呵呵!LKK竟然可以引起眾人的激情言論!先鞠躬致謝﹐感謝各位踴躍發表意見。我們都可以在這兒發表不同的意見﹐就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言論自由。

好幾位格友指正LKK的「質問」不對﹐的確﹐「No politics tonight!」是省略主詞和動詞一句「祈使語氣」(imperative mood) 的話﹐不是質問﹐而是要求或命令。省略了主詞和動詞的句子在英美都不是禮貌的表達。如果各位不同意﹐可以翻翻英文文法﹐問問老外朋友﹐或是英文老師!如果是兩個朋友之間開玩笑﹐LKK還可以說這句話可能是蠻不客氣的「善意提醒」﹐但是這是公開場合﹐一個素昧平生的人針對你拿著國旗喊出來的話。要解釋成「善意提醒」需要很大的扭曲!

的確﹐這位(大陸)女生先只喊了一句﹐並沒繼續鬧場﹐不算太失禮。但是這句話分明是抗議﹐是要張懸停止她拿著國旗或繼續說話。這是妨礙他人言論自由的行為。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並不包括妨礙他人的言論自由。如果這位女生喊「退票」﹐那她就沒妨礙張懸的言論表達自由﹐而是爭取她自己的權益。

張懸當時很溫和地拒絕這位女生的抗議﹐企圖解釋自己的立場。無論張懸秀國旗或是說了什麼讓你們不高興的話﹐完全是她言論和表達自由的權力。如果你要批評(當然也是你的自由)﹐LKK要請問你是覺得張懸應該停止秀國旗﹐還是閉嘴?你是在挑戰張懸的言論和表達自由權嗎?

我想各位把言論自由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人權和主觀的市場邏輯價值觀混在一起﹐所以才有和LKK不同的想法!各位可以再徵詢有法律常識的朋友或是律師﹐問問他們的意見﹐我們再討論如何?

至於市場邏輯價值觀﹐那是各人主觀看法﹐諸位當然可以認為張懸粗糙不妥﹐也有人為張懸鼓掌﹐LKK都尊重。LKK的立場已經表達清楚了﹐也請各位尊重。張懸拿著國旗說話如果影響到觀眾權益﹐觀眾可以要求退票﹐可以離場﹐可以提告。今天在英國在臺灣都有保障各方權益的法律過程﹐維護受害者的權益。這是民主法治的方式處理這件事。張懸如果說的話觸怒大陸的粉絲﹐後果也是張懸一個人要負責。但是張懸有拿國旗的權力﹐有說話的權力。…

LKK提出從憲法保障人權的不同觀點﹐是否大家可以就這個觀點討論。各位到現在還沒回答LKK前面提出的問題︰各位是拿著大陸網民不了解中華民國憲法精神的政治性反應﹐否定基本人權!是拿著市場行為的邏輯否定了憲法對人權的保障!市場行為的邏輯重要還是憲法重要?LKK歡迎你們反駁討論。…

LKK未見到任何反駁!也未見任何格友改變立場贊同言論表達自由!顯然「市場行為的邏輯重要還是憲法重要?」這個問題似乎是超出了民粹和激情高昂格友的思考範圍!LKK心情是相當悲痛的!只能深深一嘆!

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pacific-24856658

稍為在歐美待過有基本人權民主觀念的人﹐都會覺得張懸做得對!有什麼傷人又辱己?任何場合拿起國旗或燒國旗都一樣﹐是個人表達自由﹐和言論自由一樣﹐這是應該受到憲法的保障基本人權。BBC新聞中只談到大陸網友之間有些激情的辯論﹐顯然大陸網友中也有支持張懸的聲音﹐LKK認為中共容許這樣的公開辯論是很大的進步!反觀臺灣﹐除了能說是民主了﹐是言論自由了﹐容許正反意見了﹐但是充份曝露出一些民眾對憲法﹑人權﹑民主缺乏基本認識!

