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南市舉行的全運會昨天閉幕,彰化縣的奪金數不增反減,連總名次也「倒退嚕」,完全不是100年全運會主辦縣該有的表現;兩年後的全運會,彰化縣能擠進前幾名嗎?從縣政府已頒布的獎勵辦法來看,很難。 獎勵辦法規定,拿到金牌賞金30萬元,還提供專任教練職務。看似優厚,但都只是「後謝」。 選手要奪金,絕對要經年累月的勤練,獎勵辦法沒有「前金」,要選手們自己努力,對他們來說,風險卻很大,因為沒得金牌,往後的名次賞金差距很大,而且還沒有專任教練可當,況且這個辦法只適用在100年那次,98年的,免談。 就算「後謝」吸引力很強,選手也很拚命,真的在100年讓彰化衝到總錦標,那102年呢?拚體育不只是爭到主辦權,要能從基層培養優秀選手,才是治本之道。 相較於辦個全運會得花幾億元,選手的獎金只是九牛一毛,何苦捨不得?花錢是一回事,同時也該回歸發展體育的正途,從現在起就用心栽培縣內國、高中具有潛力的選手,因為這批生力軍,四年後正可達運動生涯的巔峰期,兩年後的全運會也可先吸取經驗。 【2007-10-26/聯合報/C1版/彰化.教育】 |