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端視肇事者有無在喝酒狀況下駕駛:
一、有飲酒: 1.成立刑法第185之3醉態駕駛罪。 2.若有致他人受傷:刑法284過失傷害罪。 3.致他人受重傷:刑法第278重傷罪。 4.當場致人於死:刑法第276過失致死罪。 5.肇事後逃逸:刑法第185之4肇事逃逸罪。 6.肇事使被害人為無自救能力狀態而逃逸:刑法第294條遺棄罪。
二、沒有飲酒: 1.若有致他人受傷:刑法284過失傷害罪。 2.致他人受重傷:刑法第278重傷罪。 3.當場致人於死:刑法第276過失致死罪。 4.肇事後逃逸:刑法第185之4肇事逃逸罪。 5.肇事使被害人為無自救能力狀態而逃逸:刑法第294條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