中華民國和中共最大的差別在於人民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以及民主和一黨專政政治制度的巨大分野。中華民國在臺灣是所有人民參政的結果﹐不論這些人民有什麼樣的政治理念﹐包括分裂思想﹐無論這些人民有什麼樣的對政府的不滿﹐包括對總統丟鞋﹐都可以自由表達﹐無須擔心自己網上的發言﹐突然被刪除﹐無須擔心自己突然被公安無故逮捕私審。如果人民的權益被侵害﹐可以經由法治程序申訴﹐討回公道。這些人民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定義於中華民國憲法。的確﹐中華民國的民主尚未過完青澀﹑混亂﹑無效﹑迷惘的青春期。現在的民主制度尚有許多漏洞容許人性缺點造成對社會和公眾利益的傷害﹐但是基本人權的建立﹐已經不容置疑。在公開的人民參政過程中﹐那些現行制度的缺點會在民意的支持下逐漸改善。臺灣如何前行將民主政治推向成熟﹐也操之於全體人民的手中。臺灣是中華民族第一個民主國家﹐除非中共永久堅持一黨專政﹐否則早晚都要借鏡臺灣民主化過程中遭遇的挑戰和解決方法。

陸委會發表聲明﹐認為該事件沒違法。大陸國臺辦發表聲明﹐認為該事件應民間自行了結[原新聞文字是︰應在民間自生自滅]。[陸委會和國臺辦都很鼓勵雙方尊重包容﹐多交流﹐多了解!]LKK要為中共在此事所採取避開政治的立場鼓掌!每一次的「張懸舉旗事件」都是雙方人民增進了解的契機﹐LKK希望所有身處自由臺灣的網友能夠和在處於中共統治下的網友們交換意見﹐傳達正確的人權民主觀念﹐增進相互間的了解﹐這才是兩岸起步邁向和平的大路。如果自己連人權民主都半懂不懂﹐完全拋棄了民主憲政的精神和意義﹐那又如何能夠傳遞正確的人權民主觀念給對岸的同胞?兩岸的同胞都應該認同自己的國家﹐更應該認同普世人權價值﹐任何言論表達如果在大陸不被尊重﹐至少在臺灣應該被尊重。有一天當兩岸政府和人民在民主和普世人權價值上有了共識﹐才能開始化解對立的歧見!

言論自由是中華民國憲法定訂的基本人權之一﹐維基的網頁提供了一些資料從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角度解釋「言論自由」的通義和歷史背景。各位可以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維基的網頁也提供了一些中華民國憲法﹑刑法﹑民法中對「言論自由」的說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這些只是參考﹐內容有些地方並不完全完整正確﹐鼓勵各位翻閱法律書籍和研究論文﹐繼續深究。

今天在臺灣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論什麼動機﹐不論一個人所說的話如何愚蠢﹐如何地不符合社會價值觀﹐只要不違法﹐沒有意圖及造成違反他人和公共權益的狀況下﹐他的言論自由都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任何人都沒權力阻止他表達﹑阻止他發言!這是在臺灣所有人民享有的一個基本人權。

如果我們都能尊重包容他人的言論自由﹐也能維護自己的言論自由﹐我們就是在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發揚伸張中華民國憲法中言論自由的精神﹐我們也是在維護普世人權價值!這是才是愛國!搖旗吶喊﹐戴頂貼國旗的帽子和了解並以言行捍衛維護中華民國憲法和人權相較﹐哪個是你認為更愛國的做法?

真誠期待各位能夠自由言論的臺灣網友和格友們同樣看待「張懸秀旗」事件!也包容尊重大陸網友﹐有機會能將我們的人權民主觀念給大陸網友說清楚﹑講明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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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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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15:01

有容乃大 ! 失去包容力,,,,,,一無所有,,,

不過,包容不是姑息,,,,,,,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8 21:17 回覆:

心不老兄﹐言簡意賅﹐一針見血!

另一個角度看﹐眾人只知美國崇尚個人主義﹐完全不了解這後面要有多大的尊重與包容!就是尊重與包容才能百花齊放在科學和文化上不斷創新﹐領導世界潮流。

對錯和價值也是如此﹐自己認同對的﹑好的﹐鼓掌支持!自己不認同壞的﹑差的﹐通過尊重的善意溝通雙方觀點立場﹐增進了解﹑逐漸形成共識。或是讓當事人發揮﹐自己從錯誤中學到教訓!願意觀摩學習﹐在邊線之外安靜觀察﹐維持風度。

犯法違紀﹐絕不姑息!


心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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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6 11:16

台灣剩下兩個凡是派,,,

1,凡是馬英九的決策我們都丟鞋,,,,,

2,凡是馬總統的作法我們都擁護,,,,,,,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6 16:25 回覆:

哈哈哈!心不老兄﹐一針見血!鼓掌!鼓掌!

只剩下盲目的情緒了!這好像還會傳染耶!

不知何時才有疫苗?


心不老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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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11:19

我對法務部撤告邱殘腿表示憤怒,失望,,,,,

居然被所謂的深藍(不是深綠)質疑,,,,,,

真令人,,,,,,,,,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5 16:57 回覆:

這是在哪兒發生的事?

如果眾人都放棄法理正義﹐臺灣還剩下什麼?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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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應
2013/11/14 11:03
引用文章 No politics please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4 13:17 回覆:
呵呵!Pearlz 待過英語系國家﹐將原來的 No politics tonight 換了個字﹐當然語氣淡化許多。如少了個 please, 這句話就和當初掛在租界公園門口的 No dog and xx﹐的語氣是一樣的。

LKK 不同意 Pearlz 的說法「臺灣是個全民政治社會」﹐請看看最近電視上的議題﹐都以食安為主﹐有誰在乎藍綠或統獨問題?部落格所能代表的臺灣只是很小的一部份。和大陸一般青年 相比﹐臺灣青年其實對政治非常陌生疏離。在這個部落格言論積極的人﹐也多為壯年格友。將LKK和同年齡的紅衛兵相比﹐對政治的熱度還真是天地之別!對政治 積極的只有臺灣政客們﹐那當然﹐如果他們不會挑起政治議題和情緒﹐也不會當選。

本人並非張懸的粉絲﹐對她的了解僅限於是幾條歌和幾次電視 訪問的對答﹐這些印象和熱中政治藍綠意識導向完全不符。她和這一代迷惘的臺灣青年更接近﹐這也是她的歌曲能夠贏得年輕人喜歡的原因。她的父親是個過氣的政 壇人物﹐但是張懸並未靠著父親像大陸太子黨一樣在政治圈打滾。她其實對政治根本外行!如果真得熟悉政治運作﹐怎會到英國踢到大陸海外學生的鐵板?要是 Pearlz 想在部落格找些政治指標人物﹐就去找那些能夠聚眾宣揚某些特定理念的人就是了。

reaizuguo*😻工業奠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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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4 09:39

言論自由, 美國 遠勝過 台灣 !

在美國,有講殺光所有中國人的言論自由;
         (真假皇民羨慕死了)

但是,對猶太人或猶太裔,甚至非裔美國人

別說殺光,連講句少許不敬的話的自由都沒有。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4 13:12 回覆:
如果一個美國人不敢喊﹐那是他自己選擇不表達。以言論自由的尺度衡量﹐美國的確領先世界。這並不表示﹐在美國可以說話不負責。每一個人說話都應該負責﹐但是我要強調的是

今天在臺灣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論什麼動機﹐不論一個人所說的話如何愚蠢﹐如何地不符合社會價值觀﹐只要不違法﹐沒有意圖及造成違反他人和公共權益的狀況下﹐他的言論自由都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任何人都沒權力阻止他表達﹑阻止他發言!這是在臺灣所有人民享有的一個基本人權。

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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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重點
2013/11/13 15:01
好啦,我在意的點不是您的為文的重點. 基本上,我也不認為張懸有錯.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3 15:18 回覆:

了解啦﹐謝謝你表達意見。但是還是要請你真正了解人權和民主的精神!

這是我們應該拿出來和對岸同胞交流的重點。


小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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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問題
2013/11/13 14:53

呵呵,我提出的是技術問題,"叫人家閉嘴"您認為已經妨礙言論自由,但我認為只是意見表達,表達不滿的立場. 當時拿麥克風的是張懸,較之觀眾,張懸的言論自由絕對得以充分發揮. 觀眾個人的叫囂根本毫不妨礙. 我是認為那名觀眾還不至於被定妨礙言論自由之罪. 大抵是沒有風度罷了.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4 05:52 回覆:

LKK在美國待了二十年﹐習慣洋人的說話方式﹐這種話是很不禮貌的話﹐並且按照言論自由的人權精神言﹐在這種場合是絕對不會說出這句話。如果臺上是個老美﹐可能會發火頂回去︰「我沒干涉妳說話﹐請妳也別干涉我表達!」。

LKK可以接受你替她的辯白﹐按法律的描述﹐這是違反人權「未遂」﹐而且中國人﹐情理法兼顧﹐可以算是雙方愉快的交流好了!:)


多硯坊 (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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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14:14

身為中華民國國民
眼中的青天白日紅
心中的深情熱血與感動
何關政治......
我也來張懸一下

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JPG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3 15:14 回覆:

今天在臺灣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論什麼動機﹐不論一個人所說的話如何愚蠢﹐如何地不符合社會價值觀﹐只要不違法﹐沒有意圖及造成違反他人和公共權益的狀況下﹐他的言論自由都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任何人都沒權力阻止他表達﹑阻止他發言!這是在臺灣所有人民享有的一個基本人權。

兄台的國旗太帥了!LKK貼幾個飄動的好了!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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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好文
2013/11/13 13:53

LKK兄以憲法與人權的角度看待張懸的個人人權與言論自由 ,甚是有理 , 可說是遲來的好文 , 在下很樂意重溫下您在敝網誌的回應  >>

任何場合拿起國旗都是個人表達自由﹐和言論自由一樣﹐應該是受到憲法的保障基本人權。

大陸網民不了解中華民國憲法精神的政治性反應﹐批評張懸﹐還可以原諒。LKK實在驚訝的是﹐這麼多臺灣同胞﹐隨之起舞﹐批評張懸﹐拿著市場行為的邏輯否定了憲法對人權的保障!到底是市場行為的邏輯重要還是憲法重要?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3 14:07 回覆:

感謝阿本兄的回響共鳴!謝謝謝謝謝謝

其實最近LKK對臺灣的民主蠻鬱卒的!馬王事件曝露出立法司法的糾結﹐總統也無能為力﹐修補那些憲法的漏洞是個大工程!跟著現況走﹐要花很久的時間!

這次看到臺灣人民還是對人權民主如此無知﹐那臺灣的希望在哪兒?搞不好哪一天對岸實施民主政治時﹐都能輕易超越臺灣!


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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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治
2013/11/13 12:37

秀"國旗"就一定牽涉到政治,同樣的秀"雪山獅子旗"就是表達政治理念. 一面旗子就是代表著一群人的政治圖騰. 所以,當觀眾說出今晚"No politics tonight!"就是在表達不想被政治問題干擾音樂饗宴.

觀眾的表達也是言論自由,至於張懸如何回應,觀眾也無法強制約束. 所以觀眾並無妨礙張懸的言論自由,除非有了動作,如搶旗搶麥克風.

秀旗就是政治,不要硬凹沒有政治意圖. 或許真沒有意圖,但做出的動作就是政治動作. 當場張懸其實可以大方承認自己做了政治動作,然後表示歉意繼續唱歌. 表達歉意只是因耽誤了唱歌. 而說"No politics tonight!"其實沒有不尊重任何政治立場,只是不滿張懸的政治行為罷了.

要我是張懸,我會大方展示國旗,並且表達感動及熱愛國家之情,至於觀眾的意見,我不會針對回應.待收起國旗後只會說"抱歉耽誤了一些演唱時間,我們繼續吧".

日月光明 LKK (fresh4start) 於 2013-11-13 13:42 回覆:

今天在臺灣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論什麼動機﹐不論一個人所說的話如何愚蠢﹐如何地不符合社會價值觀﹐只要不違法﹐沒有意圖及造成違反他人和公共權益的狀況下﹐他的言論自由都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任何人都沒權力阻止他表達﹑阻止他發言!這是在臺灣所有人民享有的一個基本人權。

英國法律所保障的人權比臺灣還更早﹐還周全!既然喊出了「No politics tonight」意思就是要臺上閉嘴了﹐張懸沒閉嘴﹐那是她的權力﹐有什麼錯呢?叫人閉嘴的人才有違反人權的問題吧!

就按你的想法算是政治表達好了﹐還是受到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啊!如果都有言論自由﹐兩個人對話﹐別人參和什麼呢?何況政治意圖也是其他人自己要加上去的假定或是猜想。

錄影中張懸和顏悅色和這位嗆聲女孩溝通﹐也沒繼續吵架﹐幾句話後﹐大家還是高高興興繼續演唱會。

你的做法可能會更圓滑些﹐但是張懸也不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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